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四章 混世魔王
天资胜我十倍,资源胜我十倍?
红缨将军的话简直让方行有些无语了,说实在话,论起有钱,很少有人在自己面前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了,方大爷这么多年可不是白混的,自打从当年的青云宗开始,便一直以把人的宝贝变成自己的为己任,连续拼搏了这么多年,从大雪山闯到了南瞻玄域,又从南瞻玄域闯到了南海红红会,又从红红会闯到归墟,再从归墟闯到了北俱妖帝阁,州封禅山……
这一共落下了多少宝贝啊,那身家,自己都估算不清楚!
移动小宝库的名头,那可不是说出来玩的!
某些时候,怕是州大宗及世家,都不见得有自己底蕴丰富,可这红缨将军竟这么说?
这是把自己当成了乡巴佬了?
望着他那古怪的眼,红缨将军知道心里所想,却也是轻叹了一声,苦笑道:“方行兄弟,观你年龄不大,实力却已是金丹境界里有数的高手,除了天资过人外,想必资源也是极为丰富的,不过,与一些比起来,却还是差得太远了啊……呵呵,以扶摇宫少司徒为例,不说那扶摇宫内本就有的无尽仙书道典,渊海大术,以及十万年传承留在了手里的先贤笔记与底蕴积累,仅说前面几次天降玄棺,第一次天降玄棺落州时,大部分的玄棺异宝便都落在了扶摇宫等几大道统手中,第二次南瞻天降玄棺,扶摇宫等几处道统更是拔得头筹。↖頂↖点↖小↖说,而后来。两具玄棺落入魔渊。中域诸道统也是硬分了一杯羹,种种异宝,道道仙诀,只会多你十倍不止……”
说到了这里,他目光微凝,正色道:“休怪我说的难听,你与他比,简单来说。便是散修与世家子的区别,虽然你也从旁的地方搏来了无数造化,但人家却是天生贵胃啊,且不说那少司徒,本就是从无数天资过人的优异体质里选出来的道胎,便论资源,人家打从生出来的第一刻起,便以最精纯的仙液淬身,挑选最贴近大道的仙诀打下根基,每一步都有人指点。每一道法门都有高人点悟,甚至服用的每一粒丹药。都会有前辈修士为他仔细分辨药性与力……”
说着,看向了方行,目光略微无奈:“而你呢,方道友……”
“别说了……”
方行忽然间伸手,制止了红缨将军再说下去,脸黑的像锅底。
“呵呵……”
红缨将军苦笑了一声,忽然间摘下了自己头上的红盔来,登时让方行一惊。
从认识了这红缨将军的第一刻起,就见他一直穿着一身红甲,从来未曾离身过,便是头上的红盔,也不曾摘下,面目看不分明,饮酒之时,也不过凑到嘴边而已,以前只以为是他的怪癖,未曾当回事,直到他如今主动摘下了头盔来,才明白了他一直戴着头盔的真正原因所在。
红缨将军生得年青俊俏,属于穿上了女衣便可以扮成绝色佳人的类型,但他在额头上,却有着一个飘逸的大字,倒是写的银钩铁画,俊逸非常,只是那个字却是……
“滚”!
一个大大的“滚”字!
这样一个俊逸人儿,却在额头上被人画上了这样一个字!
而且,画下这一个“滚”字的,赫然乃是灵纹,蕴含诡力,根本无法化解。
也难怪他终日罩着头盔了,换了方行,把脑袋削了都有可能!
“这个字,便是十年前那小魔王送给了我的一份大礼……”
红缨将军淡淡的微笑,表情却莫名让人觉得阴冷异常。
“多大仇啊这是……”
方行惊愕不已,后怕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心想谁毁小爷的容我不得跟他玩命啊!
“并无仇!”
红缨将军见他发问,轻声的笑了起来,道:“我本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甚而与他是好友,不过在十年前,他的一场酒宴上,只因在一名歌妓敬我酒时,坚辞不饮,引发了那魔王不快,言我对那歌妓无礼,要我向其陪罪,我却乘着酒兴,一把将那歌妓推倒,便与他在宴会之上动起手来,呵呵,我自忖实力不俗,却不过三招,便被他在脸上画上了这样一个记号……”
他淡淡的说着,似乎浑不在意:“其实也正因为那一件事,我深感其耻,便离了家族,来到了镇渊一部磨砺,如今十年过去,却成为了镇渊十将之一,也是造化弄人了!”
虽然听他说的轻松,方行却一脸的难以置信:“就为了个歌妓,他毁你的脸?”
红缨将军戴回了头盔,淡淡一笑,道:“那魔王本就是脂粉堆里长起来的,视女人如命根,且被宠溺太过,时时发癫,被人称混世魔王,往往做事冲动,事后又悔之不迭,那件事后,他们扶摇宫的几位姑姑却曾专门到我家中拜访致歉,原用最佳良药帮我去了这个字,他也曾亲笔寄信于我赔不是,只是我亦无颜接受,更未见他,这个字,我亦未曾请族中长辈为我炼掉,只是留在了自己额头,权当给自己一个教训罢了!”
口气平淡的说着,红缨将军话里渐渐有了一种无奈辛酸的意味,摇了摇头,低声道:“呵呵,说起来,当时我坚辞不理会那因受他的宠爱而有些娇纵的歌妓,且将她推倒,也未必没有年青气盛,想与这个混世魔王较量一下的念头,只可惜,这一个字让我清醒了过来,呵呵,我们二人在斗法之中,被他从额头上刻下了这样一个字,每一笔一划,都代表了他能杀我一次啊!”
“****,他真这么厉害?”
方行被他这话里代表的含义给吓坏了,几乎跳了起来,惊呼道:“这厮是斩六境?”
认识了红缨将军之后,虽然未曾与他交过手,但二人走近,彼此气机感应,也能对对方的实力有一个大略的了解,方行深深的明白,这位红缨将军若真个动起手来,绝对不像他平时这般温和淡然,一身杀气强行压制在心底,一旦爆发了出来,这可能根本就是一只人形凶兽!
再来想想,当年他认识的大青衣,实力已是不俗,更何况是她口中远远超她的兄长?
而那扶摇宫的少司徒,能够轻易在他额下留下这么个字来,实力究竟有多强?
“斩六?”
听了他的猜测,那红缨将军竟忽而笑了起来,轻声叹道:“我才是斩六境!”
他目光微抬,眼底无尽疲惫之意:“我来到了镇渊一部,用了十年时间,磨砺自身,不愿破婴,只因想在金丹境界之内胜他一次,挽回颜面,只可惜,我愈是修行,心却越凉,愈发感觉到了那个魔王的厉害,十年前我还有心思挽回颜面,但如今十年过去,我实力大涨,却反而淡了这个心思了,呵呵,无知反而有勇,了解了与他的差距,我连报仇的勇气都没了……”
“喂喂,大哥,有没有这么夸张啊,那哥们究竟什么本事啊?”
方行简直都要被这红缨将军给吓到了,半晌才瞠目结舌的问道。
“十年前,他的实力就应该已经超过了斩六境,而如今……”
说到了这里时,红缨将军轻轻摇了摇头,道:“我与他十年未见,已不好猜测他达到了什么境界,毕竟他那样的怪胎,修行一日千里,哪里是常人可以揣测的啊……如今十年过去,谁也无法预料到他究竟走到了哪一步,呵呵,怕是与那七百年前的怪胎比肩都有可能!”
怪胎……
说到了这里时,红缨将军与方行都沉默了下来。
凭着直觉,方行不觉得这红缨将军有夸张的可能,但也正因此,心里没来由的感觉沉甸甸的,仿佛有一座大山压了下来了,他本来对中域诸子之强,有了一个心理准备,只是临到了头来,却发现自己这个准备还是有些不足,用自己一直以来的眼光去看那些人,不合适啊!
“嘿嘿,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不过……”
气氛沉默了良久,方行似乎有些沮丧,不过很快,他却又抬起了头来,目光反而更加的阴冷了起来,隐隐约约有凶光闪动,低声笑道:“这也就是我留这十座山的原因了!”
红缨将军微微一怔,有些不解的看向了他。
而方行则低低的一笑,颇有种破罐子破摔意味,道:“按理说我们找肥羊之前是得挑一下的,杮子肯定挑软的来捏啊,不过这一次却不是我挑人家,是人家挑了我啊,那丫头是我当年用金叶子买下来的,也是我在人贩子追我们的时候带着她杀出来的,那她就是我的,就得给我洗脚梳头掏耳朵,凭什么他们说都不说一声就给我夺走了,不夺回来,我这块心病好了不!”
他说着,站了起来,酒盏一摔,豪气万丈道:“我不管那什么大小司徒是个什么鬼东西,反正我的丫头我得抢回来,他若是斩五,那我就斩六,他若是斩六,那我就进斩七,他若是可以比肩当年那个怪胎,那我就非得赢了当年那个怪胎不可,总而言之,让他等着我吧!”
说罢了,转身就走,只留下了红缨将军苦苦一笑,看着一地的碎片。
“好人做不得啊,好容易跟他说句忠告,结果摔了我一套好酒盏……”(未完待续。)
ps: 抱歉抱歉,晚了一会……
红缨将军的话简直让方行有些无语了,说实在话,论起有钱,很少有人在自己面前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了,方大爷这么多年可不是白混的,自打从当年的青云宗开始,便一直以把人的宝贝变成自己的为己任,连续拼搏了这么多年,从大雪山闯到了南瞻玄域,又从南瞻玄域闯到了南海红红会,又从红红会闯到归墟,再从归墟闯到了北俱妖帝阁,州封禅山……
这一共落下了多少宝贝啊,那身家,自己都估算不清楚!
移动小宝库的名头,那可不是说出来玩的!
某些时候,怕是州大宗及世家,都不见得有自己底蕴丰富,可这红缨将军竟这么说?
这是把自己当成了乡巴佬了?
望着他那古怪的眼,红缨将军知道心里所想,却也是轻叹了一声,苦笑道:“方行兄弟,观你年龄不大,实力却已是金丹境界里有数的高手,除了天资过人外,想必资源也是极为丰富的,不过,与一些比起来,却还是差得太远了啊……呵呵,以扶摇宫少司徒为例,不说那扶摇宫内本就有的无尽仙书道典,渊海大术,以及十万年传承留在了手里的先贤笔记与底蕴积累,仅说前面几次天降玄棺,第一次天降玄棺落州时,大部分的玄棺异宝便都落在了扶摇宫等几大道统手中,第二次南瞻天降玄棺,扶摇宫等几处道统更是拔得头筹。↖頂↖点↖小↖说,而后来。两具玄棺落入魔渊。中域诸道统也是硬分了一杯羹,种种异宝,道道仙诀,只会多你十倍不止……”
说到了这里,他目光微凝,正色道:“休怪我说的难听,你与他比,简单来说。便是散修与世家子的区别,虽然你也从旁的地方搏来了无数造化,但人家却是天生贵胃啊,且不说那少司徒,本就是从无数天资过人的优异体质里选出来的道胎,便论资源,人家打从生出来的第一刻起,便以最精纯的仙液淬身,挑选最贴近大道的仙诀打下根基,每一步都有人指点。每一道法门都有高人点悟,甚至服用的每一粒丹药。都会有前辈修士为他仔细分辨药性与力……”
说着,看向了方行,目光略微无奈:“而你呢,方道友……”
“别说了……”
方行忽然间伸手,制止了红缨将军再说下去,脸黑的像锅底。
“呵呵……”
红缨将军苦笑了一声,忽然间摘下了自己头上的红盔来,登时让方行一惊。
从认识了这红缨将军的第一刻起,就见他一直穿着一身红甲,从来未曾离身过,便是头上的红盔,也不曾摘下,面目看不分明,饮酒之时,也不过凑到嘴边而已,以前只以为是他的怪癖,未曾当回事,直到他如今主动摘下了头盔来,才明白了他一直戴着头盔的真正原因所在。
红缨将军生得年青俊俏,属于穿上了女衣便可以扮成绝色佳人的类型,但他在额头上,却有着一个飘逸的大字,倒是写的银钩铁画,俊逸非常,只是那个字却是……
“滚”!
一个大大的“滚”字!
这样一个俊逸人儿,却在额头上被人画上了这样一个字!
而且,画下这一个“滚”字的,赫然乃是灵纹,蕴含诡力,根本无法化解。
也难怪他终日罩着头盔了,换了方行,把脑袋削了都有可能!
“这个字,便是十年前那小魔王送给了我的一份大礼……”
红缨将军淡淡的微笑,表情却莫名让人觉得阴冷异常。
“多大仇啊这是……”
方行惊愕不已,后怕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心想谁毁小爷的容我不得跟他玩命啊!
“并无仇!”
红缨将军见他发问,轻声的笑了起来,道:“我本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甚而与他是好友,不过在十年前,他的一场酒宴上,只因在一名歌妓敬我酒时,坚辞不饮,引发了那魔王不快,言我对那歌妓无礼,要我向其陪罪,我却乘着酒兴,一把将那歌妓推倒,便与他在宴会之上动起手来,呵呵,我自忖实力不俗,却不过三招,便被他在脸上画上了这样一个记号……”
他淡淡的说着,似乎浑不在意:“其实也正因为那一件事,我深感其耻,便离了家族,来到了镇渊一部磨砺,如今十年过去,却成为了镇渊十将之一,也是造化弄人了!”
虽然听他说的轻松,方行却一脸的难以置信:“就为了个歌妓,他毁你的脸?”
红缨将军戴回了头盔,淡淡一笑,道:“那魔王本就是脂粉堆里长起来的,视女人如命根,且被宠溺太过,时时发癫,被人称混世魔王,往往做事冲动,事后又悔之不迭,那件事后,他们扶摇宫的几位姑姑却曾专门到我家中拜访致歉,原用最佳良药帮我去了这个字,他也曾亲笔寄信于我赔不是,只是我亦无颜接受,更未见他,这个字,我亦未曾请族中长辈为我炼掉,只是留在了自己额头,权当给自己一个教训罢了!”
口气平淡的说着,红缨将军话里渐渐有了一种无奈辛酸的意味,摇了摇头,低声道:“呵呵,说起来,当时我坚辞不理会那因受他的宠爱而有些娇纵的歌妓,且将她推倒,也未必没有年青气盛,想与这个混世魔王较量一下的念头,只可惜,这一个字让我清醒了过来,呵呵,我们二人在斗法之中,被他从额头上刻下了这样一个字,每一笔一划,都代表了他能杀我一次啊!”
“****,他真这么厉害?”
方行被他这话里代表的含义给吓坏了,几乎跳了起来,惊呼道:“这厮是斩六境?”
认识了红缨将军之后,虽然未曾与他交过手,但二人走近,彼此气机感应,也能对对方的实力有一个大略的了解,方行深深的明白,这位红缨将军若真个动起手来,绝对不像他平时这般温和淡然,一身杀气强行压制在心底,一旦爆发了出来,这可能根本就是一只人形凶兽!
再来想想,当年他认识的大青衣,实力已是不俗,更何况是她口中远远超她的兄长?
而那扶摇宫的少司徒,能够轻易在他额下留下这么个字来,实力究竟有多强?
“斩六?”
听了他的猜测,那红缨将军竟忽而笑了起来,轻声叹道:“我才是斩六境!”
他目光微抬,眼底无尽疲惫之意:“我来到了镇渊一部,用了十年时间,磨砺自身,不愿破婴,只因想在金丹境界之内胜他一次,挽回颜面,只可惜,我愈是修行,心却越凉,愈发感觉到了那个魔王的厉害,十年前我还有心思挽回颜面,但如今十年过去,我实力大涨,却反而淡了这个心思了,呵呵,无知反而有勇,了解了与他的差距,我连报仇的勇气都没了……”
“喂喂,大哥,有没有这么夸张啊,那哥们究竟什么本事啊?”
方行简直都要被这红缨将军给吓到了,半晌才瞠目结舌的问道。
“十年前,他的实力就应该已经超过了斩六境,而如今……”
说到了这里时,红缨将军轻轻摇了摇头,道:“我与他十年未见,已不好猜测他达到了什么境界,毕竟他那样的怪胎,修行一日千里,哪里是常人可以揣测的啊……如今十年过去,谁也无法预料到他究竟走到了哪一步,呵呵,怕是与那七百年前的怪胎比肩都有可能!”
怪胎……
说到了这里时,红缨将军与方行都沉默了下来。
凭着直觉,方行不觉得这红缨将军有夸张的可能,但也正因此,心里没来由的感觉沉甸甸的,仿佛有一座大山压了下来了,他本来对中域诸子之强,有了一个心理准备,只是临到了头来,却发现自己这个准备还是有些不足,用自己一直以来的眼光去看那些人,不合适啊!
“嘿嘿,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不过……”
气氛沉默了良久,方行似乎有些沮丧,不过很快,他却又抬起了头来,目光反而更加的阴冷了起来,隐隐约约有凶光闪动,低声笑道:“这也就是我留这十座山的原因了!”
红缨将军微微一怔,有些不解的看向了他。
而方行则低低的一笑,颇有种破罐子破摔意味,道:“按理说我们找肥羊之前是得挑一下的,杮子肯定挑软的来捏啊,不过这一次却不是我挑人家,是人家挑了我啊,那丫头是我当年用金叶子买下来的,也是我在人贩子追我们的时候带着她杀出来的,那她就是我的,就得给我洗脚梳头掏耳朵,凭什么他们说都不说一声就给我夺走了,不夺回来,我这块心病好了不!”
他说着,站了起来,酒盏一摔,豪气万丈道:“我不管那什么大小司徒是个什么鬼东西,反正我的丫头我得抢回来,他若是斩五,那我就斩六,他若是斩六,那我就进斩七,他若是可以比肩当年那个怪胎,那我就非得赢了当年那个怪胎不可,总而言之,让他等着我吧!”
说罢了,转身就走,只留下了红缨将军苦苦一笑,看着一地的碎片。
“好人做不得啊,好容易跟他说句忠告,结果摔了我一套好酒盏……”(未完待续。)
ps: 抱歉抱歉,晚了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