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讨钱去寻乐
青楼里听墙角,极易听到一些令人面红耳赤的靡靡之音。
花钱买欢乐的男人到这里来,找了姑娘作陪伺候,没有这种声音才不正常。
偷听墙角的林谦和高胖子就不正常,不叫姑娘不听曲儿,不是心理有问题就是身体有问题。
可隔壁也不正常。
他们在谈一些与寻欢作乐无关的事情。
感觉就像是早年家穷,不得已将亲生女儿卖入青楼,现在条件好了,就想着把女儿赎回来,但女儿对待父亲却很冷淡,情绪上带有一种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觉。
心死了,情淡了,以后会如何也无所谓了,身入青楼,一辈子洗不掉的污点。
你的女儿曾经是个妓女,你这个做父亲的以后抬得起头来吗?
以沉默为主,偶尔谈几句,不咸不淡。
这么下去,不会谈出任何结果。
高胖子在隔壁都听得着急了,甚至开始自我怀疑自我检讨,是不是跟错人了呀?
这哪儿像是秘谍,简直就是一个后悔当初的心累父亲。
甚至生出了跟女儿一样的感觉,现在良心发现了,早干嘛去了。
察觉到新任巡尉大人怀疑的目光,他立即压低声音,信誓旦旦的保证,隔壁这家伙就是吴中元,他敢拿脑袋担保。
林谦贴着墙壁滑下来,蹲那儿摸着下巴寻思。
这个展开,让他脑子有点乱了。
天机堂给他的线索,特意提到了这个吴中元,这里面绝对不会没有原因。
资深的秘谍善于表演,生活当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假象,时间久了,这种假象往往会与现实混淆不清,当事人也已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或许他真是北戎人,但在燕国京城久住多年,与这个国家,与这里的人有了感情,忘记了曾经的秘谍身份,早已以一个大燕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
秘谍,尤其是在他国京城的秘谍,都是严格挑选出来的精英,对自己的民族,对自己的国家,绝对忠诚。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缺乏一种东西,那就是信仰。
没有坚定信仰的人会随着时间逐渐改变,会被周围的环境影响。
他们或许会坚守本心,坚守忠诚,但时间太厉害了,潜移默化在时间的驱使之下,悄悄的改变了一个人,而这个人自己或许都没有察觉到,等到他察觉时,就会陷入两难境地。
忠诚与情感,如何选择?
林谦站起来,叹息地拍了下高胖子,小声道:“走吧。”
“啊,走?可是大人,这里?”
“不用管了,你这几天继续监视吴中元,现在我朝与北戎开战在即,一旦北戎使团离开我朝境内,战争就会爆发。像吴中元这种潜藏多年的秘谍就会被重新激活启用。一旦他露出马脚,到时候再抓也不迟。”
离开怡红翠柳楼,外面华灯初上。
这一带的青楼灯光如画,人声鼎沸。
汶水河面上一艘艘花舫里面不时地传出丝竹声声和醉酒的客人们的喧哗。
醉生梦死,寻欢作乐,哪怕战争降临,只要没打到京城,这些寻欢客们依旧会如此。
家国天下,哪有杯中酒和怀中美人来得让人惬意和享受。
走在沿河堤岸上,吹着夏日的夜风,蛙声阵阵,蛐蛐振翅的声音不绝于耳。
高胖子很是不解,他问林谦,“大人,既然两国已经准备开战了,那为何不在我朝境内将北戎使团一行人斩杀呢?据说使团领头的那位还是北戎的一位了不得的军方重臣,还是位驸马爷,把这种大人物宰了,岂不是扬我国威?”
“老高啊,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吧?我朝拒绝了北戎求亲,陛下爱护子女,不忍流落番邦,更不会接受用和亲换来的和平,爱屋及乌,民心都向着陛下,北戎进攻我朝边境就是侵略,我朝要打的就是卫国战争,可一旦杀了北戎使团,对方就会举起复仇的旗号,这样一来,有理也变成了没理。甚至我猜想啊,那位北戎驸马爷在本国不受待见,这次巴不得我们把他干掉。满朝文武都看得通透,岂能上他们这种当。”
“大人,听您这意思,不仅不能杀他们,还得派重兵保护喽?”
“肯定的。”
“大人睿智,属下佩服。”
一记不着痕迹的马屁拍过去。高胖子心痒难耐的搓手,吭哧着想要说些什么又碍难开口的为难样子。
林谦瞧他频频回头流连张望,觉得好笑,这高胖子怎么这么饥渴呀,进了青楼就如同闻到了鱼腥味的猫,没做点什么就离开,人是走了,但心还在人家楼子里呢。
“老高啊,公职人员嫖妓不犯法吗?”
“这个嘛,嘿嘿……”高胖子眼睛不好意思的笑笑,道:“朝廷是有禁令,不许公人们在青楼妓馆嫖宿,不过这都是官面上的说法,私底下来这里找乐子的人多了,花钱买享受,又不损害江山社稷,别说明镜司那边不管事儿,就连陛下都会睁一眼闭一眼的。大家都是男人嘛。”
“哦,这样啊,那你去吧。”
高胖子犹豫,小眼睛眨巴着,停下脚步,在那里干巴巴地瞅着林谦。
听见身后没了脚步声,回头看见高胖子还在那儿傻站着。
林谦随意的摆摆手,道:“去吧,你随意,我不管你的个人喜好。”
高胖子脸憋通红,扭捏的小声道:“属下、属下囊中羞涩。”说着,小眼睛眨巴,满含期待。
林谦翻了个白眼,跟上司讨要去青楼嫖妓的费用,这老高做人还真是有点东西啊……
林谦不是抠门的人,向来出手大方,从荷包里翻出一张银票递给高胖子,岂料这家伙很贪,把银票麻溜地塞怀里,又伸手了,“大人,楼子里的姑娘们更喜欢现银,金叶子最好了。”
我……你……操,林谦算是明白了这家伙的脸为什么那么大,不是胖,而是脸皮太厚。
又给了他一片几两重的金叶子,踹了他一脚,“赶紧滚蛋。”
高胖子千恩万谢,说滚就滚。林谦注意到了,这家伙的轻功真是不错,呼吸间,人已经出现在怡红翠柳楼的门口了。
他失笑着摇摇头,眼神忽地一凛,面前有个人,身上的气息冷彻,犹如出鞘的利剑,锋芒刺骨。
夜色下,只能隐约看清此人身材颀长,劲装打扮。
“林公子,胤王殿下请你过去一叙。”
花钱买欢乐的男人到这里来,找了姑娘作陪伺候,没有这种声音才不正常。
偷听墙角的林谦和高胖子就不正常,不叫姑娘不听曲儿,不是心理有问题就是身体有问题。
可隔壁也不正常。
他们在谈一些与寻欢作乐无关的事情。
感觉就像是早年家穷,不得已将亲生女儿卖入青楼,现在条件好了,就想着把女儿赎回来,但女儿对待父亲却很冷淡,情绪上带有一种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觉。
心死了,情淡了,以后会如何也无所谓了,身入青楼,一辈子洗不掉的污点。
你的女儿曾经是个妓女,你这个做父亲的以后抬得起头来吗?
以沉默为主,偶尔谈几句,不咸不淡。
这么下去,不会谈出任何结果。
高胖子在隔壁都听得着急了,甚至开始自我怀疑自我检讨,是不是跟错人了呀?
这哪儿像是秘谍,简直就是一个后悔当初的心累父亲。
甚至生出了跟女儿一样的感觉,现在良心发现了,早干嘛去了。
察觉到新任巡尉大人怀疑的目光,他立即压低声音,信誓旦旦的保证,隔壁这家伙就是吴中元,他敢拿脑袋担保。
林谦贴着墙壁滑下来,蹲那儿摸着下巴寻思。
这个展开,让他脑子有点乱了。
天机堂给他的线索,特意提到了这个吴中元,这里面绝对不会没有原因。
资深的秘谍善于表演,生活当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假象,时间久了,这种假象往往会与现实混淆不清,当事人也已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或许他真是北戎人,但在燕国京城久住多年,与这个国家,与这里的人有了感情,忘记了曾经的秘谍身份,早已以一个大燕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
秘谍,尤其是在他国京城的秘谍,都是严格挑选出来的精英,对自己的民族,对自己的国家,绝对忠诚。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缺乏一种东西,那就是信仰。
没有坚定信仰的人会随着时间逐渐改变,会被周围的环境影响。
他们或许会坚守本心,坚守忠诚,但时间太厉害了,潜移默化在时间的驱使之下,悄悄的改变了一个人,而这个人自己或许都没有察觉到,等到他察觉时,就会陷入两难境地。
忠诚与情感,如何选择?
林谦站起来,叹息地拍了下高胖子,小声道:“走吧。”
“啊,走?可是大人,这里?”
“不用管了,你这几天继续监视吴中元,现在我朝与北戎开战在即,一旦北戎使团离开我朝境内,战争就会爆发。像吴中元这种潜藏多年的秘谍就会被重新激活启用。一旦他露出马脚,到时候再抓也不迟。”
离开怡红翠柳楼,外面华灯初上。
这一带的青楼灯光如画,人声鼎沸。
汶水河面上一艘艘花舫里面不时地传出丝竹声声和醉酒的客人们的喧哗。
醉生梦死,寻欢作乐,哪怕战争降临,只要没打到京城,这些寻欢客们依旧会如此。
家国天下,哪有杯中酒和怀中美人来得让人惬意和享受。
走在沿河堤岸上,吹着夏日的夜风,蛙声阵阵,蛐蛐振翅的声音不绝于耳。
高胖子很是不解,他问林谦,“大人,既然两国已经准备开战了,那为何不在我朝境内将北戎使团一行人斩杀呢?据说使团领头的那位还是北戎的一位了不得的军方重臣,还是位驸马爷,把这种大人物宰了,岂不是扬我国威?”
“老高啊,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吧?我朝拒绝了北戎求亲,陛下爱护子女,不忍流落番邦,更不会接受用和亲换来的和平,爱屋及乌,民心都向着陛下,北戎进攻我朝边境就是侵略,我朝要打的就是卫国战争,可一旦杀了北戎使团,对方就会举起复仇的旗号,这样一来,有理也变成了没理。甚至我猜想啊,那位北戎驸马爷在本国不受待见,这次巴不得我们把他干掉。满朝文武都看得通透,岂能上他们这种当。”
“大人,听您这意思,不仅不能杀他们,还得派重兵保护喽?”
“肯定的。”
“大人睿智,属下佩服。”
一记不着痕迹的马屁拍过去。高胖子心痒难耐的搓手,吭哧着想要说些什么又碍难开口的为难样子。
林谦瞧他频频回头流连张望,觉得好笑,这高胖子怎么这么饥渴呀,进了青楼就如同闻到了鱼腥味的猫,没做点什么就离开,人是走了,但心还在人家楼子里呢。
“老高啊,公职人员嫖妓不犯法吗?”
“这个嘛,嘿嘿……”高胖子眼睛不好意思的笑笑,道:“朝廷是有禁令,不许公人们在青楼妓馆嫖宿,不过这都是官面上的说法,私底下来这里找乐子的人多了,花钱买享受,又不损害江山社稷,别说明镜司那边不管事儿,就连陛下都会睁一眼闭一眼的。大家都是男人嘛。”
“哦,这样啊,那你去吧。”
高胖子犹豫,小眼睛眨巴着,停下脚步,在那里干巴巴地瞅着林谦。
听见身后没了脚步声,回头看见高胖子还在那儿傻站着。
林谦随意的摆摆手,道:“去吧,你随意,我不管你的个人喜好。”
高胖子脸憋通红,扭捏的小声道:“属下、属下囊中羞涩。”说着,小眼睛眨巴,满含期待。
林谦翻了个白眼,跟上司讨要去青楼嫖妓的费用,这老高做人还真是有点东西啊……
林谦不是抠门的人,向来出手大方,从荷包里翻出一张银票递给高胖子,岂料这家伙很贪,把银票麻溜地塞怀里,又伸手了,“大人,楼子里的姑娘们更喜欢现银,金叶子最好了。”
我……你……操,林谦算是明白了这家伙的脸为什么那么大,不是胖,而是脸皮太厚。
又给了他一片几两重的金叶子,踹了他一脚,“赶紧滚蛋。”
高胖子千恩万谢,说滚就滚。林谦注意到了,这家伙的轻功真是不错,呼吸间,人已经出现在怡红翠柳楼的门口了。
他失笑着摇摇头,眼神忽地一凛,面前有个人,身上的气息冷彻,犹如出鞘的利剑,锋芒刺骨。
夜色下,只能隐约看清此人身材颀长,劲装打扮。
“林公子,胤王殿下请你过去一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