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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土匪头子

    mon jun 22 20:54:41 cst 2015

    李大奎看着蜷缩在被子里的高如花,情不自禁的淫笑起来:“美人,别害怕!哥哥会好好疼你的!”

    李大奎16岁就让林平的父亲抓到了寨子里,做了林平的跟班。现在,林平的老子早做了古,林平执掌寨子17年,李大奎也做了17年的二当家。

    按常理说,李大奎不能也不该背叛林平。可是,他还是背叛了自己的主子。

    他认识林平的时候,林平才13岁。可就是这么点岁数,林平就充分显示出了他的邪恶!13岁的小土匪,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无所不精。仗着自己的年龄,林平扮成小叫花子。刺探了不少情报,坑害了不少人家。李大奎的第一次,还是让这位无恶不作的少当家带到窑子里给报销出去的。从那以后,他死心踏地的跟着这位小土匪四处打家劫舍,绑票勒索。可以说坏事做绝。

    现在,小鬼子打到了家门口。估计是人手不够了,他们开始四处招安土匪。林平这个32岁的土匪头子,自然深受重视,直接开出了县城保安司令的头衔,外带20根黄灿灿的‘黄鱼’!这么优厚的待遇,让李大奎一下红了眼,趁着林平昨晚上把李庄的大户高山的二女儿高如花抢到了寨子,天没黑就钻进后屋没出来。李大奎成功的在林平晚上准备好的酒里添了一点料。然后连夜跑到县城跟鬼子的小队长谈判,获得了鬼子的承诺,他才返回了寨子。一想起娇滴滴的大美人,他急不可待的闯进了林平的卧室。

    精虫上脑的李大奎,没看到光着身子的林平一头汗水的躺在床上,脸憋得通红。他的眼睛里,只有那不小心露出被子的那一片雪白。他刚刚淫笑着靠进床边,早应该僵了的林平突然一下翻起来,手里的驳壳枪朝着他的眉心就响了起来。

    高如花一个平时连门都不出的大家闺秀,那见过这场面!加上让林平折腾得精疲力尽,一下就晕了过去。

    叶宇确实早就有了知觉,他这次的任务特别简单,保证县城10天的安危,他就算过关了。看到这任务,叶宇差点笑出声来,可耳朵旁边断断续续的抽噎,却让他愣了一下,于是,林平比电视电影还精彩的人生就浮现在了他脑海里。知道旁边还躺着个刚刚才折腾过的女人,叶宇差点背过气去。直挺挺的在床上正难受,李大奎倒跑来送死了。干翻背信弃义的‘手下’,趁着床上的女人没醒,叶宇手忙脚乱的穿好衣服就出了门。

    “大当家的,皇军的队伍马上就进山了!咱们是不是该出发去迎接了?”

    叶宇才整理着衣服来到破破烂烂的聚义厅,一个土匪就谄媚的笑着,点头哈腰的向他请示。

    “皇军?去叫弟兄们准备,看见他们,立即开枪!”

    叶宇的话才说完,那土匪扑通一声就跪了:

    “大当家!你开玩笑的吧?就咱们这10来号人,两支短枪三支长枪,你让我们打鬼子~?”

    “啊!不打还留着他们吃饭呀?去,准备去吧!”

    这次叶宇的能力似乎没被限制,他准备好好过过杀鬼子的瘾。

    “大当家,我,我肚子疼,先去拉一下!”

    那土匪找了个借口,捂着肚子就跑了。叶宇冲着他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开始查看自己身上有些什么东西。一把八成新的驳壳枪,子弹只有13发。一把崭新的匕首,看起来还不错。除此之外,就再没什么好东西了。抓起桌子上的冷茶喝了个饱,叶宇走出大厅喊了起来:“嗨,还喘着气的,都给我带着家伙上这来!”

    屁大的寨子,叶宇这中气十足的吼声,算得上声震九霄了。那些土匪拎枪的拎枪,舞大刀片子的拎着大刀片子,歪倒斜靠的站到叶宇前面,稀稀拉拉的16个人,扭成了一条蛇。

    “大当家,咱们是去迎接,还是去送死呀?”刚才找借口溜走的土匪,战战兢兢的问着叶宇的意图!

    “看你那窝囊样!老子带你们干票大的!程咬金当年劫过皇杠,今天我们也长长脸,劫了这帮小鬼子!”

    “大当家,你拉倒吧!当初你雇我们的时候,可没说让我们打鬼子!现在要干这活,你得加报酬!”一个拎着大刀片子的魁梧汉子,一句话就让叶宇摔了个大马趴;‘雇我们’!这三个字如同惊雷在叶宇的脑海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加什么加?等撑过了场子,你们滚回去吧!等从皇军那领到大米白面,你们求着,大当家也不会要你们!”

    刚才找借口溜了的土匪,教训起了那个魁梧的汉子。叶宇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下,想起了他的名字:“狗剩,你带着他们跑两圈,我想会!”

    那汉子的话杀伤力太大了!让叶宇觉得自己该好好回忆回忆。交代完,他又缩回了聚义厅。

    “大当家,咱们是接,还是不接?”

    狗剩带着那10个雇来的老农民,绕着一亩大小的院子跑了两圈,又跑来请示叶宇。

    “接?接个屁!把你的三八大盖给我,还有,所有的子弹!我进去下。”

    叶宇一面在心里诅咒着万恶的考试系统,一面急匆匆的奔进了卧室;这寨子里的另外一支驳壳枪,还挂在李大奎的身上,他得回去拿枪!

    刚才坐在聚义厅,叶宇算是见识了土匪的‘辉煌’!

    林平的寨子在3年前就只剩11个人了,加上天灾,难民比大户多。有时候下山打劫,他们还要让那些饿急的难民给倒抢了武器。所以这寨子的土匪越来越少。

    到现在,除了叶宇这个大当家,以及让叶宇崩了的李大奎,就华丽丽的只剩狗剩跟一个叫土猴的土匪,还继续坚守着祖宗的基业了。

    多出来的那10个人,是林平在接到鬼子的招安信以后,去村子里用每天1斤麦子的‘高价’雇佣来的。为了给自己造势,林平还咬着牙用20块银元,买通了高山家的管家,偷出了高如花!

    回忆起这些,叶宇也不得不佩服林平这位国宝级的土匪头子;当土匪当到这个份上,他也够牛的!连雇佣农民这招都用得出来,也算出类拔萃了!

    一面感慨一面走的叶宇,没留意卧室里的情况就推开门走了进去,刚跨进一只脚,一个冷冰冰的东西就指在了他脑门上:“别,别动!动,动就打,打死你!”

    一个弱弱的女声战战兢兢的响起来,听着明显的牙齿打战的声音,叶宇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却发现两眼通红的高如花既然只穿了个肚兜就跑到了门口。

    “你疯了?这副样子还敢乱跑!穿衣服去!”

    “哦!”

    高如花也算极品了。本来抖做一碗水的拿枪指着叶宇的脑门。让叶宇一呛,转过身扭着自己光溜溜的屁股又跑回去了。

    “艾!枪给我,我有用。”

    叶宇看见高如花的样子,觉得不好意思,刚准备出去,一下想起了正事。

    “你想干嘛?!”一听叶宇要枪,这小妇人一下又把枪对准了叶宇。

    “这东西不是你玩的!穿好衣服好好呆着,外面还有10几个大汉呢!”

    叶宇没功夫磨蹭了,身子一动,一下就出现在高如花身边,一把就把枪夺了过来。弯腰在李大奎的尸体上搜了一遍,找到6发子弹塞进弹匣,拎着枪就出了卧室。

    “大当家,皇军没来,让翻译官送来了一车粮食,问咱们什么时候进城!”

    叶宇才到聚义厅,狗剩就欢天喜地的跑到了他跟前。把情况做了汇报。

    “翻译官?!人呢?”

    叶宇没想到自己纠结了半天,人家一个不鸟,就让他所有的神机妙算都随风飘走了。

    “在院子里站着呢!我没让他进来!”

    狗剩一面说,一面讨好的看着叶宇。可叶宇现在根本没心思去看他,听见翻译官在院子里,皱着眉头就出去了。

    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穿着一件黑绸大褂,下身一条宽大的黄色军裤,脚上的马靴擦得锃亮。要不是头上戴了顶鬼子军帽,叶宇差点以为是那个明星穿越成了地下党,过来接头的呢。

    “林司令,冢本少佐让我问问你,你的队伍什么时候能进城替皇军服务。”

    “噢!这事吧,不好说!我们家大业大,不能说走就走!估计,得两三天,才能动身!”

    看到这小子的嚣张样,叶宇干脆也充起了大头。

    “林司令,冢本少佐说了,如果明天林司令还不能带着队伍进城的话,这城防司令的头衔,林大当家还是别干了!告辞!”

    这小子看着长得斯斯文文的,可态度却非常猖狂。把话说完,转身就走,根本没多瞅叶宇一眼。

    “他妈的!这小子,找抽呢!”

    翻译官的态度,让狗剩也觉得不舒服。

    “艾,当家的!你再给我10斤米,我就死心踏地的跟你干!”那个魁梧的汉子看见翻译官送来的粮食,开始考虑跟着叶宇去当汉奸了。其他的农民听了他的话,也把头点得如同捣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