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奉乾王朝扮演诸般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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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猎杀时刻

    猎杀,又称狩猎。

    是三十年前,妖魔之乱后,奉乾王朝颁布的法令。

    飞禽走兽,百年成妖,修行极为不易,若是大肆捕杀,终有损失殆尽的一天。

    因此,平日里,若是无端斩杀潜心修行的妖魔,镇妖司会请你喝茶,同时通知死去妖魔的同伴族群,若有前来报仇者,速来。

    若那妖魔无族群,便在镇妖司打工五载,赎罪偿还。

    而李隐他们,每日分割的尸体,都是京城及周边作乱伤人的妖魔,并不是镇妖司主动猎杀。

    但猎杀时刻则没有此项约束。

    李隐总觉得哪里不对,镇妖司的做法前后矛盾,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奉乾王朝野心勃勃,若当真想创造个人妖共存的盛世,就应该有更严厉的律法来限定,不应该整个猎杀时刻出来。

    常言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但当今司正却不如此看待,人与万物皆是天地造化之力,本无高下之分。

    有教无类,同悟修行成仙之道,也无正邪之分。

    当然了,事无绝对,虽有法令限制,但却总有妖魔霍乱,修士偷猎,毕竟妖魔若无道心,极易走上极端,而修士又惦记着它们那一身零碎。

    堵不如疏。

    如此,便有这狩猎时刻,时长两月,修士与妖魔之间,可不问缘由,杀人斩妖,夺宝分尸。

    可能,你以为你是猎人,但实际上,却已成为他人的猎物。

    但仍有一条红线,不得在城中打斗,不得波及凡人。

    借用司正的法令:敢有越雷池半步者。

    必杀!

    说了那么多,基本上,修士之间,沿用的仍是那套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只是在此之上多有限制。

    而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对平民下手。

    镇妖司想要的不过是稳定,不愿见杀机四起,扰乱朝野,若不是犯下如墨家灭门之类的凶案,镇妖司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此法令说不上好,但也不能说不好,至少能保证社会稳定、有序,不会出现修士视凡人生命如草芥的情形。

    因此,江湖各门各派,翘首以盼,只等着狩猎开始,猎杀妖魔,炼宝入药,提升道行。

    五年前,李隐还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生,如今,却已是掌握庖丁解牛法的李屠。

    肉眼可见的,在外执行任务的镇妖师尽数回归,京城中也多出不少道僧儒妖,手持仙剑法器,丝丝紧张肃杀气息蔓延。

    “各位哥哥姐姐,叔叔伯伯,快来呀,快来看呀。”

    昌荣街。

    此处客栈甚多,多有武行,修士在此。

    小水卖力的叫喊,声音软糯,笑容甜美,顿时吸引了众多奇人异士围了上来。

    案板上,躺倒着一头牛,已经死去多时,李隐单手持刀,站在案板后。

    小水满场乱窜,长得又讨喜,哥哥姐姐的不停叫嚷,惹得众人心里暖洋洋的。

    “小姑娘,你这是要卖什么呀?”

    “卖肉……”

    连同李隐在内,众人齐齐惊掉下巴,却又听小水纠正道:“不是我卖肉,是我家阿哥……”

    “哐当。”

    刀从手上滑落,掉在地上,险些变成独脚大仙。

    “你给我好好说话。”李隐低声训斥。

    小水狡黠一笑。

    “嘿嘿,刚刚是给大家开玩笑,咱们兄妹俩个啥都不卖,给大伙表演个节目。”

    “有钱的打赏少许,小水儿在此拜谢了,没钱的,偷……哎呦,没钱的凑个人气,小水儿也谢谢了。”

    一块碎骨头自李隐手中弹出,打断了这小姑娘的满嘴胡话。

    不过你别说,被她这一闹,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平时倒看不出来小姑娘还有这种魅力。

    这要搁在前世,妥妥的某鱼、某牙一姐。

    这帮刀尖上舔血的人物,本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活一天算一天,出手也极为大方,就这么一番话,三几十两银子到手。

    小水的笑容更甜了。

    而李隐则是瞠目结舌,自己苦熬一宿,报酬也就一两银子,她几句话的工夫,就抵得过自己一个多月的收入,难怪主播那么多。

    作为资深白嫖党,看直播从不刷礼物的,无法理解。

    “开始吧!”

    人聚集的差不多,李隐开始动刀。

    现场直播屠牛,是他想出来的,也是打广告,毕竟屠宰的妖尸更多,神格面具进阶更快。

    一把剥皮刀顺着牛体的生理结构滑进,耳边又听到甜甜的嗓音响起。

    “大家日后若有妖尸需要分解,可到长寿街八号来寻我们哟,千万要记住喔。”

    在肢解牛体时,进入筋骨间缝隙,通过骨节间的孔道,刀子所经过的地方,连经络、筋腱都没有碰过。

    不知为何,当李隐拿起宰割刀,瞬间进入忘我的状态,甚至不用眼睛去看,只凭精神感知,一把刀瞬间将牛体分开,“哗”地一下,骨肉分离。

    牛肉像泥土一般散开,露出一副完整的牛骨架。

    “好!”

    “不愧是京城李屠。”

    傍晚的京城充满烟火味儿,许多散步消食的百姓,也纷纷驻足围观。

    这其中倒有个老熟人。

    半年前,将李隐打的半死的恶霸。

    自李隐父亲去世,原主很少出门,也无亲朋好友,而屠者又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工作,日出而息,日落而作,这还是继半年前,二人再一次宿命的碰撞。

    自古恶霸多嚣张。

    恶霸长得五大三粗,鼻孔生毛,于是便有了绰号,王二毛。

    自人群中挤出,王二毛阴阳怪气道:“哟,李家的状元郎,武曲星,改行做屠夫了。”

    李隐神情淡然,似未听闻,忙着将牛体斩成肉块。

    他这么淡定,小水可忍不了,满脸不忿。

    “你谁呀?滚一边去。”

    二毛兄气笑了,被一个不及他胸膛的小姑娘喝骂,这倒是头一回。

    毕竟,很少有长这么矮的。

    “小姑娘几岁了呀,你家不是卖肉么,我来买肉。”

    王二毛猥琐的嬉笑,眼睛不停地上下打量。

    小水正要跳脚发飙,却被人拉住。

    李隐倒不怕小水受欺负,毕竟墨家传人可不是吹出来的,但再怎么苟,也不能让小姑娘挡在前面,有损逼格。

    “二毛兄想要哪块肉啊,我看牛鞭很适合你。”

    “哈哈哈。”

    “这是给你补补呢。”

    围观的吃瓜群众,跟看剧似的,笑得合不拢嘴,就差提个板凳,抓把瓜子了。

    原来修士也爱看热闹。

    王二毛恼羞叫道:“你二爷我身强体壮,哪用得着那玩意儿。”

    李隐提着鞭,走了过来,脸含笑意。

    “你当然用不上......但可以送给朋友呀。”

    “你说的也是,只是......管用吗?我替我朋友问问。”

    “就这么跟你说吧,它还有个外号,叫,你就知道了。”

    王二毛一听,清咳几声,顺手接了过来。

    “今天你很上道,我就不难为你了。”

    背着众人,一条红绳从指间流出,缠住牛鞭,另一头则连在王二毛脚踝,红光一闪即逝。

    “哈哈,回了。”

    揣着牛鞭,鼻毛冲天,二毛兄喜滋滋的走了。

    “你刚刚......做什么了?”

    小水没看清楚,只觉他指尖红光一闪,便挂着深不可测的笑容。

    李隐呵呵一笑。

    “发明了一种药......我爱一条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