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7节、非凡的五州鼎
叶凡被诛仙剑阵擦到都已经重伤,在时间阵盘内疗伤了将近两年了,这诛仙剑阵厉害之处在于不但可以重伤肉身,连元神都可以伤到,幸好叶凡这只是稍微伤到了元神。r?an en ???.?r?a?n??e?n?`o?r g?
但元神是最难修复的不是丹王伤到没有几十年都很难恢复下来,两年的时间恢复元神,可是拥有生命树这样的宝贝,叶凡才得以恢复下来,外界已经过去了两天了。
但叶凡不确定这外面的人是不是离开这里了,明中皇会以为自己死在这里面了吧,诛仙剑阵太强大了,这底下的魔头这么久过去都不灭足以见识到修为太恐怖了,绝对是来自仙界的人了。
这底下魔气滔天叶凡自不受到影响了,但现在要想办法出去的,不然总被困在了这里,而且他出去必定会触发这里的诛仙剑阵,当作闯入的人激发剑阵杀人。
这也是叶凡在这个魔窟内,叶凡看到成堆的白骨,心底忐忑难安下来,自己应该是不会成为这其中的一员了,叶凡不想加入到这里面去。
出去叶凡可以用洞府抵挡这个仙阵,只是不知道可以坚持多久,一息的功夫也逃不走的。
把这个阵法给破掉更不可能了,头顶上的那四把的仙剑足以秒杀自己了,而且也是拿不走的,推演整个阵法叶凡不知道需要多长的时间,不过现在三级仙阵叶凡都需要数百年的时间去推演的,在这里就更不可能浪费时间了。
叶凡自己可没有这么多的时间,现在的办法就是靠五州鼎了,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五行世界,其次就是时间阵盘,然后是可以升级的隐龙当然也有五州鼎了。
现在被困入诛仙剑阵内,五州鼎的威力叶凡见识过,这个玩意目前来说应该可以抵挡住这个仙剑的威力了,不过就算折损掉大不了这个遗迹不要了。
刚好了办法叶凡顿时从这里面踏出去了,很快丢出了五州鼎将自己罩着进去了,当这个诛仙剑阵的威力攻击在这个大鼎上,‘铛铛铛!’,不知道多少道攻击席卷而来了。
但这个五州鼎好像还没毁坏掉,叶凡控制着大鼎朝着魔窟洞外移了出去,此时叶凡的内心在担心会不会再次出现一只黑掌,那就真的麻烦大了。
不过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了,诛仙剑阵杀不掉自己的五州鼎,叶凡安心的度过了这一劫,来到了魔窟的最外面了,反正来到洞外不远处就好了。
看似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但这非常凶险啊,移了这么远的地方,叶凡看准外面的洞口地方,顿时施展了自己的大成域。
大成域加上自己的剑域阻挡了不到一个呼吸间的功夫,叶凡人剑合一从大鼎内直接逃了出去了。
轰!
叶凡身上穿着可是一件的下品仙甲,但微微被这剑气扫到了一点,整个的仙甲直接没了,不过叶凡总算是逃了出来,身上受了点轻伤了。
叶凡控制鼎消失在自己的五行世界内,再次认真看了一眼大鼎,竟然没有一点损耗的迹象,不过嘴角惊叹下来,这可是诛仙剑阵啊,难道这四把剑也不是真正传说中的诛仙剑了。
还是说叶凡这个五州鼎来历太大了,但不管是哪样叶凡现在都开心了,总算是逃出来了,这次能逃出来应该不是在阵法真正核心的地方,那里可是困着魔头了,不然叶凡哪里有这个容易逃出来。
叶凡自己估计就在阵法外围处而已,并非真正阵法核心处,现在逃出来了诛仙剑阵也启动了,肯定这明中皇有所察觉了。
心念一动叶凡找个峡谷深处躲避去了数日下来,果然这个峡谷内是离这里最近的,还是感受到了化真修士神识的探测了,不过来的不是明中皇应该是他派人来的。
躲避了数日叶凡离开魔窟地界了,真正朝着西贺洲而去,这次能逃出来算是侥幸了,必须尽快找到仙尘石这样叶凡可以拥有自己的下品仙器了。
下品仙甲在魔窟内浪费了一件了,隐龙必须快点升级起来,这样对他来说非常有用的,虽然当初将这个给了楚月,最后叶凡又要了回来了。
留在楚月的身上,她找不到仙尘石以后容易让人抢走这个东西,所以叶凡自己留着还是有用的。
半个月后叶凡辗转了多处的城池和传送阵,终于回到了东胜洲了。
等待叶凡回来后兰妃等人吃惊下来,最近谣言四起,说叶凡逃进了魔窟被诛仙剑阵斩杀了,她们当然不信了,看到叶凡完好回来终于松口气下来。
“他们说的没错,我确实进了这个魔窟了,也差点死在这里面了,不过好在我命够硬活着回来了!”
外面的谣言叶凡倒是无惧,对兰妃说道:“你去传信给娜娜,让她来找我,我要去西贺洲一趟,最近孟婆那边怎么样?”
“孟婆传回来消息,你要借用北芦洲修罗城那个传送阵,现在有些难了,现在修罗城不是他们控制了,目前已经被修罗城的太上老祖掌控了,那老家伙也是虚仙修士!”
自从冥帝被叶凡用斩仙符诏灭掉后,看来这修罗城的城主已经叛变了,不跟北冥教结盟了,新上来的孟婆刚刚踏入虚仙修士,肯定不是这个老虚仙的对手。
“让娜娜陪我走一趟,如果还不给我走的话,那就破开虚空从空间裂缝离去!”
不得已的时候是不愿意走空间裂缝这样的地方很危险,就算是虚仙修士不小心也会受伤的,这是最后无奈之举。
不到半日下来,传送阵白光一动叶凡知道新月城内有人传送过来了,出现的正是一身海蓝色衣裙的女子,一脸笑嘻嘻的看着叶凡说道:“哥哥,你要去西贺洲?”
“嗯,我现在要过去走修罗城那个通道,你陪我走一趟,全程下来你只要释放出来你虚仙后期的威压就行!”
叶凡边说就带着娜娜离开了,反正苏梦瑶她们都修炼去了,叶凡也没必要打扰到她们,所以自行离去了。
(未完待续。)
但元神是最难修复的不是丹王伤到没有几十年都很难恢复下来,两年的时间恢复元神,可是拥有生命树这样的宝贝,叶凡才得以恢复下来,外界已经过去了两天了。
但叶凡不确定这外面的人是不是离开这里了,明中皇会以为自己死在这里面了吧,诛仙剑阵太强大了,这底下的魔头这么久过去都不灭足以见识到修为太恐怖了,绝对是来自仙界的人了。
这底下魔气滔天叶凡自不受到影响了,但现在要想办法出去的,不然总被困在了这里,而且他出去必定会触发这里的诛仙剑阵,当作闯入的人激发剑阵杀人。
这也是叶凡在这个魔窟内,叶凡看到成堆的白骨,心底忐忑难安下来,自己应该是不会成为这其中的一员了,叶凡不想加入到这里面去。
出去叶凡可以用洞府抵挡这个仙阵,只是不知道可以坚持多久,一息的功夫也逃不走的。
把这个阵法给破掉更不可能了,头顶上的那四把的仙剑足以秒杀自己了,而且也是拿不走的,推演整个阵法叶凡不知道需要多长的时间,不过现在三级仙阵叶凡都需要数百年的时间去推演的,在这里就更不可能浪费时间了。
叶凡自己可没有这么多的时间,现在的办法就是靠五州鼎了,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五行世界,其次就是时间阵盘,然后是可以升级的隐龙当然也有五州鼎了。
现在被困入诛仙剑阵内,五州鼎的威力叶凡见识过,这个玩意目前来说应该可以抵挡住这个仙剑的威力了,不过就算折损掉大不了这个遗迹不要了。
刚好了办法叶凡顿时从这里面踏出去了,很快丢出了五州鼎将自己罩着进去了,当这个诛仙剑阵的威力攻击在这个大鼎上,‘铛铛铛!’,不知道多少道攻击席卷而来了。
但这个五州鼎好像还没毁坏掉,叶凡控制着大鼎朝着魔窟洞外移了出去,此时叶凡的内心在担心会不会再次出现一只黑掌,那就真的麻烦大了。
不过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了,诛仙剑阵杀不掉自己的五州鼎,叶凡安心的度过了这一劫,来到了魔窟的最外面了,反正来到洞外不远处就好了。
看似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但这非常凶险啊,移了这么远的地方,叶凡看准外面的洞口地方,顿时施展了自己的大成域。
大成域加上自己的剑域阻挡了不到一个呼吸间的功夫,叶凡人剑合一从大鼎内直接逃了出去了。
轰!
叶凡身上穿着可是一件的下品仙甲,但微微被这剑气扫到了一点,整个的仙甲直接没了,不过叶凡总算是逃了出来,身上受了点轻伤了。
叶凡控制鼎消失在自己的五行世界内,再次认真看了一眼大鼎,竟然没有一点损耗的迹象,不过嘴角惊叹下来,这可是诛仙剑阵啊,难道这四把剑也不是真正传说中的诛仙剑了。
还是说叶凡这个五州鼎来历太大了,但不管是哪样叶凡现在都开心了,总算是逃出来了,这次能逃出来应该不是在阵法真正核心的地方,那里可是困着魔头了,不然叶凡哪里有这个容易逃出来。
叶凡自己估计就在阵法外围处而已,并非真正阵法核心处,现在逃出来了诛仙剑阵也启动了,肯定这明中皇有所察觉了。
心念一动叶凡找个峡谷深处躲避去了数日下来,果然这个峡谷内是离这里最近的,还是感受到了化真修士神识的探测了,不过来的不是明中皇应该是他派人来的。
躲避了数日叶凡离开魔窟地界了,真正朝着西贺洲而去,这次能逃出来算是侥幸了,必须尽快找到仙尘石这样叶凡可以拥有自己的下品仙器了。
下品仙甲在魔窟内浪费了一件了,隐龙必须快点升级起来,这样对他来说非常有用的,虽然当初将这个给了楚月,最后叶凡又要了回来了。
留在楚月的身上,她找不到仙尘石以后容易让人抢走这个东西,所以叶凡自己留着还是有用的。
半个月后叶凡辗转了多处的城池和传送阵,终于回到了东胜洲了。
等待叶凡回来后兰妃等人吃惊下来,最近谣言四起,说叶凡逃进了魔窟被诛仙剑阵斩杀了,她们当然不信了,看到叶凡完好回来终于松口气下来。
“他们说的没错,我确实进了这个魔窟了,也差点死在这里面了,不过好在我命够硬活着回来了!”
外面的谣言叶凡倒是无惧,对兰妃说道:“你去传信给娜娜,让她来找我,我要去西贺洲一趟,最近孟婆那边怎么样?”
“孟婆传回来消息,你要借用北芦洲修罗城那个传送阵,现在有些难了,现在修罗城不是他们控制了,目前已经被修罗城的太上老祖掌控了,那老家伙也是虚仙修士!”
自从冥帝被叶凡用斩仙符诏灭掉后,看来这修罗城的城主已经叛变了,不跟北冥教结盟了,新上来的孟婆刚刚踏入虚仙修士,肯定不是这个老虚仙的对手。
“让娜娜陪我走一趟,如果还不给我走的话,那就破开虚空从空间裂缝离去!”
不得已的时候是不愿意走空间裂缝这样的地方很危险,就算是虚仙修士不小心也会受伤的,这是最后无奈之举。
不到半日下来,传送阵白光一动叶凡知道新月城内有人传送过来了,出现的正是一身海蓝色衣裙的女子,一脸笑嘻嘻的看着叶凡说道:“哥哥,你要去西贺洲?”
“嗯,我现在要过去走修罗城那个通道,你陪我走一趟,全程下来你只要释放出来你虚仙后期的威压就行!”
叶凡边说就带着娜娜离开了,反正苏梦瑶她们都修炼去了,叶凡也没必要打扰到她们,所以自行离去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