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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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起风了

    wed jan 13 06:19:34 cst 2016

    “嗖”地一声,一支射速飞快地箭镞闪电般穿过一个蛮兵的后脑,继而破开前额,带出一连串殷红的鲜血和白色的脑.浆,星星点点,璀璨无比。两个红色人影迅疾地一左一右架起这具尸体,三两步退入了身后的丛林,而丛林中,已经整齐码放着不下十具冰冷的蛮人尸体;新尸被扔到旧尸旁边,他们的待遇是一样的,无一例外的致命伤,或在前后脑,或在左心脏,或在咽喉,皆是一箭被杀。秦情面色如常,看了一会儿新添的尸体,朝两个红娘子军女兵笑道:“很好,记功!”红娘子军没有全部配备弓箭,只有负责侦察敌情的少量斥候拥有这种远程攻击武器,经过一段时间地紧急训练,凭借强大的剑气作为基础,她们已经一个个都是百步穿杨的箭术高手了。

    两名女兵抱拳而退,秦情转头去看霍春茗,此姝脸色略显苍白,虽然竭力掩饰,也遮不住脸上的恐惧。秦情叹道:“姐姐,你都来到边地小镇几天,不能总这样怕死人吧?再者说,见了这么多尸体,适应性也该可以了呀!”霍春茗摆摆手,强忍着呕吐感道:“妹子,你是军中副将,我这个主将没用,我退位让贤,你代替我指挥吧!”秦情翻着白眼道:“姐姐说的哪里话,我当初追随公子,也曾有过征战,起初和你差不多,怕死人,更怕杀人。可是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杀着杀着就习惯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霍春茗有苦说不出,向唐震请战是一时好玩,加上蛮人时常侵扰边地小镇,她觉得义愤填膺,而且女兵部队单兵素质强悍,来前线不会有多大危险,打得过就打,打不过还可以跑嘛。可是,谁知道单是死人她就受不了,更别提杀人了,唉,此时此刻,霍大小姐才明白和平的重要性,她身娇肉贵,真经不起折腾啊!

    仔细观察一下,蛮人也是黄种人,不过他们高鼻深目,眼珠子都是绿的,须发火红,身体各处同样毛发旺盛,极是骇人。女兵们一开始杀人时也是颇有抗拒心理,杀完人就大批大批地呕吐,情景蔚为壮观;但正如秦情说的,杀人嘛,杀着杀着就习惯了,死人也是见着见着就习惯了,只要习惯了,一切就好了。

    到目前为止,除了霍春茗连死人都没习惯,女兵们已经可以谈笑杀人了。红娘子军现在正隐藏于边地小镇之外西南方的丛林中,这地方是斯巴达蛮兵进入边地小镇的必经之路,上千名女兵化整为零,东一片西一片地分散在丛林各处。丛林外是一条大路,再往西是一座孤山,这条路是通向纳雄耐尔领地的捷径,蛮人进兵时第一考虑的就是这条捷径;若是绕路,不仅费时费力,还会消耗大量的粮秣,那样得不偿失。

    霍春茗问过秦情,为何不在孤山蛰伏,既居高临下,又不易察觉。秦情翻了半天白眼,才缓缓开口解释,在孤山立身固然占了居高临下的便利,可是水源怎么解决?蛮兵只要围我们十天半个月,不用他们打,我们的干粮吃完,淡水喝尽,迟早是个自己崩溃的局面!要知道那可是孤山,上山容易下山难,而且我敢肯定孤山不会有大支脉的河流,小湖则不济事,上千人的饮水啊,一两片坑坑洼洼的小湖就能解决了?

    霍春茗脸红了,还是人家上过战场的人有经验,在这方面最有发言权。霍大小姐这次想把军队的指挥权交给秦情,不是没有考虑的,毕竟一个老兵比十个新兵蛋子顶用多了,与其她盲目地瞎玩胡闹,不如让秦情代行指挥,起码不会无故葬送了姐妹们的性命。霍春茗再三强调一支强军还须配备一个好主将,如此方能发挥威力,秦情推却不过,就暂时接过了红娘子军的指挥权。

    如今是春天,春寒料峭,因为冬天冻毙了太多牲畜,对于斯巴达克斯荒野的几十万蛮人来说,不啻于灭顶之灾。蛮人还处在游牧社会,紧邻乌拉尔群山的斯巴达克斯荒野本就不如草原那样能够自由自在地放牧,蛮人各个部落的成群牛羊相继死去,让他们生出了劫掠之心;生存环境的恶劣加上饿肚子的问题,蛮人们顾不得许多,因为再耽搁下去,死的将不再是动物,而是人。

    没有人喜欢战争,但为了生存,战争已经不可避免。反正蛮人们一无所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只要有一口饭吃,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玩命又能怎么的?幽月部落的首领沙拉尔如是想。

    幽月部落是斯巴达克斯荒野七大部落中最弱的,恰巧今年老天爷不开眼,他们受的损失也最严重,不仅大批牛羊被冻死,其它的部落还趁火打劫,大肆挖墙脚,好多本部落的牧民因忍受不了饥饿和寒冷而逃跑,这些撂挑子的人基本上被其它部落吸收了。沙拉尔怒火填胸,却无可奈何,只好决定攻入纳雄耐尔领地,看看能不能捞点好处,不过他也没抱多大希望,毕竟纳雄耐尔是有名的穷困地区,尚且不能自给自足。

    “放出去的斥候怎么还没回来?”沙拉尔拽过旁边的小帅隆则问道。隆则摇摇头,表示不清楚,又说,首领,我看你是太谨慎了,边地小镇我们幽月骑士出入如无人之境,根本不需要派什么斥候。沙拉尔啐了一口唾沫,骂道:“蠢货!谨慎有什么不好?谨慎无大错,你不知道惠灵顿人有多狡猾,一不小心就会栽进他们挖的陷阱!”隆则撇撇嘴,但终究没再说什么。

    沙拉尔烦躁地直揪头发,他一口气派出了十来个斥候,如今都过了半个时辰,没理由一个都不回来报告情况,肯定是出事了。隆则小心翼翼地问道:“首领,我们现在还休不休息?”幽月部落的五千名战士现在正待在一处山谷里,出了山谷是大道,再走半天就是那座被秦情评价不可固守的孤山,而后是红娘子军藏身的丛林;五千幽月骑士正在休息,故隆则有此一问。

    “不能再休息了,我们这次出来不说抢多少东西,起码得劫些人回去充实部落,不然我们幽月部落的人心就散了。”沙拉尔叹道。隆则默然,沉声道:“首领,那我们现在……”沙拉尔摸摸颌下刚硬扎手的胡茬,喝道:“全军听令,整装出发!”

    另一边,秦情指挥着几个女兵正给十来匹战马“戴口罩”,防止这些畜牲在伏击蛮兵时发声,那样可就坏了大事。秦情靠上一匹马的肚子,来回抚着马颈,像极了和熟悉的友人亲昵,她喃喃道:“好马啊,这些蛮人的马既高大又野性十足,比温得和克骑兵卫队的那些病秧子马强多了。”没错,这十几匹战马都是女兵宰了那些幽月部落的斥候缴获的,斯巴达克斯荒野是著名的产马地,加上蛮人精擅养马,所以他们的战马都是膘肥体壮;虽然过了冬天,因为季节和气候以及缺少喂养的关系,斯巴达战马消瘦了,但也不影响战力发挥。

    霍春茗走过来,问道:“我们没有配备弓箭手,等会儿怎么突袭蛮兵?”秦情笑道:“刚才从蛮兵斥候那里掏出多少情报?”霍春茗道:“还好我们领地的人常与蛮人打交道,精通蛮语的不少,不然语言不通就是一大问题。在宰了这些蛮子之前,我已经问清楚了,他们是幽月部落的人,这次幽月首领沙拉尔率五千精骑,准备攻进边地小镇,然后突入纳雄耐尔其它地区,大肆劫掠;这些人被沙拉尔派出来是探路的,说真的,我真没想到一个蛮兵首领还这么谨慎。”

    “谨慎无大错嘛,我们不能心存侥幸,敌人可不都是蠢货。”秦情咬着手指头,让人展开边地小镇的周边简易地图,指了指红娘子军藏身的丛林,然后沿线划到丛林之外的大路。霍春茗疑惑道:“什么意思?”秦情变掌成拳,自信满满道:“五千骑兵确实不容小觑,但我们是红娘子军,我们的单兵素质足以傲视天下,六百多名剑士作为军队骨干,够这帮蛮兵喝一壶的!”

    天色将近擦黑时,丛林外的大路忽然一阵颤抖,激起一片纷飞地尘土,慢慢地,颤抖成了震动,五千幽月骑士带着横扫一切地气势赶到了。黑夜很好地掩藏了一切,红娘子军只要不主动发出声响,或者沙拉尔派人进入丛林搜索探路,那她们就暴露不了。

    幽月骑士已经打起火把照明,沙拉尔一马当先,刚刚率军赶到丛林边就觉得心头一跳,他嘟囔道:“我怎么总感觉不对劲呢?”没人回答,沙拉尔眯着眼睛打量四周,奔驰如飞地骑兵卷着尘石赶路,略带寒意的冷风吹过,让人直打喷嚏。在五千幽月骑士从丛林边跑过半数时,尖细地呐喊声乍然响起!

    红娘子军中六百名剑士既作为主力,又作为第一梯队冲出了丛林,她们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拦路的灌木草丛基本都是一跃而过,过不去就合数人之力用剑气摧毁。五千幽月骑士根本来不及反应,生猛的女兵们就冲破了幽月骑士的中部,将五千蛮兵截成两段,紧随其后地女兵相互配合,再将蛮兵分割成几块,逐一消灭。

    沙拉尔在前头发现了变故,这时候既有些吃惊,又有些疑惑,哪来的敌人啊?由于天黑,他看不清敌人是男是女,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赶紧组织御敌。沙拉尔扯开嗓子大喊:“敌袭!分开结阵!”他身边的亲卫赶紧跟着高喊,将命令层层递进,一直传下去。

    可是,女兵们的突袭很快,杀起人来更快。她们一人双剑,往往蛮兵还没将刀拔出来,瞬时见到一道绚丽的光芒闪过,然后自己的脑袋就掉了。说实话,剑虽然被称为百兵之王,但在战场上,它并不是理想的杀敌利器,不过霍春茗考虑到是女兵部队,总不能用门板大的开山刀装备全军吧?挑来挑去,还是长剑最合适,不仅适合女性舞动,而且没什么重量负担。

    红娘子军以剑士为军中骨干,幽月骑士不知底细,甫一交手就吃了大亏,女兵们势如破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前后的蛮兵队伍彻底截断。剩下的女兵很快冲了出来,秦情喊道:“别让他们结阵,冲乱蛮兵!”她左右一看,领着女兵中仅有的八个剑师查漏补缺,哪地方兵力吃紧就去哪地方“捣乱”。

    “擒贼擒王,我们去前阵!”冲杀了一会儿,秦情见蛮兵虽然混乱,却还是咬牙坚持。她想了想,立刻明白了症结所在,不将蛮兵的主将杀死,这些大头兵就乱不了,虽然女兵们已经取得了压倒性地优势,似乎只要加一把劲儿,就可以掀起胜利女神的裙角;但秦情知道,红娘子军人数并不占优,若不是有剑士压阵,指不定要被渐渐缓过气来地幽月骑士反败为胜。

    秦情一咬牙一跺脚,没说的,不斩杀了沙拉尔,就不能完全奠定胜局,还是得搏一搏。她利索地抹掉了两个拦路蛮兵的脖子,八个剑师结成半圆,死死护卫在她的周围;这时候,冷风又渐渐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