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勇往直前
辽河北岸杀声震天,陷入混战。
秦虎像亡命徒一样,拼命的突刺,敌人用刀砍他,用枪刺他,他根本就不躲,用的全都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但是他的速度比别人快,而且枪法更刁钻,更精准,所以往往一群人,围着他一顿乱砍,乱戳,也伤害不到他的根本,而他一出手,总能精准的刺中对方面门,带走一条人命。
所以他越杀越猛,最后好似虎入羊群,率领自己的手下,不断向前突进,杀到哪里,哪里的辽东军就被他撕开一道口子。
辽东兵步步败退,士气大挫。
李勤率领着大军,在对岸一里远的地方,紧张的关注着战局的进展,头顶上帅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当他发觉秦虎率领一百人成功登岸之后,心里顿时感到振奋。
当他看到一千人登陆成功之后,便有些胜券在握了。
不过,虽然如此,但情形还是不太乐观,因为对岸有将近上万的辽东兵,他们不断的从营寨之中涌出,时间长了,一千人根本顶不住。
“擂鼓,擂鼓,吹响号角,所有人给我冲。”李勤终于下达了命令。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鼓声和号角齐鸣,大虞朝的总攻开始了。
“兄弟们,随我突入营寨,生擒敌将。”
秦虎其实并不满足于渡过辽河的战果,他属于那种鹰视狼顾的性格,得陇望蜀永远不知道满足。
而且,他也知道,今天是他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假如他不能让李勤感觉到有巨大的利用价值,李勤很快就会甩开他。
因为他的背景太复杂了。
所以他看到李勤的中军快要到达河对岸的时候,突然嘶吼了一声,领着他和高达的二十名亲兵一路凿穿,杀向了距离河对岸二里之外的敌军营寨。
“这小子是疯子吗?”
“二十人就敢突袭敌军中军?”
孙宣雅瞪着眼珠子舔了舔嘴唇:“算球的,你不怕死难道老子就怕死嘛,兄弟们,咱们也别当脓包了,上啊,杀呀。”
打仗嘛,胜之易胜者也。
假如每个人都是热血青年,那这仗就成了绞肉战了。
可历史上所有的战斗,往往都不是如此的。
秦虎率领一百人,已经突入到了敌军辕门之外。
可这时候,敌军营寨瞭望台上的哨兵对形势产生了错误的判断,他看到岸边的辽东兵已经陷入了大虞军的汪洋大海,还以为大势已去,急忙打出旗语禀报了中军。
此时在辽河北岸坐镇指挥的是辽东国的一位宗室子弟,也是一位侯爵,姓高名叫高胜。
高胜手下有一万兵马,可他的为人跟以前的秦虎差不多,是个妥妥的纨绔子弟,而且贪生怕死,根本不会打仗。
把他放在这种重要的地方,完全只是出于一种考虑,可靠。
可他偏偏就不那么可靠,一听到河岸失守,敌军突入到了辕门,他立即下令放弃并且焚烧粮草,然后向背后的辽东城紧急撤退。
秦虎正在辕门口厮杀,辽东兵突然看到营寨之中烟火冲天,顿时士气全无,纷纷向后面跑去。
区区的一百人,怎么可能杀的了六七千人?
那是肯定做不到的,累都能累死他们。
但这种事情在大规模的战役之中,是经常发生的,其实说起来道理非常简单——自相践踏,自相砍杀而死。
“败了败了,跑啊,跑啊!”
“高将军逃走了,帅旗移动了。”
就在这样的呼喊中,辽东兵根本搞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跟着帅旗一路狂奔。
被秦虎追上的,就一刀结果了,没有被追上的,为了争取活命,拿着刀开始杀自己人。
偶尔有跌倒的,那就再也别想爬起来的,几千人和战马一拥而上,顷刻就踩踏成了肉酱。
秦虎等人,抢马的抢马,没有抢到马的就一路步战。
因为杀红了眼,完全忘了自家只是一支百人孤军,一直从营寨南门,杀出去二十里之外,又从北门冲了出去。
这一路上,辽东兵就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一片又一片,身后尸体累累,血流成河。
“秦兄弟,不能再追了,万一敌军发现我们只有一百人,那就糟了。”
此时高达有些担心起来,这万一敌军之中有一个明白人,而且对本部人马约束力够强,立即下令反杀回来,也未可知啊。
可秦虎哪里听得进去,他早就杀红了眼,只恨他自己的乌云踏月不在身边,不然凭借马快的优势,一定可以凿穿到敌军主帅的身边。
“杀!”秦虎两腿一夹马腹,那战马嗖的一声便窜了出去。
到了这个时候,高达和孙宣雅也没办法,只能跟着他继续向前。
“疯子,疯子,这小子妥妥是个疯子。”孙宣雅吞着唾沫说。
秦虎带着一百人,从中午一直杀到天黑,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横扫了河对岸百里地面,到之后光马匹就累死上百。
这一路上,足有四五千辽东兵战死,死尸塞满道路,无边无际,惨不忍睹。
高达觉得,真的不能再追了,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战马了。
秦虎像亡命徒一样,拼命的突刺,敌人用刀砍他,用枪刺他,他根本就不躲,用的全都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但是他的速度比别人快,而且枪法更刁钻,更精准,所以往往一群人,围着他一顿乱砍,乱戳,也伤害不到他的根本,而他一出手,总能精准的刺中对方面门,带走一条人命。
所以他越杀越猛,最后好似虎入羊群,率领自己的手下,不断向前突进,杀到哪里,哪里的辽东军就被他撕开一道口子。
辽东兵步步败退,士气大挫。
李勤率领着大军,在对岸一里远的地方,紧张的关注着战局的进展,头顶上帅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当他发觉秦虎率领一百人成功登岸之后,心里顿时感到振奋。
当他看到一千人登陆成功之后,便有些胜券在握了。
不过,虽然如此,但情形还是不太乐观,因为对岸有将近上万的辽东兵,他们不断的从营寨之中涌出,时间长了,一千人根本顶不住。
“擂鼓,擂鼓,吹响号角,所有人给我冲。”李勤终于下达了命令。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鼓声和号角齐鸣,大虞朝的总攻开始了。
“兄弟们,随我突入营寨,生擒敌将。”
秦虎其实并不满足于渡过辽河的战果,他属于那种鹰视狼顾的性格,得陇望蜀永远不知道满足。
而且,他也知道,今天是他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假如他不能让李勤感觉到有巨大的利用价值,李勤很快就会甩开他。
因为他的背景太复杂了。
所以他看到李勤的中军快要到达河对岸的时候,突然嘶吼了一声,领着他和高达的二十名亲兵一路凿穿,杀向了距离河对岸二里之外的敌军营寨。
“这小子是疯子吗?”
“二十人就敢突袭敌军中军?”
孙宣雅瞪着眼珠子舔了舔嘴唇:“算球的,你不怕死难道老子就怕死嘛,兄弟们,咱们也别当脓包了,上啊,杀呀。”
打仗嘛,胜之易胜者也。
假如每个人都是热血青年,那这仗就成了绞肉战了。
可历史上所有的战斗,往往都不是如此的。
秦虎率领一百人,已经突入到了敌军辕门之外。
可这时候,敌军营寨瞭望台上的哨兵对形势产生了错误的判断,他看到岸边的辽东兵已经陷入了大虞军的汪洋大海,还以为大势已去,急忙打出旗语禀报了中军。
此时在辽河北岸坐镇指挥的是辽东国的一位宗室子弟,也是一位侯爵,姓高名叫高胜。
高胜手下有一万兵马,可他的为人跟以前的秦虎差不多,是个妥妥的纨绔子弟,而且贪生怕死,根本不会打仗。
把他放在这种重要的地方,完全只是出于一种考虑,可靠。
可他偏偏就不那么可靠,一听到河岸失守,敌军突入到了辕门,他立即下令放弃并且焚烧粮草,然后向背后的辽东城紧急撤退。
秦虎正在辕门口厮杀,辽东兵突然看到营寨之中烟火冲天,顿时士气全无,纷纷向后面跑去。
区区的一百人,怎么可能杀的了六七千人?
那是肯定做不到的,累都能累死他们。
但这种事情在大规模的战役之中,是经常发生的,其实说起来道理非常简单——自相践踏,自相砍杀而死。
“败了败了,跑啊,跑啊!”
“高将军逃走了,帅旗移动了。”
就在这样的呼喊中,辽东兵根本搞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跟着帅旗一路狂奔。
被秦虎追上的,就一刀结果了,没有被追上的,为了争取活命,拿着刀开始杀自己人。
偶尔有跌倒的,那就再也别想爬起来的,几千人和战马一拥而上,顷刻就踩踏成了肉酱。
秦虎等人,抢马的抢马,没有抢到马的就一路步战。
因为杀红了眼,完全忘了自家只是一支百人孤军,一直从营寨南门,杀出去二十里之外,又从北门冲了出去。
这一路上,辽东兵就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一片又一片,身后尸体累累,血流成河。
“秦兄弟,不能再追了,万一敌军发现我们只有一百人,那就糟了。”
此时高达有些担心起来,这万一敌军之中有一个明白人,而且对本部人马约束力够强,立即下令反杀回来,也未可知啊。
可秦虎哪里听得进去,他早就杀红了眼,只恨他自己的乌云踏月不在身边,不然凭借马快的优势,一定可以凿穿到敌军主帅的身边。
“杀!”秦虎两腿一夹马腹,那战马嗖的一声便窜了出去。
到了这个时候,高达和孙宣雅也没办法,只能跟着他继续向前。
“疯子,疯子,这小子妥妥是个疯子。”孙宣雅吞着唾沫说。
秦虎带着一百人,从中午一直杀到天黑,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横扫了河对岸百里地面,到之后光马匹就累死上百。
这一路上,足有四五千辽东兵战死,死尸塞满道路,无边无际,惨不忍睹。
高达觉得,真的不能再追了,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战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