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乙品氏族
元丰城内,除了单独从城主府传到林烨手中的这一张任命书之外,还有一纸号令直接传到了右武尉的军营当中。
原先那些因为知道董元昌死了而蠢蠢欲动的校官和百夫长们,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烨不过是一名武士,而且整个练武的时间也不过半年。右武尉军营内一共五百多名将士,除了总领的武尉官之外,还有一名的校官,以及五名百夫长。
董元昌死了的消息一传开,城主府便在第一时间发出了号令,军营内暂时由校官方恨晚节制,防止军营发生动荡。
方恨晚的修为也是武师,乃是城内方氏一族的族长,平日里也是依附在董氏一族的羽翼之下。
不过实际上,方恨晚的修为并不比董元昌弱多少,他表面上和董元昌称兄道弟,军营内的一切事务唯董元昌马首是瞻。
但是,方恨晚也是一个拥有极大野心之人,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要找除掉董元昌,然后自己取而代之上位。
毕竟,在这元丰城内,如果董元昌死了,右武尉营武尉官之位,除了他这个校官之外,还能有谁更合适呢?
可这一次黑雾林内的天赐良机,让董元昌命丧于此,当接到城主节制军营的号令之时,方恨晚 便认为武尉官一职非自己莫属了。
但谁知道紧接着便又传了这么一封号令,城主杨维成竟然让林烨这么一个区区武士,承担守卫元丰城安危的右武尉一职。
“方校官,杨城主这是一个什么道理?竟然让一个十六七岁的黄口小儿来当我们的武尉官。这不是荒唐么?我第一个不服气!”
军营的校场内,方恨晚沉着脸色,刚向全体兵士将官宣布了这个消息任命之后。整个军营都轰然议论了起来。
尤其是几名暴脾气的百夫长,更是直接站了出来,颇有意见的说道。
“我知道那个林烨,修炼的是《牛魔大力拳》,这功法天生便有缺陷,根本就无法修炼到武师修为。他一辈子顶天也就是一个武士而已。城主大人究竟是怎么想的。竟然让他来当我们的武尉官?”
……
听到手底下这些百夫长们不服气的声音,方恨晚眯起眼睛,微微一笑,心中发狠道:“这武尉官之位,舍我其谁,林烨小儿,别以为在黑雾林当中取巧获得了不少军功,就有资格将手掌伸到军营当中来。”
一向在董元昌手下隐忍已久的方恨晚,这一次却是在心中已经想好了应对林烨的相关计策。他要让城主杨维成知道。任命林烨当武尉官是多么愚蠢的一个决定。
而此时,在城主府当中,杨维成也是一脸尴尬的愁容,坐在书房前摇着头。
刚刚签署的两份任命令,任命林烨为元丰城的右武尉官,却并非是他自己的意思。这些完全是由七皇子陈曦授意下来的,就在一个多时辰之前,七皇子的护卫杨新阁特意前来和他商讨这董元昌死了之后。右武尉官的人选问题。
在字里行间之间,那杨新阁向杨维成透露出七皇子殿下想要把这个武尉官的位置任命给林烨。
读懂了七皇子的这一层授意。那杨维成就算是胆子再大,也不敢忤逆了七皇子的意思。
因此,林烨便顺理成章的接任了董元昌的武尉官一职,成为了元丰城内有史以来第一名武士修为的武尉官。
“这林烨在黑雾林内的表现可圈可点,竟然能够找出以弱胜强,用区区一百多名武生族人。猎杀了一群荒狼的办法来。难怪会被七皇子重用,如此看来,这一次猎杀令最终收获最大的人,便是这林烨了。”
想到这里,城主杨维成仔细一琢磨。也是一愣,惊道,“天呐!从这林烨练武开始到现在,不过半年的时间,竟然可以走到这个地步?可惜的是,他修炼的是残缺的《牛魔大力拳》,没有后续的功法,他根本无法在修为上更进一步。
只有武士的修为,当一个武尉官都勉勉强强,要遭到他人的嫉妒和非议了。根本就不可能再来接任我的城主之位……”
虽然知道林烨的修为几乎不可能再提高,也许一辈子的修为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是杨维成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毕竟,这林烨自从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之后,便一路高歌猛进,几乎每隔几天都能够从手下的汇报当中听到关于林烨或者是林氏一族的消息。
“既然连七皇子也在极力示好和招揽这个林烨,我也不妨做一个老好人。正好那原来的董氏一族崩溃离散,董府被城主府收回。
那林烨担任了武尉官,再加上前些日子在黑雾林赚取的军功,应该也足够晋升到乙品氏族了,不如我便将董府赐予林氏一族,做一个顺手人情罢了。”
在大秦武国当中,但凡氏族达到了乙品,便可以向城主府提出申请,无条件获得宅院一座。至于这个宅院的大小和规模,就由城主做主和说的算了。
林氏一族一直是蜗居在城南的一角,即便是林烨居住的林氏宗祠那边,也不过是一个简陋的四合院,连个小花园都没有,根本算不上是什么府邸。
其他的林氏族人住的地方更惨,是一座座泥塑的简陋小平房,都是之前林氏一族零零散散的房产,几乎除了地契之外,根本不值什么钱。
这样的居住条件,对于从前的林烨和那些林氏族人来说,或许勉勉强强过得去,可以住人便可以。
但是现在,林氏一族已经俨然成为了元丰城内的豪门望族,许多氏族想要交好的对象,再住在这样的地方,一来条件简陋,地方狭窄,二来也和身份地位有所不符。
城内即便是一些丙品氏族,许多也都住着规模不小的大府邸当中,更不用说是乙品氏族和甲品氏族了。
在林氏宗祠内,林烨刚刚和林山一起从祈愿府领取了“乙品末等氏族”的宗族令牌回来,看着眼前这些摇摇欲坠的砖瓦房,也开始考虑起这个问题来了。(未完待续。。)
原先那些因为知道董元昌死了而蠢蠢欲动的校官和百夫长们,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烨不过是一名武士,而且整个练武的时间也不过半年。右武尉军营内一共五百多名将士,除了总领的武尉官之外,还有一名的校官,以及五名百夫长。
董元昌死了的消息一传开,城主府便在第一时间发出了号令,军营内暂时由校官方恨晚节制,防止军营发生动荡。
方恨晚的修为也是武师,乃是城内方氏一族的族长,平日里也是依附在董氏一族的羽翼之下。
不过实际上,方恨晚的修为并不比董元昌弱多少,他表面上和董元昌称兄道弟,军营内的一切事务唯董元昌马首是瞻。
但是,方恨晚也是一个拥有极大野心之人,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要找除掉董元昌,然后自己取而代之上位。
毕竟,在这元丰城内,如果董元昌死了,右武尉营武尉官之位,除了他这个校官之外,还能有谁更合适呢?
可这一次黑雾林内的天赐良机,让董元昌命丧于此,当接到城主节制军营的号令之时,方恨晚 便认为武尉官一职非自己莫属了。
但谁知道紧接着便又传了这么一封号令,城主杨维成竟然让林烨这么一个区区武士,承担守卫元丰城安危的右武尉一职。
“方校官,杨城主这是一个什么道理?竟然让一个十六七岁的黄口小儿来当我们的武尉官。这不是荒唐么?我第一个不服气!”
军营的校场内,方恨晚沉着脸色,刚向全体兵士将官宣布了这个消息任命之后。整个军营都轰然议论了起来。
尤其是几名暴脾气的百夫长,更是直接站了出来,颇有意见的说道。
“我知道那个林烨,修炼的是《牛魔大力拳》,这功法天生便有缺陷,根本就无法修炼到武师修为。他一辈子顶天也就是一个武士而已。城主大人究竟是怎么想的。竟然让他来当我们的武尉官?”
……
听到手底下这些百夫长们不服气的声音,方恨晚眯起眼睛,微微一笑,心中发狠道:“这武尉官之位,舍我其谁,林烨小儿,别以为在黑雾林当中取巧获得了不少军功,就有资格将手掌伸到军营当中来。”
一向在董元昌手下隐忍已久的方恨晚,这一次却是在心中已经想好了应对林烨的相关计策。他要让城主杨维成知道。任命林烨当武尉官是多么愚蠢的一个决定。
而此时,在城主府当中,杨维成也是一脸尴尬的愁容,坐在书房前摇着头。
刚刚签署的两份任命令,任命林烨为元丰城的右武尉官,却并非是他自己的意思。这些完全是由七皇子陈曦授意下来的,就在一个多时辰之前,七皇子的护卫杨新阁特意前来和他商讨这董元昌死了之后。右武尉官的人选问题。
在字里行间之间,那杨新阁向杨维成透露出七皇子殿下想要把这个武尉官的位置任命给林烨。
读懂了七皇子的这一层授意。那杨维成就算是胆子再大,也不敢忤逆了七皇子的意思。
因此,林烨便顺理成章的接任了董元昌的武尉官一职,成为了元丰城内有史以来第一名武士修为的武尉官。
“这林烨在黑雾林内的表现可圈可点,竟然能够找出以弱胜强,用区区一百多名武生族人。猎杀了一群荒狼的办法来。难怪会被七皇子重用,如此看来,这一次猎杀令最终收获最大的人,便是这林烨了。”
想到这里,城主杨维成仔细一琢磨。也是一愣,惊道,“天呐!从这林烨练武开始到现在,不过半年的时间,竟然可以走到这个地步?可惜的是,他修炼的是残缺的《牛魔大力拳》,没有后续的功法,他根本无法在修为上更进一步。
只有武士的修为,当一个武尉官都勉勉强强,要遭到他人的嫉妒和非议了。根本就不可能再来接任我的城主之位……”
虽然知道林烨的修为几乎不可能再提高,也许一辈子的修为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是杨维成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毕竟,这林烨自从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之后,便一路高歌猛进,几乎每隔几天都能够从手下的汇报当中听到关于林烨或者是林氏一族的消息。
“既然连七皇子也在极力示好和招揽这个林烨,我也不妨做一个老好人。正好那原来的董氏一族崩溃离散,董府被城主府收回。
那林烨担任了武尉官,再加上前些日子在黑雾林赚取的军功,应该也足够晋升到乙品氏族了,不如我便将董府赐予林氏一族,做一个顺手人情罢了。”
在大秦武国当中,但凡氏族达到了乙品,便可以向城主府提出申请,无条件获得宅院一座。至于这个宅院的大小和规模,就由城主做主和说的算了。
林氏一族一直是蜗居在城南的一角,即便是林烨居住的林氏宗祠那边,也不过是一个简陋的四合院,连个小花园都没有,根本算不上是什么府邸。
其他的林氏族人住的地方更惨,是一座座泥塑的简陋小平房,都是之前林氏一族零零散散的房产,几乎除了地契之外,根本不值什么钱。
这样的居住条件,对于从前的林烨和那些林氏族人来说,或许勉勉强强过得去,可以住人便可以。
但是现在,林氏一族已经俨然成为了元丰城内的豪门望族,许多氏族想要交好的对象,再住在这样的地方,一来条件简陋,地方狭窄,二来也和身份地位有所不符。
城内即便是一些丙品氏族,许多也都住着规模不小的大府邸当中,更不用说是乙品氏族和甲品氏族了。
在林氏宗祠内,林烨刚刚和林山一起从祈愿府领取了“乙品末等氏族”的宗族令牌回来,看着眼前这些摇摇欲坠的砖瓦房,也开始考虑起这个问题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