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壶济世之战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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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探析 吴纪纲



(本人喜欢得一篇文章,写历史军事的可以看一下,更新改到晚上了,大家见谅!)

论文摘要:军人核心价值观,是拥有军队的政治集团倡导的、军人的根本价值观念,是军人衡量是非善恶,决定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应干什么、不应干什么的根本价值尺度。本文考察了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基本脉络、内容和培育方法。认为,古代军队十分重视军人核心价值观建设。虽然古代没有“军人核心价值观”这个词,但并不能说明它不存在。正如古代没有“基因”这个词,并不能说明基因在古人身上不存在一样。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是构建在以儒家为主线的政治思想和以兵家为主线的军事思想基础之上的,主要内容是:尽忠、保民、勇敢、气节。古代军队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主要方法有:教化为先、赏善罚恶、树立楷模、日常养成等,强调全面教化,发挥综合效能,才能做到“大化至一”。这些思想,对我们构建和培育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

作者:77225部队副政委,国防大学和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联合培养的在读博士生上校

军人核心价值观,是拥有军队的政治集团倡导的、军人顺应其要求的根本价值观念,是军人衡量是非善恶,决定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应干什么、不应干什么的根本价值尺度。军队是政治集团夺取、巩固和维持政权的支柱。把政治集团主流意识形态贯注在军人身上,形成与政治集团要求一致的价值观,从而加强政治集团对部队的政治和思想控制,做到上下一致,集中统一,是古今中外军队建设的共性。古代没有军人核心价值观这个词,并不能说它不存在。正如古代没有“基因”这个词,并不能说基因在古人身上不存在一样。马克思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认真研究中国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构建和培育的思想,对我们构建和培育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古代军队高度重视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和培育

构建和倡导符合政治集团意志的的军人核心价值观,以之整合全体军人的思想,使军队成为政治集团高度驯服的工具,受到古代政治家、军事家们的高度重视。《六韬·武韬》的“发启篇”主张收揽人心必须上下甘苦与共,好恶相同。指出:“与人同病相救,同情相成,同恶相助,同好相趋。故无甲兵而胜,无冲机而攻,无沟堑而守。”与士卒同思、同想、同憎、同爱,思想感情上的沟通共鸣,足以弥补物质力量的不足。《三略·上略》开宗明义指出了“主将之法,务揽英雄之心”后,接着指出:“与众同好靡(没有)不成,与众同恶靡不倾。”就是说,与兵民大众有共同的愿望,就没有做不成的事业,与兵民有共同的仇恨,就没有不可战胜的敌人,同样强调上下同一,思想一致的重要性。古人强调的“同好”、“同欲”,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就是要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即核心价值观。

古代军队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构建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夏代以前,由于人们认识、驾御战争的能力很弱,崇拜自然、敬畏天命,主要以“顺天命”这一核心价值观念作为政治号召进行攻伐征战。商周以后,古代政治军事家们从民众的不满与反抗导致前代统治者灭亡的教训中认识到,天不过是“阴阳、寒暑、时制”,天时并不是神秘莫测的上天之意,“天命靡常”,于是提出了“天人合一”、“敬德保民”的价值观,把注意力转移到人身上来。《孙膑兵法·月战》:“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尉缭子》中明确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的因素,主是要“主圣将贤,三军有礼,士卒用命”。“人和”,即相互能理解沟通,消除冲突,同心合力。怎样才能做到主圣、将贤、军有礼、卒用命,达于人和?儒家提出靠灌输以“仁”为核心的共同价值观,所谓“仁者无敌”(《孟子﹒尽心下》)。“仁”对军人的要求就是忠、勇、保民与气节。纵观中国历史,历朝历代以这四个理念为核心的价值观培育从未停止过。

最早的军人价值观教育,可以追溯到原始公社末期的虞舜时代称为“戒”的誓师活动,夏商周以后有记载的《甘誓》、《汤誓》、《泰誓》、《牧誓》等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恭行天命”,“以致民志”,即以假托于天的当时的主流价值标准来判断是非善恶,声讨敌方的罪行,说明己方从事战争的正义性,以统一思想,激发斗志。春秋战国时期孙武提出“令民与上同意”,认为只有兵民认同统治者的价值信念,才可以为统治阶级而生,为统治阶级而死,而不惧怕任何危险。后来的兵家无不重视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诸葛亮在《将苑·习练》中说:“即戎之不可不教,教之以礼义,诲之以忠信,诫之以典刑,威之以赏罚,故人知劝。”宋朝的《百战奇法·教战》中指出:“凡欲兴师,必先教战”。清代太平天国起义军要求把“上为上帝报天下仇,下为中国解下首之苦,务期肃清胡气,共享天下太平”的“天情道理”对官兵“讲解分明,互相开导,俾人人共识天情,永遵真理。”使全军将士“去邪归正,返朴还淳,修练成人,同归真道。”

历史事实证明,军队是政治集团为实现其政治目的组建的暴力组织。按照政治集团的意志,构建和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从古至今,都是统一思想、凝聚军心,从政治上、思想上掌控部队的关键工作。在国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价值观渗透,国内各种文化互相冲突、各种观念激烈碰撞,军内官兵成份、结构、利益、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的今天,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加紧构建和培育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为官兵打造一把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尺子,是增强官兵政治和文化免疫力,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合格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二、中国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构建

中国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是在儒家为主线的政治思想和以兵家为主线的军事思想基础上构建的。按照儒家的思想,天子只有行仁义之政,为民所接受和支持,其统治才具有合法性。《孟子·梁惠王下》记载:“齐宣王问曰:“汤武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认为,真正的君主,以仁义治天下

,从而为民所接受;“一夫”悖离仁义,与天下对立必为天下唾弃,非真正意义上的君主。儒家把“仁”作为社会各阶层共同的价值观,从平民到天子,循仁则昌,违仁则亡。“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离娄上》)军人是特殊的人群,“仁”对军人有什么特殊要求呢?行仁之方,为忠、恕。忠上,对执掌兵器的军人尤其重要。仁者,爱人,“苟志于仁,无恶也”(《里仁》),扬善去恶,对军人集中表现为爱民保民。“仁者必有勇。”(《宪问》),从仁可以化生出勇,勇是对军人的职业要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卫灵公》),气节也来自于仁。从仁,可以推出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念:尽忠、保民、勇敢、气节。

尽忠。各个时代的军队是各个时代政治集团赖以生存、巩固和发展自己政治和经济利益的暴力工具,“尽忠”始终是他们对军队进行价值观教育的首要问题。如早在我国刚进入文明社会之初的“三代”时期,《尚书》中记载的夏启、商汤、周武王等奴隶主阶级的君主在进行战争征伐时,都以“天子”的身份,声称所进行的征伐是“替天行道”,以此教育引导兵民对自己忠诚,驱使他们效死作战。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军事家孙武把教化士卒同君主保持一致,看作是战争胜负的五大因素的首要因素。明代何汝宾在《兵录·教练总说》中指出:“教以忠义,使士卒皆有亲上死长之心,然后令之执干戈,擐甲胄以御敌,自然如手足之捍头目,子弟之卫父兄,有不战,战必胜矣。”清代《大清光绪新法令·训练制谈》中也指出:“治军之道,首在训兵,其次练兵。凡兵丁入伍之初,必择忠义要旨编辑歌诀,由将弁等分授讲解,时常考问。”可见,中国古代兵家都十分重视“忠”的教化,培养和造就了许多“忠君报国”的杰出将士,如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受命之日,不问家事”;汉朝霍去病,率兵北击匈奴,战功卓著,却不接受汉武帝赏赐给他的豪华府第,“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表现出了他为国破敌,为君分忧而忘私舍家的风范;三国时期的诸葛亮,蜀汉军政兼一身,却“蓄财无余,妾无副服”,家里无多余积蓄,妻子无多余衣服。历史事实说明,“忠君报国”,是古代将士核心价值观的首要内容。

保民。“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政权的基础在民,将士来自于民;民是不穿军服的兵,兵是穿上军服的民。爱民保民就是爱兵保兵,是争取民心、兵心,凝聚部队,增强战斗力的关键。为此,历代政治集团无不打出吊民伐罪、为民兴师的旗号。左丘明提出,“武有七德”,即“禁暴、戢兵、保大、安民、和众、丰财者也。”(《左传·宣公十二年》)。《明太宗宝训》中说:“发兵为诛暴,诛暴为保民。”《武备要略,火攻总编》则说,兵者,“所以吊民伐罪,救民于水火之中者。”明确提发兵必以除暴安民为目的。殷商末期,武王在牧野(今河南淇县南)誓师,声讨纣王残害百姓的暴行,就以“吊民伐罪”相号召,以坚定将士胜利信心,争取殷商民众的支持。历史上杰出的将帅无不注重密切军民关系,做到军民相安。名将戚继光十分重视对部队进行“卫国保民”教育,要求将士“以保民为职,以安国为念。”清康熙皇帝要求“为武将者,弓马固其所重,尤须兵民相安,方为尽职。”(《清史稿·志一0八·兵四》强调:“兵与民宜两相顾,不宜两相仇。”保民安民的核心价值理念,造就了历史上“岳家军、”“戚家军”等许多深得民心、威震敌胆的“仁义之师”。

勇敢。勇敢即有胆识,做事果断,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军人的职业是随时准备流血的充满风险的事业,敢于战斗、敢于冒险、敢于牺牲,是军人应当具备的核心价值理念。《礼记·中庸》把“智、仁、勇”三者统称“达德”。《孙子兵法》:“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把勇作为将之五德之一。何为勇敢?《论语·宪问》:“勇者不惧”。《墨子·经上》:“勇,志之所以敢也。”《礼记·聘义》:“有义之谓勇敢”,“故勇敢,强有力者,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礼记·聘义》中说“有义之为勇敢”;孔子也说:“见义不为,非勇也”。刘向《新序.义勇》:“见利不动,临死不恐。”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六》之《尹师鲁墓志铭》:勇者,非气矜也,泊然于生死存亡而不失其度也。认为勇敢是伸张正义的果敢行动,不是见利而起、助纣为虐的愚鲁行为。勇气是军人征战,克敌制胜的关键。欧阳修指出:“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以其所挟者甚远也。”《曹刿论战》指出:“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这就是说,作战靠的是勇气,狭路相逢勇者胜。只有勇猛之师,才能一往无前,所向披靡。清代镇压太平军的曾国藩,把“忠义血性”作为他治军的最高思想准则。共中的“血性”,就是勇敢的战斗精神。

气节。气节即志气和节操。志气是指一个人的志向和意志;节操是指在重大问题上表现出来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军人气节突出表现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的政治和道德坚定性。历代政治家和文人墨客无不把气节作为忠臣义士的重要修养来论述,古代将帅始终把气节作为军人的核心价值观来培养。《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取义。”《北齐书·元景安传》:“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王勃:“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于谦诗:“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重视气节、倡导气节的民族文化传统,培育出了大批节操高尚的忠臣义士,得到历代统治者的褒扬。如苏武牧羊异邦,不辱节杖;岳飞气壮山河,精忠报国;文天祥不惧威逼,永不叛国;史可法临危不惧,忠贞事国;林则徐仗义禁烟,富民强国;左宗棠抗击沙俄,保疆护国;邓世昌勇撞敌舰,慷慨赴难等等,他们有的在大敌当前,民族危亡时刻杀身成仁、舍身取义;有的身处逆境丹心不泯,心系故国,以自己的高风亮节,在史册上留下了不朽的形象。

古代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受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制约,自然有它的局限性。但是,其构建的原理和内容,对我们今天不无启示。一个历史时期的军人核心价值观,是拥有军队的政治集团意识形态和与之相应的军事思想在军人身上的具体的、集中的反应。构建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必须以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和毛、邓、江江军事思想为理论基础。保证军人对政治集团绝对忠诚,保证军人以安民保民为要则,是历代军人共有的核心价值观。听党指挥、服务人民是人民解放军性质、宗旨决定的军人核心价值理念,是对中国军人传统价值观的本质超越。勇敢与气节是基于职业特点对军人的传统要求。英勇善战、革命气节,是现代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中国古代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古代政治家、军事家认为,只有进行全面教化,发挥综合效能,才能“大化至一”,使兵心归向若众川归海。孙武主张只有“以其(道)教民”,“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相结合,才能使士卒“齐勇若一。”《荀子·议兵》提出,要“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将苑·习练》指出:“戎之不可不教,教之以礼义,诲之以忠信,诫之以典刑,威之以赏罚,故人知劝。”也就是说,必须把礼义忠信的教诲与法律引导、严格赏罚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劝导将士弃恶从善,归化正统。

教化为先。古代兵家认为,人的心、耳、目、手、足以及胆、气、艺、力都是军人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部队战斗力,要把“练心”、“练胆”、“练力”、“练艺”以及“练耳目手足”结合起来,不可顾此失彼,但练心,即思想教育是首要的,在治军中居主要地位。《兵录·论将总说》指出:“为将之要,治心第一,治气治力次之”;“凡言练兵者,非旦(通但)练其艺与坐作进退之法,其要莫先乎练心。”《登坛必究·教兵》;“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未有不得其力,而能使其死战也。”(尉缭子·战威第四)否则,如果“苟不得其心,彼虽精于技艺,而不为吾用。”明代何汝宾《兵录卷二·教练总说》。而练心的内容,在于“教以忠义,使士卒皆有亲上死长之心”(引同上)。清代《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兵政》:“练勇练其力乎,亦练其心耳,练其敢死乐死之心。”目的在于“通志于众”,使兵心与上同一,达到“三军如一心,其胜可全”的效果。也就是把政治集团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灌输给将士,使将士同君主的意志保持一致,并教以忠君报国的思想,激励效死的精神,使上下同仇敌忾,一致对敌。

赏善罚恶。所谓赏罚,指以法律为准绳,对军人行为所给予的鼓励或处分,它包括肉体的、经济的、精神的等基本方面。古人认为,“赏所以存劝,罚所以示惩。”(《六韬·文韬·赏罚》)“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知,则邪恶知其所畏。”(《诸葛亮集·赏罚》)就是说,赏赐和惩罚的目的在于向士卒明示是非善恶,教育他们应干会么、不应干什么,从而劝善抑恶,杜绝奸邪。赏罚要及时。《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指出:“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赏赐不过时,才能使人们迅速得到做好事的利益;赏罚马上执行,才能使人们很快看到做坏事的恶果。赏罚要公正。“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韩非子·难一》)如果“赏妄行,则善不劝,”如果“罚妄行,则恶不惩”,“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资治通鉴·汉纪》)。《司马法·定爵第三》更加明确指出,“荣、利、耻、死,是谓四守。容色积威,不过改意。凡此道也”。据《汇解·直解》解释,“荣、利,所以赏善也,耻、死,所以惩恶也,四者所以劝诫将士,使之谨守也。”荣誉、利禄、耻辱、刑罚都是使将士遵守法纪的手段,和颜悦色地给予荣誉利禄也罢,严厉地予以管教赏罚也罢,都不过是为了使人改恶从善。赏与罚从本质上说,是历代统治阶级和政治集团以反映其价值观念的法律为准绳,用将士们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为杠杆,通过给予和剥夺即赏与罚两种手段,来影响将士们的价值取向,规范其行为,以达为其效死作战的目的。

树立楷模。首先将帅要“率身示众”。践行统治者倡导的价值观念,将帅“率身示众”、“身先士卒”,才能上行下效,感染和带动下属和士卒。唐代武则天在《臣轨·良将章》中指出:“古之善将者,必以其身先之。”《诸葛孔明异传·励士》中说:“先之以身,后之以人,则士无不勇矣。”《尉缭子》中指出:“故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其次,要树立和宣扬典型。典型,据《说文·土部》解释:典,标准,法则;型,铸器之法。我国清代学者段玉裁注释说:“以木为之曰模,以竹曰范,以土曰型,引申为典型。”典型能“言为师表,行为世范”,发挥“见贤思齐”的作用。中国古代,树立了诸如苏武、岳飞、关羽、曾国蕃等一大批体现统治阶级价值观念的忠臣义士,成为教育引导兵民忠君报国的世代楷模。

日常养成。古代军队把统治阶级的价值理念融入日常礼仪、生活之中,对将士进行潜移默化。如敬拜“天、地、君、亲、师”牌位,在军服上绣“忠”、“勇”两字,梁山好汉竖起“替天行道”的杏黄旗,岳母在少年岳飞身上刺“精忠报国”等等。古代善于利用日常生活培育军人价值观的将帅很多。如吴起认为,要做到“发号布令而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必须“举有功而进饷之,无功而励之。”(《吴子·励士第六》)即举行盛大宴会招待有功人员,对无功者就是一种鞭策和激励。按照吴起的建议,魏武侯在祖庙里举行宴会,分三排宴请将佐军士,“上功坐前行,”用的是上等酒席和珍贵餐具,猪、牛、羊三牲俱全;“次功坐中行,肴席(酒席)器(餐具)差减”;“无功坐后行,肴席无重(贵重)器”。宴请毕,在宗庙外赏赐有功人员的父母妻子,也按功劳大小区别对待。通过把荣辱观教育融入日常生活,激发起将士争荣誉、雪耻辱的行动,三年之后,魏国边境一有战事,不待动员,自动奋勇抗敌的兵民数以万计,最终魏国以五万之众大破秦军五十万。

古代军队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说明,价值观的培育是综合的工作,那种单纯搞搞教育,谈谈认识体会的做法必流于形式;价值观培育是长期的任务,上级要求时有声有色,工作完成后偃旗息鼓的消极应付不会有效果;价值观培育是上上下下的实践活动,教育下级不教育上级,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的作风必引起群众的反感和抵、制。只有发挥集中教育、严明赏罚、领导带头、典型引导和日常养成等多方面的综合作用,并长期坚持,才能见到扎扎实实的成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