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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歌风乐队

“兄弟们,下面就看我们的表现了!”

    看着远处跑过来通知的工作人员,方骏的脸上出现一丝笑意,转过头看向身旁的池城四人一眼,眼神中充满着一股自信与期待的神色。

    在一番商量之下,因为池城等人是第一次正式的站上舞台,所以有些紧张,方骏决定先让秦歌乐队提前上场,下一个他们再上。

    伴随着歌风乐队五人依次的上场,因为是乐队过来的时候是两手空空的,乐器都是黑夜城赞助的,在他们上场时,现场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在广场的东南方向,有着几十个身穿着蓝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短裤的年轻人,高举着写有“歌风乐队”“秦歌”“加油”字样的荧光牌,在拥挤的人群里面又是叫又是跳,不过当他们停下来的时候,一同默契的齐声高喊着秦歌等人的名字,好像激动的好像都快要哭出来了。

    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熟悉的乐器的位置,秦歌也从舞台的中间位置拿起那把红色的电吉他,突然的扬起左手很大力地朝着呐喊的那群年轻人挥了挥,大声说道:“大家晚上好,真的很高兴你们能在百忙之中,还赶过来参加音乐之夜的演出,谢谢你们的支持,我是歌风乐队主唱的秦歌!”

    “大家晚上好,我是歌风乐队的键盘手,程辉。”

    “大家好,我爱你们,我是吉他手,万峰。以后请多多支持我们。”

    “大家好,我是鼓手,罗家豪。”

    “大家好,我是歌风乐队的贝斯手,刘帅。”

    “秦歌!加油!歌风!加油!”

    在乐队的众人介绍以后,现场的观众们顿时好似失去理智一般,高声的尖叫,仿佛要冲破天际,拼命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

    “咦,这个乐队好像是春天里的吧,好像还挺懂招揽人气的,很受欢迎的!”

    就在这时,在舞台的下方的第一排贵宾区的位置,常振邦微微的侧过身,对着坐在身旁的一个漂亮的女子,轻声的问道:“这个乐队风格不错,而且还是春天里的乐队,是你们公司新签约的乐队吗?”

    漂亮女人的名字叫苏轻然,正是北京市一家刚刚新起的娱乐经纪公司的艺人总监,从公司注册的开始,寻找挖掘与招揽新艺人的工作一直都是她在做。

    听着常振邦轻描淡写的疑问,苏轻然那张清冷平静的脸上出现一丝柔和,说道:“这个歌风乐队是搞摇滚的,不过在之前已经被别家公司签约了,对方开出的条件比我这边强上不少,要是想要签下他们的话,代价有点太高我觉得不值得,所以放弃了。”

    常振邦看了一眼苏轻然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嘴角露出一副难懂的笑意,平静的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其实,苏轻然想法的也没有错,毕竟现在的摇滚音乐已经渐渐的落下时代的大幕了,远不如八九十年代时的辉煌,而且现在的星光娱乐的根基还太浅,所以她给星光娱乐定下的未来的发展路线是稳健型。

    不求一步登天,但求一步一步的慢慢塌实基础,等到积蓄了足够的经验和力量后再另谋大力的发展爆发。

    所以,从一开始的时候,她在挖人的时候,都会先预估一下这个新人未来发展的前景,同时她也不希望花费太高的价钱去签一名新人。

    此刻,在常振邦和苏轻然的左右还坐着不少人,唐志勇也在其中,另外还有一些都是圈内的知名人士,比如一些娱乐经纪公司的高管、音乐网站的编辑、一些不错的词曲作者以及职业音评人等等。

    由此看来,此次观礼的阵容真的相当的强大。

    就在此时,常振邦突然扭过头对着坐在他右手边的唐志勇,笑道:“老唐,你酒吧里面的这个歌风乐队不错,下面应该就轮到你说的那位签约了sh娱乐的大才子方骏的组合了吧!”

    听着常振邦的询问,唐志勇不由的露出一丝苦笑:“差不多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一场就应该是他们上台了,怎么会改成歌风乐队了?”

    事先,在晚上的表演歌手的演出排行表出来后,唐志勇就在第一时间知道了,怎么看不出这次上场顺序的被调换了?

    不过,他还是相信秦歌是不会做这样无理的事情的,或许是因为方骏他们第一次上台而紧张擅自调换的吧。

    常振邦哈哈一笑,说道:“这件事,还是问你自己酒吧里面的自家人吧,只要是不耽误演出,我可管不了。”

    虽然心里面有了自己的猜测,不过现在得到真正的确认,唐志勇还是感觉哭笑不得。

    “其实也没什么事的,年轻人嘛,多磨砺一下也好。”

    此时此刻,下方的唐志勇和常振邦聊得火热,而舞台的上面,歌风乐队也刚刚表演完了,一首这个世界很有名的摇滚说唱歌曲。

    因为,在唱歌的同时,秦歌也是连唱带跳的极为卖力,轻易地就挑起了现场观众们的情绪,引发了一阵又一阵的欢呼浪潮,显示出了自身所拥有的天赋和老成的实力。

    只见,在歌曲完毕后,秦歌猛地甩了甩头上的长刘海,然后高高的举起手里的黑色点吉他,大声对着麦克风说道:“下面这首歌献给在场所有北漂的兄弟姐妹们,它的名字叫做北京北京!”

    他的话音刚落,台下观众席上响起的欢呼呐喊声,陡然的拔高了几十个分贝,直接的冲破云霄!

    “秦歌!加油,我们一起寻找前方的路!”

    就在这时,在一阵响亮的呐喊声结束后,那坐在东南方的观众席上的歌风后援团里,几位身材魁梧的男子激动地站起来突显在人群中,直接大声的喊道。

    看着那群青年的呐喊声,秦歌放下举起来的电吉他,微微的低头抬腿弓起身体,只见手指在钢弦上猛然一拨。

    激烈的前奏随之响起!

    原创!摇滚歌曲?

    在听到台上秦歌的声音,坐在台下的常振邦和苏轻然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然后又同时皱起一丝眉头。

    在这样重要的场合唱一首原创的摇滚歌曲,是不是太轻率了,谁都知道现在的摇滚已经被流行歌曲给占据了,这样的莽撞的演唱,成功了一切都好说,如果不成功,那以后音乐之夜的邀请函,从此以后都不会再向他们打开了。

    《北京北京》,正是方骏送给歌风乐队的歌曲,在地球上是由摇滚大将汪峰演唱的歌曲,一首非常经典的摇滚歌曲,同时它的演唱难度很高,尤其是其中的情感曾经让很多翻唱者找不到在其中精髓,而且高音部分也让不少歌手望而却步,直到最后不降调处理就唱不下去的程度。

    为什么把这首歌给歌风乐队,说实话,方骏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秦歌的声音和地球上的那个汪峰的音色非常的相像,所以方骏就把这首歌送给他们了,而且这首歌非常适合他们做为北漂的情况,看不到未来,即使是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了五六年,但始终找不到归属感。

    而此时,与成员们站在后台等待准备的方骏也没想到,秦歌居然敢在这次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

    不禁的,方骏心里为秦歌感到了一些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