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史评杂论
字体: 16 + -

第十七 诗经

《诗经》,是中国最古老的一部诗歌总集,一部现实主义的诗歌总集,它收录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的诗歌三百零五首,其中六首为笙诗,只有题目,没有诗,故又之称“诗三百”。该书全面地展示了中国周代时期(西周、东周、东周春秋中期)的社会生活,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奴隶社会从兴盛到衰败时期的历史面貌。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后来,《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之一。

《诗经》按用途和音乐分“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是指各地方的民间歌谣,包括了周南、召南、邶、墉、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十五个地方的民歌,涵盖了今天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北部等地,故又称“十五国风”,有诗一百六十篇,是《诗经》中的核心内容。“雅”大部分是贵族的宫廷正乐,按音乐的布局又分“大雅”、“小雅”,合计一百零五篇。“颂”是周天子和诸侯用以祭祀宗庙的舞乐,分“周颂”、“鲁颂”、“商颂”,共四十篇。诗篇形式以四言为主,运用“赋”、“比”、“兴”等手法。

后世学者将“风”、“雅”、“颂”、“赋”、“比”、“兴”称为《诗经》“六义”。前者主要说的是写作内容,后者则是侧重于写作手法而言的。

朱熹在《诗集传》中,对于“赋”、“比”、“兴”三者给与了较为准确的定义。“赋”,“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即直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和说词政论中注重使用这类手法,可谓是其特色之一。《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形式也富于变化。如《氓》中,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中,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等等。“赋”和“比”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对于诗歌中渲染气氛、创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兴”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同时又夹杂了作者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增加了诗歌的流动性,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

飞刀以为:“诗”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自古至今,由四言、五言、七言、多言到杂言,由歌谣、乐府、律诗、词、曲到散文诗,其形式在不断地变化发展;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形式的变化还会不断地进行下去。从广义上讲,“诗”是人类“释放自我、追求自然”的精神,是人们内在感情的自然流露,不应拘泥于它所处的时代、文化和语言。只要你敢于摆脱束缚、打开心扉,一切尽可为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