叱咤风云之传奇法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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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生初见

    wed jul 27 22:39:06 cst 2016

    天光透过那破烂的窗棂时,米堆儿就醒了,但他躺在那堆乱草里没有动。

    天刚亮,还不到出动的时候,再加上肚子里空空的,他不想浪费一点力气,就那么静静地躺着・・・・・・

    最近两天,米堆儿很郁闷,已经三天没有讨到东西吃了。要不是旁边睡着的老隆爷爷每晚接济他一点,怕是现在连爬出这破庙门槛的力气都没有。

    身边陆陆续续有人起身离去,米堆儿依旧没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这是以前村里那个半疯的老头说过的话。

    扶着破庙的门框,抬头望了望天,天空依旧阴沉着。远处有一群黑点在飞旋着,米堆儿知道那是群老鸹,那里怕是又有人死了。在这灾荒之年,活着就是一种奢望,能够活着就是希望。紧了紧扎在腰间的草绳,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只破碗,米堆儿那本来麻木而无神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我一定要活着,今天一定要弄到东西吃!”以他跟父兄学到的本事,要弄点吃的其实并不难,只是因为灾荒的缘故,一般的小动物早已绝迹了,只有吃死人肉的老鸹和老鼠还能时常看到。但是只要能讨到些剩饭,米堆儿也不愿去抓这两种东西,因为他心里始终有个疙瘩,除非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比如说现在,要是今天再讨不到饭,他就打算抓几只老鼠来填肚子了。其实迷雾山林里肯定受大旱的影响不大,但是米堆儿没有同伴,如今来洪州城的冒险者都很少了,他一个人去的话,那就不是去找吃的,而是去找死了。

    洪州,华唐帝国围绕迷雾山林三十六城之一。没有人知道迷雾山林有多大,光是在华唐帝国境内就绵延近三万里,而往北往南都有延伸,据说加起来不低于十万里。至于有多宽,那就无从得知了。传说很多很多年前,有几个术法高深的道士深入山林去探索,一个月后年纪最小的那个道士带着伤回来了,告诉人们山林广大无边,普通人根本不要指望能走得过去。山林的外围五百里以内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能够威胁到人的野兽,也就是土狼、黑熊、大山猫之类的,但是五百里到三千里就生活有很多大型猛兽,对于武者来说都是致命的。再往里走就会遇到一些从未见过的野兽,越往里走越强大,他就是被一头巨大的黑豹偷袭受了伤,师兄们便让他回来,随便告诉大家这些讯息。其他几个继续去探索的道士,后来却再也没有回来。尽管如此,迷雾山林出产的优质毛皮,珍贵药材仍然让许多冒险者趋之若鹜,纷至沓来。人来人往的,时间长了就慢慢形成了一些集镇,为了便于管理,帝国就围绕迷雾山林设立了三十六城。但是为了城池的安全,每座城离迷雾山林都差不多两百里远。

    但是因为大灾荒的影响,现在来洪州城的冒险者少了很多。

    在街巷里转悠了大半天,好不容易讨到了半碗剩饭。米堆儿双手捧着破碗,就像捧着无价的宝贝,走到街口转角,靠着墙边蹲下,准备好好享受美餐。低着头刚塞了两口饭在嘴里,眼前一暗,一双没有穿鞋的大脚和两截破破烂烂的、刚刚遮住膝盖的裤脚便出现在视线里。米堆儿咽下嘴里的饭,捧着破碗的手又向胸前紧了紧。

    “小子,哪来的?”一个尖细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米堆儿微微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很壮实、长了一个半脑袋的家伙站在自己面前。哦,不是长了一个半脑袋,是两个人!因为肩膀上那半个脑袋动了,带着身体从大个背后闪了出来。站在米堆儿面前的两人,一个胖一个瘦。胖的那个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年纪,个头比米堆儿至少高两个脑袋,身板最少也有米堆儿一个半大。穿着一件同裤子一样破烂的,而且露着一截肚皮的对襟衣服,圆圆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却让人感觉带着淡淡的笑,头上乱糟糟的头发胡乱挽住,用一根草棍别着,双手交叉着抱在胸前,一手抓着一只大土碗。

    “娘的,当乞丐儿也能长这么壮,真他娘的奇迹!”

    米堆儿心里暗道。再看那从胖子身后闪出的瘦子,个头起码比米堆儿高大半个脑袋,但比米堆儿还瘦点,整个就是一根豆芽菜。全身除了手、脸、脖子露在外边,都被一身打着补丁、却还算干净的衣服包裹着,就连脚上都穿着一双有些污渍的布鞋和灰白色的布袜,腰间扎了条三指宽的青色布带,布带的两头垂在右手大腿侧。头上乌黑的头发虽然沾了不少灰,却不像胖子那样乱糟糟的,在头顶挽了个道士髻,用一条青色的布条扎着。脸上有很多黑灰,感觉像是抹上去的,因为那尖尖的下巴上有很明显的手指印,年纪应该和自己差不多大。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乞丐儿,倒像是从家里偷跑出来胡闹的公子哥。

    “嘿,问你呢,小子。”那个瘦的看米堆儿不答话,只顾一双贼溜溜的眼睛瞄来瞄去,不禁再次问道。

    “怎么的,那儿来的还要向你报告?”

    “嘿,还挺横。知道这两条街是咱哥俩的地盘不?”

    “那又怎样?”

    “你捞过界了,晓得不。”

    “那又怎样?”米堆儿慢慢地站了起来。

    “呵呵,有点意思。”“公子哥”莫晓语摸着下巴,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家伙。年龄应该和自己差不多大,个头还没自己高。一头不是很长的乱发就那么披散着,头发里还裹着几截草屑,脸上脏兮兮的,透着明显营养不良的菜色。一双贼溜溜的眼睛,不时闪过一丝精光。上身穿了一件破了几个洞的斜襟短衣,下身穿一条同样有着破洞的深色裤子,腰间扎着一条草绳,脚上居然穿了双露着两个脚趾头的靴子。双手紧紧地抱着一个豁了边的土碗,碗里有一团黄乎乎的小米饭。

    就在莫晓语打量着米堆儿的时候,大个子看见了街上向这边走来的一群人。

    “快走,小癞子来了!”瓮声瓮气的声音在米堆儿耳边响起,厚重得像石头,说完拉着“公子哥”转身就跑。

    还没搞清楚状况的米堆儿根本反应不过来,他转头看向街上那群人,至少十四五个人,年龄大小不一,大的二十多,小的十一二岁,都是乞丐儿。众人簇拥着一个比很多人都高大的,头上因为生癞而使头发有一撮没一撮的家伙,想来此人就是胖子说的小癞子了。此时小癞子旁边一个像猴子一样的小个子,那双比米堆儿还贼的眼睛已经盯住了他手里的破碗。只见那“猴子”抬手指向米堆儿,“那小子手里有吃的!”顿时一群人都望向米堆儿,眼里散发出像狼一样的幽光。

    米堆儿知道坏了,这是一群又讨又偷又抢的无赖乞丐儿。看着碗里自己好不容易讨来的饭,说什么也不能被他们抢了去。米堆儿毫不犹豫地转身,跟着前面那两个一胖一瘦的身影跑了过去。

    看着米堆儿跑了,小癞子一挥手,大喊一声“追!”于是乎在这因灾荒而萧瑟、沉寂的洪州城,在一个秋日的午后,便上演了一场不太常见的追逐战。三个乞丐儿在前面跑,十几个乞丐儿在后面追,而后面的人大多趿拉着破鞋,于是噼噼啪啪、踢踢踏踏的交响乐便很自然地在街巷之间奏响了,随之就是那腾腾而起的尘土,如一条巨大的尾巴,拖拽在众人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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