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精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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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爱从那年起

    我们找了这个小区附近的一家餐馆,我看着正在点菜的明思说:“不是约定好了周末去看你的琴行么,怎么今天又特意跑了过来?”

    话一出口我便有些后悔,果然明思抬起头来怔愣了一下。随后将菜单递于身旁的服务员,笑着对我说:“一个人吃饭闷。”

    我了然地笑笑,在这里他也只有我一个朋友而已,可对我而言这却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满足感,因为这个“唯一”太过难得。

    “琴行什么时候开业?”

    “下周末,要等老师全部到位。”

    “那开业之前你都忙些什么?”

    他笑着看我:“所以我今天特意跑来请你吃饭。话说回来今天看到你工作的样子,觉得你这份工作不轻松啊。”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他有些心疼地看着我:“干脆我雇你算了。”

    他这话着实让我意外,我怔了一瞬后笑了:“多谢张总抬爱了,不过我还是更适合一个人自生自灭的好。”

    他低下头来不再说话。我知道那或许不是句玩笑话,而我与他一起工作也可以像上学的时候那样天天见到他。可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的日子既让我向往也让我畏惧。我害怕某一天会出现第二个秦曼,到时候我又要戴上那副面具,故作淡定地看着他与她卿卿我我,然而,只要他不是我的,那么就必然会有那么一个她。

    饭后明思将我送回公司。

    “周末去琴行的事情可不要忘了。”

    我笑盈盈地点点头:“好,周末见。”

    小敏敲了敲玻璃隔板:“那家店怎么回事?”

    我叹了口气,将在店里的事情告诉小敏后她又笑着说:“你不会真要天天去吧?”

    为什么不?之后我连跑那家卖场几天,那个导购终于知道我那不是句玩笑话,产品的销量才稍有提高。

    再回到办公室时桌上还放着昨晚整理到一半的业绩报表。还好,多了一两个卖点,即便都不是什么大型的卖场。但是,聊胜于无。

    “唔,真令人头疼,整理完业绩报表还有客户资料。”我仰躺在椅背上揉着太阳穴。

    “咦?我以为公司早就没人了。”董欣顺手带上她办公室的门,走向我。

    我连忙站起身来:“董姐,您也加班啊?”

    “我只是贪图一份清净,顺便在这吹吹空调。其实我没什么工作需要加班。”

    看着她那可近的笑容,我才慢慢放松下来,露出疲态。

    “啧啧,年轻的女性要注重皮肤保养,你这样对着电脑多加几个小时的班赚到的钱还不足以买一套面膜。”

    我看看墙上的挂钟,的确已工作了几个小时,忙得竟忘记了时间。我感激地看着她,她亲昵地过来拉我的手。

    “吃宵夜去!”

    董欣是我的上司,我初到南诗时她就已是我们部门的销售经理。时常陪些主要客户吃饭喝酒,常常活动到半夜,可第二天仍旧是风雨无阻准时上班。或许,她真是爱极了这份工作。

    我们到了一家街边的混沌面馆面对面坐下,她为我递上双筷子。

    “谢谢。”

    以前常听同事们说她是位极其和顺的上司,但却一直没有机会与她近距离的接触,今天看来,果不其然。

    我是真的累了,默默地低头吃着饭。

    良久,她吃下最后一颗馄饨说:“我初到南诗时也像你一样,恨不得不吃不睡,只为证明自己有多能干。”

    我有些不好意思:“董姐……”

    她继续说着:“我理解,想要证明自己的自身价值,年少轻狂意气风发……这都无可厚非。”

    她从包中拿出一份资料,我怔怔地接过来看。呵!是一份客户名单。

    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这是?”

    她站起身来拍拍我的肩膀:“给你的!好好干!”

    这无疑是送业绩给我!她转身去开车门,回头朝着仍处于石化中的我招招手。

    “还不走?你家在哪?送你回家!”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夜晚,我拿着那份名单兴奋得难以自抑。

    刚到家便接到了明思的电话。

    “明天和我有约没忘记吧?”

    我反应了一瞬,原来明天就是周末了。

    我拿着电话提着裙摆在原地打转:“当然,你是vip客户,和你的约会我哪那么容易忘记?”

    电话里他低声地笑着:“会不会睡懒觉?”

    “许多年没有睡过了。”

    “唔,发现你比七年前胖了一圈,还以为这些年里你吃睡不缺呢。”

    我很想告诉他这叫做发育,但是对他的冷嘲热讽早在七年以前我就可以充耳不闻了。如今听起来却更觉亲切了。我笑盈盈地报上一个地址。

    “明早九点半我准时造访。”

    “热烈欢迎,蓬荜生辉!”

    上一次发自内心的笑是什么时候?多年以来除了与南诗签约的那一天,再没有哪一日会让我像今晚这样开怀了。工作顺利的时候,身边多了位老友,而这老友正是我少时唯一的朋友,在那些残破的岁月中唯一带给我欢笑的人。

    这一晚我睡得极其香甜,我认为再无人比我更加幸运。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吸尘器嗡嗡作响,却丝毫不能影响我的好情绪。九点半刚过,明思准时造访。我打开门时,他正慵懒地倚着门框。

    我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你总是这样准时。”

    这句夸奖人的话却并不令他受用,他耷拉着眉眼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有什么办法?我低估了今早的交通质量,害我在这门前等了将近二十分钟。”

    我不禁捂着嘴笑,就会装,谁信你?

    见我自顾自地笑,他又说:“别在那傻笑了!算我奉劝你一句,不要轻易把帅哥凉在门外,小心遭人围观。”

    真臭屁!我连忙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像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瓶红酒。

    “想我的时候也不用出去买醉了。”

    我又忍不住要笑,见他一个不耐烦的眼神过来,只得忍下。

    “能不能参观卧室?”

    我歪着头笑盈盈地看他:“请自便。”

    明思毫不客气地坐在我的床上:“你喜欢这个色调?”

    “没错!”

    正是因为这个颜色,我租下了这套单身公寓。虽然这里离市区较远,但是远也有远的好处,有的时候这里安静得甚至听不到风声,在喧嚣的闹市呆久了,便觉得这份宁静尤为的珍贵。

    “我知道有种花与这颜色非常接近,叫做香罗兰。”

    “我只听过紫罗兰,不知道还有香罗兰。”

    “咦,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个。”

    明思从床头拿起一个八音盒。翻开盖子,《致爱丽丝》缓缓流淌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随着旋律翩翩起舞。已有七岁高龄的八音盒,电池换过无数,仍有这样的音质,这令明思甚为惊讶。

    那是我十八岁那年,即将离开家乡时,明思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较为轻松的一件便是他转学到了我们班。

    我还记得那一天,高高瘦瘦的他穿着补丁裤,沙滩凉鞋,还有映着骷髅头的大背心。他的头发也不是与班上男同学一般中规中距的寸头,而是头顶与额前略长的那种,看上去有些怪异,但配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却又说不出的好看。

    老师将他安排在我身边的空座位上,我一侧头刚好看到他耳鼓处的耳钉乌亮地闪着金属的光芒。这无疑是对校规和师权的挑战,当时的我也曾暗暗为其捏了把汗。那时他时常迟到或是旷课,有时甚至来学校时身上还带着伤。同学们都相传他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大家都不敢与他亲近,老师亦对其处于放任状态。

    有一次,他在课间时才匆匆感到,我发觉他胳膊肘处还在淌血。

    “你去哪了?”

    他一只手捂着嘴做了及其夸张的表情:“原来你会说话!”

    我被他这滑稽的表情逗笑了。

    他又做出一副很懊恼的样子:“别人见了我都是哭,怎么你一见我就笑?”

    听到这话我更是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笑过一阵后我指着他的手肘说:“还淌血呢!”

    “男儿流血不流泪啊,流点血又何妨!”

    “不处理恐怕要感染,要不去校医那里?”

    明思满脸的不屑:“嘁!让我去找那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太太?她就知道告状,与其找她我宁愿自生自灭!”

    “唔,那我替你去!”

    到了校医室,那老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便又回去看她手上的《知音》。我刚要看口,只见她头也不抬地说:“唔,我是不会替人开请假条的,你不要想偷懒。”

    我想了片刻,脱掉一只凉鞋:“新买的鞋子不怎么合脚,磨破了皮,要开些什么药么?”

    她说这自然而然就好不必小题大做,可我还是坚持要了酒精棉和消炎粉。

    “喏,拿去!”

    “哇,真有本事!”

    见明思笨拙的扳着自己的手肘,我便忍不住:“我来帮你。”

    我专著地用酒精棉帮他擦拭伤口,全然无视他的呲牙裂嘴。

    “为什么要打架?”

    他诧异:“你怎么知道?”

    “难道是你小脑发育不全害你天天摔跤?”

    “嘿!这倒是个好借口……还不是我哥们被人欺负好多次了,今天替他出气了……那小子!”

    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我和我们那出名的小混混成了好朋友。我本以为明思像大多数的小混混一样出自于一个问题家庭,然而真相却总是出乎人意料的。

    “我爸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

    “真的?”我上下打量他:“怎么你没有继承一点先人的优良基因啊?”

    对于我的冷嘲热讽,明思表现的毫不在意。

    他将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说:“嘁!这话我听多了,只是你们这些俗人看不到我与众不同的艺术气质而已。”

    我疑惑地看他一眼,他“腾”地坐了起来。

    “我会一样乐器,你猜是什么?”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确实是双指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我摇了摇头。

    “哈哈,你一定猜不到,我会这个。”他比划了几下,“二胡!”

    我错愕了一刻:“这与你的气质还真是……不符。”

    看到我的表情,他终于满足地又靠回了椅背。

    “那么……父母感情不好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喂喂!我在你眼里有那么差劲么?我还不至于将自己的错记在父母头上。他们很好!”

    我有些后悔自己竟问出这样的话,而明思也因此不快许久。好在后来,因为那一年发生的那些不轻松的事情,我们总算冰释前嫌。

    我离开家乡前往大学的那一天,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我的生日。我一早起来便知那日是我的生日,但是我一度劝自己忘记这个日子,在经历了那许多事后再无人有闲暇去纪念那么久远的事情了。

    我打开大门,明思就如今早一样倚在我家的门旁。那日的阳光透过门前的梧桐树叶熙熙嚷嚷地照射下来。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于我。

    “生日快乐。”多么美妙的一句话。

    我打开盒子,就看到了这个长寿的八音盒。那天我是下午的火车,中午在家里吃了出发前最后的午餐。母亲为我煮了碗长寿面,加了个荷包蛋。我拿着筷子的手始终不能停止抖动。这是母亲的受难日,她又怎会忘记,我又怎能不负责任地将其忘记?我狼吞虎咽地吃起面条,看着自己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滴入碗中,然而母亲却一直微笑,似是充满了希望。

    她替我捋了捋头发:“还不算坏……还不算坏……”

    日后每当遇到阻碍我都会学着那一日母亲的口气喃喃地重复这句话,从此,一切都不算坏了。

    我和明思默默地听完了一曲《致爱丽丝》,他合上盖子,音乐戛然而止。他站起身来替我抹掉眼泪,我们的呼吸都凝滞了一瞬。

    随后他直挺挺的朝身后的床上倒去,将双手枕在脑后。

    “打算请客人吃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好没样子!”

    本文首、发于晋、江,作者乌云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