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胎换骨:长的太帅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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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七章:报仇从来不隔夜

    较起真来,还真没权利管这件事。

    祁光磊正在作难,就听的对方继续说道:“况且,你们也没有召开董事会的资格,真正的圣通集团的董事,是张浩洋总裁和祁珍董事长。”

    “如果他们两位来了,别说谈公事,就算让我当场交出管理权,我也绝不说二话。”

    这句话说完,慕容博雅更加担心,不知道他为何敢把话说得这么满?

    万一人家那两位真的来了呢?

    却看到花芬芳和祁光磊对视了一眼,竟然沉默了下来。

    他们今天来这里,自然是因为被圣通的新任总裁驳了面子,故意找渣的。

    他们以为,一个小辈,绝不会了解其中的道道。

    就算不能收回管理权,也要让他知道厉害,别不把张氏集团放在眼里。

    张氏集团总裁张浩洋之前只是个保安,对管理公司没有任何兴趣,这才把公司大权交给了花芬芳。

    而董事长祁珍自从丈夫失踪之后就心灰意冷,如今更是带发修行,又怎么会跑来管这些俗事?

    慕容博雅看到江无缺一番话又起了作用,正在细思其中的深意。

    却听的江无缺大声喊道:“法务部,宣传部,和保安部的人站起来说话。”

    刚被调过去的李娜,虽然只是法务部的一个小小管事。

    依然第一时间站起来说道:“法务部主管李娜,请问董事长有什么指示?”

    辛无痕的另一个身份江无缺,李娜并不知道,却能第一时间有所反应,让他很是满意。

    最少说明是个得用的人。

    于是装糊涂说:“李主管是吧?既然你们部门没有部长,那就由你接任部长之职,以后有事我就找你。”

    李娜听的惊喜交加。

    她自然不知道这位新的董事长其实是辛无痕。

    但她刚才被董事长专门叫着跟他一起进来的。

    人又长的让人无法抗拒,感觉和他走在一起就很有面子。

    于是投桃报李的,第一时间站起来捧场,没想到竟然有惊喜?

    但又担心这句话只是一句空话,毕竟自己刚到法务部没几天,律师证都没有,给个部长也干不了呀?

    况且部长还健在呢!

    法务部部长看到董事长竟然误会法务部没部长。

    赶紧站起来说:“不好意思董事长,刚才您的话我没听清,我就是法务部部长,请您吩咐!”

    江无缺却再不给他机会。

    直接了当说道:“没听清没关系,我刚来不到一天,我的话听不清的人不止你一个,就让能听清的人干吧!”

    你的职位,就让慕容总裁重新安置吧!我要的是能听清我话的人。

    法务部原部长肠子都悔青了,没想到一个反应不及,职务就泡汤了。

    但面对这位强势无比的新任董事长,连总公司的人都不给面子,又哪里敢据理力争?

    只好期待慕容总裁能留条活路。

    江无缺这么做,倒不是他真的肚量狭小,一句话不对就砸人饭碗。

    他只是想试试,这个董事长有多大分量,说出去的话管不管用?

    看到如此大的人事任免,都是一言而决,没人敢于反对,心中总算有了底。

    看来董事长的权利大小,也是因人而异的。

    自己可不是赵小薇,和老婆也不是一条心,没必要把所有权利都让出去。

    这也和慕容博雅对他的纵容有关,她既然对他很有好感,自然不会故意和他为难。

    一句话提拔了一个自己人,初尝权利滋味的辛无痕,哦!江无缺,满意的摇着头,开始发布指令:“我刚才想起来了,其实,我在张氏集团也是位董事。”

    既然如此,那我也使用一下我的权利。

    法务部李部长记一下。

    下去后,以集团董事的名义,给总部发一份请求:

    “花芬芳无名无分,却以总裁夫人的身份招摇撞骗,胡乱干涉下属集团公司事务;”

    “且私德不修,未婚同居,给整个集团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如此作为,难以服众,本董事要求更换总经理。”

    话音刚落,就听的花芬芳一声尖叫,“你敢?”

    慕容博雅也被惊到了,“竟然还能有这种操作?简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还更加恶毒”。

    就听的江无缺云淡风轻的说:“没什么不敢的,有人要干掉我,我就先干掉她。”

    “哼!我这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这么的喜欢礼尚往来,不喜欢占任何人的便宜。”

    花芬芳被气的浑身颤抖,却知道此事还真是棘手。

    这混蛋要是真这么做了,就算无用,也会闹的人尽皆知,脸面无光。

    看来江渐离是真的一心扶持这小子啊!连这般密辛都告诉了他,普通人万万不会知道这些。

    瞬间连江渐离都记恨上了。

    来不及想太多,铁青着脸思考对策。

    就听到那混蛋继续说道:“宣传部的人说话。”

    宣传部长再不敢有丝毫怠慢怠慢,,免的走上法务部的老路,第一时间站起来回道:“请董事长指示!”

    江无缺满意的点头,发布指示:“你们没事干在网上发布几条评论,共同探讨一下未婚同居的害处,对道德的冲击,和对社会的危害。”

    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这种现象,算不算造成了事实婚姻和重婚罪?是不是对法律的一种挑衅?”

    “作为合法公民,我们有权利对不正之风做出检举”;

    “作为公司董事,也应该没人会说我多管闲事吧?”

    先不说花芬芳如何震惊,慕容博雅却被再次震惊了。

    “这位董事长手段竟然如此狠毒,报复手段竟然如此凌厉?简直是报仇不隔夜,完全不顾后果。”

    直接把对方的行为定义为对法律的挑衅,听起来竟然很是合理。

    她却不知,这位完美无缺的江董事长,和被她百般嫌弃的丑八怪丈夫,做人就是这般小气任性。

    在监狱受了欺负,稍微恢复了一点实力,就迫不及待,不顾后果的把四个人给弄死了。

    如今这点言语上的攻击行为,对人家来说只是小手段。

    动动嘴的事,完全不值一提。

    她更加不知道:她无意中伤了人家的母亲,还能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已经算相当走运了。

    要不是她当时对着人家吐了几口,把肉体伤害改成了精神折磨,她现在很可能已经是个残疾人。

    就算这样,平坦的肚子也被搞大了,伤害未必就小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