骠骑行——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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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难辨过旧添乱靡

什么?!我们要盗的墓就是他的?他还没有死,我们却在这里盘算着盗他的墓!“可惜,他还没有死,而且,我也等不起他死了。”

小姐的目光很悲伤。

她当然等不起,将军还很年轻,根本不会死!没有管事老爷的药物维持,小姐在这里也只有六个月的寿命而已。

“小姐,既然是那个……”如梗噎喉,我不停提醒自己,我们不过是在讨论一个千年前的古人,任他如何英勇神武,任他如何长命百岁,到我们那个时代自然就是一个鬼魂了。

我应该若无其事地讨论这个问题,因为这个关系到我的生存问题。

我努力道:“既然那个霍将军还没有死,我们也可以查查那个东西。

想来不过是随葬品,应该已经在什么地方存在了。

比方说,皇宫什么的。”

“这个我也已经想到了,我觉得很可能是皇帝赏赐的物件。

所以,这个月我一直在皇宫里出没,一点儿线索也没有。

有些东西,时机未到,就不会有。”

我看着颓丧的小姐:“小姐,刚才的地方是不是扭转时空的古墓?”“不是。”

不是,那来这里干什么?浪费时间?“我以为是。”

她道,“我算了好几天了,位置就在这个古墓里。

可是,进去了根本不对。”

“如果对的话会怎么样?”“你,”她看着我,“你会有很激烈的反应。”

除了那段错误的想象以外,我什么反应也没有。

我明白了小姐沮丧的原因了,阴阳眼只有配合小姐的意识才能派上用处。

“小姐!”我想起了什么,兴奋地告诉她:“我在棺椁里看到一个汉服女子!说不定我们还是找对地方了。”

“是不是蓝色光芒里的人?”“对。”

我用力点头。

小姐嗤然蔑笑:“那不过是那里墓主人的幻像。”

幻像?“派不上用处吗?”“那是自然。”

小姐食指相对,“只要墓室封闭得够好,我就能看到的。”

“小姐,不要气馁,我们可以继续努力寻找的,也许,下一个目标就对了。”

我竭力鼓舞她的士气。

她笑了笑:“你倒是挺会鼓励人?”她的手臂忽然暴长,我以为又要打我,闭上了眼睛。

身体被她腾空拉起,坐在了她的身边:“弯,你有过喜欢的人吗?”第二十八章“小姐,你问错人了。”

我道,“我们从小就被阻止产生这种想法。”

“阻止是阻止,喜欢是喜欢,两回事。”

小姐毕竟是个正常环境长大的少女,还抱着这么温馨的问题死死不放。

“小姐,一个人的性格形成时期是六岁到十二岁,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期是十二岁到十八岁。

我现在已经基本定型了,要改变会比较痛苦,而且,也没多大意思。”

我的心沉到了底点,小姐开始动这种脑筋说明她对回到现代社会感到无望了。

“那个墓,是齐哀王刘襄的夫人墓。”

小姐说起了故事,“据说,他的夫人离蛛是当时罕见的美人。”

世界上的故事都是这么展开的,一个美人,一段感情,一个结局。

终就土归土,尘归尘,一无所有。

“这是一个终日生活在膏粱美酒,锦罗绮缎中的女子,跟着她的丈夫过上了人间最富奢的生活。

汉朝的人心目中,视死如视生,活着是如何的生活,死了也一样对待。

我们见到的许多明器就是她生前使用过的。”

那这个离蛛小姐还真有钱啊,我记得墓里面的东西是非常豪华的。

而且,如果这些东西是按照她的品味置办的,可以感觉到这是一个任性而娇媚的女子。

“岁月一天天流去,她的容貌越来越盛美,就如同盛开的鲜花,开到极致处,就是衰败的前兆。

美貌对于她来说,就像猫咪的爪子,虽然总是藏在厚厚的皮毛里,可是,没有机会拿出来炫耀一下,会很失落的。

过早的嫁人,让她还没有机会感受自己美貌的魅力,就要在刘成那年老而富贵的躯体边磨损完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遇上了一个白马少年。

一切都是很平淡的开始,少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

放在离蛛前几年的场合里,他们只会成为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不过,一个在繁华岁月中即将蹉跎完青春,一个情窦初开不涉人世将她惊为天人。

感情的事情,开始的时候,往往就是一个平淡的偶然。”

“那两个年轻人暗中来往,结成了誓死同心之盟。

刘襄年事已高,躺在**捱度时日的一具腐朽尸骨罢了,他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齐文王自小身体虚弱,到死都不曾有子嗣。

所以,离蛛早已在刘襄的身边布满眼线,将他控制在了自己的能力之下,只等着他一死,便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

应该说,这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子。”

我不明白小姐讲故事的用意,隐约觉得她不是一时兴起,便洗耳恭听。

“据说,后来他们的感情还是被齐哀王刘襄发现了。”

“刘襄是汉高祖刘邦的孙子。

汉初吕后乱政的时候,危难时刻刘襄大军西进,与他的弟弟朱虚侯刘章里应外合,斩吕产、吕禄、灭吕姓诸王。

因他实在是个杀伐决断的狠厉人物,于是当时的丞相陈平便设计不让他问鼎帝位。

不过,他也拥有了大汉朝最富饶的封地,据说齐国国都临淄在战国的时候已经有人口七万户,非常地富庶。

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的夫人如此离经叛道?“他在临死前派出亲兵追杀少年,又命人一杯鸩酒毒毙离蛛。

不过,还是让离蛛以他夫人的身份陪葬在他的王坟边上。”

“身份低微的少年一席乱草掷于乱坟岗中,离蛛则满身富贵银缕玉衣躺在王坟之中,高槛朱门隔绝着曾经的耳鬓厮磨。

这是一场感情碎于权威下的悲剧,过了一段时间就再也兴不起什么波澜了。”

那又怎么了?“可是,市井中有了这样的传说,说是离蛛与少年之间的感情告密者不是别人,正是离蛛她自己。”

有毛病!我把头转向远方,不想听这种憋气的故事,我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

“因为,最初的惊艳过后,男子终于看清眼前的女子红颜渐衰的落寞灵魂,他需要的是新鲜的感情与活力。

他变心了……”“离蛛焚珠碎玉,故意激怒垂死的王爷,派兵追杀自己的情人,自己也不惜付出了死亡的代价。

对于有些女子来说,没有了感情,就没有了一切。”

我听得毛骨悚然,难道女同志们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那个扯碎离蛛玉衣的人又是谁?”我问。

“也许,是她心腹的丫鬟吧,很有可能身怀武艺。”

小姐猜测着,“他们认为,以玉包裹躯体可以不再腐烂,终有一天可以重新获得永生。

从没有盗洞通入墓室的情况看来,是离蛛命令她的丫鬟藏在她的随葬品中,潜入她死后的陵墓中,打碎她的玉衣,也许是因为……”我耐着性子听完小姐的叙述:“她依然牵挂着那个男子。

她不需要灵魂永存,她希望与他来世重聚。”

“小姐,一个负心人有什么值得这么牵挂的。”

我脱口而出。

小姐望着我:“弯,这种事情你不懂。”

切!知道我不懂还费那么多口舌跟我讲故事?我倒是觉得那个丫头颇有侠客之气,以性命成全主人的一个荒唐念头。

我很欣赏她,但不认同她。

换了我,表面答应,等主人死了以后谁管得着谁啊?“墓穴外白膏泥的那具白骨又怎么解释?”我道。

小姐凝拢目光,定定沉思。

我饿了,走出去翻东西吃。

等我拿着两块干粮走回山洞,小姐的表情表示,说书先生又开场了。

小姐道:“也许,外面的就是那个白马少年。

他与她本来就是误会一场,侥幸逃脱以后,回到墓里找她解释。”

荒唐!我笑了起来:“人都死了,怎么解释……”小姐倏然抬起的目光止住了我进一步的嘲弄,我只得闷闷地改口道:“小姐,要是真是这样的话,那个人倒是值得她如此相待。

可惜,离蛛处理误会的方式太偏激了一点。”

“性格使然。”

小姐道,“我知道了,洞外的一定就是那个年轻人。

这个洞是他挖的,大概在追杀中受了伤,又不擅长挖墓,挖到白膏泥的时候引起了塌方。

他的样子看起来,临死还在挣扎着向墓里挖着。”

我的眼前又出现了那指抓楞张的骷髅之手,说不定,在临死的时候,这支手已经白骨暴露了。

只有强烈的欲望,才能让濒死的人出现这样扭曲的姿态。

“小姐,他们只差一点点了。”

“是啊,一点三米的距离。”

“这也能算死而同穴了。”

“也许吧。”

“小姐,吃饭。”

我把干粮递给她,她道:“你自己吃,我不饿。”

我总是饿,以前我七天才吃一顿饭,现在每天要吃三顿饭!太可怕了!“墓穴里的故事好听吗?弯?”“挺好听的。”

我咬着面饼。

我觉得故事可能没有这么幽谲,白膏泥外的尸体也很可能只是个失败的笨伯盗墓贼,不过,小姐讲的故事我应当捧捧场的。

“再听一个要不要?”“嗯。”

但愿小姐说着说着,就能重新鼓舞起勇气去寻找回去的路。

“你认识齐吗?”我忍住咳嗽,竭尽所能平稳地点头:“他是我们全体枭翼学习的榜样。”

“真的?”小姐轻笑一声,“那你跟他什么关系?”“他比我大四岁,离开我的时候我只有十二岁,按照小姐你们那边的算法,我只能算是小学刚毕业,能跟他有什么关系?”我干脆利索地撇清着。

“十二岁?大概真的不会有什么关系了。”

小姐微笑着看着远方的天空,洞外,晨曦已经逐渐进来了,粉红色的天空如同一块芙蓉美玉。

“我十二岁的时候,族长决定我做晏家的未来继承人。

这件事情我没有感到多少高兴,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有了保护我的枭翼。

虽然他隐藏得很好,可是,我的眼睛与众不同,我还是可以看得见他的。

那是一个面容清秀苍白的男孩子,他很冷淡地缩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很冷淡地远远守护着我。”

小姐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表情的人,似乎烟起云灭,人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他的思绪永远停留在很远的地方。”

齐本来就是这种人。

“身边第一次这样安静地跟着一个人,我感到太好奇了。

以至于不小心撞上了汽车。

他的动作快得惊人,从很远的地方一跳就跳了过来,把我拉到安全的地方,我还没有看清楚他,他已经又躲回了阴暗处。”

这是每一个枭翼都做得到的事情,何必大惊小怪呢。

“我每天都想见到他。

可惜,他总是躲得很远很远,而且,他后来似乎知道了我的眼睛,一发现我的视线朝向他,他就会避开。”

那是当然,我们的职责之一就是成为无色透明的人。

像我现在这样,立刻就会被管事老爷淘汰了。

“甚至,我故意寻找机会做各种危险的事情,也不能见上他的面,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快了。”

小姐道,“终于,我想出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我专心听她有什么好办法……她道:“我开始盗墓。”

——啊?!她的盗墓癖就是这么来的?“盗墓很危险,他必须也进入到墓穴中才能保护我。

墓室很狭小,他无法躲在远处看着我。

最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能够在暗处视物,而他不能。

而且,他还不能使用照明工具。”

小姐为她过去的狡黠与任性而得意得眼睛闪闪的。

此时的我,目光呆板,面无表情,装作在听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的故事。

刚才离蛛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终于产生了联系。

这种联系让我不寒而栗。

以小姐孤注一掷只身来到汉朝的做法,我感觉到了她身上那股充满着离蛛决绝味道的不妙气息。

此时此刻,我不能露出任何的马脚,否则,她立刻就会亲手操作出第三个更为荒唐的故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