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关于同居(4)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是什么时候吗?”李悠悠问正在专心开车的时苒。
时苒转过头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笑了笑:“当然,那时候我以为你是刚从疯人院里跑出来的。”
李悠悠皱了皱眉:“疯人院?”
时苒点点头:“对啊,没有一点点防备,你就突然上来拉住我,还披头散发的,鞋也只穿一只,如果不是看你长得眉清目秀的,我早就一脚踹过去了。不过还好你后面说你是谁,不然在旁边的彭博肯定要报警了!”
李悠悠如墨所画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冷光,嘴角抽动:“想踹我?”
时苒见旁边的人表情不对,急忙道:“当时……当时不是没认出来是你吗?不过还好我化成灰你都能认出我,结果真的看见我就迫不及待上来相认了。”
“我现在好想把你烧成灰!”李悠悠语气突然变得阴森森的,吓得时苒一个哆嗦。
时苒莫名有些紧张,笑了笑:“后面不是给你扳回一局了吗?当时全校都以为是我在追你,每天送你一束花,我还为了你还特意跑去当你的老师,我这么个帅哥天天死皮赖脸的缠着你,你也觉得倍儿有面子吧。”
李悠悠冷笑:“哼,送花?谁像你一样会给女孩子送菊花啊!”
时苒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你整个人的气质就是淡如菊,送你菊花有什么不对吗?”
李悠悠轻轻按了按太阳穴:“花店里的人没有跟你说,菊花代表的是什么吗?”
时苒想了想,道:“记得是说了,不过那个花语我不喜欢,再说了,花语也是别人想出来的。在我心里,我送你菊花,就是代表我喜欢你,我爱你。怎么着,又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给自己爱的人送菊花!”
李悠悠被他这般说辞弄得有些哭笑不得:“送菊花就不说了,当年我差点给你弄得被学校开除,你大爷的,提这茬我就生气,亏我这么努力做了十几年的好学生,被你一下毁了这个好形象!”
时苒不甘示弱:“后来我也为了你丢了饭碗呀,我为了保住你,马上就辞职了!”
两人争论起来,非要分个高下,李悠悠内心的好胜心已经燃气,可是表面上依然冷静:“你辞职以为是对我好?你在学校的粉丝们还专门跑来找我麻烦,拉我到厕所说要修理我!”
时苒摇了摇头:“行了,到后来也不知道是谁修理谁,在你手上,就没有谁能讨到过便宜,包括我!那些女生都不知道被你算计得多惨,我听说她们碰没有碰到你,就被教导主任逮着正着,罚扫了一个月的厕所!”
李悠悠不以为然:“当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时苒瞟了一眼李悠悠,不由记起彭博有一次打趣说他:“别的男人喜欢单纯不做作的女生,你倒好,胃口真奇特,居然喜欢比灭绝师太还要狠的李悠悠。”
这家的粥,果然如时苒所说,真的够贵够好吃,就是不够辣!在时苒面前,别说辣椒,李悠悠连胡椒都不给她碰:“你再吃一个辣椒给我试试!”
李悠悠轻笑一声:“我就不信你能顿顿陪我吃饭,你不在,我就吃!”
时苒笑了笑,目光始终温软:“可以,那以后我每一顿饭都陪你吃。”
李悠悠通常做不出腼腆羞涩的表情,面对这种甜言蜜语,她都会冷静而干脆地道:“行,没问题!”
时苒就喜欢她这种干脆利落,说出的话总是出其不意地让他欢喜。他完美的轮廓,又被她哄出了温暖的笑容。
可李悠悠最后冷不丁来一句:“假如你做不到,那我就顿顿吃辣椒!超级变态辣那种!”
李悠悠在人前,都是一副冷静理智的模样,只有在时苒面前才会有这般耍赖,见她威胁他的模样十分可爱,时苒忍不住起身,亲了她一口,甜得像抹了蜜似的。
李悠悠怔了一下:“不害臊!”
吃完夜宵,时苒十分不舍得送李悠悠到方瑜那里去,不管他怎么好说歹说,她坚决都不要和他同居。
“同居是婚前实习都阶段,时苒,我没有准备好,实在是不想跟你住在一起。”李悠悠理智地说道。
时苒嘴贫:“我迟早都要讨你做老婆的,如果你不想实习,那我们明天就直接领证,你觉得怎么样!”
李悠悠笑了笑:“我不会答应你的,至少现在不会。”
时苒不甘心:“早结晚结不都一样么!平时你这人干脆利落,怎么在这事情上一直扭扭捏捏呢?”
李悠悠摇摇头:“不是我扭捏,是你太执着。事情只要不如你所愿,你就想方设法的让事情按照你的轨迹走。时苒,我只能答应不会再离开,但是现在真的不能应许你同居或者结婚的事情。”
时苒不理解:“为什么呀!”
李悠悠叹了口气:“不说了,今天就这样吧。”说完下了车,不再争辩。
时苒见她连声再见都没有,就直接走回了方瑜的住处。
不管是谁,他都能治得住,就是拿她没有办法。
他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一把扯下扔到后座。什么?不想跟他结婚?李悠悠,真的是越来越长能耐了!不想结婚那还跟他谈什么恋爱,耍流氓呢!
不过这辈子,她除了嫁给他,休想嫁给别人!
他像个孩子似的,在车里生着闷气,透过车窗看着灯光下削瘦的背影,头也不回,就这样丢下他回去了。
他愤愤然,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李悠悠听见他的车离开的声音,便慢慢转过身。
这个小区入住率不高,到了晚上能清楚地听见虫儿鸣叫的声音。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眼睫毛颤动了几下。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时苒啊时苒,如果自己不够好,怎么配得上这么优秀的你呢?如今实在太穷困潦倒了,请给我点时间,我会变得更好,然后再嫁给你!
(本章完)
时苒转过头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笑了笑:“当然,那时候我以为你是刚从疯人院里跑出来的。”
李悠悠皱了皱眉:“疯人院?”
时苒点点头:“对啊,没有一点点防备,你就突然上来拉住我,还披头散发的,鞋也只穿一只,如果不是看你长得眉清目秀的,我早就一脚踹过去了。不过还好你后面说你是谁,不然在旁边的彭博肯定要报警了!”
李悠悠如墨所画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冷光,嘴角抽动:“想踹我?”
时苒见旁边的人表情不对,急忙道:“当时……当时不是没认出来是你吗?不过还好我化成灰你都能认出我,结果真的看见我就迫不及待上来相认了。”
“我现在好想把你烧成灰!”李悠悠语气突然变得阴森森的,吓得时苒一个哆嗦。
时苒莫名有些紧张,笑了笑:“后面不是给你扳回一局了吗?当时全校都以为是我在追你,每天送你一束花,我还为了你还特意跑去当你的老师,我这么个帅哥天天死皮赖脸的缠着你,你也觉得倍儿有面子吧。”
李悠悠冷笑:“哼,送花?谁像你一样会给女孩子送菊花啊!”
时苒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你整个人的气质就是淡如菊,送你菊花有什么不对吗?”
李悠悠轻轻按了按太阳穴:“花店里的人没有跟你说,菊花代表的是什么吗?”
时苒想了想,道:“记得是说了,不过那个花语我不喜欢,再说了,花语也是别人想出来的。在我心里,我送你菊花,就是代表我喜欢你,我爱你。怎么着,又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给自己爱的人送菊花!”
李悠悠被他这般说辞弄得有些哭笑不得:“送菊花就不说了,当年我差点给你弄得被学校开除,你大爷的,提这茬我就生气,亏我这么努力做了十几年的好学生,被你一下毁了这个好形象!”
时苒不甘示弱:“后来我也为了你丢了饭碗呀,我为了保住你,马上就辞职了!”
两人争论起来,非要分个高下,李悠悠内心的好胜心已经燃气,可是表面上依然冷静:“你辞职以为是对我好?你在学校的粉丝们还专门跑来找我麻烦,拉我到厕所说要修理我!”
时苒摇了摇头:“行了,到后来也不知道是谁修理谁,在你手上,就没有谁能讨到过便宜,包括我!那些女生都不知道被你算计得多惨,我听说她们碰没有碰到你,就被教导主任逮着正着,罚扫了一个月的厕所!”
李悠悠不以为然:“当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时苒瞟了一眼李悠悠,不由记起彭博有一次打趣说他:“别的男人喜欢单纯不做作的女生,你倒好,胃口真奇特,居然喜欢比灭绝师太还要狠的李悠悠。”
这家的粥,果然如时苒所说,真的够贵够好吃,就是不够辣!在时苒面前,别说辣椒,李悠悠连胡椒都不给她碰:“你再吃一个辣椒给我试试!”
李悠悠轻笑一声:“我就不信你能顿顿陪我吃饭,你不在,我就吃!”
时苒笑了笑,目光始终温软:“可以,那以后我每一顿饭都陪你吃。”
李悠悠通常做不出腼腆羞涩的表情,面对这种甜言蜜语,她都会冷静而干脆地道:“行,没问题!”
时苒就喜欢她这种干脆利落,说出的话总是出其不意地让他欢喜。他完美的轮廓,又被她哄出了温暖的笑容。
可李悠悠最后冷不丁来一句:“假如你做不到,那我就顿顿吃辣椒!超级变态辣那种!”
李悠悠在人前,都是一副冷静理智的模样,只有在时苒面前才会有这般耍赖,见她威胁他的模样十分可爱,时苒忍不住起身,亲了她一口,甜得像抹了蜜似的。
李悠悠怔了一下:“不害臊!”
吃完夜宵,时苒十分不舍得送李悠悠到方瑜那里去,不管他怎么好说歹说,她坚决都不要和他同居。
“同居是婚前实习都阶段,时苒,我没有准备好,实在是不想跟你住在一起。”李悠悠理智地说道。
时苒嘴贫:“我迟早都要讨你做老婆的,如果你不想实习,那我们明天就直接领证,你觉得怎么样!”
李悠悠笑了笑:“我不会答应你的,至少现在不会。”
时苒不甘心:“早结晚结不都一样么!平时你这人干脆利落,怎么在这事情上一直扭扭捏捏呢?”
李悠悠摇摇头:“不是我扭捏,是你太执着。事情只要不如你所愿,你就想方设法的让事情按照你的轨迹走。时苒,我只能答应不会再离开,但是现在真的不能应许你同居或者结婚的事情。”
时苒不理解:“为什么呀!”
李悠悠叹了口气:“不说了,今天就这样吧。”说完下了车,不再争辩。
时苒见她连声再见都没有,就直接走回了方瑜的住处。
不管是谁,他都能治得住,就是拿她没有办法。
他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一把扯下扔到后座。什么?不想跟他结婚?李悠悠,真的是越来越长能耐了!不想结婚那还跟他谈什么恋爱,耍流氓呢!
不过这辈子,她除了嫁给他,休想嫁给别人!
他像个孩子似的,在车里生着闷气,透过车窗看着灯光下削瘦的背影,头也不回,就这样丢下他回去了。
他愤愤然,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李悠悠听见他的车离开的声音,便慢慢转过身。
这个小区入住率不高,到了晚上能清楚地听见虫儿鸣叫的声音。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眼睫毛颤动了几下。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时苒啊时苒,如果自己不够好,怎么配得上这么优秀的你呢?如今实在太穷困潦倒了,请给我点时间,我会变得更好,然后再嫁给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