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抛开风骨拍评委
别的几个选手皮粗肉厚,在比赛场上,不能施展杀招的前提下,她没有丝毫优势可言。
见雁钟燕如此,其余几个国内选手也想明白了,纷纷弃赛。
原本要轮流打七次的比赛,直接进入了四强争霸。
这样一来,能不能让武术冠军不要被外国选手夺走,全在辛无痕一人身上。
辛无痕的压力更大,他必须一个不落,一一打败另外三个人。
那三个选手,两个是拳王,一个是十段柔道大师。
别说别人有没有信心,连他自己都没丝毫把握。
之前虽然赢过他们,但更多的,反倒是出其不意。
重要的是,西方拳王帝摩斯还没遇到呢!
说起来,帝摩斯对他的威胁是最大的。
那家伙身高近两米,伸直一只手,自己就打不到人家身上。
而比赛规矩,手脚正常碰撞是不算分数的。
要赢帝摩斯,他并没有好办法,似乎任何招数都不管用。
更要命的是,他还要接着参加文化大赛。
那个不费体力,但费神。
对他来说更累。
他在武术大赛的惊人表现,让他被慕容博雅掩盖的光芒,又显露了出来。
现在,他已经是保住武术冠军的最后一丝希望。
要是武术冠军第三次被外人夺走,很有可能,下一届再没脸办下去了。
因此,很多人已经把他和慕容博雅相提并论,称他们二人,是不世出的少年才俊。
言称:二人若是能够分别以如此年纪取的文武状元,必将成为佳话。
要不是辛无痕的相貌实在拿不出手,很可能金童玉女的评价,早就帮他们戴上了。
。。。
武术大赛从八个人变成了四个人,比赛间距越来越短。
他和别人不同,还要参加文化大赛。
若非举办方为他专门调整时间,压根无法同时进行。
在棋艺上赢了慕容博雅,让他对进入文化大赛前十,又升起了希望。
因为他的强项,正好是诗词歌赋和书画。
而这些重头戏,还没开始比试。
虽然对文化冠军已经不抱希望,但要是能挤进前十名,把一百万奖金变成一千万,诱惑真的很大。
值得他不惜一切去搏一把。
为此,他必须不择手段。
有鉴于此,他不惜放下了文人该有的清高和一贯孤傲的性格,逢迎了一把评委。
虽然显的有些前倨后恭,少了一丝风骨。
但为了实现目标,就让面子见鬼去吧。
读了那么多书,要是还不懂的趋利辟害和妥协二字,那这些书就算白读了。
因此,在诗画比赛项目上,辛无痕无耻的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料不到的举动。
比赛要求是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作画一副,然后以画为题,即兴赋诗一首。
结果,他一连画了八幅画,做了八首诗。
如果是画别的东西,自然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值得人人称颂。
可是他画的,却是七位评委和总裁判江渐离的真人画像。
当然,这本事,别人想模仿都难,也算是门绝技。
做诗也就罢了。
他做的诗,还极尽吹捧之能事。
让人看了,虽是为他的画技叫好,但却夸赞不起来。
这简直是红果果的拍评委马屁,给自己拉分。
八幅画是用毛笔所画。
虽不写实,但却传神之极,一看就是七位评委本尊无疑。
还把几位评委的缺点特意淡化,把优点加倍凸显,显的个个风流倜傥,潇洒不凡。
又把几位评委的生平得意之事,用诗巧妙的展示出来,正好能挠到当事人的痒处。
比如对江渐离的画像和诗,就让人感觉太过肉麻。
江渐离本就长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
被他加以渲染之后,让人看了,感觉便算是潘安宋玉复生,应该也不过如此。
为他写的诗,也是让人挑不出错又无法叫好。
叹江君:
不入朝来不做官,功名富贵若等闲;
虽是民间一百姓,却能亲笔点状元。
江渐离是大赛总裁判,虽是德高望重地位超然,但却并不是官方职务。
他本人也没有担任任何官职。
说穿了,只是民间一个诗词大赛主持人和举办人,外加一个商人。
其实,也就是个名气大的老百姓。
但这个大赛的影响力太大,选出来的冠军,最后被称作“民间状元”。
虽非官方选出的人才,却能得到全社会公认,也算名副其实。
有鉴于此,江渐离也被人私下称作是“民间宰相”。
但这称呼,只是坊间闲言,场面上没人会特意提出来。
开玩笑,点状元可是皇帝的专利,你竟然敢点状元?
你想干啥?
幸亏是现代,轻易不以言罪人,这要是放在古代,砍头都是轻的。
抄家灭族也不算冤枉你。
就算没人怪你大逆不道,但在公众场合,如此红果果的拍评委的马屁,也是从来没人干过。
就算讨好了评委,也会让人感觉你是拍马溜须之辈,而人望大跌。
别忘了,观众的投票,可也是最终冠军归属的关键。
你文人风骨在哪里?还要不要碧莲?
但辛无痕可没这顾忌。
有了慕容博雅的存在,他早已绝了争夺冠军的心思,他只想能够进入前十而已。
我管你观众怎么想?
爱谁谁。
他只要前十名的那一千万奖金,有了一千万,母亲就不用辛苦给人打工了。
哼!所有观众加起来,都不如母亲一根头发丝重。
老子又不当明星,也不指望你们吃饭,用得着看你们脸色?
但评委却能决定自己能不能拿到那一千万。
原本用不着这样,主要是上次才艺比赛时,他把评委给得罪了。
表演之前脑子犯浑,给评委连个礼都没行,抱了下拳头就算过去了,当时评委们的脸上就不好看。
这要是放在古代,就是犯上,是不尊重前辈的严重无理行为。
没行礼也就罢了,最后竟然带头弃权罢考,差点害的比赛进行不下去。
要不是他还同时参加了武术大赛,绝对会被取消参赛资格的。
这简直是对大赛的极度不尊重。
举办方如果来句:既然不想考,那就以后永远都别考了这句话,还真没办法。
因此,他才抛开节操公然讨好了评委一把。
还别说,他倒也没有白费心思。
他的长相,本来就不讨喜,让人生不起好感。
在评委眼里,你武术大赛成绩再好,能说明什么问题?
充其量是个武夫而已。
见雁钟燕如此,其余几个国内选手也想明白了,纷纷弃赛。
原本要轮流打七次的比赛,直接进入了四强争霸。
这样一来,能不能让武术冠军不要被外国选手夺走,全在辛无痕一人身上。
辛无痕的压力更大,他必须一个不落,一一打败另外三个人。
那三个选手,两个是拳王,一个是十段柔道大师。
别说别人有没有信心,连他自己都没丝毫把握。
之前虽然赢过他们,但更多的,反倒是出其不意。
重要的是,西方拳王帝摩斯还没遇到呢!
说起来,帝摩斯对他的威胁是最大的。
那家伙身高近两米,伸直一只手,自己就打不到人家身上。
而比赛规矩,手脚正常碰撞是不算分数的。
要赢帝摩斯,他并没有好办法,似乎任何招数都不管用。
更要命的是,他还要接着参加文化大赛。
那个不费体力,但费神。
对他来说更累。
他在武术大赛的惊人表现,让他被慕容博雅掩盖的光芒,又显露了出来。
现在,他已经是保住武术冠军的最后一丝希望。
要是武术冠军第三次被外人夺走,很有可能,下一届再没脸办下去了。
因此,很多人已经把他和慕容博雅相提并论,称他们二人,是不世出的少年才俊。
言称:二人若是能够分别以如此年纪取的文武状元,必将成为佳话。
要不是辛无痕的相貌实在拿不出手,很可能金童玉女的评价,早就帮他们戴上了。
。。。
武术大赛从八个人变成了四个人,比赛间距越来越短。
他和别人不同,还要参加文化大赛。
若非举办方为他专门调整时间,压根无法同时进行。
在棋艺上赢了慕容博雅,让他对进入文化大赛前十,又升起了希望。
因为他的强项,正好是诗词歌赋和书画。
而这些重头戏,还没开始比试。
虽然对文化冠军已经不抱希望,但要是能挤进前十名,把一百万奖金变成一千万,诱惑真的很大。
值得他不惜一切去搏一把。
为此,他必须不择手段。
有鉴于此,他不惜放下了文人该有的清高和一贯孤傲的性格,逢迎了一把评委。
虽然显的有些前倨后恭,少了一丝风骨。
但为了实现目标,就让面子见鬼去吧。
读了那么多书,要是还不懂的趋利辟害和妥协二字,那这些书就算白读了。
因此,在诗画比赛项目上,辛无痕无耻的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料不到的举动。
比赛要求是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作画一副,然后以画为题,即兴赋诗一首。
结果,他一连画了八幅画,做了八首诗。
如果是画别的东西,自然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值得人人称颂。
可是他画的,却是七位评委和总裁判江渐离的真人画像。
当然,这本事,别人想模仿都难,也算是门绝技。
做诗也就罢了。
他做的诗,还极尽吹捧之能事。
让人看了,虽是为他的画技叫好,但却夸赞不起来。
这简直是红果果的拍评委马屁,给自己拉分。
八幅画是用毛笔所画。
虽不写实,但却传神之极,一看就是七位评委本尊无疑。
还把几位评委的缺点特意淡化,把优点加倍凸显,显的个个风流倜傥,潇洒不凡。
又把几位评委的生平得意之事,用诗巧妙的展示出来,正好能挠到当事人的痒处。
比如对江渐离的画像和诗,就让人感觉太过肉麻。
江渐离本就长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
被他加以渲染之后,让人看了,感觉便算是潘安宋玉复生,应该也不过如此。
为他写的诗,也是让人挑不出错又无法叫好。
叹江君:
不入朝来不做官,功名富贵若等闲;
虽是民间一百姓,却能亲笔点状元。
江渐离是大赛总裁判,虽是德高望重地位超然,但却并不是官方职务。
他本人也没有担任任何官职。
说穿了,只是民间一个诗词大赛主持人和举办人,外加一个商人。
其实,也就是个名气大的老百姓。
但这个大赛的影响力太大,选出来的冠军,最后被称作“民间状元”。
虽非官方选出的人才,却能得到全社会公认,也算名副其实。
有鉴于此,江渐离也被人私下称作是“民间宰相”。
但这称呼,只是坊间闲言,场面上没人会特意提出来。
开玩笑,点状元可是皇帝的专利,你竟然敢点状元?
你想干啥?
幸亏是现代,轻易不以言罪人,这要是放在古代,砍头都是轻的。
抄家灭族也不算冤枉你。
就算没人怪你大逆不道,但在公众场合,如此红果果的拍评委的马屁,也是从来没人干过。
就算讨好了评委,也会让人感觉你是拍马溜须之辈,而人望大跌。
别忘了,观众的投票,可也是最终冠军归属的关键。
你文人风骨在哪里?还要不要碧莲?
但辛无痕可没这顾忌。
有了慕容博雅的存在,他早已绝了争夺冠军的心思,他只想能够进入前十而已。
我管你观众怎么想?
爱谁谁。
他只要前十名的那一千万奖金,有了一千万,母亲就不用辛苦给人打工了。
哼!所有观众加起来,都不如母亲一根头发丝重。
老子又不当明星,也不指望你们吃饭,用得着看你们脸色?
但评委却能决定自己能不能拿到那一千万。
原本用不着这样,主要是上次才艺比赛时,他把评委给得罪了。
表演之前脑子犯浑,给评委连个礼都没行,抱了下拳头就算过去了,当时评委们的脸上就不好看。
这要是放在古代,就是犯上,是不尊重前辈的严重无理行为。
没行礼也就罢了,最后竟然带头弃权罢考,差点害的比赛进行不下去。
要不是他还同时参加了武术大赛,绝对会被取消参赛资格的。
这简直是对大赛的极度不尊重。
举办方如果来句:既然不想考,那就以后永远都别考了这句话,还真没办法。
因此,他才抛开节操公然讨好了评委一把。
还别说,他倒也没有白费心思。
他的长相,本来就不讨喜,让人生不起好感。
在评委眼里,你武术大赛成绩再好,能说明什么问题?
充其量是个武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