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再见面
翌日,大林寺,偏殿院落。
一道人影负手站立院中,门口守着两名家奴,那人穿着一身华服,目光静静的看着菩提树,不知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一名戴着维帽的女子走了过来。
“来了。”
姜承枭转身,脸上带着微笑的看着尉迟三娘。两个人虽然定了婚事,但是依礼不能随意见面。是故,姜承枭写了一封信给她,约她在这里见面。
尉迟三娘看着眼前的男子,见他完好无损,这些天提着的心终于落下,声音都有些颤抖,“你没事,真好。”
虽然隔着维帽,姜承枭看不清她的样子,但是却能感受到她对自己的心意,“我没事,这次让你担心了。”
尉迟三娘摇摇头,说道:“只要你没事,都好。”她有些羞涩,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信中她可以表明自己的心意,但是当面说那些话,她难以启齿。
今日答应出来与他见面,是为了能亲眼看看他,见他无事,心中大石头落下,又变成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样羞涩。
其实这个时代的女子并不都像尉迟三娘这样,只是贵族女子的家教非常严格。当然,尉迟三娘这样的比较常见。
姜承枭道:“不用紧张,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我回府之后,听阿娘说你在我出事之后,每日都会过来向她请安,我心中对此甚为触动,因此想要与你见面,当面感谢你。”
尉迟三娘轻轻点头,略微有些失落,“应该的。”
姜承枭听出了她那一丝失落,解开衣领,从内里拿出香囊,将其放在手心,“当然,我也明白你的心意。这个香囊我很喜欢,尤其是这只鸟,它很好看。”
尉迟三娘见他如此珍重香囊,心中微微甜蜜,羞涩的偏首,低声道:“做的不好。”
“不。”姜承枭道:“我觉得它很好看,我很喜欢。”
她怔仲,随后转身背对着他。
见此,姜承枭轻声道:“那天问你那样的话有些过分,我在这里向你赔不是。以后不要说自己是獍,那样不好。”
尉迟三娘一顿,随后肩膀轻轻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没关系,我能理解,不要把这些放在心上。”
气氛安静下来,两个人就这样站着,似乎不用说话也能明白对方此刻的心情。
姜承枭摸摸鼻子,试探的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能告诉我吗?”
........
不多时,尉迟三娘离开大林寺,剩下姜承枭一个人站在院中。这个时候,南霁云带着十名家奴走进来,“主人,都来了。”
这十名家奴是他先前带去齐郡的那批人,都是忠心耿耿值得信任的家奴。
姜承枭看着他们,开口道:“以后你们跟着我,脱了奴籍,做我亲随。”
“愿为主人效死。”
见了尉迟三娘以后,姜承枭回府,在府门前见到一人被家仆拦住,不等姜承枭说话,南霁云立即走上前了解情况,不多时便带着一人回来。
姜承枭看清来人,想起来这个人是胡商,来自莎车国的胡阁宝。
“世子,终于见到您了。”胡阁宝见到姜承枭,顿时面带喜色行礼。
“何事?”姜承枭不咸不淡的问他。
胡阁宝道:“世子,小人从家乡带了些土产,想要送给世子。”
姜承枭微微一笑,没想到他还记得自己当时说的话,“呈上来看看。”
胡阁宝道:“世子,那东西不适合带出来,小人放在了店铺中,能麻烦世子走一趟吗?”
闻言,姜承枭想着,索性今天无事,去一趟也没关系,于是便带着胡阁宝去了他的店铺。
进了店铺,自有下人奉上香茗,胡阁宝则去了后院拿东西。
不一会儿,胡阁宝怀抱着什么东西走了出来,没等他接近姜承枭,南霁云伸手拦下他,“就在这里打开吧。”
闻言,胡阁宝也明白南霁云的意思,笑着点点头。旋即,他蹲下身子,松开手臂,一只金毛的小动物落在地上。
姜承枭正在品着香茗,见到那浑身金毛的小动物顿时面露一丝奇色,他好像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番犬吧。”
所谓番犬,指的是吐蕃那边的土狗,不过它还有一个名字,叫藏獒。
胡阁宝点头道:“世子所言不错,不过这不是普通的番犬,而是擒鹰神犬的后裔。传说此犬是守护长生天的神将,每一代都是金色毛发,堪称犬王。”
擒鹰神犬,意思是能够抓住老鹰?
不过这条狗金色的毛发确实罕见,是不是什么神将无所谓,他倒是知道这藏獒确实厉害,而且对主人忠心。
姜承枭来了兴趣,放下香茗,对着金毛招招手,口中唤着叫狗的音节。
金毛仿佛没有听见一样,小小的一团缩在地上打盹儿。
胡阁宝有些尴尬的解释道:“世子,这神犬刚刚出生时间不长,还有些认生。”
姜承枭淡淡一笑,不在意的摆摆手,让一名家奴抱起金毛。
“不错,这小家伙本世子很喜欢,你做的很好。”
胡阁宝闻言大喜,连忙谦虚道:“世子言重了,不过是一条狗而已,能入世子法眼,是这条狗的福气。”
姜承枭道:“有功必赏,这是本世子当初答应你的。说吧,你想要些什么?”
胡阁宝道:“不过是一件玩物,怎敢求赏。”他话音一转,道:“不过小人确实遇到了麻烦,还望世子施以援手。”
这样才对嘛,要是不要点东西,他反而会觉得不正常。这只金色毛发的藏獒本就罕见,胡阁宝花了心思讨好他,肯定有请求。
“说吧。”
胡阁宝道:“世子,小人几日前有一批货物被长安县衙给扣下了,非说我是什么异族奸细。以往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小人一般都会送些茶水钱,求那些大人给个薄面,这事儿也就过去了。谁想到,这次县衙的大人就是不放,还请世子帮帮小人。”
“莫不是你茶水钱给少了?”
姜承枭不在意的笑笑,胡商在大晋遇到这种事情很常见,不仅是长安县衙会对他们欺压勒索,连管理商市的官员也会时不时在胡商铺子里面打打秋风。
说到底,还是大晋对胡人的歧视。虽然大晋并没有明文规定胡人是二等人,但是汉人默认胡人,突厥人,土蕃人等等都是不开化的蛮夷。甚至,官方规定,禁止任何汉人女子与胡人通婚,禁止胡人在大晋落籍,禁止胡人在大晋置房。
汉人失手打死胡人,赔点小钱就能了事。这一条,对平民也适用。
胡人在大晋只能做一件事情,经商。可是士农工商,在大晋商人地位最低,两者加在一起,胡人地位可想而知。
不过大晋富庶,丝绸茶叶等物品一旦运到西域,价值立刻翻了几十倍,胡人不愿放弃。纵然知道汉人将他们视作下等人,仍然前仆后继来大晋经商。
一道人影负手站立院中,门口守着两名家奴,那人穿着一身华服,目光静静的看着菩提树,不知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一名戴着维帽的女子走了过来。
“来了。”
姜承枭转身,脸上带着微笑的看着尉迟三娘。两个人虽然定了婚事,但是依礼不能随意见面。是故,姜承枭写了一封信给她,约她在这里见面。
尉迟三娘看着眼前的男子,见他完好无损,这些天提着的心终于落下,声音都有些颤抖,“你没事,真好。”
虽然隔着维帽,姜承枭看不清她的样子,但是却能感受到她对自己的心意,“我没事,这次让你担心了。”
尉迟三娘摇摇头,说道:“只要你没事,都好。”她有些羞涩,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信中她可以表明自己的心意,但是当面说那些话,她难以启齿。
今日答应出来与他见面,是为了能亲眼看看他,见他无事,心中大石头落下,又变成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样羞涩。
其实这个时代的女子并不都像尉迟三娘这样,只是贵族女子的家教非常严格。当然,尉迟三娘这样的比较常见。
姜承枭道:“不用紧张,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我回府之后,听阿娘说你在我出事之后,每日都会过来向她请安,我心中对此甚为触动,因此想要与你见面,当面感谢你。”
尉迟三娘轻轻点头,略微有些失落,“应该的。”
姜承枭听出了她那一丝失落,解开衣领,从内里拿出香囊,将其放在手心,“当然,我也明白你的心意。这个香囊我很喜欢,尤其是这只鸟,它很好看。”
尉迟三娘见他如此珍重香囊,心中微微甜蜜,羞涩的偏首,低声道:“做的不好。”
“不。”姜承枭道:“我觉得它很好看,我很喜欢。”
她怔仲,随后转身背对着他。
见此,姜承枭轻声道:“那天问你那样的话有些过分,我在这里向你赔不是。以后不要说自己是獍,那样不好。”
尉迟三娘一顿,随后肩膀轻轻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没关系,我能理解,不要把这些放在心上。”
气氛安静下来,两个人就这样站着,似乎不用说话也能明白对方此刻的心情。
姜承枭摸摸鼻子,试探的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能告诉我吗?”
........
不多时,尉迟三娘离开大林寺,剩下姜承枭一个人站在院中。这个时候,南霁云带着十名家奴走进来,“主人,都来了。”
这十名家奴是他先前带去齐郡的那批人,都是忠心耿耿值得信任的家奴。
姜承枭看着他们,开口道:“以后你们跟着我,脱了奴籍,做我亲随。”
“愿为主人效死。”
见了尉迟三娘以后,姜承枭回府,在府门前见到一人被家仆拦住,不等姜承枭说话,南霁云立即走上前了解情况,不多时便带着一人回来。
姜承枭看清来人,想起来这个人是胡商,来自莎车国的胡阁宝。
“世子,终于见到您了。”胡阁宝见到姜承枭,顿时面带喜色行礼。
“何事?”姜承枭不咸不淡的问他。
胡阁宝道:“世子,小人从家乡带了些土产,想要送给世子。”
姜承枭微微一笑,没想到他还记得自己当时说的话,“呈上来看看。”
胡阁宝道:“世子,那东西不适合带出来,小人放在了店铺中,能麻烦世子走一趟吗?”
闻言,姜承枭想着,索性今天无事,去一趟也没关系,于是便带着胡阁宝去了他的店铺。
进了店铺,自有下人奉上香茗,胡阁宝则去了后院拿东西。
不一会儿,胡阁宝怀抱着什么东西走了出来,没等他接近姜承枭,南霁云伸手拦下他,“就在这里打开吧。”
闻言,胡阁宝也明白南霁云的意思,笑着点点头。旋即,他蹲下身子,松开手臂,一只金毛的小动物落在地上。
姜承枭正在品着香茗,见到那浑身金毛的小动物顿时面露一丝奇色,他好像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番犬吧。”
所谓番犬,指的是吐蕃那边的土狗,不过它还有一个名字,叫藏獒。
胡阁宝点头道:“世子所言不错,不过这不是普通的番犬,而是擒鹰神犬的后裔。传说此犬是守护长生天的神将,每一代都是金色毛发,堪称犬王。”
擒鹰神犬,意思是能够抓住老鹰?
不过这条狗金色的毛发确实罕见,是不是什么神将无所谓,他倒是知道这藏獒确实厉害,而且对主人忠心。
姜承枭来了兴趣,放下香茗,对着金毛招招手,口中唤着叫狗的音节。
金毛仿佛没有听见一样,小小的一团缩在地上打盹儿。
胡阁宝有些尴尬的解释道:“世子,这神犬刚刚出生时间不长,还有些认生。”
姜承枭淡淡一笑,不在意的摆摆手,让一名家奴抱起金毛。
“不错,这小家伙本世子很喜欢,你做的很好。”
胡阁宝闻言大喜,连忙谦虚道:“世子言重了,不过是一条狗而已,能入世子法眼,是这条狗的福气。”
姜承枭道:“有功必赏,这是本世子当初答应你的。说吧,你想要些什么?”
胡阁宝道:“不过是一件玩物,怎敢求赏。”他话音一转,道:“不过小人确实遇到了麻烦,还望世子施以援手。”
这样才对嘛,要是不要点东西,他反而会觉得不正常。这只金色毛发的藏獒本就罕见,胡阁宝花了心思讨好他,肯定有请求。
“说吧。”
胡阁宝道:“世子,小人几日前有一批货物被长安县衙给扣下了,非说我是什么异族奸细。以往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小人一般都会送些茶水钱,求那些大人给个薄面,这事儿也就过去了。谁想到,这次县衙的大人就是不放,还请世子帮帮小人。”
“莫不是你茶水钱给少了?”
姜承枭不在意的笑笑,胡商在大晋遇到这种事情很常见,不仅是长安县衙会对他们欺压勒索,连管理商市的官员也会时不时在胡商铺子里面打打秋风。
说到底,还是大晋对胡人的歧视。虽然大晋并没有明文规定胡人是二等人,但是汉人默认胡人,突厥人,土蕃人等等都是不开化的蛮夷。甚至,官方规定,禁止任何汉人女子与胡人通婚,禁止胡人在大晋落籍,禁止胡人在大晋置房。
汉人失手打死胡人,赔点小钱就能了事。这一条,对平民也适用。
胡人在大晋只能做一件事情,经商。可是士农工商,在大晋商人地位最低,两者加在一起,胡人地位可想而知。
不过大晋富庶,丝绸茶叶等物品一旦运到西域,价值立刻翻了几十倍,胡人不愿放弃。纵然知道汉人将他们视作下等人,仍然前仆后继来大晋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