叱咤风云之传奇法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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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当家方知柴米贵

    “奶奶的,哥刚过上几天好日子,就让你们把家败了,拿肉干换这黑乎乎的窝头、烙饼,也亏你们做得出来,一想到每天都要就着凉水啃这玩意,哥就来气!”库布其一边嘬着腮帮子嚼烙饼,一边抱怨。

    昨天米堆儿把肉干给巴拉提老人的时候,他睡得正香,今儿早上看到那一大堆,老人让家人连夜准备的窝头、烙饼,才知道米堆儿用肉干换了这些东西。库布其当时就一个劲的嘟哝“败家玩意”,走的时候让他背上一包烙饼,更是让他心里很不爽,边走边抱怨。要不是普达提醒他,到尼尔镇还要走三天,少说点话,免得口干舌燥多喝水,估计这家伙会哔哔一整天。

    此时也没人去理会他,石墩他们三个人靠在一起休息,米堆儿和普达凑在一块,掏出那块鸡蛋大小、黑不溜秋、有些像石头,却又有些金属光泽的东西,继续研究起来,只是研究来研究去,也弄不明白这玩意究竟是什么。

    昨天下午,米堆儿他们因为无事,在谷地里四处转悠。走到谷地中央,发现一块地方比周围都低,而且地面也不一样。在乱石滩,像这样方圆一两丈看不到土的地方,也有很多,但那些地方裸露在地面的都是岩石,可这里的地面却不是岩石,倒像是一只超大号的盘子。

    在这个大盘子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石块,应该是巴拉提他们耕作时,把周围土里翻捡出的石头,都扔到了这里。米堆儿他们走到这里,正是太阳西斜,盘子中央一块黑乎乎的石头,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因为那块黑黑的石头,在太阳的映照下,竟然在闪光!莫晓语跑过去捡,却发出了一声惊呼,引得大伙都围了过去。

    大家轮流拿过这东西后,就知道莫晓语为什么要惊呼了,因为这东西的份量,和它的个头相比,实在是有些离谱,就这鸡蛋大的东西,少说也有一斤多。事出反常必有妖,大伙都知道这肯定不是一般的石头,但是谁也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于是米堆儿就将其收了起来,说是有时间再好好研究研究,实在不行,等以后有机会再找人帮忙看看。

    歇息过后继续赶路,照巴拉提老人所说,要想穿过乱石滩直接去洛基城,至少还要在乱石滩里走五六天,而到尼尔镇则只要三天。从尼尔镇到洛基城,虽然路上会多走两三天,却不会有缺水断粮的危险,若是有钱能雇辆马车,那两边的时间都差不多,人还会轻松不少。大家已经知道乱石滩里有多危险,虽说做冒险者的都不怕死,但也没谁会拿自个的小命不当回事儿,所以他们现在就是直奔尼尔镇去的。

    一路上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第三天早上醒来,果然看到了一座巍峨的大山,矗立在远方。老话说“望山跑死马”,真是一点不假,看见山在那里,米堆儿他们就加快了步伐,可还是直到黄昏时,才看见了坐落在山脚下的尼尔镇。

    据巴拉提老人讲,尼尔镇有住户五百多户、三千来人,除了几个世家大族派驻在这里的旁系支脉,镇上的人家,基本上是一半平民一半佃户。虽然尼尔镇也是冒险者进出斯托绥思森林的必经之路,但是因为它夹在洛基城和库卡镇之间,所以无论是镇子的规模,还是繁华程度,和库卡镇比起来,都有天壤之别,那几个世家大族,驻住在镇子上的旁系支脉,就是镇里仅有的商户。

    临近镇子大约两里,露出地面的岩石越来越少,而有土的地方越来越多,于是开始出现一块块的农田,再往前走,便能听到潺潺流水声,一条小河沿着镇子蜿蜒而去,清澈的河水在布满砾石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河岸两边是大片大片的农田。

    尼尔镇是一座不设防的镇子,一条大路从镇子中穿过,路两边的几座宅院说不上有多富丽堂皇,但是跟周围低矮的棚屋比起来,那也是天壤之别了。这几座宅院无一例外,临路的一面都建成了铺面,这就是尼尔镇仅有的一家酒楼、两家客店、两家商行和一家车马行了。等到米堆儿他们过了河,走进镇子里,天早就黑了,夜空的点点寒星,镇里疏落而昏暗的灯火,让人感觉到萧瑟,但是大路两边的店铺,却是一片灯火辉煌。

    一走进镇子,嗅到空气中飘散的饭菜香,库布其就开始嚷嚷了,说今晚一定要吃顿好的,再也不要啃那窝头、烙饼啦。一直吃烤肉、嚼肉干,老实说,米堆儿也有些腻歪了,摸了摸怀里装钱的袋子,“好,今天俺们就好好吃一顿。”看到大家都是眉飞色舞、兴高采烈,米堆儿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份自豪感,于是他昂首挺胸,径直朝挂着酒招的酒楼走了进去。

    现在已近年末,虽然对于背井离乡、四处游荡的冒险者来说,过不过年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还在到处晃荡的冒险者,真的不多。米堆儿他们走进酒楼,诺大的厅堂里就只有七个人,分坐了两桌。

    看到他们进来,那些人抬头看了一眼,便继续喝酒吃菜,只是偶尔会很隐蔽地瞟上一眼。经常在外面跑的人都知道,像这种全是少年组成的队伍,还带着狗架着鸟的,没有摸清楚底细前,最好不要去招惹,一旦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那可是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的。还是那句话:冒险者不怕死,但也没有人愿意傻乎乎的送死。

    米堆儿他们走到临窗的一张桌子坐下,除了阿泽有些拘谨外,其他人都很坦然。堂倌上前来奉上茶水,递上菜单,并没有因为这些少年,浑身脏兮兮的像乞丐儿一样,就表露出不屑与厌恶,常年在这里干活,他可是什么样的人都见过,若是敢以貌取人,别说老板不会饶他,要是得罪了一些连老板都惹不起的人,很可能自己的小命都玩完。

    菜是库布其点的,这家伙一口气点了九个菜,还想要酒,却被米堆儿阻止了,“酒就不要了,饭菜一起上吧。”之所以不要酒,一来是他还不习惯喝酒,二来是怕钱不够,虽然身上有几个金币,但是他并不清楚萨茹拉国度的消费情况,再有就是有一点点担心,以前阿爹和疯老头可是经常跟他说,喝酒会误事的,在没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的时候,还是低调一些比较好。

    只是米堆儿不知道,他的这个举动,落在那几个冒险者眼里,却是感觉到有些忌惮,再也没人朝他们看一眼。因为他们很清楚,但凡世家子弟,一旦离开家里长辈的看管、监督,大都会暴露出本性,而就算没有长辈、护卫在跟前,仍然能够节律自好的,基本上其家族的势力和背景都极为深厚。而那些常常趾高气昂、自以为是,沉溺于声色犬马的草包,则多是出自暴发户和一些不大不小的家族。

    客人不多,饭菜上来的速度很快,九个菜全是鸡鸭鱼肉,满满的摆了一桌子。库布其伸手就想去抓烧鸡,却被坐旁边的普达用胳膊肘杵了一下,把自己握着筷子的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库布其很不满地嘟噜了一句“真麻烦”,抓起摆在面前的筷子,狠狠地戳向烧鸡腿。

    看看周围的人,再看着摆在桌上的那双筷子,阿泽有些犯愁了。前几天在巴拉提老人家里吃饭,别人都用筷子,就他和库布其两人用手抓,现在库布其也拿起了筷子,他一个人也不好意思用手了。可是从小到大,别说用筷子,他连见都没见过。生活在森林里的措玛斯提炯子,以狩猎、采集为生,他们的炊具有锅有碗有木勺,就是没有筷子,因为日常饮食不是烤肉、炖肉、野果之类的,就是用植物种子磨粉做的粥,根本就不需要用筷子。

    阿泽的窘迫,被大伙看在眼里,库布其本想嘲谑他几句,只是还没开口,就又挨了普达一胳膊肘,提醒他注意场合。莫晓语起身把一盘菜分到其它的盘里,用空盘子把每样菜都夹了一点,放到阿泽面前,又拿了只勺子放到他的饭碗里,低声说道:“没事,饭用勺子,菜就用手抓着吃。”看着阿泽窘迫而忐忑的神情,米堆儿知道接下来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给这小子上课了,要让他了解森林外的人类社会,懂得基本的生活常识,以及必要的生活技能。

    吃完结账,一桌子饭菜总共三十六枚半银币,米堆儿掏了三十七枚银币出来,也没让堂倌找零,算是给他的打赏。走出酒楼,米堆儿就开始盘算起来,照今晚上这吃法,身上的钱光是吃饭,也就能维持四五天。算上住客店、雇马车,估计到了洛基城,钱袋就该空了。要不是这几个月收集的东西,据库布其估算,可以换五六个金币,他才不会去是什么城市里,就在这尼尔镇买些盐,回到森林里去得了。他也知道,就算没有钱,在洛基城里也未必会饿死,但是只要有机会,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他米堆儿就不会再向任何人乞讨。

    掂了掂只有几个钱币的钱袋,“这钱哪,真他娘的不经花啊!”米堆儿有些老气横秋的感叹,引得大伙一阵哄笑。

    找了家客店,要了三间客房,莫晓语本想单独要一间的,不过想了一下后就作罢了,还是决定和石墩共住一间,普达和库布其一间,米堆儿和阿泽一间,分配好房间,大家就各自进屋休息了。

    进到房间里,看着那宽大的木架床、整洁的被褥,米堆儿有些发愣,而阿泽却是有些欣喜。发愣的是因为自己,差不多两年没有在床上睡过觉了,欣喜的却是觉得,这挂着帷帐雕着花叫做床的东西,就像一座小树屋。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米堆儿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大半夜,而第一次在床上睡觉的阿泽,却是十分香甜的一觉到天明。(咦?他们不是在巴拉提老人家里住过一晚吗?怎么会是第一次睡床呢?事情是这样子的,虽然老人把他们当客人,但是为了不给人家添麻烦,米堆儿他们那天晚上,是在堆草料的杂物间里凑合了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