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章 人与野兽(下)
人吃人的事件,从古至今一直存在。
灾荒之年,百姓易子而食的事情,在中原各国,也是时有发生之事。
可对于谷令君这个穿越者来说,人吃人这种有违天理的残忍行径,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在谷令君看来,人之所以是人,那是因为人类有情感的羁绊,受道德的约束。
人吃人,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道德上,都已经违反了人类的生存法则。
当然,这只是谷令君这个穿越者,个人的理解。
作为穿越者,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使得他的认知,与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有所不同。
就拿东夷族吃人来说。
永山卫守军和百姓们愤怒,是因为蛮子吃的那些褚地百姓,是他们的同乡亲友。
若是吃的不是褚人,甚至不是永山人。永山卫的军卒可能只会叹息,甚至无视。
若是碰上灾年,这些永山卫军卒,可能也会化身马匪,去往东夷族各部劫掠他们,吃他们的肉。
对于褚人来说,你吃我,我便吃你,这很公平。
换句话说,哪怕是中原四国之人,其实对于吃人,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只是,相比于东夷人,将吃人视为日常。中原四国之人,只是在无可奈何之时,才会选择吃人罢了。
阙客山,地势险要,且植被茂盛。
不同于热带雨林之地的丛林,阙客山上的植被,多以四季常青的松柏为主。
不得不说,冬雪,美不过须臾,于寂寞处也见韶华。
冬日的阙客山,被大雪,覆盖成为了一个梦幻的世界。
这一场大雪,让整个阙客山变得白雪皑皑、银装素裹。
森林雪域相衬,沟谷纵横交错,雾气缭绕之中。阙客山的冬天,就如艺术大师精心绘出的一幅幅美轮美奂的山水泼墨图。
行走在林海雪原之中,让谷令君不由得怀念起以前的世界。
在他原来的世界里,也有一座与阙客山景色相近的山脉,名曰:长白山。
在那片山林中,曾经涌现出无数的英雄好汉,为了国家与民族的统一,虽整日爬冰卧雪,食不果腹,却依旧顽强英勇,与侵略者和反动派纠缠、死战!
如今,他谷令君虽身处异世,却无意中继承了前辈们的精神。
虽然这个世界的大褚,并非是他原来的国家。但他谷令君如今是大褚的兵,就得守卫这片土地和百姓。
这是谷令君的做人准则,也是一个士兵的职责。
雪中前行不易,踩在雪地上,深一脚浅一脚,还得随时小心脚下,是否有暗坑、障碍。
事实证明,没带着那些战马,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这般艰险的路况,带上那些战马,怕是要寸步难行了。
道理庄老六都懂,可他依旧不开心,心里一直在抱怨。当然,他是不敢说出来的。
所以,他选择了沉默,并且尽量远离谷令君。为此,庄老六当了队伍的排头兵。
排头兵这个称谓,还是他家谷将军发明的。
按照谷将军的解释,排头兵,便是战术动作最规范,战斗力最强悍,作战经验最丰富的老兵才可胜任。
训练时,可以做其他人的典范;作战时,需要冲锋在最前,替大部队打开局面,清扫障碍,率先提供前进路标的‘先行者’。
说实在话,庄老六对于这种冠冕堂皇的解读,是嗤之以鼻的。
他认为,排头兵不就是第一波出去送死的人吗?
拿自己的脑袋,去撞开敌人的封锁,好让后面大部队充分了解敌阵情况。
这般说,其实也没毛病,排头兵的确是干这个的。
可若是都像庄老六这般直白,还有谁会来当这个排头兵呢?
忽然,从山林深处,传来隐约的惨叫声。
庄老六立即停下脚步,躬身潜行,借助周围的雪堆灌木,隐匿起来。
他身后,吊在不远处的数名尖哨,同时张弓搭箭,做好了战斗准备。
屏住呼吸,仔细辨认,惨叫声逐渐变得清晰,庄老六很快便确定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给身后的队友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其,将情况通报给谷令君。
庄老六带着剩余的尖哨,悄悄的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潜行而去。
穿过一片茂密的松树林,前方是一座角度垂直的断崖。
断崖不算太深,大概三十多米的样子。断崖下,有一小片空地,空地上,是由窝棚、帐篷、木屋组成的难民营。
没错,这是一个不到三百人的难民营,很容易数。
因为,此时此刻,那些人,正全部跪伏在难民营前方的空地上。
五个满编的蛮兵小队,此时正在搜刮着难民营中的粮食和财帛。
而惨叫声,则来自空地前的十几名青壮男人。这些青壮,无一例外,都被斩断了一手一脚。
作为始作俑者的蛮兵,正围拢在周围,对着这些重伤濒死的褚人,指指点点、有说有笑。那表情,仿佛是在看戏一般。
这一小波嬉闹的蛮兵身后,一名全身覆盖暗银色甲胄的东夷青年,满脸冷漠的坐在火堆旁。
这名东夷族青年,皮肤白皙,五官生的眉清目秀,与那些长相粗矿的铁勒部族人,大不相同。
若不是那张俊秀的脸上,充满了异域风情,估计会被人误认为是中原人。
此时,这名俊秀的青年,正在翻烤着手中的食物。
细小看去,庄老六赫然发现,青年烤得,竟然是一根断臂!
庄老六的呼吸开始变得粗重,这是极力压制内心愤怒之后的结果。
眼睁睁的看着异族烹食自己的同胞,对于每一名褚人军卒来说,都是对他们莫大的侮辱。
乌兰巴尔思,金帐王庭之中勋贵子弟,实实在在的皇亲国戚。
其父,是海默领地的头人,麾下拥有两万铁骑,领地从属族民,超过五万。
毫不夸张的说,就算不依靠金帐王庭,以海默的实力,也可以在荒原上排进前十。
其母,乌兰其其格,身份更加高贵,金帐王庭天可汗腾格尔立格的胞妹,曾经的恒古之花。
乌兰巴尔思父母的结合,既是政治婚姻,也是两情相悦。
年轻时期的海默,为了博得乌兰其其格的芳心,一人一刀,独闯荒原禁地之一的愈多雪山。
拼死采来九辫雪莲,献给了乌兰其其格,得到了美人的青睐。
海默,获得了荒原雄鹰的称号,他和乌兰琪琪格的故事,则被荒原各部传为佳话。
美丽的爱情故事,不管在哪里,都会被人们向往。
可两人美丽爱情的结晶,乌兰巴尔思,此时却显得不那么美丽。
的确,若是单看样貌和身材,这名年轻的王庭荀贵,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帅气逼人。
可若是看清楚帅哥手中的食物之后,恐怕没人会在意他的那副好皮囊了。
毕竟,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一个,活吃人手的家伙,哪怕这个家伙是个十足的帅哥。
在乌兰巴尔思不远处,一头硕大的荒狼,半卧在那里,同样在进食。它吃的,是一整具人类的尸体。
年轻的东夷贵人,除了是金帐王庭天可汗的外甥之外,还有另一个身份,狼骑百夫长。
众所周知,东夷族的狼骑,是能够与大褚玄甲重骑比肩的强大骑兵。
每一名狼骑,都是东夷族千里挑一的勇士。
其中,能够担任百夫长以上职务的,都有一个前提条件:修行者!
庄老六,认得此人身上的甲胄。数日前,那场夜袭,他就在现场。
近距离体验过修行者的强大之后,给庄老六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两名修行者,竟然能够硬抗上百精锐老卒的围攻,还造成了数十人的伤亡!
这种逆天的战力,简直是骇人听闻。
对于普通人来说,修行者,一直活在传闻之中,许多人怕是穷其一生,都未能得见。
庄老六不仅见过,还亲手干掉过一个,这足以让他吹嘘半生了。
只是他自己却知道,这根本没什么好吹嘘的。
被他干掉的那名东夷修者,确切的说,是死于他自己的自大与轻敌。
否则,凭借那名东夷修者的身手,怎可能躲不开那支弩箭呢?
灾荒之年,百姓易子而食的事情,在中原各国,也是时有发生之事。
可对于谷令君这个穿越者来说,人吃人这种有违天理的残忍行径,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在谷令君看来,人之所以是人,那是因为人类有情感的羁绊,受道德的约束。
人吃人,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道德上,都已经违反了人类的生存法则。
当然,这只是谷令君这个穿越者,个人的理解。
作为穿越者,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使得他的认知,与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有所不同。
就拿东夷族吃人来说。
永山卫守军和百姓们愤怒,是因为蛮子吃的那些褚地百姓,是他们的同乡亲友。
若是吃的不是褚人,甚至不是永山人。永山卫的军卒可能只会叹息,甚至无视。
若是碰上灾年,这些永山卫军卒,可能也会化身马匪,去往东夷族各部劫掠他们,吃他们的肉。
对于褚人来说,你吃我,我便吃你,这很公平。
换句话说,哪怕是中原四国之人,其实对于吃人,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只是,相比于东夷人,将吃人视为日常。中原四国之人,只是在无可奈何之时,才会选择吃人罢了。
阙客山,地势险要,且植被茂盛。
不同于热带雨林之地的丛林,阙客山上的植被,多以四季常青的松柏为主。
不得不说,冬雪,美不过须臾,于寂寞处也见韶华。
冬日的阙客山,被大雪,覆盖成为了一个梦幻的世界。
这一场大雪,让整个阙客山变得白雪皑皑、银装素裹。
森林雪域相衬,沟谷纵横交错,雾气缭绕之中。阙客山的冬天,就如艺术大师精心绘出的一幅幅美轮美奂的山水泼墨图。
行走在林海雪原之中,让谷令君不由得怀念起以前的世界。
在他原来的世界里,也有一座与阙客山景色相近的山脉,名曰:长白山。
在那片山林中,曾经涌现出无数的英雄好汉,为了国家与民族的统一,虽整日爬冰卧雪,食不果腹,却依旧顽强英勇,与侵略者和反动派纠缠、死战!
如今,他谷令君虽身处异世,却无意中继承了前辈们的精神。
虽然这个世界的大褚,并非是他原来的国家。但他谷令君如今是大褚的兵,就得守卫这片土地和百姓。
这是谷令君的做人准则,也是一个士兵的职责。
雪中前行不易,踩在雪地上,深一脚浅一脚,还得随时小心脚下,是否有暗坑、障碍。
事实证明,没带着那些战马,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这般艰险的路况,带上那些战马,怕是要寸步难行了。
道理庄老六都懂,可他依旧不开心,心里一直在抱怨。当然,他是不敢说出来的。
所以,他选择了沉默,并且尽量远离谷令君。为此,庄老六当了队伍的排头兵。
排头兵这个称谓,还是他家谷将军发明的。
按照谷将军的解释,排头兵,便是战术动作最规范,战斗力最强悍,作战经验最丰富的老兵才可胜任。
训练时,可以做其他人的典范;作战时,需要冲锋在最前,替大部队打开局面,清扫障碍,率先提供前进路标的‘先行者’。
说实在话,庄老六对于这种冠冕堂皇的解读,是嗤之以鼻的。
他认为,排头兵不就是第一波出去送死的人吗?
拿自己的脑袋,去撞开敌人的封锁,好让后面大部队充分了解敌阵情况。
这般说,其实也没毛病,排头兵的确是干这个的。
可若是都像庄老六这般直白,还有谁会来当这个排头兵呢?
忽然,从山林深处,传来隐约的惨叫声。
庄老六立即停下脚步,躬身潜行,借助周围的雪堆灌木,隐匿起来。
他身后,吊在不远处的数名尖哨,同时张弓搭箭,做好了战斗准备。
屏住呼吸,仔细辨认,惨叫声逐渐变得清晰,庄老六很快便确定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给身后的队友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其,将情况通报给谷令君。
庄老六带着剩余的尖哨,悄悄的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潜行而去。
穿过一片茂密的松树林,前方是一座角度垂直的断崖。
断崖不算太深,大概三十多米的样子。断崖下,有一小片空地,空地上,是由窝棚、帐篷、木屋组成的难民营。
没错,这是一个不到三百人的难民营,很容易数。
因为,此时此刻,那些人,正全部跪伏在难民营前方的空地上。
五个满编的蛮兵小队,此时正在搜刮着难民营中的粮食和财帛。
而惨叫声,则来自空地前的十几名青壮男人。这些青壮,无一例外,都被斩断了一手一脚。
作为始作俑者的蛮兵,正围拢在周围,对着这些重伤濒死的褚人,指指点点、有说有笑。那表情,仿佛是在看戏一般。
这一小波嬉闹的蛮兵身后,一名全身覆盖暗银色甲胄的东夷青年,满脸冷漠的坐在火堆旁。
这名东夷族青年,皮肤白皙,五官生的眉清目秀,与那些长相粗矿的铁勒部族人,大不相同。
若不是那张俊秀的脸上,充满了异域风情,估计会被人误认为是中原人。
此时,这名俊秀的青年,正在翻烤着手中的食物。
细小看去,庄老六赫然发现,青年烤得,竟然是一根断臂!
庄老六的呼吸开始变得粗重,这是极力压制内心愤怒之后的结果。
眼睁睁的看着异族烹食自己的同胞,对于每一名褚人军卒来说,都是对他们莫大的侮辱。
乌兰巴尔思,金帐王庭之中勋贵子弟,实实在在的皇亲国戚。
其父,是海默领地的头人,麾下拥有两万铁骑,领地从属族民,超过五万。
毫不夸张的说,就算不依靠金帐王庭,以海默的实力,也可以在荒原上排进前十。
其母,乌兰其其格,身份更加高贵,金帐王庭天可汗腾格尔立格的胞妹,曾经的恒古之花。
乌兰巴尔思父母的结合,既是政治婚姻,也是两情相悦。
年轻时期的海默,为了博得乌兰其其格的芳心,一人一刀,独闯荒原禁地之一的愈多雪山。
拼死采来九辫雪莲,献给了乌兰其其格,得到了美人的青睐。
海默,获得了荒原雄鹰的称号,他和乌兰琪琪格的故事,则被荒原各部传为佳话。
美丽的爱情故事,不管在哪里,都会被人们向往。
可两人美丽爱情的结晶,乌兰巴尔思,此时却显得不那么美丽。
的确,若是单看样貌和身材,这名年轻的王庭荀贵,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帅气逼人。
可若是看清楚帅哥手中的食物之后,恐怕没人会在意他的那副好皮囊了。
毕竟,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一个,活吃人手的家伙,哪怕这个家伙是个十足的帅哥。
在乌兰巴尔思不远处,一头硕大的荒狼,半卧在那里,同样在进食。它吃的,是一整具人类的尸体。
年轻的东夷贵人,除了是金帐王庭天可汗的外甥之外,还有另一个身份,狼骑百夫长。
众所周知,东夷族的狼骑,是能够与大褚玄甲重骑比肩的强大骑兵。
每一名狼骑,都是东夷族千里挑一的勇士。
其中,能够担任百夫长以上职务的,都有一个前提条件:修行者!
庄老六,认得此人身上的甲胄。数日前,那场夜袭,他就在现场。
近距离体验过修行者的强大之后,给庄老六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两名修行者,竟然能够硬抗上百精锐老卒的围攻,还造成了数十人的伤亡!
这种逆天的战力,简直是骇人听闻。
对于普通人来说,修行者,一直活在传闻之中,许多人怕是穷其一生,都未能得见。
庄老六不仅见过,还亲手干掉过一个,这足以让他吹嘘半生了。
只是他自己却知道,这根本没什么好吹嘘的。
被他干掉的那名东夷修者,确切的说,是死于他自己的自大与轻敌。
否则,凭借那名东夷修者的身手,怎可能躲不开那支弩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