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了十年的女神终于嫁给我了
字体: 16 + -

第60章

也许是我沉溺于自己的幸福沉溺得太深太深了,以至于我早就把同桌托付给我的事抛之到了脑后,而直到某一天夜里他的qq头像突然滴滴亮起,我才猛然记起貌似是有这么件事。而从他托付我这事到他再次发来qq提醒我,已经是十多天之后,时间也从之前那热辣闷热的七月变成了偶尔会有些微凉的八月。我觉得我有点对不住他,因为我这是**裸地见色忘义,并且**裸了这么长时间,换做是我的脾气,早就跟那做出这种事的混蛋绝交了。但我又不可能将事情的真实面目告诉他,所以只能编了个“我家里大农忙,真的是太忙太忙了,忙得焦头烂额,忙得连登qq的时间都没有”的理由搪塞他,而他居然也信以为真,原谅了我这有些不道义的行为。而我在这有些愧疚的心情中,也突然想起了一个让我感到无比困惑的问题,那就是同桌怎么过了十多天才追问我这事,他虽然是个慢性子,但是也不可能慢到这个地步啊!不过,我根据他的性格,很快也想出了个所以然——其实很简单,他是个在感情上有些胆怯的家伙,自尊心比我还强,特别害怕被别人拒绝,所以之所以拖了十几天,是不想太快的面对那可能让他难以接受的事实,而现在终于忍不住冒出来了,实在是太喜欢芳芳,心里着实有些着急了,想要得到一个结果。

当然,我并没有揭穿同桌的这种心理,他是一个值得我尊敬的人,也是一个要面子的人(毕竟曾经学习那么好,骨子里多多少少有点优越感的),揭穿了就没意思了,而且,我也是个有太多臭毛病的人,他看穿了也一般不会揭穿我,互相看透,但从不接穿,也许,这是我们这相濡以沫的四年来形成的默契吧,也是我们这对好基友之所以一直能够顺顺利利把基搞下去的原因吧。有这么个朋友,我心里一直感激他,而他有我这么个损友,我想他也会感激我,有句话不是那样说的么,看穿了你还依旧把你当朋友的才是你真正的朋友,所以。我们都是彼此真正的朋友。而对于这个朋友的人生大事,我当然是必须关怀一下的,所以没等他把话挑明,就无比善解人意地给他发过去了这么句话:路虎(有时我也会用这个霸气侧漏的名号称呼他,以衬托出他在我心目中伟岸的位置)啊,说吧,是不是决定这辈子非芳芳不娶了?

敲完这句话,我无比满意地盯着手机屏,等待着同桌的回复,而且我也在心中琢磨着他会怎么回答我——我当然知道他的答案会是肯定的,但是我没法保证他说出太惊天动地太过轰轰烈烈的话来,因为他始终是个含蓄内敛、有些害羞有些羞涩的大男孩。果然的,大概五六分钟后,他回过来了,他这么说,“额,别嫁啊娶的好么,那是多么遥远的事,现在我要做的是,如何跟她表白,如何让他接受我,然后如何跟她谈恋爱……额额,你个死猪,别再埋汰我了哈,赶紧地帮我把话带到,要不然我真跟你绝交了……[鬼脸]”

真是不出我所料,同桌果然还是有些害羞,当然,这并不妨碍我相信他,若是芳芳同意,他在将来的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一定会娶她。我虽然有些不情愿再去跟芳芳有这方面事的交集,但碍于情面,这份差事我当然还是应承了下来,而且我决定明天就抽个时间把这事办了。当然,为了避免这件事的失败,以及失败后对我和同桌的友情产生影响,我提前给他打了个预防针,我对他如是说道,“路虎啊,你也知道,在这个草蛋的世界上,就感情这东西最他妈强求不了的,所以,明日出征,我也不知道胜算有多少,但我保证一定倾尽全力,至于万一事情朝不好的方向发展,那我就真的爱莫能助了,所以,尽管我知道凭你的才华和人品,胜算那是相当的大,但你还是先做好心理准备,免得明天xx湖那多出一具尸体来……”看到我如此这般埋汰他,同桌极其愤怒的一瞬之间发过来了二十把血淋淋的杀猪刀,二十个恐怖的大地雷,二十个生猛的大锤子,还有二十坨冒着热气的大便!我气得瞬间想冲过去踹死他,只可惜夜已深,车已无,要到他那根本不可能,我最后只能咬牙忍了。

其实同桌不是个暴力的人,在发完那些暴力工具后,很快地用妥协的口吻对我说,“行吧,你尽力了就好,反正我知道可能性不大,只是了却我的一个心愿罢了。”我笑着回答他道,“嗯,有这种觉悟,不错,但是,也放心,我一定会竭尽全力的,就算我明天喉咙痛,嗓子哑,舌头疼,我也会把屎说成蛋,把猫说成虎,把木头说成神棍,把猪八戒说成天蓬元帅……”我还想再发几句话,以表达我坚定和不死的决心,可是已经暴怒的同桌还没等我发完,又已经几十把杀猪刀,几十坨大粪什么的发过来了,并且怒气冲冲地怒吼(他发了个怒火和嘶吼的表情),“尼玛的傻比啊,猪八戒本来就是天蓬元帅好么!”而我看着同桌的反应,捂着嘴哈哈大笑了整整两分钟,然后给他回了七个字“睡了,等我好消息”就退出qq关掉手机,呼呼睡觉去了。尼玛的,明天我一要约会女神(其实与自己的女神相处时虽然是快乐和甜蜜的,但也是充满压力的,精神也时时是紧绷的,因为你总想绞尽脑汁地将一个最好最完美的自己呈现在他的面前),二要完成那个其实尼玛几乎完成不了的说媒任务,我当然要赶紧睡觉,好养精蓄锐,不然明天得累得虚脱,然后丢人现眼不可。额,我可不能丢人现眼,尤其是在这两个对我来说都是高中时代最重要的女孩的面前……

第二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早早的起床,刷完牙洗完脸扒了几口粥就又匆匆赶往那所小学了,然后又一如既往地跟个花痴似的魂不舍守地瞅着学校大门,不停地等待着林梦瑶出现在我的视线。终于等到她了,我们又一边训练一边偷偷摸摸地进行着神秘到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地下恋。我们甜蜜着,快乐着,幸福着,然后时间就在这种让人心醉的美好中悄悄地溜走……傍晚的时候,我们终于结束了一天的训练,而晚上又是我们彼此都无比期待的时刻,因为在这若隐若现忽明忽暗的夜里,我们可以借着夜的掩饰,尽情地说我们想说的话,做我们想做的事。但是,今天面对梦瑶的期待,我却因为想起了同桌交代我的事而委婉地拒绝了她,甚至说是欺骗了她。在分别的路口,我是这么皮笑肉不笑地对她说的,“梦瑶,今晚我可能要回趟家,我妈给我打电话来说家里要搬稻子,但我爸去一个亲戚家帮忙丧事了,家里人手不够,让我回去帮帮忙……”梦瑶不仅没有怀疑我的谎言,反而无比善解人意地问我,“额,要不,我也去帮忙吧。”我捏了捏她的小胳膊肘,撇嘴调侃道,“别开玩笑了,一袋稻子最少的都上百斤,你这都扛得了!赶紧回去吧,不要让家里人担心你。”梦瑶也知道她不是干重活的那块料,遂也没再勉强,只是跟我说要注意自己,然后就有些不舍地和我挥手告别了。我始终忍着心里的恶心,挥手跟她告别,直到她的背影最终在我那充满愧疚感的视线中消失不见,我才迈开有些沉重的步子,绕了个圈后朝芳芳家方向走去。

相比于对梦瑶的歉疚,我对芳芳的歉疚要大得多。对于梦瑶,我那是实在没办法的,也就是所谓的善意的谎言;而对于芳芳,我就是曾经狠狠扎过她那颗天真之心的匕首,她的心血至今还在那伤口滴答流出,仿佛永远没有止境的迹象,而她貌似也不会轻易原谅我。我也想弥补,我也想赎罪,可是,感情这东西,真不是能勉强的,我不可能为了不让她伤心难过就委屈自己让自己去爱她。而且,就算我如此勉强自己,那对她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她在用尽全力爱着我的时候,我却在深爱着另外一个女孩,我想,她无法接受这样的我,而我也不会接受这样的自己。虽然道路是平坦笔直的,但我的步子却异常沉重,甚至连我脑袋也无比的沉重——我在猜想我与芳芳见面时的各种可能出现的场景,也在猜测当我在对她表明我是以一个媒婆和说客的身份来拜访她的时候她会有怎么激烈的反应。我有时候是个绝情的人,但骨子里我却是个柔软的人,我不喜欢看见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而伤心绝望,每每想起芳芳那种伤心的模样时我就于心不忍。夜在我混乱的脑海中变得有些模糊与混乱,很多次我都有种想返身回去不插手同桌这事的冲动,但最后我还是忍住了这种想法——我一直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那么一点,那就是,我对自己说,芳芳要是跟同桌好上了,就不会再为我折磨自己了,不是么?在这种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只是为了掩饰良心不安的安慰之下,我终于是来到了芳芳家的楼下,并在犹豫和挣扎了那么片刻后,掏出手机拨下了她的电话。

电话是快响到了终点才被接通的,显然芳芳是故意在考验我的耐心,或者说是在表达对我对她冷落的怨气。不过,这一切我已不太在乎,我想着的是,如何赶紧把她和同桌捏合在一起,完成我光荣而伟大的使命。电话并没有说太多,我只说我在楼下等她,有非常重要的话跟她说,她故意犹豫了会后说好,然后我挂了电话,站在楼下那黑漆漆的楼道里来回踱步等着她下来。我以为她很快就会下来,毕竟她家就在三层楼,就是瘸子下来也就一两分钟的事,可是我等到花谢了都没见着她人影,每次听到楼梯口传来踏踏声急忙瞅过去却发现不是老头就是大妈,这把我这个本来就没什么耐性的急性子气得直跳脚。有些恼火的我于是掏出手机给她又打了过去,可是尼玛的她那头却变成了正在通话中。我不知道她在搞什么鬼,想两手合成喇叭朝她家方向吼几嗓子,她却在这时突然走出楼梯口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然后不知是真的还是装的放下了耳边结束通话的手机,用刺中带柔的冰冷眼神看着我。而气得想发飙的我,看到她那眼神,心里的怒气立马就烟消云散了。

而且,芳芳穿得非常漂亮,打扮得从未有过的一身女人味,甚至还抹了一些淡淡的香水,让我有些认不出她的错觉。当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后,我顷刻明白在我等待她的时间里,她是刻意打扮去了。女为悦己者容,这真是恒古不变的道理,我突然想起,上一次我去给梦瑶送米桃的时候,她也是花费了很长的时间后方才下来见我。芳芳虽然打扮得很漂亮,甚至有那么一刻让我心襟**漾,可是,她的这番有心之举也在无形之中加重了我的心里负担。良久,我方才从她有些逼视的眼神中抬起头来正视她,看了她几眼后,对她说道,走吧,出去走走。可是她却是有些孩子气地呛我道,不必了,有什么事赶紧说吧,这么大晚上的,出去走多危险。我知道她这是在说气话,于是有些愧疚地笑了笑,用诚恳地语气对她说,“走吧,我跟你说的事很重要,这里人来人往的,很多认识你,不太方便。”芳芳故意磨蹭了一下,故意犹豫了一下,看了满脸诚意的我后方才有些难为情地答应我,“好吧,走走就走走,但不要太久,我还有好多事没做呢,你有什么话赶紧说,也说明白点,我就给你这一次机会,你要不珍惜,那真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家店了,哼。”“嗯,行的,一定。”我卑微得像条狗,如此应和她道,并且亲自向前探路,带着芳芳顺利通过有些昏暗的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