第014章 身世之迷
“看得并不真切,只是一团模糊的影子。“她靠在栏杆上,仰望星空,脸色恬静。“老实说,我只是在一个虚幻的空间里跟她们见的面,我只能感应到她们内心所诉,并没有听到她们说话。”
莫景轩觉得挺不可思议,他崇尚科学,从不迷信。但在当今世上或在自然界,仍有许多超自然的现象以及未解之迷,未经证明并不代表不存在。如果这世上真有魂灵一说,他还是觉得挺欣慰的,至少可以让活着的人怀有念想。这么一想,他也就释怀了。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既然她今晚如此好说话,他索性一次问个够,把心中的所有疑问都倒出来。
“想问我为什么要来这里?”璃洛对他的心思一目了然。
“这我知道,跟你病有关,你想找出原因。是吗?”他猜测。
“这是其一,”璃洛也不打算隐瞒,这事她压抑在心底许久,如今有人倾听,她也想好好诉说一番。“我第一次在小竹的手机看到这里,小竹你认识吗?就是小虾之前打工那家精品店的同事。当时对这里就莫名的熟悉感,我就想着会不会跟我的身世有关系。”
“身世?”莫景轩意外地望着她。确实,从认识她到现在,都是孤身一人,独来独往,小虾也只是最近才跟她住一起。
“其实我的记忆只停留在十岁以后。对之前的一切毫无所知。”
“自我有记忆起,我就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我生活在福利院里。据院里的院长妈妈说,我从梅江漂流下来的,被路过的好心人捞起,送进来的。挺奇怪的是那么大的江,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我没有被淹死,还能漂浮着顺流而下。”
“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是院长妈妈发现我脖子上挂着一颗珠子,据说那是琉璃珠,透过光线珠子里面能隐隐约约看到两个字---璃洛。”
“那颗珠子一直伴随着我长大,从不离身,因为这有可能是我父母给我留的,说不定哪天,我能依靠这颗珠子找回他们。”
他看着她光溜溜的脖子,并没有戴着。“那现在这颗珠子呢?”
“一年前,不见了。”她说得轻描淡写。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了解到,她越是表现得云淡风轻,内心便越是在乎,越表现得无所谓,内心就越痛苦。
她已经习惯用这种方式来伪装自己。
“所以,你来这里,也是为了找这颗珠子的下落?”
“对。我的病是因为离开了这颗珠子而发作的,拥有的时候不觉得珍贵,失去了才发觉有多重要。”
“那这颗珠子,为什么会不见了?”
她垂下眼眸。
朦胧夜色中,她的身影罩在一团光影里,有些不真实。
“被他拿走了。”她低叹一声。
“他?是谁?”他有些愤怒,替她打抱不平。
这不是要了她的命吗?这可是救命的珠子,怎么能轻易让人拿走了呢?
“不重要了。当时并不知道这珠子对我这么重要。”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他有些疼惜地看着她,为她离奇的身世与遭遇,为她所遭受的痛苦与困境。
“先想办法在这边稳定下来吧。有手有脚,饿不死。再说,我还存了一点钱,还能撑一段时间。”她乐观地想。
对他来说,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现如今的他,资本雄厚着呢。
即使养她一辈子都没问题。只要她愿意。
他担心的是她的病,那可是一个定时**,每个月固定爆炸一次。他除了眼睁睁地看着她受苦外,什么也帮不了,这让他觉得很挫败。
人生中第一次有了想要保护,想要照顾的人,却无能为力,这滋味,这感受,好无奈,好无助,好难受。
在这股神秘的力量面前,他觉得人类实在是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
接下来几天,莫景轩拉着石磊在古叶镇的周边村里转悠,早出晚归的,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璃洛也不在意。
兴许是他们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看惯了城市的繁华,如今来到朴素的乡村,趁这段时间好好游历一番,体验一番真正的农家乐,这也未尝不可。
她也没闲着,这些天,她经常在街上晃。
除了解风土人情外,也打听着街边铺位的租金,留意着有没出租的店铺。她寻思着,在这边租间小铺,卖些精品小百货什么的,先维持着生计。她存的钱有限,做不了什么大生意,而她的主要目的也不是赚钱,只是想办法在这边安定下来。
小虾比她还积极,才几天功夫,就给自己找了份工作,在一间百货店里当售货员,不包食宿,月休四天,上班时间长了些,十小时一天,但好在待遇不错,在这边生活完全没有问题。
古叶镇属于岭南一带,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依山傍水,风景绝美,交通也还算便利。这一片居住的都是客家人,他们简朴、热情、好客,从不排外。
一周后,璃洛把他们几人聚集一起,谈起了她的想法。
她决定开间小店铺。小虾举双手赞成,姐姐想做什么,她都无条件的支持。
莫景轩与石磊对望一眼,没有吭声。
如今她们姐妹俩有了着落,在这边生活不成问题。他们应该能放心了。
而他们这些天,天天在外面玩得乐不思蜀的,是不是该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打拼了?总不能一直陪着她们在这边混着、耗着吧?
“是这样的,我跟轩少商量好了,我们不打算走了。”石磊笑嘻嘻地宣布。
“为什么?”小虾不解地问。
他们能留下来,她是欢喜雀跃的,长期缺乏安全感的她总觉得身边多几个朋友彼此有照应,而且有他们两个大男人坐镇,让人心安。
“这里风景宜人,气候舒适,生活在这里自游自在的,我们都觉得挺好。”莫景轩气定神闲地说。
璃洛可不这么认为。
“你们这么年轻,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才对,不应该跟我们一样窝在这小镇上混日子。”
莫景轩觉得挺不可思议,他崇尚科学,从不迷信。但在当今世上或在自然界,仍有许多超自然的现象以及未解之迷,未经证明并不代表不存在。如果这世上真有魂灵一说,他还是觉得挺欣慰的,至少可以让活着的人怀有念想。这么一想,他也就释怀了。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既然她今晚如此好说话,他索性一次问个够,把心中的所有疑问都倒出来。
“想问我为什么要来这里?”璃洛对他的心思一目了然。
“这我知道,跟你病有关,你想找出原因。是吗?”他猜测。
“这是其一,”璃洛也不打算隐瞒,这事她压抑在心底许久,如今有人倾听,她也想好好诉说一番。“我第一次在小竹的手机看到这里,小竹你认识吗?就是小虾之前打工那家精品店的同事。当时对这里就莫名的熟悉感,我就想着会不会跟我的身世有关系。”
“身世?”莫景轩意外地望着她。确实,从认识她到现在,都是孤身一人,独来独往,小虾也只是最近才跟她住一起。
“其实我的记忆只停留在十岁以后。对之前的一切毫无所知。”
“自我有记忆起,我就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我生活在福利院里。据院里的院长妈妈说,我从梅江漂流下来的,被路过的好心人捞起,送进来的。挺奇怪的是那么大的江,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我没有被淹死,还能漂浮着顺流而下。”
“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是院长妈妈发现我脖子上挂着一颗珠子,据说那是琉璃珠,透过光线珠子里面能隐隐约约看到两个字---璃洛。”
“那颗珠子一直伴随着我长大,从不离身,因为这有可能是我父母给我留的,说不定哪天,我能依靠这颗珠子找回他们。”
他看着她光溜溜的脖子,并没有戴着。“那现在这颗珠子呢?”
“一年前,不见了。”她说得轻描淡写。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了解到,她越是表现得云淡风轻,内心便越是在乎,越表现得无所谓,内心就越痛苦。
她已经习惯用这种方式来伪装自己。
“所以,你来这里,也是为了找这颗珠子的下落?”
“对。我的病是因为离开了这颗珠子而发作的,拥有的时候不觉得珍贵,失去了才发觉有多重要。”
“那这颗珠子,为什么会不见了?”
她垂下眼眸。
朦胧夜色中,她的身影罩在一团光影里,有些不真实。
“被他拿走了。”她低叹一声。
“他?是谁?”他有些愤怒,替她打抱不平。
这不是要了她的命吗?这可是救命的珠子,怎么能轻易让人拿走了呢?
“不重要了。当时并不知道这珠子对我这么重要。”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他有些疼惜地看着她,为她离奇的身世与遭遇,为她所遭受的痛苦与困境。
“先想办法在这边稳定下来吧。有手有脚,饿不死。再说,我还存了一点钱,还能撑一段时间。”她乐观地想。
对他来说,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现如今的他,资本雄厚着呢。
即使养她一辈子都没问题。只要她愿意。
他担心的是她的病,那可是一个定时**,每个月固定爆炸一次。他除了眼睁睁地看着她受苦外,什么也帮不了,这让他觉得很挫败。
人生中第一次有了想要保护,想要照顾的人,却无能为力,这滋味,这感受,好无奈,好无助,好难受。
在这股神秘的力量面前,他觉得人类实在是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
接下来几天,莫景轩拉着石磊在古叶镇的周边村里转悠,早出晚归的,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璃洛也不在意。
兴许是他们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看惯了城市的繁华,如今来到朴素的乡村,趁这段时间好好游历一番,体验一番真正的农家乐,这也未尝不可。
她也没闲着,这些天,她经常在街上晃。
除了解风土人情外,也打听着街边铺位的租金,留意着有没出租的店铺。她寻思着,在这边租间小铺,卖些精品小百货什么的,先维持着生计。她存的钱有限,做不了什么大生意,而她的主要目的也不是赚钱,只是想办法在这边安定下来。
小虾比她还积极,才几天功夫,就给自己找了份工作,在一间百货店里当售货员,不包食宿,月休四天,上班时间长了些,十小时一天,但好在待遇不错,在这边生活完全没有问题。
古叶镇属于岭南一带,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依山傍水,风景绝美,交通也还算便利。这一片居住的都是客家人,他们简朴、热情、好客,从不排外。
一周后,璃洛把他们几人聚集一起,谈起了她的想法。
她决定开间小店铺。小虾举双手赞成,姐姐想做什么,她都无条件的支持。
莫景轩与石磊对望一眼,没有吭声。
如今她们姐妹俩有了着落,在这边生活不成问题。他们应该能放心了。
而他们这些天,天天在外面玩得乐不思蜀的,是不是该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打拼了?总不能一直陪着她们在这边混着、耗着吧?
“是这样的,我跟轩少商量好了,我们不打算走了。”石磊笑嘻嘻地宣布。
“为什么?”小虾不解地问。
他们能留下来,她是欢喜雀跃的,长期缺乏安全感的她总觉得身边多几个朋友彼此有照应,而且有他们两个大男人坐镇,让人心安。
“这里风景宜人,气候舒适,生活在这里自游自在的,我们都觉得挺好。”莫景轩气定神闲地说。
璃洛可不这么认为。
“你们这么年轻,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才对,不应该跟我们一样窝在这小镇上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