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乞丐郡主 第三十三章 遇见不平,出手相助!
“难道你喜欢上他了?”小惠一直尚未从刚才的惊愕中恢复过来。
“谁说我喜欢他来着?我只是想试试他到底讨厌女人到什么样的程度!不如咱们打个赌,若我两个月內无法掳获他的心,我就乖乖的回来任你们处置,这样总成了吧!若我成功了,好处可多着呢!你们想想,到时候有了‘冷傲诸葛’的名号做后盾,一定对大山哥加入丐帮的计划有所帮助。”田馨的眼眸变得炯然有神,一抹认真的光芒闪耀着。
其实,她心中早已对诸葛云有了某种爱慕的成份在,只不过自己不愿承认,也不太清楚罢了。
“田馨,既然你雄心勃勃的,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但你可要好自为之,遇到困难或不如意的事,得想起我们这些朋友。”小惠从她执着的眼神中相信了她的话。
“田馨,我们虽然不喜欢你去冒险,但还是祝福你。”
阿傑虽然喜欢她,但他也知道她那强硬的个性是不容反驳的,于是也只好成全她;另一方面,他也有私心,他相信待田馨失败而归时,就是投进他怀抱的时候。
“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田馨第一次觉得阿傑说出来的话竟是让人那么的感动。
“但,田馨,你总得告诉我们你此去的计划或行程呀!若我们有空,两个月后可去找你呀!”阿丁问了一句阿傑心坎里的话。
“这样呀——不然,就这么好了,如果此行顺利的话,两个月后咱们就在宁南王府那里见面好了。”其实,她早就已将“猎夫”的计划构思好了。
“那么远呀!田馨,你真要和那个冷冰冰的男人打交道吗?你这么做值得吗?”
阿傑又后悔答应她了。
“反正我闲着也没事,就让我去玩玩嘛!放心吧!我会好自为之的。”田馨尽其所能的游说着。
“那就好,蜀地虽远,但两个月后,我们一定会去找你的。”阿傑多想说是去接她啊。
“好,就这么决定了,我们两个月后见喽!我不多说了,否则,追不上人一切就都白搭了。”田馨灿然一笑,其快乐,兴奋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转角处。
田馨花了两天的脚程,好不容易赶至了清苑,其间她花了一点银两买了一套较为合身的女装换上,整个人瞬间显得焕然一新,原本隐藏在乞丐服下完美的体态以及姣好的面容全都展现出来,变得明艳动人。
白皙的鹅蛋脸有如出水芙蓉,吹弹可破。婀娜多姿的体态在若隐若现的唐衫下愈显飘逸诱人。十六年来,第一次穿上华衣美服的田馨,也被镜中的自己给吓了一跳。
这还是她吗?
薄施脂粉的脸上显得光彩明艳,原本活泼俏丽的大眼睛,更在眉笔淡扫点缀下愈加动人,小巧挺立的瑶鼻,胭脂轻点的玉唇,一再告诉她,原来她也算是个美人儿。
试问,天底下有哪个男人能抗拒美女的诱惑呢?为此,她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
只不过,她好像忘了一件事,清苑也算是个大城市,人海茫茫的,她该从何着手去找她的“猎物”?
算了,眼见天色渐渐灰蒙了下来,还是先找个可落脚的地方才是当务之急,反正他不是说要待上七天吗?如今还有五天的时间可寻呢!
田馨就这样大摇大摆的窜进了一间规模不是很大的客栈,毕竟,她身上的银两已被她身上穿的华服耗费得差不多了,如今只求有一间普普通通的房间可住,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当她找了个空位坐下,准备好好吃上几个又香又大的馒头时,立即被周围一堆不怀好意的目光盯得直别扭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她只不过是吃顿饭也不对吗?为什么大家要这么看她?她上下打量自己的身上,并未找出有什么不宜的地方。
殊不知,不是她的衣服让人碍了眼,而是她那张沉鱼落雁之貌惹得人失了魂,真可用“一顾倾城,再顾倾国”来形容。
两个瘪三似的下流混混见她一人独处,心痒难耐的上前搭讪,一旁的酒客不禁为这位倾国倾城的姑娘惋惜——又有一个好姑娘要落入魔掌了。
“小姑娘,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让大爷陪陪你如何?”其中一个混混一脚踩在长凳上,自鸣得意的说道。
田馨送给他一个好大的鄙视的眼神,便兀自吃着自己的馒头。
另一个见状忍不住邪笑着:“有个性,我就喜欢像你这种有个性又难缠的女人了。来,我们先干一杯。”他递上一杯酒至她殷红的唇边。
田馨用力的将他那杯酒反洒在他脸上,忿忿的骂道:“你以为姑奶奶不吭声,就好欺负是不是?我是想让你知难而退耶!没想到你还得寸进尺,看来,我不发威一下,你们把我当成了病猫!”
骤闻此言,四周的人都不禁傻了眼,一个如花似玉般的姑娘竟像个泼妇——不!不应该说是泼妇,应该说是很有个性的女孩儿。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隐坐在一旁角落的诸葛云。
“好,就冲着你这股蛮劲儿,我愈加喜欢你了,我看你不如就跟在我身边,我保证让你吃喝不愁,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说着,那两个混混就一人各扯着她一只玉手,将她直往外拖去。
客栈中,那些人惟恐殃及自身,对他们这些地痞流氓本就避之不及,哪会出手相助!
而根本不会武功的田馨,却只能使用她的八爪功,但已被挟持的两只手却使不出力来,如今也只能靠她那张利嘴了。
“哎呦!你竟敢咬大爷我!他妈的,我对你好,你还不领情,看我怎么教训你。”
那被咬的混混已不懂得怜香惜玉了,立即想在她粉嫩的脸上甩上一巴掌。
哪知,他的手还没碰着她,这混混却莫名其妙的被一阵掌风弹向一边,而他那只贱手已被一支竹筷牢牢地钉在墙上了。
那名混混登时发出了杀猪般的痛苦嚎叫!
出手的,赫然是诸葛云。
一向冷然的诸葛云从不管他人之事,尤其是女人的事,但刚才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何会多管闲事,无奈,他心中给了自己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不容恶人欺侮良家妇女。
呵呵!多可笑的理由呀!
“谁?是谁干的?还不快从实招来,否则我就将这家店给砸了。”另一个小子还不知收敛,手拿着长棍在那儿大声叫嚷着。
“谁说我喜欢他来着?我只是想试试他到底讨厌女人到什么样的程度!不如咱们打个赌,若我两个月內无法掳获他的心,我就乖乖的回来任你们处置,这样总成了吧!若我成功了,好处可多着呢!你们想想,到时候有了‘冷傲诸葛’的名号做后盾,一定对大山哥加入丐帮的计划有所帮助。”田馨的眼眸变得炯然有神,一抹认真的光芒闪耀着。
其实,她心中早已对诸葛云有了某种爱慕的成份在,只不过自己不愿承认,也不太清楚罢了。
“田馨,既然你雄心勃勃的,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但你可要好自为之,遇到困难或不如意的事,得想起我们这些朋友。”小惠从她执着的眼神中相信了她的话。
“田馨,我们虽然不喜欢你去冒险,但还是祝福你。”
阿傑虽然喜欢她,但他也知道她那强硬的个性是不容反驳的,于是也只好成全她;另一方面,他也有私心,他相信待田馨失败而归时,就是投进他怀抱的时候。
“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田馨第一次觉得阿傑说出来的话竟是让人那么的感动。
“但,田馨,你总得告诉我们你此去的计划或行程呀!若我们有空,两个月后可去找你呀!”阿丁问了一句阿傑心坎里的话。
“这样呀——不然,就这么好了,如果此行顺利的话,两个月后咱们就在宁南王府那里见面好了。”其实,她早就已将“猎夫”的计划构思好了。
“那么远呀!田馨,你真要和那个冷冰冰的男人打交道吗?你这么做值得吗?”
阿傑又后悔答应她了。
“反正我闲着也没事,就让我去玩玩嘛!放心吧!我会好自为之的。”田馨尽其所能的游说着。
“那就好,蜀地虽远,但两个月后,我们一定会去找你的。”阿傑多想说是去接她啊。
“好,就这么决定了,我们两个月后见喽!我不多说了,否则,追不上人一切就都白搭了。”田馨灿然一笑,其快乐,兴奋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转角处。
田馨花了两天的脚程,好不容易赶至了清苑,其间她花了一点银两买了一套较为合身的女装换上,整个人瞬间显得焕然一新,原本隐藏在乞丐服下完美的体态以及姣好的面容全都展现出来,变得明艳动人。
白皙的鹅蛋脸有如出水芙蓉,吹弹可破。婀娜多姿的体态在若隐若现的唐衫下愈显飘逸诱人。十六年来,第一次穿上华衣美服的田馨,也被镜中的自己给吓了一跳。
这还是她吗?
薄施脂粉的脸上显得光彩明艳,原本活泼俏丽的大眼睛,更在眉笔淡扫点缀下愈加动人,小巧挺立的瑶鼻,胭脂轻点的玉唇,一再告诉她,原来她也算是个美人儿。
试问,天底下有哪个男人能抗拒美女的诱惑呢?为此,她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
只不过,她好像忘了一件事,清苑也算是个大城市,人海茫茫的,她该从何着手去找她的“猎物”?
算了,眼见天色渐渐灰蒙了下来,还是先找个可落脚的地方才是当务之急,反正他不是说要待上七天吗?如今还有五天的时间可寻呢!
田馨就这样大摇大摆的窜进了一间规模不是很大的客栈,毕竟,她身上的银两已被她身上穿的华服耗费得差不多了,如今只求有一间普普通通的房间可住,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当她找了个空位坐下,准备好好吃上几个又香又大的馒头时,立即被周围一堆不怀好意的目光盯得直别扭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她只不过是吃顿饭也不对吗?为什么大家要这么看她?她上下打量自己的身上,并未找出有什么不宜的地方。
殊不知,不是她的衣服让人碍了眼,而是她那张沉鱼落雁之貌惹得人失了魂,真可用“一顾倾城,再顾倾国”来形容。
两个瘪三似的下流混混见她一人独处,心痒难耐的上前搭讪,一旁的酒客不禁为这位倾国倾城的姑娘惋惜——又有一个好姑娘要落入魔掌了。
“小姑娘,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让大爷陪陪你如何?”其中一个混混一脚踩在长凳上,自鸣得意的说道。
田馨送给他一个好大的鄙视的眼神,便兀自吃着自己的馒头。
另一个见状忍不住邪笑着:“有个性,我就喜欢像你这种有个性又难缠的女人了。来,我们先干一杯。”他递上一杯酒至她殷红的唇边。
田馨用力的将他那杯酒反洒在他脸上,忿忿的骂道:“你以为姑奶奶不吭声,就好欺负是不是?我是想让你知难而退耶!没想到你还得寸进尺,看来,我不发威一下,你们把我当成了病猫!”
骤闻此言,四周的人都不禁傻了眼,一个如花似玉般的姑娘竟像个泼妇——不!不应该说是泼妇,应该说是很有个性的女孩儿。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隐坐在一旁角落的诸葛云。
“好,就冲着你这股蛮劲儿,我愈加喜欢你了,我看你不如就跟在我身边,我保证让你吃喝不愁,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说着,那两个混混就一人各扯着她一只玉手,将她直往外拖去。
客栈中,那些人惟恐殃及自身,对他们这些地痞流氓本就避之不及,哪会出手相助!
而根本不会武功的田馨,却只能使用她的八爪功,但已被挟持的两只手却使不出力来,如今也只能靠她那张利嘴了。
“哎呦!你竟敢咬大爷我!他妈的,我对你好,你还不领情,看我怎么教训你。”
那被咬的混混已不懂得怜香惜玉了,立即想在她粉嫩的脸上甩上一巴掌。
哪知,他的手还没碰着她,这混混却莫名其妙的被一阵掌风弹向一边,而他那只贱手已被一支竹筷牢牢地钉在墙上了。
那名混混登时发出了杀猪般的痛苦嚎叫!
出手的,赫然是诸葛云。
一向冷然的诸葛云从不管他人之事,尤其是女人的事,但刚才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何会多管闲事,无奈,他心中给了自己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不容恶人欺侮良家妇女。
呵呵!多可笑的理由呀!
“谁?是谁干的?还不快从实招来,否则我就将这家店给砸了。”另一个小子还不知收敛,手拿着长棍在那儿大声叫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