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想当夏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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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代驾来了。

    对于丁宁的态度及要出去的理由,夏歧墨犹豫再三,但最后他还是掏出钱包拿了一沓钱给了她。

    然后他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观察丁宁房间的动静。

    十分钟后,丁宁换了一身外出的衣服出了门。

    宽松的帽衫配一条破洞牛仔裤,头发披着戴着一顶棒球帽,斜挎着一个单肩包,肆意洒脱。

    只是嘴巴上的口红颜色有点渗人,是黑色的。

    “跟心上人约会,干嘛涂颜色这种颜色的口红?”当丁宁走到客厅时,夏歧墨问。

    丁宁挑着眉梢看了他一眼,然后用手指拨了拨额前的碎发,桀骜不驯地回答道,“我的心上人就好这一口。”

    “口味这么重?”

    要你管?丁宁扯了扯嘴角,拉开大门,走了。

    夏歧墨听到关门声,摇了摇头。

    不过他心里还是忍不住好奇丁宁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

    打着耳洞烫着头一副嘻皮士的模样?

    对了,他猛地站起来,“忘了问她几点回来,女孩子可不能在外面过夜。”

    想到这,他掏出手机给丁宁发了一条微信:九点之前必须回来。

    没想到,丁宁给他回了一个十分不屑的表情,嚣张得不得了。

    夏歧墨:“……”小家伙还挺横!

    算了,还是不管她了,夏歧墨看了看时间,他也要出门了。

    自从家人从A市搬到帝都后,夏歧墨就一直一个人生活,对于自己的一日三餐,夏歧墨很是随便。

    工作的时候,一般会在公司解决,周末,他会点外卖,或是去他熟悉的餐厅吃饭。

    当然,有的时候也会跟好友一起聚聚,聊聊天吃吃饭。

    今天就是计划着与自己儿时最好的朋友吴江聚会。

    本来夏歧墨是想带丁宁跟去的,没想到小家伙自己有活动。

    夏歧墨跟老友聚会的地方在城北的格新路,那是他从小生活的地方,家人虽然离开A市,但他家的房子还在,是栋别墅,夏歧墨嫌太大又离公司远,所以另外买了一间公寓。

    夏歧墨开车出车库时正好看到丁宁在打车,她一身休闲配着有几分暗黑风格的嘴唇,远远的很是显眼。

    丁宁并没有看到夏歧墨,她一上车就掏出了手机。

    今天丁宁是因为生夏歧墨的气才临时说跟人有约会,出来之后丁宁还真想约个人出来聊聊。

    要不然就今天这样的心情,真一个人在外面晃,岂不郁闷死。

    但是,约谁呢?她不是本地人,发小之类的朋友都在老家,A城,除了同班同学就是社团的几个人。

    现在大多数的同学都回家了,李小暖,正在打工。

    把通讯录翻了一遍,丁宁决定放弃,这时一条微信跳了出来。

    她点开,是她高中同学舒晓瑶发过来的。

    “宁子,你打工打的怎么样?”

    放假之前,丁宁把自己要打工的事告诉过舒晓瑶。

    舒晓瑶也在A市上学,只不过她在城北的财经大学,而丁宁在城南。

    知道自己成为留守儿童后,丁宁约过舒晓瑶,让她陪自己一起参加社会实践,但舒晓瑶已经有了暑假计划,跟室友一起去旅游。

    “我还行,找了个茶水妹的工作,你呢,旅游愉快吗?”

    “愉快什么呀,人太多意见不合提前回来了。”舒晓瑶满腹牢骚,“说好穷游,可是我们宿舍那几个人又怕吃苦,来来回回把我的路费都折腾没了,我现在在学校,也准备打暑期工。”

    丁宁一听顿时兴奋了,“你在学校?”

    “是呀,我怕回去被我妈唠叨。”

    “太好了,你的朋友我正孤单寂寞冷呢!”

    ……

    一个小时后,丁宁跟舒晓瑶成功汇合,丁宁掏出夏歧墨给的约会资金在舒晓瑶面前晃了晃,“人生没有比他乡遇故知更惬意的事情了,姐今天有钱,请你吃大餐!”

    “发工资了?”

    “对,我们老板钱多人傻,一高兴就喜欢给我们发工资。”

    舒晓瑶听后羡慕不己自然是不疑有他,指着一条街说道,“格新路有家老菜馆,味道特别好。”

    “走。”

    格新路是A市最繁华的商业区的一条主街,街道两边商铺林立餐厅众多,舒晓瑶说的那家老菜馆位于格新路中段,中式的装修风格,招牌菜是A市最有名的酸汤锅。

    丁宁跟舒晓瑶走到店门口时,店门口的等待区已经坐了一拨人,看来这家菜馆生意很火,已经客满了。

    美食是值得等待的,虽然丁宁一天没进食但是她还是想尝一尝这家菜馆的招牌菜。

    于是两人取了号就坐到等待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天。

    这时,又来了两个人,他们也取了号坐到了丁宁的旁边。

    丁宁只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来人。

    呃,这不是她们学校的沈修学长吗?这么巧,吃个饭居然能碰到自己跟郝慧慧瞎掰扯的男主角。

    对方也看了她一眼。

    很显然他也认为了丁宁。

    “你好像是今年的新生丁宁同学?”他问。

    舒晓瑶见有人跟丁宁搭讪,连忙扭过头去看,见是一个高高大大的帅哥,连忙问丁宁,“谁呀?”

    “我们学校的学长。”丁宁小声告诉舒晓瑶,然后跟沈修打招呼,“沈学长好。”

    “我记得你不是A市人,放假了怎么没回去?”他又问。

    丁宁有些诧异,她跟沈修也就是一个社团的成员,当时丁宁加入社团并不是因为沈修,而是听说大学里必须要进社团,所以她随便加了一个。

    进了社团后,她也没好好参加社团活动,跟沈修这个据说是系校草的学长也没多少交集。

    当然,想要交集也难,沈修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崇拜者,她一个新生平日里连他身后五尺的地方都没有站过。

    所以沈修能知道她的名字,还知道她不是A市人,这让丁宁十分的吃惊。

    “沈学长怎么知道我不是A市人?”丁宁反问。

    沈修微微一笑回答道,“我看过社团人员的花名册。”

    哦,原来是这样。

    “这是你朋友?”沈修又问。

    丁宁只好介绍,“这是我高中同学,也在A市,财经大学的。”

    舒晓瑶受宠若惊地跟沈修招了招手,说了一声嗨。

    沈修也跟丁宁和舒晓瑶介绍了他的朋友。

    也是他的高中同学,在外省上大学,暑假回来两个人就约出来玩。

    “沈学长是A市人?”舒晓瑶嗅到了信息。

    沈修点点头,“是的,我家就住在这附近。”

    “本地人真好,不像我们放假回校像迁移的候鸟似的,拖着行李箱挤公交挤火车,逃荒似的。”舒晓瑶是个性情活泼的人,不一会儿就跟沈修他们聊开了。

    反倒是丁宁成了一个局外人。

    其实她是刻意让自己成为局外人的,因为昨天她嘴欠地在郝慧慧面前说自己喜欢的人是沈修。

    现在沈修本人就在这里,万一世界就这么巧,被郝慧慧看到了,然后她来一打听最后来一句,“哟,你就是丁宁喜欢的那个男神沈修呀!”

    得,这下子她就成了她们学校的名人了。

    一个夏歧墨都让她现在左右不是人,要说喜欢上沈修,那她在学校里恐怕就成了众矢之的。

    听说那些暗恋沈修的学姐们,个个都不是吃素的。

    当然了,像丁宁这样的三流大学,大家都不吃素。

    丁宁眼观鼻,鼻观心,尽量不参与到舒晓瑶与沈修的话题之中。

    没想到的是,她想远离,却偏偏有人不放过,沈修带来的那个高中同学居然主动@她,“阿修,你的这个小学妹好腼腆,一句话都不说!”

    舒晓瑶一听哈哈大笑,“你说宁子腼腆?恐怕你是没有见识过她的厉害,在我们普洋高中,她是大姐大。”

    啥?舒晓瑶疯了吗,她什么时候成了大姐大?

    她只不过教训了一下那几个目无学长的小太妹,还有把墨水泼到了四处诽谤她的小砸婊身上而已。

    除此之外,她一直都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女高中生。

    就是成绩不理想而已。

    “哦,那我说错了,学妹你不是腼腆是酷,对不对?”沈修的高中同学在作死的边缘试探。

    丁宁瞅了她一眼。

    要放在平时,她这么瞅只是瞅,含意模糊。

    但是今天她白皙的脸上涂着黑暗系的口红,这就让她这一瞅有了一些危险的信号。

    你是不是想死!

    高中同学缩回了脖子。

    沈修却朝丁宁投来欣赏的目光。

    “没有想到丁宁同学你这么有个性。”他说。

    丁宁:“……”

    她压了压帽沿,决定为自己澄清一下,“你们别听舒晓瑶夸大其词,我们高中是市重点,学风很正老师管理得也严。当然,学长的同学说我腼腆也不符合实际,我只是肚子饿了,没力气讲太多话。”

    “我肚子也饿了。”舒晓瑶揉着肚子附和。

    沈修见状,站起来去问餐厅前台的接待员,不一会儿他回来对丁宁说道,“马上有个大桌要翻台,不过餐厅方面为了营业额,大桌翻台只接待四人以上的顾客。”

    “啊!”舒晓瑶皱眉,“这么说我们还要等?真是店大欺客,觉得我们两个人过来吃饭消费少?”

    “要不,”沈修提议,“我们拼一桌吧。”

    “这个……”丁宁很想拒绝,可是她是先来者,如果她拒绝好像有点不想让别人占她的便宜似的。

    但是不拒绝,跟两个完全不熟的男生一起吃饭,菜怎么点,帐怎么结,还有,多尴尬呀!

    “不太好吧!”丁宁只能这么说。

    “有什么不太好的,难得碰到同一所学校的学妹,今天这顿我请。”沈修说着伸手拿过丁宁手上一直握着的号码单,然后朝服务员晃了晃,“我们这桌四位。”

    舒晓瑶马上凑到丁宁耳边嘀咕:“有这么帅的学长请吃饭,宁子,你在你们学校市场还不错!”

    “什么呀,是你魅力无边。”丁宁说着扭头看向正欲进店的沈修,心想算了,凑桌就凑桌吧,也当是个热闹。

    格新路的这家老菜馆跟很多餐馆一样,只在餐桌正上方亮着一盏日光灯,日光灯光源泛黄还用灯罩罩着,整体透着一种幽暗宁静的感觉。

    餐厅分了很多区,每个区之间也就四张桌子,这样的环境就算就餐的人很多也都能各自为政不受干忧。

    丁宁跟着沈修他们寻到了自己的餐位,两个男生很体贴,把里面的位置让给丁宁跟舒晓瑶坐。

    彼此不熟,多少都要客气,丁宁说了一声谢谢。

    “说谢谢太见外了,好歹我们也是一个社团的,你就当这是社团聚餐。”沈修把菜单推到丁宁面前,笑着说道,“喜欢吃什么,随便点。”

    丁宁抬眸看了他一眼,他笑容灿烂目光如水,很是温柔。

    沈修之所以能成为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可能就归功于他的无敌笑容,他是真的很喜欢笑,跟人说话也很温柔,不管对方是个大胖妹还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女生,他都能笑着温柔以待。

    这也许就是个人修养吧。

    丁宁想到夏歧墨,同样是帅哥,夏歧墨对女人的态度,除了冷冰冰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毒舌、刻薄没有一丝人情味!

    最严重的就是不尊重女性!

    哼!

    丁宁气得捶了一下桌子。

    “怎么啦?”

    餐桌上的三个人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丁宁。

    丁宁马上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找借口,“这里的菜我都是我想吃,好气哟!”

    三人听完同时大笑。

    “丁宁你怎么这么可爱!”沈修的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形。

    舒晓瑶打趣道,“宁子平时就很搞笑,跟她在一起不会无聊。”

    “我也觉得是。”沈修又看向丁宁。

    丁宁扯了扯嘴角,拿着水杯喝水。

    各自点了自己爱吃的菜,接下来就是等餐时间,丁宁觉得她跟舒晓瑶与沈修及他的朋友又不熟,聊天的话大概会说一些你家在什么地方,你今年几岁之类像相亲对象才会聊的话题。

    这些话题舒服晓瑶十分擅长,那就交给她来完成,至于她嘛。

    玩会儿手机。

    刚把手机掏出来,沈修就问,“丁宁,你是不是不在我们社团的微信群里?”

    “啊,在呀。”丁宁有点懵,社团每次在群里发布活动细则与收费接龙时,她都有参与,而且群内是实名制,沈修为什么要这么问?

    接下来当沈修掏出手机查看时,丁宁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该不会是想跟她私加好友,好让她把今天的餐钱给他。

    毕竟这家老菜馆的菜略有些贵,刚才他们点的餐加起来差不多要三百多,系草也是一个学生党,无收入人群。

    丁宁表示理解,于是她主动申请,“沈修学长,我们加个微信。”

    “好啊!”沈修一口答应。

    于是,桌上的四个人开始互相加好友,总体来说还是有点联谊的味道。

    ……

    夏歧墨跟发小吴江聚会的地点也是格新路的老菜馆,他开车过来所以比丁宁早半个小时到。

    丁宁在外面排队等候的时间,夏歧墨这一桌已经上了菜。

    老友相聚免不了喝酒,夏歧墨推说开了车过来。

    “没关系,等一下我给你找个代驾。”吴江说道,示意服务员来两瓶啤酒。

    说起代驾,夏歧墨想到之前丁宁代驾时的“惨状”,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吴江不解的问。

    夏歧墨摇头回答,“没什么,只是想到我代管的那个孩子帮我开车,把我车屁股撞了一个坑。”

    夏歧墨主动提到丁宁,吴江马上问,“对了,让你代管的是个小姑娘吧?”

    “是,大一的学生。”

    “你出来怎么没带上她?”

    “说是有约会,见心上人去了。”

    吴江一听,略微皱了一下眉头,好心提醒夏歧墨,“你可不能大意,人家父母把她交给你看管,别到时候搞个大肚子回来。”

    “出去约个会就能大肚子?”夏歧墨觉得吴江这是耸人听闻,而且丁宁今天的态度似乎是在跟他闹脾气,她也许只是见个普通朋友。

    吴江见夏歧墨不太重视,再次提醒,“我告诉你,现在的一些小男生坏的狠,一顿饭几句甜言蜜语就想骗小姑娘去开房,事后还不会负责。”

    “这么荒谬?”

    “还有更荒谬的,”吴江压低声音说道,“有些坏小子会在女孩子喝的饮料里放东西,让她们乖乖听他们的话。”

    夏歧墨不可置否地笑笑,不过他还是掏出手机点开了软件,查看丁宁的去向。

    定位显示,丁宁就在他附近,直线距离不到三米。

    嗯,怎么回事?

    他四处张望。

    “怎么啦?”吴江问。

    “小家伙就在这里。”

    “谁,住在你家的那个小姑娘?”

    夏歧墨点点头,他转过头朝另外一个区看,就看到丁宁跟着沈修他们一起进来。

    然后就是入座,点菜,丁宁不知道怎么了捶了一下桌子,接着她又说了一句什么,其他人都在笑。

    吴江也伸长脖子在看,边看边问,“刚进来的这帮人?谁是呀,长头发短头发?”

    餐厅看上去气氛安宁,其实每一桌都客人都在说笑,只不过大家都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没去注意其他人。

    所以夏歧墨与吴江观察丁宁时,与沈修互加好友的丁宁并没有察觉。

    她依然故我地认为,等一下结了帐,她要把她与舒晓瑶那一份钱微信转给沈修。

    “是长头发还是短头发?”吴江又问了一句。

    夏歧墨这才回过头回答,“长头发戴帽子的那个。”

    吴江连忙又去看,他坐的位置正对着丁宁,非常便于观察。

    “这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看上去也挺有个性,还画欧域妆。”

    “她不涂这种怪异的口红更好看一些。”夏歧墨漫不经心地说道,回想了一下昨天晚上丁宁涂的那款口红。

    还是粉红色适合她。

    想到此,他又想到触碰她时的感觉。

    粉红色的唇釉很甜,像奶油一样。

    想什么?

    “喝酒吧!”夏歧墨把服务员送过来的啤酒拿起来给吴江倒了一杯。

    “你不是要开车吗?”

    “代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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