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那个财富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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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94.聚散离合总有因

    清晨,汤平从昨天的疲倦中醒来,感觉全身精力充沛,扭过头看着旁边那种还在熟睡中的小脸,在从窗帘的缝隙中投过来的光线中,略显稚嫩的小脸上还残留着道道泪痕,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显然她昨天也累坏了,所以还没有醒来。

    房间内的空调打得很足,所以二个人只盖着一层薄薄的棉被,汤平想起昨晚的情景,内心仿佛又在蠢蠢欲动,拉开身上盖着的薄被,金静****的身体全完展露在他面前,一个身材纤细柔美,熟睡着小美人呈现在自己的眼前。

    白色浴巾上还带着一些昨日的痕迹,汤平不由地心中一疼,她还这么小,自己昨日的行为是否有点过了,其实再等个一二年等她再大一点更好,只是自己实在是忍不住了。

    金静感到了空气中的凉意,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正在欣赏着自己的汤平,响起昨日的种种,羞的一下子转到他的怀里,紧紧地抱着他再也不肯放手,过了一会,她用一种轻的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在他怀里问道,“我好不好,你喜欢吗?”

    汤平拉起被子,一只手抱着被子裹在她身上,“宝贝,我觉得很好,我很喜欢,你呢?”

    金静用手捉住他到处滑动的手,不让他乱动,“只要你喜欢就好,我很疼,你下次轻一点好吗?”

    “下次就不疼了,而且你还会感到十分舒服,我保证。”

    金静扭动着的身体让他再度有点失控,他把她放平在床上,“我们再来一次好吗?”

    女孩子大惊失色,那种刻骨铭心的疼痛回忆让她不愿意再尝试一次,汤平用一种哄小孩子的声音说道,“宝贝,我会很轻很轻的,就一下下,如果你疼了就和我说,我就不动了。”

    金静犹豫了好一会,强忍着坚持着,“我还是很疼很疼,你慢点。”

    那是一种她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感觉,很奇妙,那是一种无法言传的愉悦,她在内心轻声地叫着,我爱你,只要你喜欢,我都愿意去做。

    此时在sh的西南部,上师大附近的一个高层公寓内,一个女孩子在大声叫着,“老公,我爱你,老公,老公。”后面的二声老公叫的是娇媚无比,带着一丝丝的颤音。

    长达二年的追求终于在圣诞节这样一个特殊的夜晚得到了结果,她才是他的女神。

    如果汤平此时能看到这张汗津津的脸,他一定会认出这个就是几个月前他在王艳楼下看的那个男生,世上很多事情也许就差那么一点,男女之间也是,只是一旦冲破了这个层次,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质的飞跃,这个已经不光是肉体上的结合,更是精神上的。

    王艳终于在这个特使的夜晚被男生成功地俘获了,虽然开始的时候对于汤平的忠诚让她激烈地抗拒了大半夜,但是最终她还是屈服了,一夜的激情让她心中的内疚降到了最低点,充满她心中的是万般柔情,在早上再次狂欢的时候,她注视着这个男生,第二个自己的男人,她爱他。

    接踵而来的公历新年让人们再次狂欢,在短短的几天内,金静对于汤平的依恋已经到了几乎不相分开的地步了,对于本来就没有感觉到什么温暖和眷恋的家她已经几乎是一天也呆不下,汤平用尽了心思才把这个刚满十五岁的小女孩子哄着回家了,承诺她至少每个星期会带她出来二天这才作罢。

    感情在突飞猛进的不光是他和她,王艳和她的男朋友也是如胶似漆一般,这几天汤平都没有来找过她,这个让她感到欣慰的同时有有点不安,她要做出如何的抉择?是瞒着他继续和自己的男朋友交往?还是把事情说开分手就算了?

    她知道汤平对自己很一般,她对这个男人的感觉也是一般,他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只是在三年前被他诱骗了破身之后,女孩子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总是有点恋恋不舍的,而且加上贪恋他对自己出手大方,所以虽然这么不明不白地一直就这么过来了,其实她知道他们之间更多是一种类似包养的关系,也许确实应该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过了元旦之后,新的世纪开始了,似乎所有的事物都有了一种全新的景象,其实世界还是那么运行着,只是一些微小的人和物有点少许的变化。汤平看着身下的女孩子,她的身体依旧是那么让人感到********,只是配合的动作中有个那么一丝不寻常的味道,那就是她有一种抗拒自己亲热的味道。

    完事后在黑暗中他抚摸着趴在他胸口的王艳光滑的脊背,闭着眼睛感受着周围的一切,慢慢地他的思感慨是模糊延伸,在这个小房间的过去和未来如动画般地在他面前掠过,他的心感到了一丝丝的微疼,虽然他并不喜欢王艳,只是迷恋她的肉体,不过俗话说日久生情,看来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是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第二天上学回来的王艳看到了床头柜上的一张小纸条,“艳艳,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这个三年来你给我很多快乐,只是世界上没有不散筵席,你必然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缘分已尽,希望你以后能过得好,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可以打我电话,我这个号码会永远为你保留,三年前我给你的存折上我已经汇入五十万,这个是我留给你的,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保护好自己,好吗?”

    王艳呆了半响,眼泪从眼眶中蜂拥而出,几乎湿透了手上的小纸条,一种渗入心肺的疼痛从内心的最深处扩散开来,说没有感情那也是假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会发觉自己最深处的那种情感,往昔的一幕幕如同电影一般地在她心中闪过,特别是在哪个对她来说意义特殊的夜晚,仿佛皆是发生在昨夜,一丝一毫都是清晰无比,他终于不要我了。

    晚上在衡山路的一个小酒吧内,汤平和丽莎二个人一边喝酒一边闲聊,虽然是清淡的啤酒,喝多了总还是有点酒意的,汤平终于憋不住说了王艳的事情,很多话一旦开了头就没有什么负担了,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很久,虽然他没有说的很明白,丽莎是那种一点就透的女人,很快就听明白了。

    “你其实并不喜欢她,只是喜欢和她做爱,喜欢她的年轻,喜欢她你所说的身体,早晚你们都是会分开的,你只是没有想到,也没有这个心理准备,她会先背叛你,你无法接受这一点。”

    汤平喝了一口啤酒,点点头,“是的,不过还是好聚好散,我也没有什么遗憾。”

    “人生其实就是这样,有所的必有所失,聚散离合很多是缘分,未尝又不是生活所迫造成的一种必然,你有所追求,有时候必须付出很多,特别是女人,漂亮的女人更是如此。”丽莎不无感慨,说到最后有点惆怅,自己未尝不是如此?

    转动了一下手中的杯子,汤平感觉脑袋有点发沉,原来啤酒喝多了也会有点上头,“你很看得开啊,我知道你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看不开又怎么样,人生短暂,何必为了某种不确认的执着苦了自己。”

    “现在你知道我不是你所认为的那样,我感觉我们是同一类人,热爱生活,享受生命,我不问你的过去,也不想知道,你愿意跟我吗?”

    丽莎一愣,随即笑了笑,“你喝多了,我当你是说胡话,不过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来找你,那个时候你可要收留我的。”

    难道自己就是做情人的命?只是这个冯泽平看起来比那个人要更加重感情一点,至于他的实力,给自己的一种感觉是,深不可测,如果在那个自己豆蔻年华,清纯无暇的年代能遇见他多好,只是时间不能重来,这就是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