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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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来自会长的邀请

    sat apr 30 05:00:00 cst 2016

    “你在想什么,卡修斯少爷?”星月走过来,抓了抓卡修斯的头发,“你还要顶着这个鸟巢式发型多久?”

    卡修斯没有回答,只是依旧沉默地看着窗外。

    “还在想天灵的事吗?”星月的语气平缓下来,“你可从不在招人的问题上花费那么多的精力,以往都是愿意来的来,不愿意的爱去哪去哪。可你似乎对天灵……额,情有独钟啊。好像是铁了心要把他收入麾下。”

    “你不会希望和他成为对手的,唯一能避免这一结果的方法就是和他成为队友。”卡修斯笑笑,“但他的城府太深了,我无法把握他真正在意的东西,也就没用足够有吸引力的条件促使他加入。”

    “他对名利的兴趣不大,或许他不会参与到两大社团的竞争中来,让他置身事外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我不能冒任何险,”卡修斯叹了口气,“但不是我的,我终究得不到。”

    “有一点汤普森说得不错,绝密档案中校长的确拟定了一个重要任务给天灵,关于这个任务我的级别还无法知道太多,只知它的代号是‘诛神’。”星月说。

    “诛神?”卡修斯一愣,“校长想让他去解决真正的神族吗?”

    其实在执行部,真正与神族面对面的人少之又少,绝大部分专员都只与神侍对战过,那是全凭血统的怪物,甚至没有自我意识。但即使是这样,战胜它们也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绝非易事,而据传,主神的实力几乎是神侍的数十倍不止,那是无视一切的怪物,真正的天神,而且它们通常都有很精密的谋略。与那样的东西战斗,几乎是毫无胜算的。

    而对于一个刚刚入学的新生,他的拟定任务就是“诛神”!那恐怕这个人也是相当于,至少是近似于神的存在吧?

    “不知道,只是猜测而已,从这个代号事实上什么都看不出来,”星月撇撇嘴,“照你说以前还出现过‘灭世’这样的代号呢,那任务就是灭世吗?”

    卡修斯一愣,然后笑了笑:确实,自己想得有些极端。

    “天灵真的要和汤普森同居一室吗?还真有些担心他的那些秘密啊。”

    “放心,他是个极度敏感的人,如果汤普森敢那么做的话,根本等不到他走出宿舍大门,天灵就会把它烧成灰的。”星月笑了笑,“这点汤普森自己说得也不错。”

    “呵,就像我说过的,你绝不会想成为他的敌人。”卡修斯目光冷峻地看着人群中的汤普森。

    “他到了。”星月忽然说,她的手指着远处。

    确实,那辆斑驳的青铜列车正由远及近地向校园这儿慢慢移动,缓缓升起的轻烟在朝阳的掩映下绽放出五彩的光芒,列车呼啸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掠过茂密的草丛,跨过一座座桥梁。

    震耳欲聋的刹车声中,列车停稳了。天灵提着旅行箱,步伐轻盈地一跃而下,双腿微微弯曲,做了个泄力的动作。他还穿着考究的礼服,领子笔挺地立着,闪着光芒的铜扣一直扣到下颌,蓬松的黑发铺在头上,有种说不出的飘逸。裤子是白色的,很紧身,勾勒出他消瘦的身体和纤细的腿。寒风簌簌地吹过,就如同这少年一般,冷若冰霜。

    所有人都不禁对他心生畏惧,那是一种来源于灵魂深处的颤栗,刻骨铭心。

    “不过一天,看起来他恢复得相当不错呢。”星月说。

    “像骨折什么的,都可以靠血统直接修复,他需要恢复的只是体力而已。”卡修斯也盯着那个消瘦的身影。

    天灵有些意外地看着校门口的同学们,在他的想象中,本该是他独自穿过校园,独自前往宿舍楼,甚至有可能是独居――除了天羽,大概没谁愿意和他住。可现实却大大出乎他的预料,自己甚至受到了欢迎!果如卡修斯所说,他们只承认强者?

    但不管怎样,可不能只受礼而不回礼。天灵右手一弯,微微躬身,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答谢礼,看着很有范儿。

    不过这至少说明,他也并不是完完全全的一尊石雕,没有任何感情,好歹是个正常人。大家便都上前,围着天灵。不过面对这样的客人,像“欢迎欢迎,热烈欢迎”这样热情洋溢又二得无语的话显然是喊不出来的,所以就只能尴尬地笑笑。

    但即使有这样的殊遇,天灵并未作过长时间的停留,稍稍应付一下后,变疾步穿过人群。他其实并不在乎是否有人来迎接他,因为昨天,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但情况比她预想的要好,至少卡修斯在被自己打败又被自己拒绝后,并未真正对自己感到恼怒,或许他也是个值得结交的人吧。“喂小伙子,别走得太快啊。”身后有人喊。

    天灵转过头,只看见一个比他高一个头的人站在他身后,有些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他冷着脸问:“你有什么事吗?”

    “没礼貌!”对方没好气的说,“小小年纪不学好,将来怎么办呢……”

    天灵扭头就走,别人再怎么二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这人不一直缠着他就行。

    “喂,我可是好心好意来带你找找宿舍啊,别好心当成驴肝肺嘛。”

    “带我找宿舍。”天灵又转过头,“你知道我该住在那?”

    “当然,我和你可是室友。”那人讪讪地笑笑,“我叫汤普森,全名汤普森?克莱因?亚历山大,我知道你全名叫天灵?幻瞳,我们也算是朋友啦!”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愚蠢,我大概会直接解决掉你。”天灵冷冷地说,“既然是好友就该互相保守秘密,不是吗?我对你也有一定的了解,比如新闻部、八卦王,诸如此类的。”

    “那绝对是当然的,”汤普森点点头,“我也知道你打赢卡修斯的事呢。”

    “我不是来和你相互八卦的,我们快去宿舍吧。”天灵与转过身。

    他们的宿舍楼坐落在学院的中间,宿舍十分宽敞,一侧是写作业或阅读的书桌,而另一侧则是双层的床铺,根据那份住宿表,天灵是被安排在上铺。里面还有专门的卫生间,甚至还有一间小厨房――这是方便同学吃夜宵。

    “怎么样?宿舍环境不错吧?”汤普森笑笑,“话说你可是至今为止入学年龄最小的一位,若是根据学院的一般流程,你进入执行部时还只有十三岁。额额额,师弟,师兄我也是有些羡慕你啊。”

    天灵没有回答,因为着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而且一般这种人的思维是很难把握的,既然很难把握,那就不去想好了。

    他对这个环境的确挺满意的,至少够明亮,够宽敞,也适合他静静地看看书什么的。他卸下重重的包裹,来到了自己的书桌前,想检查一下这桌子的优劣。但意外的,桌子上放着一本书,书名是《寒凌之梦》,这是剑云的小说,记述了女主不断前进,不断寻找,却又不断失去的故事,天灵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分明能从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更让天灵吃惊的是书中还夹着的一封信,信封上写着:天灵谨启。

    “亲爱的同学天灵:

    在这,我真切地希望能与你站在一起,而不是成为敌人。你的博学与智慧震撼了我,让我几乎有些迫不及待地想与你见面,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今天中午请到斯宾塞餐馆一聚。

    你真挚的

    剑云”

    “学校里有两大社团不是吗,”天灵回过头,“一个是天皇会,另一个是灵皇会,天皇会的会长是卡修斯,灵皇会的会长是谁?”

    “灵皇会啊,剑云啊,他可是个好作家呢,据说执行任务和卡修斯有的一拼。”汤普森的声音懒洋洋的,“你突然问这个干什么?”

    天灵却根本没回答,只是急匆匆地往外走。剑云……那个以前只能在书封面的作者栏中瞥一瞥的名字,如今居然机缘巧合的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说不清真的是巧合,还是冥冥中的注定呢。但既然他邀请了自己,那自己一定不能拒绝,能与自己所爱的书的作者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但他走到半路才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他根本不识路……那个什么斯宾塞餐馆究竟在哪啊?他一点头绪都没有,只是茫然地望着四周林立的高楼,愣在原地。

    “嗨,小朋友啊,你在找什么?是迷路了吗?”这是个和蔼的女孩,有一头淡金色的长发,扎成一束马尾辫,摇晃在脑后,显得十分活泼。

    天灵确实迷路了,在这个庞大的校园中,又是初来乍到,一不小心就会陷入迷宫一般的小道中。尊重客观事实,也是天灵的特点之一。

    “是的,不好意思了。能问个路吗?”天灵点点头。

    “当然,你想去哪儿?”

    “一个叫斯宾塞餐馆的地方。”

    那女孩忽然露出一种很微妙的神色,从上到下打量了天灵一番,然后才说:“如果你真是第一次来,往前三百米左转,亮瞎你双眼的地方就是了。”

    亮瞎……我双眼?这是什么意思?不管了,先去看看再说。

    按照女孩的提示中规中矩的走了三百米,然后左转的瞬间,他忽然明白女孩是什么意思了,因为那做建筑太耀眼了,不过是十点多,它所反射的金色的光芒,居然洒满了整条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