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帝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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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高辛娜怀孕了

    wed may 04 13:00:00 cst 2016

    黑鹰王帐大营,珍儿正在高辛娜的大帐里收拾散乱的物品,桌子上各种各样的羊皮纸片、书籍、木盘、珠子等等。高辛娜好像心思重重的样子,盘腿坐在桌前,手里拿着一本书,目光好像是盯着书看,也像是看着桌子上的纸片,游神不定。

    珍儿收拾完桌子上的东西,开始收拾地上的各种皮毛、锦被,还有乱抡在皮毛的衣物,收拾了一会,珍儿呆了一会,好象想起了什么事,停下手,转过身来,盯着高辛娜看了看,小心的问道:“郡主,你有多长时间没落红了?”

    高辛娜听了,一惊,手里的书滑落下来。

    珍儿一见,也是一惊:“郡主!”

    赶忙又压低声音:“郡主!”

    高辛娜转过脸来,泪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珍儿明白了,“你…有了?”

    高辛顶的大帐里,坐满了人,大帐中间支着一个巨大的锅,锅里堆满了肉,不时还有人把大块血淋淋的肉扔进锅里,也不时有人从帐外抬进来一大块一大块烤好的肉进来。

    每个人前面的桌子上也堆满了肉,有的是从大锅里捞出来的,有的是仆人从大块烤出的肉上割下来的。屋里的人,有的用刀子把大块的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再用刀尖插着送进嘴里;有的直接拿起大块的肉撕咬,再大口大口的咀嚼着,并不时的伸出油腻腻的大手,端起大碗,一口饮尽碗里的酒,马上就有仆人又把酒满上。

    每个人,都是满手的油,满嘴的油,胡子上挂着,已经分不清是油还是酒,不时的滴了下来。有的粗汉伸出油腻腻的大手,一抹胡子,胡子更油更亮了,甚至脸上也更油更亮。

    皇甫豪像往常一样,静静的坐在高辛顶身旁的一张桌子后面,用一把非常精致的小刀,慢慢的把肉切成一小片一小片,很斯文的插上,慢慢的放进嘴里,细细的咀嚼着,伸出纤长枯瘦的手,端起一个精致的银色酒杯,一口饮尽,一直站在他身旁的婢女忙上前,斟满空了的酒杯。

    高辛顶一边跟帐下的粗汉们一样豪放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边不时的用目光扫着,见这些粗汉们吃的差不多了,放下手中的肉,抓起桌上的布,擦控了大手,开口说道:“兄弟们!”

    帐下的粗汉们听大首领说话,纷纷放下手里的肉、酒杯,把目光投入高辛顶,大帐里的仆人和婢女忙退出大帐。

    高辛顶见帐下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正全神贯注的看着他,他又巡视了一遍大帐里每一张脸,见他们一个个满脸油腻腻的,精神饱满,目光囧囧有神,很满意的笑了笑,说道:“这次北上,大家辛苦了,你们都会有应得的赏赐。”

    帐下的粗汉不由得兴奋起来,在酒精的作用下,本为就有些红的大脸,更红了。

    闻人天开口道:“拔牙部落仲孙茗太大胆了,竟敢背着大首领,联络达布斯草原十多个部落结成联盟,狼子野心。”

    皇甫豪说道:“仲孙茗也算是一条汉子,在达布斯草原上,就一直与大首领势均力敌,冲须部落内乱的时候,大首领首先得到消息,下手早,等到仲孙茗知道消息的时候,大首领已经得手了。”

    “仲孙茗选在这个时候出手,会选时机,要是再给他二三个月的时间整合联盟的部落,他将拥有超过20万骑兵。那时,我们将面临二个选择,要么放弃啸风关,回达布斯草原去,鹿死谁手,亦未可知;要么,攻打啸风关的时候,等着仲孙茗20万铁骑进入骏马草原,与啸风关守军夹击我们。”

    高辛顶的二儿子高辛超倒吸一口气,说道:“好险,难怪皇甫先生不顾一切的劝说大王立刻出兵。我原想,这大雪茫茫,天寒地冻的,这仗怎么打啊,这得多死多少人啊,原来,形势如此凶险,先生高才,佩服!”

    “父亲力排众议,采纳先生的意见,立刻收拢兵马北上,仲孙茗跑的真快,一溜烟就跑没了影。仲孙茗一跑,跟他结盟的部落纷纷投降,我们一下子多出了6万铁骑,只是还有几个不开眼拒降的,一一被我们给收拾了。”

    皇甫豪面露忧色的说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仲孙茗终究是个大患,还得备加小心才是。”

    高辛超道:“先生说的是,我大哥就是死在他手里的,此仇一定要报。”

    高辛顶说道:“我黑鹰部落已有800多年,第一代首领叫高辛恢,出生时,帐包里红光一片,异香扑鼻,萨满跪地问寻天神,天神回答道,此子乃神兽转世,普救众生。”

    “他5岁便上马弯弓,10岁便一人杀一头豹子,12岁杀死一头熊,15岁便开始拥有了100多人的部落,25岁拥有一万五千人的部落,38岁便成为姊妹岭至霜雪山脉一带各部落的大首领。”

    “经过数代首领的征战,在500年前,黑鹰部落组成了从姊妹岭至惊魂岭的部落联盟。”

    “这时,中土开始了大混战,大公允诺,如果帮助他打赢战争,将会把现在的逐鹿郡至骏马草原全部封赏给黑鹰部落。”

    “很不幸的是,我们没能得到这些土地,祖先们用鲜血换来的草场丢光了,仅剩1万多人退向北方,中间不敢停留,一路逃到达布斯草原时,仅有2000多人,500多匹马,没有牛,也没有羊。”

    “500年前,达布斯草原群狼环伺,我们只能东躲西藏,不敢在一个地方呆上3天,跟野人没有区别,达布斯草原上的部落也把我们的先祖当作野人一样看待,随意射杀和抢劫。”

    “祖先们只好继续向北,一直逃到达布斯草原最北的边缘,在一片极其寒冷和贫瘠的草地上落根,那时正是500年一遇的极寒天气,到了春天,2000多人,只剩了1200人,饥饿和寒冷夺去了他们的生命。”

    “占领我们土地的强盗们,当他们的孩子穿着锦衣绣袍,在火炉旁烤火的时候,我们的孩子在破坏的帐包里索索发抖;当那们的孩子吃着馒头,大块吃肉的时候,我们的孩子正在砸开厚厚的冰块捞鱼;当他们在高大而厚实的城堡里游逛的时候,我们正顶着寒风为生命了荣誉而战斗着。”

    “我们的祖先最勇猛的战士和最伟大的母亲,他们最终战胜了饥饿和寒冷,不断向南发展,他们只有一个信念,回到埋葬先祖英灵的地方,守在他们的身旁,随时祭祀他们的亡魂。”

    “今天,我们拥有了骏马草原,在城墙的那一边,就是我们的先祖高辛恢大首领出生的地方,也是他的埋骨之地,他的英灵在期盼着我们,越过长城去,夺回祖先们丢失的荣誉。”

    “为了我们的孩子能天天吃到馒头,吃到香喷喷的肉,穿着暖和衣服,住在宽敞的大屋子里,有人教他们读书,有人带他们游玩,打下啸风关,你们的英迹将为黑鹰部落的子孙们传唱,端起碗来,为开春后啸风关之战干了。”

    大帐里,所有人都举了大碗,还是皇甫豪的银色酒杯,一饮而尽。

    大帐里,只剩下高辛顶和皇甫豪二人,皇甫豪阴着脸,仍盘腿坐在原地,“把她吊在旗杆上……”

    高辛顶的脸上充满了愤怒,肌肉抽搐着,恶狠狠的盯着皇甫,就像要吃了他一般。

    “要让他们看仔细了……”

    高辛顶抽出了刀……

    “架上火……”

    高辛顶举起了刀……

    “烧死她……”

    高辛顶一刀劈向皇甫豪……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

    皇甫豪面前的桌子碎了……

    “等她的肚子大了,很大,能让他在城墙看得清清楚楚的……”

    高辛顶一脚踢翻皇甫豪……

    大帐里,珍儿正小声的劝阻高辛娜:“郡主,你不能出去,不能去找他,外面的天气这么冷,为了你肚子里的孩子,等天气暖了,再想办法。”

    高辛娜听到“孩子”二字,渐渐的,心情平复了下来,伸出手来,摸了摸平平的肚子。

    珍儿道:“你现在摸不到的,才一个多月,要等到3个月以后,肚子才会鼓起来的。”

    正在又烦又愁的高辛娜一听,不禁笑了:“你这丫头,说的跟生过孩子似的。”

    珍儿见高辛娜笑了,心情也放松了下来,说道:“我找巫婆问过,她是这么说的。”

    高辛娜忙道:“没被人发现吧,那个巫婆会不会说出去啊?”

    珍儿道:“她答应不说出去的,我还拿出私房钱给了她的。”

    高辛娜笑道:“你这丫头,心眼挺多,给了她多少?”

    珍儿伸出二个指头:“二两。”

    高辛娜打开一个盒子,拿出一个珍珠链子,递给她道:“这个赏你了,能顶二两银子吧。”

    珍儿一见,开心极了,忙接过来,小心的捧在心里,道:“顶,顶,能顶的。”

    枯骨峰上,阴魂洞对面,拒风岭上,成百上千的僵尸,正在推倒枯树,搭建木架,有的开始有手里的各种工具砍、砸着巨大的石头,有的正拾起或搬起小一点的石块,扔下山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