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王者藏獒
对于今天所取得的战果,曹达自然还是满意的,所以,在宣布了按编号对自己纳贡的消息后,他便带着三愣子离开了。
至于五百万,还得留下来,一来是统计北角动物的数目和种类,二来也是给他们编号。
按照曹达的要求,并不是所有动物每天都需要纳贡的,而是按照编号,例如一号二号负责第一天的两罐蜂蜜,而三号四号则负责第二天的,依次类推。
动物们也很乐意接受曹达这个新首领,要知道,大旺在位时,可是要求他们每人每天一根肉骨头的,完不成的就得受罚。
相比较之下,曹达的要求就要低得多的多了,毕竟,按照动物的基数,一只动物估计一年也就需要纳贡一次罢了。
对于三愣子,曹达还是很乐意接受他的,刚才如果没有他,保不齐会出现什么变故。
三愣子的主人是一个上班族,这个时间家里没人,曹达便跟着三愣子去了他家。
家里,三愣子先是给曹达拿了一罐蜂蜜,这才缓缓地趴在了地上,瞪着一双黑不溜秋的小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曹达看。
“你看什么?”
曹达被三愣子看的有些不自在,问了句。
“没什么,你没出现之前,我还以为自己是猫和狗鼓弄出来的,现在看来,好像不是”,三愣子嘿笑一声,实话实说道。
噗!
曹达一口蜂蜜喷了出来,差点没被三愣子这话雷死。
“不过,转念一想,我连个狗都不是,又挺可悲的”,三愣子说着,身子一翻,双爪枕于脑后,望着天花板道:“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变成一只狗,没事泡泡艾琳勾搭勾搭有夫之妇,现在看来,这个梦想算破灭了。”
也是到了后来,曹达才知道艾琳原来是只母狗,还是只金毛。
曹达实在吃不下去了,感觉自己的獾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忍不住道:“当平头有什么不好的?咱们是濒危保护动物,比那些狗啊猫的珍贵多了知道不?”
“那有什么用?这里只有母狗,你能找出雌性来?”三愣子叹了口气,继续道:“算了,一看见你,我就知道雌性长啥模样了,哥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如果可以的话,曹达真想撬开三愣子的脑袋,看看里边装的究竟是什么?
“对了,之前你说大旺是什么北角大哥,怎么,他不是这座城的大哥么?”
“当然不是,咱这地界别看地皮不大,可也是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一听曹达问这个,三愣子总算来了精神,开口道:“咱这分北角、南郊、东部、西山,每个方向都有自己的大哥,不过,要说谁是真正的王,还得说藏獒那家伙。”
“藏獒?是狗么?”
“废话,藏獒不是狗,难不成是咱这种平头?”三愣子翻了翻白眼,继续道:“只不过藏獒那家伙常年被关着,很少有机会出来,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各个地界的老大自己做自己的主。”
嗖!
三愣子的话音刚落,一道黑影猛地从窗户里跃了进来,最后稳稳地落在了地板上。
“平头哥,都安排好了,明天开始,大伙就开始给您纳贡了”,发现曹达捧着一罐蜂蜜吃的正香,五百万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
曹达点了点头,继续问三愣子,道:“那你说,我现在抢了大旺北角大哥的位置,其他三个老大会不会找我麻烦?”
“找就找呗,我巴不得他们来呢,那时候,我就能在艾琳面前彰显我雄性的雄风了”,三愣子说着,还特意举着两只爪子比划了几下。
三愣子又发骚了,曹达懒得答理他,继续问道:“那其他三区的老大都是什么动物你知道吗?”
“南郊大哥叫比利,是条蟒蛇,跟藏獒一样,平时基本上出不来。”
“东部大哥叫太子,是只大丹犬,听说跟藏獒的关系挺不错的。”
“至于西山就是驴哥了,西山是咱们这出了名的穷,不过你别说,驴哥的后蹬来上一下还是挺疼的。”
曹达笑了,问道:“这么说,你被那个驴哥踢到过?”
“踢到过啊?不过我精神力这么强大,被踢到也没事。”
“挨踢跟精神力有什么关系?”一旁的五百万忍不住问了句。
三愣子撇了撇嘴,不屑道:“你傻啊?只有精神足够强大了,精神才能凌驾于肉体之上,被抽的时候也就感觉不到疼痛了,这点道理你都不懂么?”
曹达和五百万互相看了看,发现自己似乎根本找不到什么话语来反驳三愣子的这套神理论,只能作罢。
整整一下午,曹达和五百万都呆在三愣子家里,毕竟,对于势力分布这种事,五百万懂得跟三愣子比起来要差多了。
晚上,告别了三愣子,曹达领着五百万离开,一天没回去了,还不知道杨凌发现自己不在家会是什么表情呢。
路过一条小胡同的时候,领头的曹达身体忽然猛地一震,接着,不等五百万反应过来,曹达便猛地窜上了墙头,探着脑袋朝着胡同口望去。
虽然不知道曹达为何如此,五百万还是跟着窜上了墙头,伸长了脖子朝着胡同里望去。
黑暗的胡同里,只有一盏昏暗的路灯还在向外散发着点点光芒。
路灯下,一个戴着头套的壮硕男人正拿着一把刀,捏着一个女孩的脖子将她按在墙头上,凶狠道:“不想死的话,把钱都掏出来!”
是杨涵!
看清女孩面貌的那一刻,曹达的眼睛徒然睁大,一对儿本来漆黑的眼珠也瞬间充血,闪烁着猩红的杀意。
面对着那把明晃晃的匕首,女孩吓得花容失色,哆哆嗦嗦地打开小手包,从里边摸出了仅有的三张老人头,颤声道:“我……我只有这么多。”
“三百块?你当老子是要饭的?”
壮汉一把将三百块钱夺过去,又翻了翻女孩的手包,发现的确只有这点钱。
“真tm的晦气,等了半天遇到个穷b”,壮汉骂了一句,借着路灯灯光扫了眼女孩,忽然觉得眼前一亮。
接着,壮汉舔了舔干煸的嘴唇,嘿笑着上前,手开始不老实起来,朝着女孩的胸脯抓去,“没钱,那劫个色也行啊?”
“平头哥,走吧,这种事跟咱没关系的”,见到这一幕,五百万忍不住道。
嗖!
郃!
下一刻,几乎是五百万话音落下的一瞬间,曹达的身体就如同炮弹一般,猛地窜向壮汉。
至于五百万,还得留下来,一来是统计北角动物的数目和种类,二来也是给他们编号。
按照曹达的要求,并不是所有动物每天都需要纳贡的,而是按照编号,例如一号二号负责第一天的两罐蜂蜜,而三号四号则负责第二天的,依次类推。
动物们也很乐意接受曹达这个新首领,要知道,大旺在位时,可是要求他们每人每天一根肉骨头的,完不成的就得受罚。
相比较之下,曹达的要求就要低得多的多了,毕竟,按照动物的基数,一只动物估计一年也就需要纳贡一次罢了。
对于三愣子,曹达还是很乐意接受他的,刚才如果没有他,保不齐会出现什么变故。
三愣子的主人是一个上班族,这个时间家里没人,曹达便跟着三愣子去了他家。
家里,三愣子先是给曹达拿了一罐蜂蜜,这才缓缓地趴在了地上,瞪着一双黑不溜秋的小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曹达看。
“你看什么?”
曹达被三愣子看的有些不自在,问了句。
“没什么,你没出现之前,我还以为自己是猫和狗鼓弄出来的,现在看来,好像不是”,三愣子嘿笑一声,实话实说道。
噗!
曹达一口蜂蜜喷了出来,差点没被三愣子这话雷死。
“不过,转念一想,我连个狗都不是,又挺可悲的”,三愣子说着,身子一翻,双爪枕于脑后,望着天花板道:“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变成一只狗,没事泡泡艾琳勾搭勾搭有夫之妇,现在看来,这个梦想算破灭了。”
也是到了后来,曹达才知道艾琳原来是只母狗,还是只金毛。
曹达实在吃不下去了,感觉自己的獾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忍不住道:“当平头有什么不好的?咱们是濒危保护动物,比那些狗啊猫的珍贵多了知道不?”
“那有什么用?这里只有母狗,你能找出雌性来?”三愣子叹了口气,继续道:“算了,一看见你,我就知道雌性长啥模样了,哥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如果可以的话,曹达真想撬开三愣子的脑袋,看看里边装的究竟是什么?
“对了,之前你说大旺是什么北角大哥,怎么,他不是这座城的大哥么?”
“当然不是,咱这地界别看地皮不大,可也是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一听曹达问这个,三愣子总算来了精神,开口道:“咱这分北角、南郊、东部、西山,每个方向都有自己的大哥,不过,要说谁是真正的王,还得说藏獒那家伙。”
“藏獒?是狗么?”
“废话,藏獒不是狗,难不成是咱这种平头?”三愣子翻了翻白眼,继续道:“只不过藏獒那家伙常年被关着,很少有机会出来,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各个地界的老大自己做自己的主。”
嗖!
三愣子的话音刚落,一道黑影猛地从窗户里跃了进来,最后稳稳地落在了地板上。
“平头哥,都安排好了,明天开始,大伙就开始给您纳贡了”,发现曹达捧着一罐蜂蜜吃的正香,五百万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
曹达点了点头,继续问三愣子,道:“那你说,我现在抢了大旺北角大哥的位置,其他三个老大会不会找我麻烦?”
“找就找呗,我巴不得他们来呢,那时候,我就能在艾琳面前彰显我雄性的雄风了”,三愣子说着,还特意举着两只爪子比划了几下。
三愣子又发骚了,曹达懒得答理他,继续问道:“那其他三区的老大都是什么动物你知道吗?”
“南郊大哥叫比利,是条蟒蛇,跟藏獒一样,平时基本上出不来。”
“东部大哥叫太子,是只大丹犬,听说跟藏獒的关系挺不错的。”
“至于西山就是驴哥了,西山是咱们这出了名的穷,不过你别说,驴哥的后蹬来上一下还是挺疼的。”
曹达笑了,问道:“这么说,你被那个驴哥踢到过?”
“踢到过啊?不过我精神力这么强大,被踢到也没事。”
“挨踢跟精神力有什么关系?”一旁的五百万忍不住问了句。
三愣子撇了撇嘴,不屑道:“你傻啊?只有精神足够强大了,精神才能凌驾于肉体之上,被抽的时候也就感觉不到疼痛了,这点道理你都不懂么?”
曹达和五百万互相看了看,发现自己似乎根本找不到什么话语来反驳三愣子的这套神理论,只能作罢。
整整一下午,曹达和五百万都呆在三愣子家里,毕竟,对于势力分布这种事,五百万懂得跟三愣子比起来要差多了。
晚上,告别了三愣子,曹达领着五百万离开,一天没回去了,还不知道杨凌发现自己不在家会是什么表情呢。
路过一条小胡同的时候,领头的曹达身体忽然猛地一震,接着,不等五百万反应过来,曹达便猛地窜上了墙头,探着脑袋朝着胡同口望去。
虽然不知道曹达为何如此,五百万还是跟着窜上了墙头,伸长了脖子朝着胡同里望去。
黑暗的胡同里,只有一盏昏暗的路灯还在向外散发着点点光芒。
路灯下,一个戴着头套的壮硕男人正拿着一把刀,捏着一个女孩的脖子将她按在墙头上,凶狠道:“不想死的话,把钱都掏出来!”
是杨涵!
看清女孩面貌的那一刻,曹达的眼睛徒然睁大,一对儿本来漆黑的眼珠也瞬间充血,闪烁着猩红的杀意。
面对着那把明晃晃的匕首,女孩吓得花容失色,哆哆嗦嗦地打开小手包,从里边摸出了仅有的三张老人头,颤声道:“我……我只有这么多。”
“三百块?你当老子是要饭的?”
壮汉一把将三百块钱夺过去,又翻了翻女孩的手包,发现的确只有这点钱。
“真tm的晦气,等了半天遇到个穷b”,壮汉骂了一句,借着路灯灯光扫了眼女孩,忽然觉得眼前一亮。
接着,壮汉舔了舔干煸的嘴唇,嘿笑着上前,手开始不老实起来,朝着女孩的胸脯抓去,“没钱,那劫个色也行啊?”
“平头哥,走吧,这种事跟咱没关系的”,见到这一幕,五百万忍不住道。
嗖!
郃!
下一刻,几乎是五百万话音落下的一瞬间,曹达的身体就如同炮弹一般,猛地窜向壮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