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啸穹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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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小镇遇岚

黄昏,天色阴冷,灰蒙蒙的一片看不清远处的景致。

在灰色的雾气中一个人的身影若隐若现,他右手里拎着一把剑,左手还拿着一壶酒,一边走着路,一边畅饮,很潇洒很自在。

酒香很熟悉,是竹叶青的味道,芳香阵阵传得很远,沁人心脾。

熊倜离开了中州城,独自穿梭在羊肠小道之上,感觉很惬意,这是煎熬了两年后得到自由的一天。

这一天对于熊倜来说很宝贵也很漫长,试想一下一个长期被禁闭的人对自由的向往那是不言而喻的,熊倜就深有体会。

此刻,他心里在发誓从今以后我不会被人束缚了,再也不能,除非我死了。

熊倜敢这么发誓,因为他已经练出了剑气,也是剑法的至高境界,可以这样说他是一只出笼的猛虎,一只出笼的猛虎,你何曾见到过一只出笼的猛虎能心甘情愿再回到铁笼中去。

这江湖很大,很精彩,也很血腥。

对于熊倜来讲,一把剑,一壶酒,快意恩仇,这便是他的江湖。

他想去找夏芸,那个两年前为了救自己性命,与他肌肤相亲的美丽女子,但天大地大又去何处找寻,去京城吗?也许去京城才能打探到夏芸的消息,因为她是被一群地位不低的锦衣卫抓走的,锦衣卫是皇帝身边的贴身侍卫,熊倜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京城。

可去京城之前,熊倜还有一件事情必须去做,他要再回九道山庄。

师傅告诉他,暗河杀手集团有一本账簿里,也只有找到这本账簿才能知道十五年前灭门惨案的真相。

九道山庄便是暗河集团的总部,提到九道山庄,不经意间想起了那个可爱的女孩儿。

我的岚。

岁月悠悠,转眼间就是五年了,和岚分别整整五年了,这五年来你过得好吗?熊倜在扼腕叹息。

经过一天一夜的跋涉,熊倜来到了一个小镇,叫风波镇,这是去往九道山庄毕竟之地。

这风波镇就像它名字那般风波不断,一点儿都不太平。

熊倜自走进镇里的,便发现镇里的街市很冷清,也很反常,天色未暗,偌大个街只有寥寥数人而已。

赶了一天的路,熊倜也感觉饿了,还好在街市里几经晃悠,便寻觅到一家正在营业的饭店,他径直走了进去。

饭店的小二见有客人前来热情的招呼道:“客观,这边请。”一边说着领着熊倜往一处空桌上走去。

熊倜走进饭店门槛的同时,目光便扫视了环境,一个中年汉子正在拨花生米,桌上还放着一盘牛肉,一壶酒;还有一对夫妇正在吃着热腾腾的面条,也是熊倜喜欢吃的葱油泼面;还有一位穿着青衣且长得俊秀的男子,正在品茗着手里的酒杯,他身前的桌上还放着一把三尺长的宝剑,不难推断这人是个江湖剑客,像这样的剑客在江湖中太多了,可以用不计其数来形容。

但熊倜第一眼看到了这男子,就觉得他不简单,江湖中的剑客大多是风餐露宿,而且经常拿剑拼杀,因此剑客的手应该是布着老茧才对,而眼前这男子的手上肌肤丝毫没有褶皱的迹象,反而很嫩也很滑,若只看拿着酒杯的手绝对会误认为这人是一个女子。

这样的江湖剑客,多半是哪个豪门府邸的公子玩腻了,就离家闯荡江湖,等哪天把身上的银子花光了也就回去了,因为混迹于江湖的剑客没有固定的收入,大多数都是一穷二白,这也不难解释好多剑客都为生计所迫,沦为了杀手。

还有一种解释这人根本就是一个女子,这样的现象屡见不爽,毕竟一个单身女子出门在外,很多事情都不方便,特别是相貌出众的女子,为了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都会精心的乔装打扮成男子的模样。

熊倜坐下后,眼尾的余光一直注视着这个人,这个看起来像女人的人。

饭店小儿端来了一盘牛肉,一壶竹叶青,还有一盘花生米,熊倜从桌上拿了一双筷子,与此同时他也收回了斜瞟着的目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这些菜肴是他在监狱里梦寐以求却吃不着的。

然而,熊倜正喝着竹叶青的时候,便发现邻桌剑客打扮的男子起身,顺势拿起了桌上剑走了过来,径直的来到了他的桌旁并对视而坐。

熊倜没有问,自顾着喝着酒,因为他不清楚这人来意如何,是来杀他的吗,显然不是,因为这长得俊美的男子依然把手中的剑放在了桌上,并没有拔剑的动作。

男子不说话,只是就这样看着熊倜,那眼神里充满着柔情,就像是恋爱中的男女才有的眼神,这气氛很诡异也很亲昵,熊倜不自觉的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内心冒出了一个看着眼前的美食难以下咽的念头,难道这人有断袖之癖。

熊倜见他半天不说话,随即苦笑了一下,问道:“我说公子,你这么看着我,莫非你认识我?”

年轻男子眼眶泪光闪动,久久的只说了两个字,声音哽咽道:“认识。”

熊倜听到这声音,怔在了当场,手中的酒杯从手心中滑落,打在了方桌上溅起滴滴浓酒,这是她渴望已久,只有在梦里才能听到的声音。

这男子的声音低也很甜,听到这轻声的话语显然是女子才有的声音,而且还是岚的声音。

岁月悠悠,往事的一幕幕回荡在心头,如桌上甘甜的浓酒,回味不尽。

她是岚吗,可他明显长着一副和岚大相径庭的面孔,熊倜疑惑了,一阵惊喜,一阵惆怅,最后唯有试探的问道:“你在哪儿认识我的?”

男子表情显得僵硬,反问道:“难道你不觉得我的声音很熟悉吗?”

熊倜又仔细的打量了眼前的人面孔,发现这张脸虽然长得俊秀,但深入仔细看下去,便发现者张脸没有丝毫的血色,因此笃定那根本不是活人的脸,而是一张人皮面具,熊倜也是一个易容高手,杀中州知府也是易容成老人才得手,因此熊倜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判断。

不过熊倜抑制住心中的惊异,语气淡淡道:“就虽然你的声音很像我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但是你长得一点都不像她。”

男子听到熊倜口中的亲人,身体微微怔了一下,内心一阵感动,问道:“除了长相外,是不是其他的地方都相识,甚至是一样的,比如声音、身段,还有我的手。”

熊倜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眼前的人说得没错,除了这张陌生的人皮面具,她身上所有的地方都是那样的熟悉,只有岚才会有的特征,眼前的人都有。

这就是岚,这是熊倜日盼夜盼渴望相见的岚。

那为何她要乔装打扮,为何要这样暗示自己而不直接相认呢?

想到这儿,熊倜恍然岚定有难言之隐,也许这不是说话的地方。

熊倜看向岚缓缓道:“这几年你去哪儿了,我一直在找你。”

岚轻声细语道:“我住在镇上的来福客栈,告辞。”说完,转身离开,掏出了几枚碎银放在她的饭桌上,并吩咐小二,指着熊倜的方向,声音故作粗犷道:“那位客官的饭钱也算在我的。”

小二回道:“好呢,客官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光顾本店。”

熊倜见岚转身离去,哪还有心思吃饭,他好不容易见到她,生怕岚这番离去,又无缘相见了。

他有太多的疑问要问岚,也有太多的话想对岚说。

熊倜拿起放在桌旁的剑,也迈出了饭店,他想追上岚,可走出饭店门口,哪还有岚的声影。

一阵失落,还好岚告诉了他一个地址“来福客栈”。

熊倜怀着兴奋,担忧的心情寻觅着镇上的来福客栈,他今番阴差阳错的见到岚,定然不会让岚离开他的身边。

他要守护着岚,特别是在那个暗无天日的日子,是岚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