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凌王
字体: 16 + -

第04章 翻身

    眼看绣球飞到空中,一群农民与乞丐互相推搡,互相扯拽,争取让自己得到有利位置。

    凌云不甘示弱,盯着绣球挣命拼抢。怎奈,他和周围的歪瓜裂枣太过瘦弱,一群壮汉将他们挤到了一边,连张鹏都没捞着什么便宜。

    就这样,眼看绣球要被一群农民夺走。

    危急时刻,人群中突然有个人喊:“快看!钱!”

    顿时,一部分人顺着声音望去,一下就把抛绣球的事抛在脑后。

    喊话的是凌云的三弟,叫王图。个子最矮,身体最瘦,眼睛最小,眉宇间有股邪气。他很少说话,总是微笑,却鬼主意最多。

    由于从小脱发,年级轻轻就秃了顶,所以一直留着光头,又叫王图,兄弟们干脆都亲切的叫他王秃驴。

    对于老三这个位置,老四马成和老五金不换是不甘心不服气的,所以也叫他王秃驴,但他并不在意。

    王图见凌云没有机会抢到绣球,就编了个谎话,骗走了一部分人。至于另一部分人,他还有个谎话,只听喊道:“快看!御龙一族!”

    御龙一族,是王室贵族,尊贵无比,堪比天高,统治着大陆,力压四大家族。它代表着地位,权利,金钱,以及实力。

    全世界,只有跪拜称臣的份。

    村子所有的人,都知道统治他们的王者,却一直没有机会一睹尊荣,只活在他们的想象里。即便是农民,或者乞丐,也都希望成为御龙一族那样的王者。

    所以,一听到御龙一族,所有人都忘了抛绣球的事,齐刷刷的望向村头。

    就连凌云,都傻乎乎的看着。

    就在所有人转头的刹那,绣球落下,砸了一下一个壮汉的脑袋。没等反应过来是什么东西,绣球被王图捡到,塞到凌云怀里。

    凌云拿着绣球,愣了一下。当他反应过来,喜出望外,高举绣球,兴奋道:“我抢到了!我抢到了!”

    众人正看着空荡荡的村口,当听到凌云抢到绣球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后悔不已。只是,抢到绣球的是个乞丐,不值得拥有绣球,赢取富家女。

    他们是农民,高人一等,自然不把乞丐放在眼里,一群人围了上去,要动手抢。

    老二张鹏第一个护在凌云身前,其余的几个兄弟,围绕在身边。

    首富老爷都快气炸了,不想看。皱着眉,快把腰上的肉掐下来。他的女儿看到他的表情,竟漏出一丝得意,道:“就是你了!”

    仆人丫鬟门面面相觑,富家老爷气得进了屋,差点被门槛绊倒。有了大小姐的话,壮汉门不敢动手。

    凌云从人群中走过,一双双羡慕的眼睛,气愤的眼睛,懊恼的眼睛,都注视着他。

    没错,他就是成功人士,乞丐中的王者,一个即将赢取全村首富女儿的男人。在高强外白日做梦晚上做梦的事,终于要实现了,怎能不得已,怎能不自豪,怎能不装个逼。

    风水轮流转,平日里看不起他的人,追着他打的人,要他们一一好看。结婚后,他要握着大把的钱,一言不合就用铜板砸他们,让他们痛苦并快乐着。

    凌云走上前,双手将绣球归还。

    仆人们不禁退后两步,丫鬟个个捂着口鼻,富家女紧锁着脸,强忍着异味,强装淡定。见绣球脏兮兮的,十分嫌弃,不想碰一下。

    她打心眼里恶心,可一想到能让老爸气疯,不免有一丝快感,道:“来人呀,带他去梳洗一下。”

    凌云刚要走进全村首富的家门,回头再次看了一眼,俯视曾经看不起他的农民,心里十分得意。在农民后面,是他脏兮兮的六个兄弟。

    他站住了脚,道:“让我的兄弟跟我一起进去。”

    一个乞丐已经够人受的了,再加上六个,简直要让人疯。

    “如果我不让呢?”富家女道。

    凌云将绣球扔还给她,道:“那我只能把你抛弃了。”

    当着全村人的面,富家女不能当场拒绝,否则颜面尽失,很不情愿的答应了。六个兄弟老五金不换跑的最快,老二张鹏紧随其后,老三王图和老七叶晚秋走在最后。

    他们进了大院,一个个张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院子大而平整,干净利落,就像天庭。平日里隔着高墙跟他们狂吠的狗,俨然成了天上的神犬。

    老七叶晚秋从衣服里拿出几个包子,扔给狗狗,想与它们一起分享。狗狗嗅了嗅包子,嫌弃的一口没动,继续对他们狂吠。

    仆人丫鬟偷笑,有的笑出了声,让叶晚秋非常尴尬,脸上的尘土掩盖不了脸上尴尬的红。

    凌云凑到笑出声的丫鬟前,小声道:“敢笑我七妹,等我做了老爷,要让你好看。”

    她不敢笑了,也不敢说话了,头也不敢抬一下。点着小碎步,退了下去。

    几人跟着走进屋子,檀木家具各种瓷器字画,他们从来没见过,陷入无尽的好奇与崇拜中。

    老五金不换到处寻摸着,仆人见他偷偷摸摸的,就一直跟着,让他恨得牙痒痒,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偷几件。

    凌云六个男的被带下去梳洗,老七叶晚秋独自去了一个房间。

    几个乞丐,做梦也没想到会享受富贵人的待遇,被人伺候洗澡。所有人都在惊讶与享受中,只有老四马成,一直在坏笑,手脚总是不老实,让丫鬟恨得不行。

    几个人洗了澡,穿上比较像样的衣服。梳洗打扮后,凌云的浓眉大眼更加凸显,也算一个小生。加上绣着云案白袍,增添了几分风度。

    为了能配得上富家女,他将捡来的戒指带上,玉佩带上。小乞丐翻了身,摇身一变成了富家公子。

    六人来到大厅,只有几个仆人丫鬟,后堂富家父女吵得不可开交。正听着,叶晚秋也出来了,六人看后,个个惊呆。

    叶晚秋虽然穿着丫鬟衣服,但那倾城的容貌,把富家女都给比了下去。她像仙女,那种只活在男人睡前的幻想里,世上绝对不会真实存在的女神。

    “你们看什么?”她害羞的说。

    凌云道:“没想到,我们的七妹是绝世美女呀!”

    六个人正围着叶晚秋看呢,富家女气冲冲地走了出来,见凌云换了副模样,也没看上眼。但她对叶晚秋倒是另眼相看,眼神中流露出惊叹。

    她拽着凌云的袖子,正要说起结婚事宜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他身上的玉佩,气愤的脸陡然震惊了,道:“这玉佩是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