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特基拉日出”
在李安出去见陈述的时候,时月也从李安家里出来了,因为她的小姐妹在呼唤她。
还是约在了陈述酒吧,还是老位置,也是李安和岳飞来这里经常坐的位置——四号桌。
时月坐下来把包放到身后,喝了两口在来的路上就让傅雪漫点的苏打水,缓了两口气后,她摩挲着手里的苏打水,状似不经意的问道:“宝贝儿,你不是一向自诩从不在九点之前进酒吧的吗~今天这才六点左右,这么早的吗~”
坐在她对面的傅雪漫,今天的状态很是活跃,眉宇间全是掩饰不住的笑意,她眨了眨眼看着时月,故意卖关子的说道:“因为今天不一样啊~”
时月放下手中的苏打水,向着她凑近了点,仔细端量着傅雪漫今天的样子,从妆容到衣着,从上到下,她打量了一圈也没有看出来什么特别之处:“看出来了,比上一次见你,更漂亮了一点。”
傅雪漫妩媚的白了时月一眼,有些心痒难耐,却又兀自憋着就不说清缘由:“不是这个了,当然我每一天也都比前一天更漂亮啦~”
时月不着痕迹的撇撇嘴,重新坐回到傅雪漫的对面,好奇的问道:“那是什么?”
“hello,来了。”
时月还没等到傅雪漫的回答,就听到了背后有男声响起,而且随着男声的响起,她还发现傅雪漫的眼睛瞬间都变得亮了起来,眼神都温柔了许多,与她平常女强人的气场有着很大的差别。
她突然很好奇是谁有这么大的魅力,竟然能折服傅雪漫的心,让她可以变得用这么温柔的目光看一个人。
时月转过头的时候,看到了的景象也并没有觉得很惊艳。一个男士正端着两杯色彩鲜艳的鸡尾酒款款走来,只是她好像看到了傅雪漫在和这个男人的目光接触到的时候,有电光正在四射的样子。
时月看着这个男人一步步的走过来,她皱着眉,觉得很眼熟,但却始终想不起来是谁。
在等到这个男士把两杯酒都放在了桌子上的时候,傅雪漫已经站了起来,站在了男人的身边,挽着他的手臂,笑的很甜很甜:“宝贝儿,给你隆重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男朋友——鼎鼎大名的调酒师,金瀚。”
傅雪漫一边介绍着金瀚,一边挑了挑眉毛看着时月:“愣什么呀,鼓掌啊。”
“啊。”
时月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赶紧站起身来和傅雪漫旁若无人般的热烈鼓掌。
掌声结束后她才有些生分的自我介绍着:“你好你好,我是雪漫的闺蜜,我叫时月。”
金瀚用满是笑意的眼神看了一眼傅雪漫,然后才又看向时月,面带善意,和一点不易察觉出来的尊敬:“你好,漫儿跟我讲过你。很高兴认识你。”
金瀚是想起来了上次是时月喝多了,是李安抱着走的。而李安是自从这个酒吧开业以来,唯一一个能够和老板岳飞坐一起喝东西的人。看起来身份应该和老板对等,最差也是平分秋色的那种,所以他不自觉的带了一丝礼节性的尊敬。
金瀚率先伸出手和时月握手,一触即分。
而傅雪漫自从金瀚出现后,整个人的目光都扑在了金瀚的脸上,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本来以她的眼力,应该轻而易举的就能察觉出来金瀚对时月表现出来的那一点点拘谨,此刻反而忽略掉了。
两个人互相自我介绍完毕后,时月看着傅雪漫坐下来后,她才重新落座。而金瀚就站在傅雪漫的旁边,她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着:“金大帅哥,这要不是雪漫介绍的话,我还真的没认出来不穿工装的你,简直不要太帅哦!”
金瀚咧着嘴角,像是在和领导汇报一般的解释着:“因为我今天要到七点的时候才上班,所以就还没换衣服。”
他解释完毕后,又看向桌子上的两杯酒:“最近店里生意越来越好了,等下可能会忙,怕顾不上你们,所以先给你们调了两杯酒,我亲自调的,请你们两个喝一杯。”
时月看着眼前两杯一模一样的鸡尾酒,好奇地向金瀚问道:“这两杯酒叫什么名字啊。”
“特基拉日出,它也叫龙舌兰日出”金瀚和时月普及着这杯鸡尾酒的知识,而傅雪漫就坐在旁边聚精会神的看着金瀚的侧脸,至于这些鸡尾酒?她是酒吧的常客,不像时月一样,八百年不来一次。
这是他的专业,所以他很有话语权:“特基拉日出有一个很美好的寓意,因为墨西哥平原起初非常荒凉,平原之上只有星星点点的仙人掌,可以说是寸草不生的地方,毫无生机。不过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荒凉的平原之上由于太阳的照射,看起来充满了生机。”
“因为特基拉日出与墨西哥平原的朝霞非常相似,人们便将这款鸡尾酒称之为特基拉日出。这款鸡尾酒除了纪念墨西哥平原的朝霞之外,还有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我请你和漫儿喝这款鸡尾酒,就是希望你们对未来的每一天一直都怀有期待。
也希望你们相信所有的善良终将能够收获温暖!”
金瀚这句话说完,就不打算继续留在这,打扰时月和傅雪漫她们闺蜜间的对话了。他低下头在傅雪漫的额头亲了一口就离开了:“那你们两个玩的开心,我去工作了。”
时月看着金瀚走远,确定他听不到自己和傅雪漫的说话声之后,才赶紧起身到傅雪漫的旁边坐下,大眼睛眨巴眨巴的,惊叹着说:“哇,他好会撩啊。”
傅雪漫嘴角带着无法自抑的笑意,温柔的声音让同为女人的时月都感觉到后背发麻:“对啊,他太体贴,太温柔,也太细腻了,真的很容易让女人喜欢上他。”
可你不是这种人啊,你不是一直标榜自己走肾不走心的吗?
话到嘴边,时月又憋了回去:“温柔是最容易打动人心的品质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时月突然想起了李安,两相对比一下,她发现她还是喜欢更李安这种外刚内柔的性格。
在外面和陌生人的时候,他一副爱答不理的冷淡厌世样子,而和自己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才会释放出来的内心柔软,这种更加让她心动,着迷。
“可是,你们才认识多久?你确定你真的喜欢他吗?”
还是约在了陈述酒吧,还是老位置,也是李安和岳飞来这里经常坐的位置——四号桌。
时月坐下来把包放到身后,喝了两口在来的路上就让傅雪漫点的苏打水,缓了两口气后,她摩挲着手里的苏打水,状似不经意的问道:“宝贝儿,你不是一向自诩从不在九点之前进酒吧的吗~今天这才六点左右,这么早的吗~”
坐在她对面的傅雪漫,今天的状态很是活跃,眉宇间全是掩饰不住的笑意,她眨了眨眼看着时月,故意卖关子的说道:“因为今天不一样啊~”
时月放下手中的苏打水,向着她凑近了点,仔细端量着傅雪漫今天的样子,从妆容到衣着,从上到下,她打量了一圈也没有看出来什么特别之处:“看出来了,比上一次见你,更漂亮了一点。”
傅雪漫妩媚的白了时月一眼,有些心痒难耐,却又兀自憋着就不说清缘由:“不是这个了,当然我每一天也都比前一天更漂亮啦~”
时月不着痕迹的撇撇嘴,重新坐回到傅雪漫的对面,好奇的问道:“那是什么?”
“hello,来了。”
时月还没等到傅雪漫的回答,就听到了背后有男声响起,而且随着男声的响起,她还发现傅雪漫的眼睛瞬间都变得亮了起来,眼神都温柔了许多,与她平常女强人的气场有着很大的差别。
她突然很好奇是谁有这么大的魅力,竟然能折服傅雪漫的心,让她可以变得用这么温柔的目光看一个人。
时月转过头的时候,看到了的景象也并没有觉得很惊艳。一个男士正端着两杯色彩鲜艳的鸡尾酒款款走来,只是她好像看到了傅雪漫在和这个男人的目光接触到的时候,有电光正在四射的样子。
时月看着这个男人一步步的走过来,她皱着眉,觉得很眼熟,但却始终想不起来是谁。
在等到这个男士把两杯酒都放在了桌子上的时候,傅雪漫已经站了起来,站在了男人的身边,挽着他的手臂,笑的很甜很甜:“宝贝儿,给你隆重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男朋友——鼎鼎大名的调酒师,金瀚。”
傅雪漫一边介绍着金瀚,一边挑了挑眉毛看着时月:“愣什么呀,鼓掌啊。”
“啊。”
时月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赶紧站起身来和傅雪漫旁若无人般的热烈鼓掌。
掌声结束后她才有些生分的自我介绍着:“你好你好,我是雪漫的闺蜜,我叫时月。”
金瀚用满是笑意的眼神看了一眼傅雪漫,然后才又看向时月,面带善意,和一点不易察觉出来的尊敬:“你好,漫儿跟我讲过你。很高兴认识你。”
金瀚是想起来了上次是时月喝多了,是李安抱着走的。而李安是自从这个酒吧开业以来,唯一一个能够和老板岳飞坐一起喝东西的人。看起来身份应该和老板对等,最差也是平分秋色的那种,所以他不自觉的带了一丝礼节性的尊敬。
金瀚率先伸出手和时月握手,一触即分。
而傅雪漫自从金瀚出现后,整个人的目光都扑在了金瀚的脸上,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本来以她的眼力,应该轻而易举的就能察觉出来金瀚对时月表现出来的那一点点拘谨,此刻反而忽略掉了。
两个人互相自我介绍完毕后,时月看着傅雪漫坐下来后,她才重新落座。而金瀚就站在傅雪漫的旁边,她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着:“金大帅哥,这要不是雪漫介绍的话,我还真的没认出来不穿工装的你,简直不要太帅哦!”
金瀚咧着嘴角,像是在和领导汇报一般的解释着:“因为我今天要到七点的时候才上班,所以就还没换衣服。”
他解释完毕后,又看向桌子上的两杯酒:“最近店里生意越来越好了,等下可能会忙,怕顾不上你们,所以先给你们调了两杯酒,我亲自调的,请你们两个喝一杯。”
时月看着眼前两杯一模一样的鸡尾酒,好奇地向金瀚问道:“这两杯酒叫什么名字啊。”
“特基拉日出,它也叫龙舌兰日出”金瀚和时月普及着这杯鸡尾酒的知识,而傅雪漫就坐在旁边聚精会神的看着金瀚的侧脸,至于这些鸡尾酒?她是酒吧的常客,不像时月一样,八百年不来一次。
这是他的专业,所以他很有话语权:“特基拉日出有一个很美好的寓意,因为墨西哥平原起初非常荒凉,平原之上只有星星点点的仙人掌,可以说是寸草不生的地方,毫无生机。不过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荒凉的平原之上由于太阳的照射,看起来充满了生机。”
“因为特基拉日出与墨西哥平原的朝霞非常相似,人们便将这款鸡尾酒称之为特基拉日出。这款鸡尾酒除了纪念墨西哥平原的朝霞之外,还有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我请你和漫儿喝这款鸡尾酒,就是希望你们对未来的每一天一直都怀有期待。
也希望你们相信所有的善良终将能够收获温暖!”
金瀚这句话说完,就不打算继续留在这,打扰时月和傅雪漫她们闺蜜间的对话了。他低下头在傅雪漫的额头亲了一口就离开了:“那你们两个玩的开心,我去工作了。”
时月看着金瀚走远,确定他听不到自己和傅雪漫的说话声之后,才赶紧起身到傅雪漫的旁边坐下,大眼睛眨巴眨巴的,惊叹着说:“哇,他好会撩啊。”
傅雪漫嘴角带着无法自抑的笑意,温柔的声音让同为女人的时月都感觉到后背发麻:“对啊,他太体贴,太温柔,也太细腻了,真的很容易让女人喜欢上他。”
可你不是这种人啊,你不是一直标榜自己走肾不走心的吗?
话到嘴边,时月又憋了回去:“温柔是最容易打动人心的品质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时月突然想起了李安,两相对比一下,她发现她还是喜欢更李安这种外刚内柔的性格。
在外面和陌生人的时候,他一副爱答不理的冷淡厌世样子,而和自己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才会释放出来的内心柔软,这种更加让她心动,着迷。
“可是,你们才认识多久?你确定你真的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