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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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分阶

    tue aug 02 19:22:20 cst 2016

    欧洲大陆贵族: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

    本文仿照欧洲王室---英系,五级爵位-------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

    爵名由来: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

    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大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

    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

    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

    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爵号稳定地保持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伯爵:伯爵出现最早,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

    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

    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若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平民则有两个阶级,分别为: 准男爵、骑士。

    在上述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

    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则是由国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来决定该由谁继承。 但一般都是沿用宗教的制度,由长子继承。 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所赋予的〔特殊爵位】如封为〔男爵〕,则不能世袭。

    在平民方面,〔准男爵〕的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但〔骑士〕则不能世袭。 另外,英国的爵位制度是可以颁布给女性,其阶级名称分别为: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女性封号是跟男的相对,而给平民的称号则没有差异,用样以〔准男爵〕和〔骑士〕称呼。

    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

    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

    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

    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