叱咤风云之传奇法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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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小爷可不是软柿子

米堆儿提着弓箭,站在巨岩后面,看着路上追过来的那些人。现在他确信这些人,的确是为了那个刚刚认识的,叫做普达的卷发少年而来的。因为这些人在普达跟石墩他们离开后,前进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他不知道普达和这些人之间有什么纠葛,等到会合之后自然有时间弄清楚,现在可没空去琢磨那些东西。在看到卡尔那些人越走越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聚拢在一起好像在讨论什么的时候,米堆儿一直紧绷着的心也开始放松。

    “只要不是冲着俺们来的就好。”他在心里这样想到,同时也期望这些人,在发觉没办法追上普达的情况下,会停止追赶,最好是返回城里去,那样的话,他和阿泽也就可以安然离开了。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的想法太天真了,那些已经止步不前,聚在一起讨论的追赶者,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突然都像打了鸡血一般,蜂拥着又往前冲了过来。

    回头看了一眼,远处还能隐隐约约看到石墩他们的身影,米堆儿无法确定后面那些人,是决定继续追赶普达,还是想要来抓他和阿泽两个人。如果是后者,那么他和阿泽现在开始跑路,就能够引开那些人。因为不确定,所以没法做出决断,他也就只能继续守在这里。

    人群逐渐地逼近,在距离巨岩一百五十步左右,便散开成扇形,每个人之间相隔四五步远。听说那些小子里面,有两个背着弓箭,不管留下躲在巨岩后的是不是那两个,大家谨慎一点总是没错的。

    “阿泽,看准了,对着那些人的肚子和大腿射,还有注意对面的弓箭手。”

    看见对手大多拿滕盾护着头脸,还有两个弓箭手在稍后的位置,米堆儿急忙向阿泽提醒道。

    一般来说,从弓箭手所在的位置往前一百步的距离,都是危险的区域。一个健全的人,快速通过这个距离,只需要七八息的时间,而一个很优秀的弓箭手,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如果不计较命中率的话,倒是也能射出七八箭。可如果要想精准地打击对手,那么能够射出三四箭就很不错了。

    卡尔手下这帮人,都是比较资深的冒险者,对于这些东西都知道的很清楚,所以在距离巨岩百步左右,这些人就嗷嗷嚎叫着,奋力地往前冲,以期用最短的时间,冲到对手的面前。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虽然对手只是两个少年,却是两个不同寻常的少年。

    并不是每一个进入森林的冒险者,都会遇上措玛斯提炯子,毕竟斯托绥思森林太大了。对于很多穷极一生,都没有和措玛斯提炯子遭遇过的冒险者来说,那个浑身长着长毛,能够在树木间攀爬腾跃的怪异部族,只是一个传说而已。措玛斯提炯子在萨茹拉国度的社会生活中,已经消失了太久,就算偶尔有人提起,也不会掀起什么波澜。

    太过久远的时间,磨灭了很多历史的真相和细节,当年各个部族与措玛斯提炯子之间的战斗,已经很少有人记得。现在的人们,就算谈论起措玛斯提炯子,也只是津津乐道于他们的长毛,特异的天赋和奎木心的关联,以及常年居住于树上的怪异习惯。却忽略了这个部族里,哪怕是女人,都是优秀的弓箭手,而措玛斯提炯子的男人,几乎每一个都是出色的战士!以狩猎为生的人,仅仅依靠弓箭可是不行的。

    阿泽和部族里的男孩子们一样,能走路的时候,就把弓箭当作玩具,四五岁就开始正规而严酷的练习,到七八岁学习格斗,十岁时跟着部族里的老人学习捕猎技巧,十二岁就跟着队伍外出捕猎。经过三年的历练,虽然和部族里那些高手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但也算是能够独当一面了。

    而米堆儿,不说在同龄人中,就是和许多成年人相比,那也绝对算是个另类了。他的力量和速度,肯定比不过石墩,但是打斗的技巧,哪怕这些技巧,只是在和人打架的过程中,自己瞎琢磨出来的,却也比只会直来直去、大开大合的石墩,丰富了很多。也正因为是自己在实战中琢磨出来的,自然是毫无章法套路可言,如果这家伙拥有石墩的力量和速度的话,那么他的近战能力,绝对会让许多沉浸武技多年的高手,都感到头痛。

    但是这却不是他最强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把铁血猎人王,当作偶像和自己人生目标的猎户子弟,最拿手的自然是弓箭。阿泽在部落中,基本上还是接受了比较系统的训练,而米堆儿却是从小就跟随着父兄,在实际的捕猎活动中学习、探索,并以一种近乎执拗的精神,练就一身超乎于常人的本领。

    在迷雾山林中有一种像鹿的动物,猎人们称之为“窜麂”,体型不是很大,成年雄性的体重,也就是七八十斤。窜麂的肉非常鲜美,是皇城里指定每年都要进献的贡品,而经过鞣制的窜麂皮,非常的柔软坚韧,特别适合制作手套、水袋等物件,因此,凡是进山打猎的人,首选目标就是窜麂。

    然而想要捕获窜麂,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种动物跟鹿一样,天生敏感、谨慎,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逃之夭夭。而窜麂不像鹿的地方,就是它们不论公母,都不长角,并且善于跳跃,所以在山林中,它们穿行逃跑的速度非常快。

    如果不是正好一箭射穿了脑袋立刻毙命,或是腿上中箭影响了速度,就算是身体其他部位被射中,窜麂也会迅速地逃跑,哪怕它最后因为箭伤或者流血过多而死,但你也不要期望会有什么收获。山林里的野兽很多,飘散的血腥味,对于任何食肉动物,都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

    基于以上原因,一般猎人们都是成群出动,采用围猎的方式猎捕窜麂,可就算这样,能够猎杀窜麂的时候也不多。因为人一多,造成的动静自然就大,窜麂有是非常机警的,往往没等合围完成,猎物就受惊逃窜了。

    而米堆儿在大灾荒的前一年,却独自猎杀了三头窜麂。当他第一次拖着战利品回村时,只是吸引了人们无数羡慕的目光。没有人相信那是他的捕获,包括家里人,都认为他运气好,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曾经也有人在山林里,遇到了被人射伤后而虚弱濒死的窜麂。

    可是在一个多月后,当米堆儿再次拖着一头窜麂出现时,就让大家伙有些目瞪口呆了。如果说上一次是运气好,那么这一次呢?要说还是运气好,那为啥老天爷就眷顾他米堆儿呢?如果不是运气,那老米家这小子的本事,可就有些逆天了啊!

    任何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都知道,要独自猎杀窜麂有多难,可是年纪不大的米堆儿却做到了。当大家问他是怎么做到的,米堆儿的回答只有两个字:快、准。对于他的回答,大家都有些疑惑。米堆儿也不多说,提起弓箭对着五十步外的一棵树,嗖嗖嗖,一息之间射出三箭,而三支箭在树上的位置,彼此之间相隔不足一寸。这一手可震得大伙瞠目结舌,要知道在场的众人,能在一息时间射出两箭,并且完全命中目标的,可能都没有两个!

    米堆儿和阿泽两个人在一起,有着怎样的战斗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的,不过很快就有人明白,不是每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都是好欺负的!

    看着越来越逼近的冒险者,米堆儿眼中的狠厉也愈渐浓烈,“来吧来吧,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俺的厉害,要不然你们还真当小爷是好捏的软柿子!”

    卡尔手下的那些冒险者都冲过了百步的距离,却没有迎来对手射出的箭矢。看来对手是半大小子没错了,就算拿着弓箭,也没有力气射这么远。这么一想,大家的心里都轻松了不少,攻击距离的缩短,也就意味着攻击时间的不足,对于安全冲到对手面前,就有了更多的信心。

    然而现实和想象之间,总是存在巨大的差距。刚刚还在庆幸的冒险者,下一刻就听到了弓弦颤抖的声音,以及随之而来的闪着寒光的箭矢。

    一眨眼的功夫,位置最靠前的三人就惨叫倒地,其余的人一下子懵逼了。对方不是只有两个人吗?怎么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射出三箭还全部命中?这他娘的哪里是十来岁的雏儿,分明是煞星啊!自己这边总共也就十来个人,而冲到那块巨岩还有六七十步的距离,照眼前这态势,只怕还没等自己这些人冲到人家跟前,就被人全部放倒在地上了,那里还能指望在人家身上捞到好处。

    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人可以不顾一切往前冲,但是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只要没有被逼入绝境,没有人会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当发现无论是前进或者后退,都会成为被对手攻击的移动靶子,除了已经受伤倒地的,其余的人都非常默契而且麻溜地趴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