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精灵大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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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马克

剑铸成的时候,也是金和我分别的时候。

对于我舞的剑,金表示很好看,并且说从来没看过这么精彩的剑舞。这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是啊,在这个世界,过去看到的武侠小说里的神奇武功都成为各个种族的本能,兽人皮坚肉厚不畏刀剑,比金钟罩铁不衫也差不到哪去,至于轻功,我们精灵的速度,日行千里虽然不行但是行个五百多里也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也没有什么神龟现世神马出土,太极阴阳五行这些,说出来人家都当你神经病的,这里人讲的是元素之力,自然之力,本能之力之类的东西。

尽管剑法没人欣赏,让我有点曲高和寡的寥寥,不过剑毕竟是成功了。按照金这个专家的眼光,承影和湛沪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属于顶尖的兵器了,甚至不比神器差多少。所以当知道我将湛沪作为礼物送给他的时候,金激动的差点休克过去。

得到了湛沪的金,将烈火兵器铺关闭了,我问金为什么,金说,打造了承影和湛沪以后,再制作别的兵器已经不能让他得到满足了,索性就关了铺子回到部落试试看能不能打造出超越承影和湛沪的兵器。

在答应了金有机会到他的部落转转后,我也开始了我的旅程。

旅程的开始往往是很痛苦的——撒拉丁长老说得没错,游历者确实是需要骆驼的肩背——金给我的两大袋金币真的是很大的一个负担来着。

显然,背着这样沉重的钱袋旅行跟我想象中轻松畅快的旅程有很大的差别,幸好克拉克城不愧是最大的黑市交易地点,钱庄的生意在克拉克城还是开展的不错的,在留出一小袋金币之后,我将剩余的金币全部换成了号称网点最多的好再来钱庄的信用证。

我的目的地是撒尔王国的首都,号称艺术之都的崔斯特城,这本来也是我预定的目的地。毕竟作为一个精灵,对于艺术的热爱已经成为一种融入血脉的本能了,即使保持着前世记忆的我仍然时时以中国人自居,但是三百年的精灵岁月还是让我深深的打上了精灵的烙印。

可是,出城的时候,却发生了一点麻烦,因为一进入克拉克城就跟金搅在一起,我竟然不知道原来在大陆上行走是需要职业证明的,就好像前世的身份证一样。城门官倒是很热心的给我指明了办理证明的地点——执政厅办证中心。

来到执政厅办证中心,办证中心有一排窗口,每个窗口前面都有证明类别的说明,我要办理的是职业证明,职业证明分商人,市民,工匠,其他四大类,我选择的职业就是其他类的游侠,事实上,除了游侠和吟游诗人以外其它的职业都要通过职业测试。我又不擅长唱歌,那么游侠也就是我唯一的选择了。

证明很快就办出来了,用去我足足一个金币。而我也不敢耽搁,因为即使以我精灵的速度,也要全力飞奔才能在日落之前到达科尔村,如果在日落前还没有到达的话,就只有lou宿野外了。

黄昏下的达科尔村安宁祥和,清新的谷物香气随着每家每户的袅袅炊烟弥漫在空气中,清洗着我疲惫的精神。找到了村里唯一的一家旅舍——这是为帝国的信使准备的。

美美的休息了一个晚上,在启明星升起的时候,我踩着清晨的lou珠又踏上了旅途,邂逅了让我完全没有想到的瑰丽景观——日出。

精灵之森古树们层层叠叠的天蓬遮挡了阳光,往往我们只能从那些偶尔穿透浓密的枝叶的一束阳光来感受太阳温暖,而前世的我,生在动荡的年代,年轻时没空关注日出,老了以后又深藏在都市的水泥森林中,往往等到日过中天才能从笼罩在城市上经年不散的烟尘中窥探到一丝太阳的身影。

达科尔村到崔斯特城之间是一望无际的瀚海平原,没有高楼的遮挡,没有林木的阴翳,我先看见远处地平线慢慢拉伸出一条纯白的丝线,氤氲的光雾沿着白线升腾,如青烟一样弥漫,满天的星辰暗淡了光芒只有启明星在前方等待着青烟的环绕,浓黑的天际随着那光雾的翻滚,好像被一弘清水注入,漆黑的夜被稀释成了藏青色,那纯白的丝线突的扩大,冲开了夜的防线,不见了启明星的光辉,随着黑夜的退却,一道金色的光辉如利剑扫过整个平原,给平原上的山丘草地镀上一层亮丽的金边——太阳跨过了日夜的边界,轻轻跳出了地平线的束缚,散发出无尽的光辉和热力——天亮了。

路过潺潺的小溪,轻轻捧起一捧清凉透亮的溪水,看着近乎透明的小鱼随着溪水的流淌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或者打着旋跃出水面,我满心喜悦。饮一口泛着甜味的溪水,让我收获了无穷的活力,继续向着崔斯特城前进。

当我越来越kao近崔斯特城,道路两边又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马车,平原上也出现了零星的村镇,我只有放慢了速度,毕竟如果以人类的形象施展出精灵的速度,实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超人这种东西,真的出现在面前是会引起恐慌和骚乱的。

等我漫步在崔斯特城中的时候,我不由的惊叹人类不论在那个时空都能作出让神都嫉妒的艺术品,街道两边充斥着各种各样风格各异的建筑,有雕花的穹顶,有直入云霄的尖顶,也有古朴的飞檐,各种各样的鸟在这些高低不同的建筑见灵巧的穿越,看似杂乱的建筑样式和谐的统一在一起,形成了崔斯特城独特的风貌。

各种音调在街道上交汇成了一曲错落有致的交响乐,就在我赞叹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我面前飞快的跑过,让我感觉好像给大象一鼻子打昏的眩晕。

“叶颀?!”我顾不得惊世骇俗,用我最快的速度紧紧的追在那个身影之后,直到那个小小的身影消失在一个小院落里。

那是个很朴素的小院,没有任何装饰,给人一种很宁静的感觉。我稳定了一下心情,轻轻拉动了小院的门铃。

“请问您找谁?”开门的是个少年,于是我又看到了那个让我无时不刻想念又无时不刻在折磨我让我心痛如绞的面容。

没错,那鼻子,那眼睛,那嘴,除了没有嘴角经常出现的微笑,他就是叶颀,我可怜的弟弟。那沾满了鲜血的小脸蛋现在正干干净净的带着疑惑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双大眼睛,不再空洞而没有焦距,正灵动的好奇的打量着我。

“先生?”看见我没有反映,少年推了推我,“您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啊?”

糟糕,我应该找个什么理由?刚才受惊过甚,都没有想到一个理由,我只有试探着问“请问,你这里能够提供我这个疲惫的旅人一个房间让我借住一下么?”说到这里我不由惴惴不安起来,从这个院子就可以看出来少年的家在崔斯特城毫无疑问是被归类到穷人里的。而少年身上虽然干净但是打满了补丁的粗布衣衫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样啊,房间是有了,不过我们可是要收钱的。您……有钱吗?”说着,少年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我,让我一阵尴尬,平原上肆意的狂奔让我现在的形象比较凄惨,不过长久生命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脸皮的厚度,毕竟脸皮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越磨越厚的东西。

我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在他眼前晃了晃,少年马上好像见到了鱼的猫一样,视线随着金币转动,甚至两只手也不自觉的抬起来象金币伸了过来。

汗,这个象我弟弟的少年不会是个财迷吧~~就在这时,一个温柔的声音从屋里传来让眼里闪烁着金币的光辉的少年马上变成无比纯洁的模样。

一个年轻的妇人满面病容,蹒跚着从屋里出来“马克,是不是你在外面又闯祸了?”说着,妇人对我充满歉意的说:“对不起,先生,不论马克做了什么,都请你能够原谅他,都是我的病,让这孩子失了管教——马克,还不赶快跟这位先生道歉。”

“才不是,妈妈,他是来租房子的——我没有又闯祸。”少年赶紧分辨。

“是的,夫人,我是一个来自远方的旅人,想在您这里租一间房子”说着我将金币递到马克的妈妈手上。

“哦,这太多了,”马克的妈妈连忙推辞“您的这枚金币足够您在城里最好的旅馆住上一个月了。”

“不,夫人,”我微笑道:“您这里有旅馆所不能拥有的宁静,这枚金币是为了这份难得的宁静,呃,难道您不请我看看自己的房间么?”

“别叫我妇人了,尊贵的客人,您可以叫我珍妮”妇人,不应该叫她珍妮了,连忙把我让进屋子。

“哦,别叫我尊贵的客人,您也可以称呼我的名字,叶开,或者叫我叶也可以。从现在开始我就是您的房客了。”房子不大,家具也比较破旧了,但是整个屋子透出一股整洁清新的味道,在客厅左边的墙壁上有慢慢一书柜的书,让我有点惊讶,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书无疑是非常珍贵的,完全不是这样一个小院子的主人能够拥有的。

扶着妈妈进入到卧房,马克出来看见我正盯着那一书柜的书看,不屑的说:“这些有什么好看的,如果不是妈妈坚决不同意我将这些变卖,她也不至于会病成这样了。”

说着马克狠狠盯了那些书几眼,伸出脚向书柜踹去,但是当脚快碰上书柜的时候,又收了回来,满脸懊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