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通缉令:亲爱的,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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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孙昕欣上门

还好一直以来季非凡都叫她千儿,要是真的叫她全名,那她岂不是穿帮了?

真是到了那个时候,原本精心部署的所有一切都没用了!

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太险了。

“千儿,你现在怎么……”

沉默好久,季非凡总算是忍不住了,对于千色现在这样的穿着打扮,他真的觉得太惊艳。

当初不是没见过千色精心打扮的样子,但是现在,却是有震撼到他。

在他的心里,千色始终都是那个有着一头乌黑长发的女人。

现在唯一让他感到惋惜的是,那如瀑般美丽的长发没了,利落的短发显得她干净利落,但还是让他觉得很失望。

似乎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变了好多好多。

“我很好,现在儿子也都懂事了,我总不能每天在家游手好闲吧!如果近盛古的话,别人会说闲话,所以既然都是工作,那在别的公司工作也不是不行。”千色笑道,“以前我不喜欢打扮,别人老是嫌弃,现在已经是做妈妈的人了,要是再不打扮啊,就老了……”

千色不想季非凡问,不想他问那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如果他一旦担心起来,肯定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她面前,那样的话,要成功隐瞒自己的身份就很难了。

所以她只能出奇制胜,先把所有的事情都挑明。

“你很美,一直都很美。”季非凡看着前方,眼神很认真,因为在他的心里,千色一直都是最美的。

不管现在发展到了什么地步,不管现在她有没有嫁人有没有做妈妈,他都不在乎。

因为在他的心里,只要看着她好,就一切都满足了。

千色微微淡笑,不再说话。

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舅舅欠债,她就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孩子,如果不是和夜擎墨产生交集,那她现在或许就不是这个样子。

如果现在不是这个样子,她和季非凡之间的关系或许只会更加亲密。

上天总是喜欢和她开玩笑,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

让她爱上了夜擎墨,爱得很深很深。

同时,也因此要伤害一个男人,伤得很深很深。

“你要去什么地方?”季非凡轻轻的开口,声音里透着和往常一样的宠溺。

“你在这里停下就好了,我还要去买些东西。”其实她不是要买东西,只是不想让夜擎墨再次误会。

“我送你去吧。”季非凡有些失落,将车速放慢,才扭头看她。

“真的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了。”莫名的生疏感,让千色自己都觉得气氛有些僵硬。

“千儿……”季非凡沉默了半响,才重拾勇气开口道:“其实我想告诉你,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你遇到什么开心的或是不开心的,都要记得,在你的身后一直有我。只要有我在的一天,谁都不能伤害你。”

有些话,听第一次第二次的时候或许会很感动。

但是听得多了,总会产生一种抗体。

千色再次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并不像当初那么感动。

因为对她而言,季非凡只能是个大哥哥和好朋友,除了这两者外,就不能再有其他。

人都说,站得越高摔得越疼,付出得越多就会伤得越深……

她只希望有一天,季非凡可以找到他真正的幸福。

那个时候,她就不用再愧疚了。

千色微微点头,好久好久,才说了两个字:“谢谢。”

谢谢两个字越是说得深沉,就越会让季非凡觉得压抑,终于,他还是将车停在了路边。

千色冲他一笑,然后下了车。

季非凡本想叫住千色,可是奈何却怎么都喊不出口。

现在的他就像个局外人,不管他怎么融入她的生活,都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看着那娇小的背影逐渐远去,他苦笑了起来。

他一直都以为,他的千儿会一辈子都陪在他的身边,不管遇到什么苦难,都在一起。

可是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变了……

千色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半了。

夜诺和千念两个小子悠闲的坐在沙发上看童话故事,夜擎墨还没回家。

一进门,两个臭小子就扑上来了,“妈咪……”

虽然已经八岁了,但其实他们还只是小孩子,或许说在千色的面前,他们永远都长不大。

“妈咪,你今天第一天上班有人欺负你么?”千念一向都喜欢问这些问题,所以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询问。

而夜诺则是酷酷的站在一旁,看着两人对话。

千色笑着走上前,俯身捏了捏千念那白皙的小脸蛋,“你妈咪这么厉害,谁敢欺负!”

“诶哟……”千念不满的拍开她的手,抱怨道:“妈咪,爹地说我们是男子汉,不能老是被人捏脸蛋!”

言下之意,是不满每次千色都用这一招。

夜诺在一旁用非常嫌弃的眼神看他,然后冷冷道:“一只小老鼠都会吓得你脸发白,还男子汉呢。”

其实他说这话并不是假话,而是铁一般的事实。

记得一年前,他们同时遇到一只小老鼠,当时夜诺很淡定的将老鼠赶走了,可是千念却吓得好半天才恢复正色。

自那后,夜诺总是用这件事来打击他。

“屁大点,还男子汉。”千色翻翻白眼,直接无视嘴角在抽搐的千念,走到夜诺的身旁,俯身用同样的动作轻轻的捏了捏他的脸,“还是诺儿最懂事。”

对于千色捏脸这招,其实不止是千念一个人不喜欢,心有灵犀的夜诺也是一样。

可是相比千念而言,他实在是冷静得太多了。

学着千色翻翻白眼,然后酷酷的拿掉她的手,转身回到沙发前坐下。

站在原地的千色顿时就郁闷,她这是被两个儿子共同嫌弃的感觉?

真是让人太伤心了。

“妈咪,你快去吃晚饭,莲姨都给你热好了。”千念拔高声音喊了一声,“我和弟弟都吃过了。”

千色睨了他一眼,转身去了餐厅。

莲姨是两年前雇来的保姆,平时主要负责一家人的饮食

起居,当时,照顾两个小子她也费了不少心思。

因为莲姨的年龄四十出头,做任何事都比较有耐心,所以对千念和夜诺更是宠得不行。

凡是两人喜欢吃的东西,莲姨就算是熬夜也会亲手做出来。

所以千色特别放心的把两个儿子交给她,只要在这个家里,她基本上用不着操心。

其实在和夜擎墨慢慢产生感情的时候,千色不止一次想过,到底要怎么去经营婚姻才好。

别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难免还是有些担心和害怕。

因为她嫁给夜擎墨不是一个人的事,还有两个早熟的儿子。

所以她一步一步的在转变,从最开始经常爱生气到逐渐稳定,在到现在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她知道,只有在夜擎墨的身后做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

她不是钟离,她不喜欢做女强人也做不了女强人。

在这个家里,只要有一个强人就行了!

“太太,这是今晚熬的蘑菇汤,里面有好些中药材,清热降火喝了心里舒畅。”莲姨慈祥的笑着为她端来一碗温度适宜的汤,“趁热喝了吧……”

“谢谢莲姨。”千色接过汤碗,轻轻抿了口,入口即感觉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入腹,却是让人感到很舒服。

莲姨一向喜欢在吃的上面下功夫,每天都会尝试一种不重复的汤。

如此变换着,将千色夜擎墨和两个儿子照顾得周周到的。

千色出身小家小户,难免会觉得莲姨不容易,所以对她就像是自己的母亲。

亲自会在月底的时候私自给她加工资,偶尔还会买些部品送给她。

在晚上没事的时候,她们也会坐在后花园里聊聊天。

夜擎墨经常会吃醋,说千色对莲姨比对他还好。

而每每那个时候,千色总会笑着说:我是没爹没妈的野孩子,所以渴望有家的感觉,我真的把莲姨当做亲人。

“真的挺好喝。”千色喝下汤后才开始赞赏,莲姨乐得呵呵直笑,“太太喜欢就好,我还怕你不喜欢呢……”

“莲姨的手艺那么好,我怎么会不喜欢。”千色笑着道。

“做了佣人好几十年,这是第一次遇到对我这个老太婆这么好的东家啊。”莲姨感慨,“要是先生和太太不赶我走,我这辈子都不打算走啊……”

莲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可是在一场车祸后失去的生育能力。

自那后她的老公就对她拳打脚踢,时不时的让她满身是伤连门都不敢出。

可是莲姨知道她的身体有毛病,在她们那个年代,如果离了婚再嫁人的话真的很难。

所以就这么隐忍着过了大半辈子,她的老公也在一次工地坠塌的时候意外死了,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

在哪儿不是生活,现在在这里过得很开心,她是真的不想走。

“莲姨你别胡说,念儿和诺儿多亏了您的照顾才每天都过得这么开心,要是您不想走,就一直都不要走了。”千色淡淡的笑,给了莲姨最大的安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