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
作为秦牧的粉丝。
他们十分清楚秦牧擅长的地方是什么。
而这个抽签······
跟秦牧所擅长的刑事八竿子打不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是我见过的所有张三里最有钱的。」
「动不动就能借给别人一个亿,已经是张三界里的天花板了吧?」
「这个欠款表格到底是咋回事?论坛里有大佬能看懂吗?」
「求科普一下,这个案子目前哪边占据优势?」
「跟着up学了这么久的刑法,结果······我发现我看不懂这个案子了。」
「......」
论坛里。
许多网友都是懵逼状态,完全看不懂这个案子。
前两轮案子······
他们还能根据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分析一二,至少看得懂局势。
而这个案子他们根本看不懂。
连谁优谁劣都没搞清楚。
好在论坛里······
似乎潜藏了许多大佬,卧虎藏龙。
没多久就有人主动冒泡,发帖解释这个案子的局势。
「张三给李四借了钱,但属于口头约定,没有借据,没有欠条,没有盖章签字,更没有汇款凭证,原本李四是完全可以不承认的。」
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和李四是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
在喝醉酒之后。
张三给李四出借了1.5亿元,全口头协议。
没有任何证据。
在法律上。
这是作不了数的,法院也不会承认存在1.5亿元的债务关系。
更别说······
这些钱并未转账到李四的私人账户中,连转款凭证都没有。
但······
在李四代为经营1.5亿元,借此来炒股的时候。
却出现了亏损。
张三和李四协商后,李四在亏损欠款中签了字,表示愿意三个月内归还所欠下的5000万元。
这就出现了问题。
因为他签字了,就代表承认这份债务关系。
加上前述事实……
法院大概率会认为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
而秦牧身为李四的辩护律师。
这场官司将非常难打!
「不是吧?又是天崩开局?up最近手气这么臭的吗?什么时候能打打顺风局?」
「好家伙,那岂不是说这个案子必输了?」
「输倒不一定,只要表现出色,取得了高的表现分,同样可以晋级。」
「问题是up擅长的是刑事辩护啊,他懂这些债务纠纷吗?」
「这还不是一般的债务纠纷,还涉及到了炒股金融领域,别的不谈,光是案件描述里的欠债表格我就看不懂。
「......」
网友们欷歔不已。
在明白了当前局势之后,都不禁悲观了起来。
如果是刑事官司。
他们能做到盲目相信秦牧。
可这个官司······
跟刑事扯不上任何关系。
张三控诉李四,证据充足,债务关系明确,基本上很难翻盘了。
······
魔都。
某会场。
第四模拟法庭中。
「咚--」
清脆庄严的法槌
声在法庭中响起。
审判长郑重的望着双方律师团,沉声宣布了一句:「现在开庭!」
「请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念诵起诉状,陈述案件缘由。
」原告席上。
赵百亲瞥了眼侧方不远处的秦牧,冷笑了一声。
随后将目光看向了他的两名队友。
他们都来自于乾州,且都是顶级律师。
彼此之间知根知底。
他十分清楚自己这两名队友在债务纠纷上的诉讼能力,绝对可以将秦牧打的脸面尽失!
让他后悔没有事先弃权。
紧接着。
他的两名队友得到了他的示意,点了点头。
往前走了一步。
沉声道:「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张三指控李四欠债不还,逾期数月之久,请求对方连本带息偿还欠款,请法院准许。」
「事情是这样的,我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是多年至交好友。」
「在某次喝酒之后,我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借给对方1.5亿元,因为过于相信对方,所以没有写下欠条借据。」
「随后我方当事人将1.5亿元转入了不同的信托账户,由李四全权操作。」
「结果李四操作不当,亏损惊人,我方不得已执行了清账活动,查实亏损5000万元,并与李四确认,李四知情且表示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亏损。
」「但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李四······」
在陈述事实的这个阶段。
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阐述的条理清楚,逻辑有序,并未有丝毫漏洞。
听其一面之言······
仿佛全都是李四欠钱不还,故意拖欠。
「因此,根据《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我方主张,要求对方连本带息偿还5400万元,请法院准许!」
最后。
这两名律师提出了他们的起诉主张,希望法院判处对方归还5400万的连本带利。
「好稳的律师!」被告席旁边。
张玮看着两人的表现,神情再次凝重起来。
乍一看。
刚才这两人的发挥中规中矩,并未有过于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许多时候,打官司并不需要多惊艳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稳扎稳打的发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验基本功。
而对方两人······
无论是控诉技巧还是控场,都运用的十分熟练。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审法官的好感,赢得法官的倾向。
要知道。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截然不同,采取的是两种审理方式。
法官的权力相当大。
而他们这边······
连民法典都不怎么熟悉,等下的法庭调查环节估计要被碾压了。
想到这里。
张玮满脸苦涩地看向了旁边的秦牧,心绪复杂。
「咚-」
正在此时。
审判长在听完了乾州两名律师的起诉状后,转而看向了他们:「请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进行答辩。」
张玮缩了缩脖子。
便听到秦牧稳如泰山的声音:「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李四并不承认这段债务关系存在。」
「首先,我方认为,对方所说的借款1.5亿元,并不存在,口
头借款不足为凭,更没有转账记录。」
「唯一的转账凭证,还是张三将钱转向了不同的信托账户,也并非是李四实际所有。」
「第二,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对方让他操作资金量为1.5亿的行为,属于代客理财,他并不具备该1.5亿元的实际持有权,所造成的亏损也应当属于代客理财所容忍的范围内。」
「第三,我方当事人认为,他签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对方哄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只以为是······」
当着法庭众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谈,并没有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而怯场。
反而是······
和对方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根据《民法典》的出借条款,以及最高院发布的民间资金出借要求的解释中规定,出借后资金非自有的情况下,不认为构成借贷关系。
「根据······」紧接着。
秦牧接连说出了七八个法条,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内容。
讲的几乎全是借贷关系的构成。
「这······这这······」
原告席的旁边,来自乾州的几个律师满脸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被秦牧这一番答辩·彻底给弄蒙了。刚才。
秦牧口中提出的七八条法律条文,全是跟借贷行业相关的,具备法律效力。
即使是他们。
也不能完全将这些法律条文背的这么透彻。
「我咋感觉这些法律条文······这么熟悉?他不会背的是真的吧?」
乾州的两个律师对视了一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们背后的赵百亲·····
脸上原本的喜色瞬间消失,死死盯着秦牧。
露出了不敢置信之色。
队友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
秦牧······
似乎对民法典以及相关借贷行业的司法解释极为了解。
甚至都可以做到倒背如流的地步!
「秦······秦牧你·····.」
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席上。
张玮直接倒吸了一口凉气,茫然看着秦牧。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向·······
他们似乎又要赢了。
他们十分清楚秦牧擅长的地方是什么。
而这个抽签······
跟秦牧所擅长的刑事八竿子打不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是我见过的所有张三里最有钱的。」
「动不动就能借给别人一个亿,已经是张三界里的天花板了吧?」
「这个欠款表格到底是咋回事?论坛里有大佬能看懂吗?」
「求科普一下,这个案子目前哪边占据优势?」
「跟着up学了这么久的刑法,结果······我发现我看不懂这个案子了。」
「......」
论坛里。
许多网友都是懵逼状态,完全看不懂这个案子。
前两轮案子······
他们还能根据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分析一二,至少看得懂局势。
而这个案子他们根本看不懂。
连谁优谁劣都没搞清楚。
好在论坛里······
似乎潜藏了许多大佬,卧虎藏龙。
没多久就有人主动冒泡,发帖解释这个案子的局势。
「张三给李四借了钱,但属于口头约定,没有借据,没有欠条,没有盖章签字,更没有汇款凭证,原本李四是完全可以不承认的。」
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和李四是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
在喝醉酒之后。
张三给李四出借了1.5亿元,全口头协议。
没有任何证据。
在法律上。
这是作不了数的,法院也不会承认存在1.5亿元的债务关系。
更别说······
这些钱并未转账到李四的私人账户中,连转款凭证都没有。
但······
在李四代为经营1.5亿元,借此来炒股的时候。
却出现了亏损。
张三和李四协商后,李四在亏损欠款中签了字,表示愿意三个月内归还所欠下的5000万元。
这就出现了问题。
因为他签字了,就代表承认这份债务关系。
加上前述事实……
法院大概率会认为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
而秦牧身为李四的辩护律师。
这场官司将非常难打!
「不是吧?又是天崩开局?up最近手气这么臭的吗?什么时候能打打顺风局?」
「好家伙,那岂不是说这个案子必输了?」
「输倒不一定,只要表现出色,取得了高的表现分,同样可以晋级。」
「问题是up擅长的是刑事辩护啊,他懂这些债务纠纷吗?」
「这还不是一般的债务纠纷,还涉及到了炒股金融领域,别的不谈,光是案件描述里的欠债表格我就看不懂。
「......」
网友们欷歔不已。
在明白了当前局势之后,都不禁悲观了起来。
如果是刑事官司。
他们能做到盲目相信秦牧。
可这个官司······
跟刑事扯不上任何关系。
张三控诉李四,证据充足,债务关系明确,基本上很难翻盘了。
······
魔都。
某会场。
第四模拟法庭中。
「咚--」
清脆庄严的法槌
声在法庭中响起。
审判长郑重的望着双方律师团,沉声宣布了一句:「现在开庭!」
「请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念诵起诉状,陈述案件缘由。
」原告席上。
赵百亲瞥了眼侧方不远处的秦牧,冷笑了一声。
随后将目光看向了他的两名队友。
他们都来自于乾州,且都是顶级律师。
彼此之间知根知底。
他十分清楚自己这两名队友在债务纠纷上的诉讼能力,绝对可以将秦牧打的脸面尽失!
让他后悔没有事先弃权。
紧接着。
他的两名队友得到了他的示意,点了点头。
往前走了一步。
沉声道:「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张三指控李四欠债不还,逾期数月之久,请求对方连本带息偿还欠款,请法院准许。」
「事情是这样的,我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是多年至交好友。」
「在某次喝酒之后,我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借给对方1.5亿元,因为过于相信对方,所以没有写下欠条借据。」
「随后我方当事人将1.5亿元转入了不同的信托账户,由李四全权操作。」
「结果李四操作不当,亏损惊人,我方不得已执行了清账活动,查实亏损5000万元,并与李四确认,李四知情且表示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亏损。
」「但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李四······」
在陈述事实的这个阶段。
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阐述的条理清楚,逻辑有序,并未有丝毫漏洞。
听其一面之言······
仿佛全都是李四欠钱不还,故意拖欠。
「因此,根据《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我方主张,要求对方连本带息偿还5400万元,请法院准许!」
最后。
这两名律师提出了他们的起诉主张,希望法院判处对方归还5400万的连本带利。
「好稳的律师!」被告席旁边。
张玮看着两人的表现,神情再次凝重起来。
乍一看。
刚才这两人的发挥中规中矩,并未有过于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许多时候,打官司并不需要多惊艳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稳扎稳打的发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验基本功。
而对方两人······
无论是控诉技巧还是控场,都运用的十分熟练。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审法官的好感,赢得法官的倾向。
要知道。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截然不同,采取的是两种审理方式。
法官的权力相当大。
而他们这边······
连民法典都不怎么熟悉,等下的法庭调查环节估计要被碾压了。
想到这里。
张玮满脸苦涩地看向了旁边的秦牧,心绪复杂。
「咚-」
正在此时。
审判长在听完了乾州两名律师的起诉状后,转而看向了他们:「请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进行答辩。」
张玮缩了缩脖子。
便听到秦牧稳如泰山的声音:「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李四并不承认这段债务关系存在。」
「首先,我方认为,对方所说的借款1.5亿元,并不存在,口
头借款不足为凭,更没有转账记录。」
「唯一的转账凭证,还是张三将钱转向了不同的信托账户,也并非是李四实际所有。」
「第二,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对方让他操作资金量为1.5亿的行为,属于代客理财,他并不具备该1.5亿元的实际持有权,所造成的亏损也应当属于代客理财所容忍的范围内。」
「第三,我方当事人认为,他签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对方哄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只以为是······」
当着法庭众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谈,并没有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而怯场。
反而是······
和对方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根据《民法典》的出借条款,以及最高院发布的民间资金出借要求的解释中规定,出借后资金非自有的情况下,不认为构成借贷关系。
「根据······」紧接着。
秦牧接连说出了七八个法条,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内容。
讲的几乎全是借贷关系的构成。
「这······这这······」
原告席的旁边,来自乾州的几个律师满脸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被秦牧这一番答辩·彻底给弄蒙了。刚才。
秦牧口中提出的七八条法律条文,全是跟借贷行业相关的,具备法律效力。
即使是他们。
也不能完全将这些法律条文背的这么透彻。
「我咋感觉这些法律条文······这么熟悉?他不会背的是真的吧?」
乾州的两个律师对视了一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们背后的赵百亲·····
脸上原本的喜色瞬间消失,死死盯着秦牧。
露出了不敢置信之色。
队友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
秦牧······
似乎对民法典以及相关借贷行业的司法解释极为了解。
甚至都可以做到倒背如流的地步!
「秦······秦牧你·····.」
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席上。
张玮直接倒吸了一口凉气,茫然看着秦牧。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向·······
他们似乎又要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