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该去找个高手了
阳光照着少年半张略显苍白的脸,少年坐在树杈上靠着粗壮的树干,闭着眼睛不知想些什么。这里的树木多是高大的,枝叶织成了透风的网,切割着春天的阳光,林子里到处是破碎的光斑,这些光斑停留在草丛间花瓣上,倒使得这里多了几许生机,只是山里春天来得晚,还没有出现繁花锦簇的热闹。
附近有女子动听的声音,在一片哗哗的水声中应和,可是少年觉得烦了,前天夜里的一战,他差点死了,他的两个女伴也差点死了,是被他害的,他太心软了。
镰刀巴拉考走到树下,抛上去一个水果,“小子,吃点东西吧,饿着肚子想事情可想不出什么好来。”
羽化顺手接过,也不睁眼,直接啃了一口,一股子酸意冲出,逼得他口水哗哗,感觉牙都要酸倒了。他睁开眼睛来看,却是半青不熟的果子,“这是什么呀?酸成这样,是孕妇专用的吗?”
镰刀巴拉考轻蔑地一笑,“这叫香果,清余岭的特产,开胃用的。”
“我早饭都没吃,你还给我吃这么酸的东西开胃?”
“我以为你们武道家都是不吃早饭的。”
“......”
羽化苦起脸来,经过那一夜的战斗,他发觉武道家也没了不起的,如果不是有魂器的帮助,他根本拿那些官兵没辙。他忽然想起了月夜,这是一个晋身成为“襄武者”的武道家,他很清楚地记得这个女人只用两根手指就把他和书岑、默羽打得没有还手之力,那像是噩梦一样的实力。等等,那我师傅呢?把月夜打得没有还手之力,这是什么样的实力?非人类么?羽化觉得自己像是枯井里的蛤蟆了。
“地瓜,要吃饭啦,快过来。”
书岑站在溪水中扬手,银发甩动了阳光华彩照人,如花的笑颜上跳跃出灵动的气息,明媚得不可方物,让人看着舒心悦目。羽化冲她笑了笑,目光一转,看着清冷的溪水没过她白嫩嫩的小腿,就见这少女忽然抬脚,一尾鱼儿被踢出了水面。下一刻羽化的笑容瞬间没了,他看到书岑的幻想之刃飘起,一刀切下了那鱼儿的脑袋。
“鱼脑袋不好吃哩。”书岑喃喃着将鱼身抛到岸边去。
“这家伙死性不改。”羽化泄气地跳下树来,随着老河络一起走过去。
来到溪水边才发觉古怪,羽化奇怪地问:“不是说要吃饭的吗?怎么还没动手啊?”
书岑跳上一块石头,两只脚伸在空中甩水,那样子就好像她还是一个单纯无邪的小孩子,谁能想到这是一个杀人都不眨眼的高级刺客?
“我是说‘要吃饭’,又没说‘来吃饭’,再说我又不会弄饭。”
“那你呢?小璇,你也不会?”
转儿小璇蹲在地上嘻嘻笑,“我是阿洛卡哩,不用自己弄饭吧,不过桃儿啊,我对你很好的,你瞧,篝火架子我帮你搭好了。”
“......你们两个是不打算嫁人了......”
羽化无可奈何地嘀咕着,动手开始烧烤鱼儿。
镰刀巴拉考正要上前帮忙,转儿小璇阻了他,“你看看这个东西吧。”
老河络接过她递来的物件,顿时放大了眼睛,死死盯住这一段长约两尺的角,白净得像是玉石,质地又硬如金铁,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锻造材料。
“这是雷鸣的角,还不错吧?”书岑晾干了双脚就跑了过来,满怀期望地看着这个老河络,要知道河络男子之中几乎是没有谁不会锻造武器的。
镰刀巴拉考频频点头,喜上眉梢,那样子就像是见到了心仪许久的姑娘,连手都开始颤抖了,“好东西啊......这要是打成一把镰刀或是一把柴刀,绝对可以奉献给盘瓠真神啊。”
“啊~~~”书岑和转儿小璇目瞪口呆,怎么也想不到从他嘴里会说出这种话来,心里更是疑云大起。
转儿小璇跳起脚来,“你不打算把它制作成一件魂器吗?”
镰刀巴拉考疑惑地反问过来,“尊贵的阿洛卡大人,为什么要把它做成杀人武器呢?”
“那也不用做成镰刀啊!”
“可我只会制作农具啊!”
“......”
这下不只是书岑和转儿小璇发呆了,连羽化也忍不住傻了,全九州没有人不知道河络男子是精擅制作武器的,可眼前这个老河络居然是个例外。
看到三个人像雕塑一样傻楞着,镰刀巴拉考更加疑惑,“有什么问题吗?我打制农具在清余岭河络中是最棒的,没人比我做的更好了。”
好半天羽化才笑出声来,乐着继续他的烧烤工作。转儿小璇说不出话来,蹲到他身边看他烧烤。
书岑气得一把从老河络手中抢回雷鸣角,“你都不会打造武器,那些官兵抓你有什么用啊?他们就算白养了你十三年。”
镰刀巴拉考贼心不死地盯着她手里的角,吓得书岑急忙把角藏到挂曩中去,生怕他找机会偷走打制成镰刀。
“我要是说我不会打造武器,他们不就杀了我吗?我不说出来,他们反而会让我活着。”
“你这老头子不光是腿脚利索,脑子也好使啊。”书岑灰心丧气地回到那块大石上去,曲了膝盖托了腮发愁,一腔热情早已消散无踪了,她喃喃叹息着,“看样子,该去找个高手了......什么时候我才能凑齐我的两件幻想之刃啊......在这之前,我要找地方洗个澡......”
吃过午饭,四人继续上路,雷鸣又回到它的山林里去,他们只能徒步前行。可是山路着实不好走,书岑召唤了她久违的宠物——怪羊奥迪,她拉着转儿小璇一起坐上去,优哉游哉地像是出门踏青的贵家小姐,而羽化和镰刀巴拉考就像是随行的仆从。羽化的确是很不满的,可是那怪羊始终不肯屈服,稍稍走近一点也会把角伸出来,那角又长又尖,羽化还真有点怵它,为这事两个少女没少奚落他。
走了将近两天,来到越州第一大江九离江边,总算是看到了一个小城市——九离县城。书岑和转儿小璇疯了一样地冲进当地最大的客栈中,灰头土脸的样子着实吓了掌柜和伙计,还以为闯进了两个小叫花子。掌柜的脸色大变,正要喝斥,书岑一掌拍在柜台上,一颗金铢让他瞬间笑脸大开。
“给我一间上房,快点烧热水,本小姐要沐浴!”
“是是!阿三阿三,死哪去了?还不快带小姐们上楼?阿四阿四,快去烧水,真没点眼色,没看见小姐们受苦了吗?”
这时羽化和镰刀巴拉考才慢悠悠地晃荡进来,掌柜的笑脸急速转变成怒脸,他还没来得及开口,羽化慢条斯理地说:“我们是一起的。”
掌柜的狐疑着打量他们,一旁转儿小璇嘻嘻笑了,“他们是我的随从,也要上房,要我们房间隔壁的。伺候得好了,少不得给你赏钱。”
羽化憋着火暗骂书岑带坏人,书岑头也没回地朝楼上去了,那样子的确有主人的意思。
等到这一行人沐浴完毕下楼吃饭时,楼下吃饭的人们立时眼前明亮,且不说河络少女的可爱,他们的目光一下子就被书岑吸引住了。九离县是个小城,难得有豪门商户的家眷光顾,像书岑那样的美女更是少之又少,当真称得上“冰雪为肌玉为骨”,她的一举一动皆透着娇蛮,却不惹人讨厌,反觉得天生便该如此。
“你们吃饭还是吃人啊?”
书岑轻轻娇笑起来,惹得所有人色授魂与傻傻点头,却见一道蓝光闪过,一柄短刃深深刺入桌内,这少女瞬间脸色冰冷下去,她一脚踩在长凳上,“再看挖了你们的眼珠子喂猪!”
全场皆震,偌大的客栈厅堂之内静如鬼蜮,仿佛一瞬间被秘道家施了大规模的石化法术,下一个瞬间,所有人一齐低头进食,弄出了蚕吃桑叶的动静来。
书岑低声告诉河络少女,“这就叫气势!”
转儿小璇点头受教,却让羽化和镰刀巴拉考满头大汗。
掌柜的忽然发觉他们有点眼熟了,悄悄从账本下摸索出一张纸来,细细一看顿时傻了眼,浑身冷汗涔涔。这三个少年,赫然就是手中通缉令上的人物,掌柜的脸容扭曲,着实紧张了。
“你够了没有啊?这几天你一直愁眉苦脸的,到底在琢磨什么呀?”书岑低声埋怨着,从自己碗里夹出一块豆腐搁到羽化的碗里,“来来来,让你吃我的豆腐。”
羽化没好气地撇她一眼,“你在华尔兹里有没有学过群战的方法?”
“好好的怎么问这个?”书岑眨眨眼睛,“我只学过怎么从群战中逃跑,上次要不是小璇,我早跑掉了。”
“你是说我是个累赘吗?”转儿小璇不满地小声抗议。
“群战之中,务必让敌人无法形成有效的联系,这是首要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动作快,一鼓作气撕开敌人的包围,然后有多快跑多快。”书岑笑道,“当然啦,没事就别去招惹军队,他们的身手不如江湖中人,在合作方面却不是江湖中人可以企及的。”
羽化搔搔头发,做个苦脸,“有没有方法可以击败军队呢?”
“你达到襄武者的程度就可以了。”
“这不是废话么......”
“要不你养只雷鸣?”
“还是废话......”
两人这边拌嘴,客栈外面一阵喧哗,有两个粗豪的声音压过了嘈杂之声正在吼叫。
“雄狮武馆办事,闲杂人等躲一边去。”
“猛虎武馆办事,不想死的赶快让开!”
客栈外鸡飞狗跳,客栈内人人自危,转眼间连掌柜、伙计都跑得没影了。
“哎?怎么了?”转儿小璇回身张望,“外面在打架吗?”
羽化苦笑,“好像是冲着我们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