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原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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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遇上了,并不是别人说的那样

    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阴

    还是和上周一样,早上七点十分起床,打开窗户,看外面风景依旧。我住在一个河塘边上,每天早上起来我都会看外面的风景,江南水乡,正如别人说的那样,在不同时刻看它的美,远近高低各不相同,如诗如画。

    不怕人笑话的是,就这样不用洗脸就可以去上班了。我们三个人住,一张比双人床还大的床,住得还蛮和谐的。早上有三个闹钟,在不同的时间点响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只愿意到最后一个闹钟声响了之后才起床。

    我之所以选择七点准时起床,是因为我们离工作的地方很近,骑车只要五分钟车程就到了。当然不是自行车,也不是电动车,也不是小轿车,是一款07年产的二手摩托车。

    之所以对摩托车情有独钟,选择它来当代步工具,是因为我喜欢它骚动起来那轰隆隆的声音,以及那疾行在风中的快感。

    这感觉,除了骑马之外。

    当然,马是不能养的,这里没有它可以待的地方,也没有它可以吃的鲜草,更没有它可以行走的路线。

    就是斑马线也不是为它设计的,只是以它命名的。这道理瞎子都懂,何况是马呢!

    就这样,我们发起车子,开始上路向公司的方向开去……

    朋友开车特别没有安全感,特别是没有明晰的行车路线,忽左忽中,在他的思维里,没有靠右行驶这条条例,也没有人提醒过他,他习惯了开在马路中间的这种不知道该走哪边的摇摆不定的习惯。

    毕竟他还小,才刚满十九岁,年少气盛,反应速度快,追求自由,渴望出风头,我行我素,这就是他,坐在后面的我就是他的观察手,在左右转弯的时候只说一句:后面没车,安全!

    他车子熄火之后,打火很没有耐心,右手乱摸紧急熄火开关,脚下开始调档,踩脚刹,停下来,大拇指启动,往下拧油门,油塞……

    几下之后,终于还是起来了。这辆车相当于也去了一小部分股,我坐在上面还是不说啥的,也不用对他指手画脚,只希望他带着我,注意力集中开车,不要左手指夹着烟,右手伸到头上拨弄头发,左右摇晃几下头,这样不好,真的很不好。

    出门最危险的一个转弯就是一个三叉路口,也不是三叉,充其量也就是t形路口,这个t不太标准,这是我下班的路线,从t下面上来,右转……

    而上班的时候它的难度不止右转,前方有车上来,或直走或右转,路口有车出来,或右转或左转;我作为他的观察手,上下班承接着一项很艰苦的观察路况的任务。这就是一直以来,我们俩搭档,一路平安到今天的原因。

    今天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一天,我们在t形路口目睹了一场车祸。一辆电动车从路中央偏左穿越马路,她还有五米就过去了,就到那个路口了。就在这时候突然前方一辆suv私家车呼啸而来,一声脆响,像一个碗掉在地上碎掉一样的声音,那辆车停了,那个骑电动车的人飞了出去,一点都不夸张。我看的清清楚楚,因为我是观察手,有一个月的观察经验,细节方面绝对观察得很到位。

    飞出去的距离也大概是五米开外,因为车下面压着她的电动车,她人在五米之外,就说明一个原因,以不动点车为中心点,五米为半径画圆,都是她的落地轨迹。

    她落在了正前方,说明两车相撞,电动车跑慢了。路线对的,行车速度并不快那辆车。刹车已经很及时了,只是碰到就刹,没有碾压……

    尽管电动车已经碎了一地的渣子,但是它救了你一命,为你挡住了最直接的,来自前方的应力,你是间接受力,保住性命还是有可能性的。还好我看到了,你落地很轻,不管是撞击声掩盖了你落地的声音,还是你只是从车上落下来,最惨你只是骨折。还有短暂的昏迷,以及半身发麻,痛到无法呼吸,说不出来话,表达不出来你此刻心中的怨恨。

    我安全穿过路口。这时候行人行车并不多,停下来看的几乎没几个,可能他们司空见惯,可能他们麻木不仁,可能与他们无关,可能看到地方没血,人还在动,抽搐在那里,只好默默转身而去。

    我说别回头,我们走吧!

    这个路口,今年我已经是第二次遇到同样的事情发生了,我不想再遇到第三次……

    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离得近。所以,我选择绕开来走,但愿能避开灾难的再次发生。我在后面给他说:希望下一次不是我们……

    有些人想死都死不了,不知道是命数没到还是遇到的都是些老司机。有些人那么善良,那么有正义感,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就是容易出事,容易离我们而去。

    今天是今年最压抑的一天,不知道后面还有没有机会再说出这句话。

    大清早来上班,出门遇见车祸事件;上班发现一个同事今天离职了;看见组长那张让人提不起精神的扒拉子脸;还有因为吃了人家一包瓜子就跟我翻脸的未成年阿姨,顿时感觉今天就是鬼节,这么多的事和人都盘旋在我脑袋上空,让我头皮发麻,后背发凉,脸色发黄,精神萎靡不振……感觉就像个行尸走肉,只想找个安静昏暗的角落里睡一会儿,让心静会儿。

    感觉有好长时间没下雨了,天阴沉着脸,像我此时无神的表情。过了上午,吃过中午饭,我还是把所有事情都给忘了,不去想,不想看。

    还会跟往常一样,吃完饭,爬在桌子上睡会儿。

    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了它存在的意义,尽管躯壳还在,但是里面已经分崩离析,支离破碎,毫无生机。

    有句话说:要走的留不住,不走的赶也赶不走。我想说这话的人脑袋被驴给踢了,压根在现实面前,纯属扯淡。怎么还被拿来乱用呢,真是悲哀。

    之所以要走,只要不是脑子有病,要么就是看不到希望,要么就是不值得为此浪费时间。没有因为跟你感情深就选择跟你混了,拜托,人家都要养家糊口的,说不过去好不好。至少这个时代就是,还可以出了这个门见了面装作不认识。

    再有就是赶也赶不走,哪怕就是一条狗,你赶它走,它也会被你吓得跑了。更何况是跟你混了那么久的人呢!

    以前聚会谈感情,现在聊天谈现实。不过个别人跳过这一条,直接谈钱,像是做交易,像是在畜牲市场买一头驴,那么直接。而且还很自以为傲,我很佩服你为人处世的态度,我不做任何品论,只是给你们说:我兜里就一个五毛钱硬币,你别骚扰我……

    我前阵子和朋友出去一起吃饭,我们从一足疗按摩店经过,里面沙发上躺着一个少女,穿着打扮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只是因为我多看了一眼,她就坐起来从门里走出来了,还很妩媚地笑着说到:过来呀,玩会儿呗,价格公道,今儿个半价哦~

    我看了看我朋友们的意思,他们用很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我还能怎样,只能过去说清楚,我们是新时代的五好青年,是不能这样的……但是最关键的就是让她自己走。

    兜里揣着五毛钱的硬币,这个事就省省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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