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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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最起码我不是小妈养的

1029.最起码我不是小妈养的

    我一眼就认出了从面包车下来的那个西装革履、黑沉着面孔的司机就是刚刚和我打过交道的荔湾区那个道上老大啃牙仔的马仔陈志强。

    陈志强是一个脸面和眼睛长得都有些像那个有些阳痿的刘翔的年轻人:满脸的疙瘩、眼睛里有一种神经质的疯狂,自命不凡,却很会作秀;刘翔可以在两届奥运会上愚弄十几亿中国人,在世界体坛上留下不小的笑柄,却依然被国内的一些媒体无耻的吹捧成英雄,根本不知道真正的英雄应该就是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活的铮铮男子汉!有一段时间,那个狡猾而懦弱的刘翔在中国成了一种神话,不仅赚足了钞票,而且还能终身全额免费医疗,因此就备受争议:不是说与国际接轨吗?为什么在体育界就不能这样?

    陈志强是一个长得还算端正、有些花美男的影子、还有些小白脸的腔调;有些富二代的目中无人,也有些江湖歹人的阴险;有些衣冠**的打扮,也有刘欢那样的长发,可是偏偏就没有区家大少所具有的那种收放自如的优雅、**倜傥的外表、博览群书的才华,也没有区杰良那样文质彬彬的气质、出口成章的本事、以及对父辈的孝顺、对工作的认真、对朋友的真诚、对女人的随意,以及对生活的豁达的人。可是这样的夸奖话却被区家大少全盘否定:"老五,拿我和任何人对比都行,就是别和强仔比好不好?说起那个家伙就恶心!最起码我不是小妈养的!"

    这话说的是真的。有一种不成文的传闻,说的是荔湾区的那个啃牙仔在初出江湖的时候,就在上下九当鬼佬(羊城话:流动商贩、摆地摊的),就和那里的一个发廊的小姐成了相好,自然就把一些好不容易挣到的钱塞到女人的那个销金窟里去了;后来,啃牙仔因为杀了一个和他发生争执的摊主,到牢里蹲了几年,出来后又到上下九摆摊,就没有人敢惹他了。可是他却从来不消停,想盘下那里最好的一家店铺,人家当然不愿意,谈了几次谈翻了,他就把人家打成重伤,又被关到监狱里待了几年。听说他被放了出来,那个被打的商家主动卷铺盖走路,于是,上下九那一带就自然而然成了啃牙仔的地盘。

    陈志强就是那个发廊的小姐生的,人家小姐是做那一行生意的,经过的男人成百上千,天知道是谁的?就和有段时间爆出的海南三亚的那个海天盛宴,明星富豪集体胡来的消息,孙兴、汪小菲榜上有名,莫文蔚和一帮女明星也在里面演出。据说有一出道不久的**绿茶婊,在那里先后与八个男人有染,后来发现自己受孕,本来是想借机钓个金龟婿,却不能说明究竟是谁而为,只好不了了之。

    发廊的小姐在做那种生意的时候,当然会给客人的那里穿雨衣的,名义上说的是大家都好,其实还是害怕被染上艾滋,想必啃牙仔也会是同样的待遇,所以有人说,那个发廊小姐不过就是找个冤大头而已。不过啃牙仔似乎却很乐意将陈志强收入自己的门下,而且将他培养成自己最信赖、最放心的马仔,似乎也在间接的证明另一种他从来都是直接在那个公共厕所拉尿的那个传闻的准确性。

    佛爷是个雄心勃勃的男人,可也是一个野心不大的男人,对江湖上你争我夺占地盘从来不感兴趣,认为守好自己的海珠北路这一亩三分地就足够了,说这是向毛爷爷学的搞好自己的事,不想在羊城称王称霸,这其实也是向所有道上的朋友表明自己的观点,大家可以相安无事的。直到阮红旗在东风西路开了那家升平娱乐城,因为不在海珠北路的范围之内,却也属于海珠北路的人,啃牙仔拿阮红旗开刀,就是想试一试佛爷的虚实,结果双方打了个平手。

    然后就是人民北路的那家潮汕肠粉店,虽然是陈志强先挑起来的,可是我明目张胆亲自上门把事情公然挑大的;虽然开始的时候仅仅是一件小事,可是到后来发展到双方剑拔弩张、针锋相对,连官方、商界、媒体、道上等各方面的人全都被卷了进来,这肯定是出乎啃牙仔和陈志强的预料的,最后在双方谈判的时候,我和佛爷的配合天衣无缝,佛爷愿意接受各位老大的调解,双方各退一步,可是我坚决要求那家潮汕肠粉店从那条街上消失,而且声称如果不答应这一条,其他的免谈。佛爷装模做样的打了我一巴掌,可是我的坚持最终被答应了。

    这就是我和陈志强之间战争的真正开始。

    实话实说,我根本瞧不起像陈志强那样的社会混混,凭着有一个道上的老大当后台,凭着有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小白脸、凭着一种吊儿郎当的态度、凭着有钱有势,也凭着那一带根本没人敢惹他,就自以为自己了不起,就有了一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傲气,就敢于对海珠北路的那个老人又打又骂,不仅敢明目张胆的挑衅老一辈的权威,而且手段很毒辣,摆明了就是一种叫阵:我就要这样张狂,你能怎么样?有本事放马过来!

    我从来就看不起这样的人,看上去气势汹汹、不可一世,其实没什么本事,只要敢于硬碰硬,针锋相对,他就是一只纸老虎;我从来就不把这样的家伙当作自己的对手,虽然他很阴险狡猾、也很手段毒辣,而且还手下很多,人多势众、兵强马壮,其实就和牯牛山的朱爹爹所说,不过就是空心大萝卜,对待这样的人,一次就得把他打疼,知道我们根本不尿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让他消失,没有了话语权,剩下的喽啰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我相信并实践过那个理念,可是在那个凌晨二点、在那条空荡荡的海珠北路的上面,我不得不重视那个家伙的存在。因为我认得他手里握着的是一把67式手枪,那种手枪在对越作战以后曾经有一部分散落到民间。我敢肯定陈志强手里的是一把真枪,极有可能就是其中的一把,我能从他打开保险的声音听出这一点;我也能肯定那是一把制式手枪而不是仿制的,我从枪筒的颜色就可以判断出来。我知道我没有那种躲避子弹的能力,也没有刀枪不入的神通,所以对那个人可以蔑视,可必须对那把枪应该保持高度的重视。

    谢天谢地,命运又一次惠顾我:我看见那个右手提着枪向我走来的陈志强的左手还有一个小圆筒,我认得那是一个枪械消音器,是为了降低子弹出膛、空气冲出枪口的时候**的压力对外面的空气引起的冲击震动的东西,马上就心花怒放了:我对这种消音器很熟悉,知道在安装的时候必须看一眼才能将消音器与枪口的螺纹对准,我就知道这个家伙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应该在下车以前就把消音器装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向我走来的同时还不得不低头看一眼消音器和手枪的联系,那就是我千载难逢的机会。

    我当然知道那个机会对于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我就目不转睛的果然看到了那个时刻的出现。我几乎就在他低头的那个瞬间,飞快地拔出了那个家伙肚子上的那把弹簧刀,根本没顾得上有大量的鲜血随着我的动作飞溅而出,也根本没管那个家伙又发出了一声惨叫;就在陈志强因为他的同伴的惨叫抬起头来的时候,我已经将那把明晃晃的弹簧刀向他抛了过去。

    我的飞刀技术是在牯牛山跟着朱爹爹学会的,树枝上的小鸟、草丛中的野兔、地上的蚂蚱常常成为我的练习目标,不敢说是什么百米穿杨,十米以内十之**都会有把握。后来到了水溪,田大要我用此法杀老鼠;到了郑河,马法师要我用此法抓鱼;到了枫树,教长要我用此法杀鸡;就是到了宝通寺,玉林大师也喜欢在闲暇无事的时候,看我玩玩飞刀,当然不是杀生,而是用飞刀的方式去给木青莲摘那座小院葡萄架上的那一串串紫色的葡萄。

    我和陈志强的距离不超过五米,这么近的距离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连我自己都要无地自容了。那把弹簧刀的速度很快,抢在陈志强还根本没有来得及抬起枪、也没有给他任何躲闪的机会之前就准确地**了他的右上臂的肌肉里面去了。我不想要他的命,也不想在海珠北路闹出命案,况且还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那可是无法否认的,我只是用这种方法强迫他放下武器。

    陈志强的那把还没有完全上好消声器的67式手枪从他手里*落、还没有落地就已经落到了我的手里,手里的那种沉甸甸的感觉和枪身的那种幽幽的金属暗光都使我信心倍增,我一脚就把已经疼得弯下腰的陈志强给踢开,拾起我扔在地上的那个中联保险发的手提包扔给坐在那辆三菱面包车里面看见全部过程、吓得目瞪口呆的小丫头,一个箭步钻进车里,反手关上了车门,直接扑向了前座的方向盘。

    谢天谢地,面包车的发动机还在正常的运转,汽车钥匙也还插在点火开关里,我不过就是换了一个档位,猛踩油门,这辆日本面包车就马上变成了一头咆哮的猛兽,一下子窜了出去很远。我在路过那家小超市门口的时候,还记得对那原来打着麻将、现在都呆若木鸡的四个男人叫道:"愣着干什么?不是海珠北路的人吗?赶快打电话!110、120,救人要紧!"

    等到我们的车穿过海珠北路、冲过西门口,从公园前上了解放中路以后,才远远地听见不紧不慢的警笛声在慢慢的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