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所谓死穴
“怎么样?本郡王包救命、包做媒,很厚道哪。若九郎还不好好的,他真是对不起我。”
“是啊,九郎明白了前因后果,不会因激愤而走歪路,还会努力,想办法活得好。若是再娶妻生子……”男人到了这个份儿上,争天下的心就没了,只想好好过日子。这样,未必就不是幸福人生。其实所谓幸福,每个人的每个阶段,想法都会不同。
比如说她,现在的幸福就是让伤害姐姐的每个人付出代价。之后呢?她说不清。
但现在她承认,这是萧十一能给九郎最好的结果了。只是她忍不住要刺他,到底他也能在这番安排中捞到好处。磨了九郎的雄心壮志,他就少了个敌人,少了份牵挂。
“你这丫头,就一定要揭穿本郡王的险恶用心,让本郡王自我欺骗一下,觉得自个儿是个好人都不行。”萧十一以扇柄,轻敲了下琉璃的头。
琉璃没反抗,也没躲开,犹豫了一下问,“温宏宣是你的人?还是跟你合作?还是被你买通的?”记得新霍家军出征前,她还叫萧十一提防温宏宣。她如何能想到,有一天会这么问。
萧十一只望了望琉璃,却没有回答。
很突然,两人之间陷入了诡异的沉默。那沉默如此压抑,如此陌生,好像有一种力量,把本来没有隔阂着说话的两个人,慢慢推远了。不知为什么,琉璃心里凉凉的,很不舒服。
“怎么?”琉璃又问,因为如果她不说话,简直觉得心上的弦要绷断了似的。
“我在考虑怎么回答你。”萧十一的目光移向窗外,“这取决于你以什么身份来问我。”
“身份?”
“若你是盟友,我觉得我可以不必回答你这个问题。因为身为盟友,我只与你交换对等或者略高一筹的情报。盟友不需要绝对坦诚。只要绝不背弃。但如果……你是我的女人,我喜欢到心坎里的女人,我保证没什么会瞒你。男女之情,贵在同舟共济,自然不会有秘密。”
秘密吗?萧十一肯定有,她又何尝没有呢?说到底,还是不能和这个男人交心。就算对他已经产生了依赖,那是因为他太过强大。就算有了安全感,却也是基于情感的任性,没有彻底。
“我不问了。”这句话的另一番意思就是:我们仍然是盟友。
或者有**。彼此之间有勾结,却也有排斥。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本就复杂,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至于温宏宣,她以后会多加注意,早晚揭穿他的真面目。
萧十一料到会是这个答案,却仍然免不了心中苦涩。自从他在黑暗中崛起,就习惯了一切尽在掌握,所有事、所有人都在他的安排和计划之中。就算有意外,也很快解决。唯有对琉璃的感情。他这辈子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触碰的男女真情,却完全不受他的控制。
哈!命运真是强大,在让你所向披靡的同时。总会给你一个最脆弱的地方,绝对补救和遮盖不了的地方。正所谓:死穴。
“本郡王有些后悔了,当初为什么要杀掉蒋扁那怪物。”萧十一半真半假的叹了声,“若他还活着。就让他在你那漂亮的小脑袋瓜上扎几针,再喂你几幅药,我只问一句:琉璃。本郡王恨不能把五脏六腑都掏出来,翻转个个儿,让你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本郡王呢?”
“这是属于盟友性质的秘密。”琉璃挑了挑眉,太极打得极纯熟,起身走了。
没几天,就是王琳琅离京的日子。王家此次行事极为低调,虽说家丁护卫足有两百人,因西南蛮荒,还带了十几辆车的日用东西,却硬是半点风声也没透出。因此,王琳琅在城外见到琉璃时,分外讶异。
两个本可以成为好友的姑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走近,却在这时候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做君子之交淡如水,都在对方最困难的时候表示了隐晦的支持。
“水小姐消息灵通啊。”听到仆人的回报,王琳琅掀开车帘。
“不是说好,互相称呼名字的吗?琳琅。”琉璃男装, 骑马,没有随行的丫头,只有两个扮成家丁的漕帮护卫。
王琳琅笑了笑,即使再挑剔的眼光,也在琉璃身上看不到半点幸灾乐祸,或者没有用的同情之意,就那么坦然大方,依依惜别。
“是呀,琉璃。我以为别人都心里存了芥蒂,于是自己端着、傲着,如今看来其实是自怨自艾,落了下乘不说,还小气得很呢。”
她放下车帘,想下车一叙,却让琉璃拦住,“别动,这样说话蛮好。人来人往,何必惹人耳目,你又着相了不是?”
王琳琅笑起来,自打出事,这是头一回笑得真诚开怀。对于她的清白,谁爱信不信,有朋友可以理解,若有幸,将来的夫君不介意也是行了,管不相干的人干吗?
“其实,我没得到确切消息。”这事得说明白,不然人家以为她盯着威远侯府呢,“但大体清楚你这些日子要走,于是每天早上来城门口等。”要离开,必然在开城门的那时候,免得人多口杂,于是她就做这些笨功夫。只当……每天做晨运了。
王琳琅闻言更是感动,回身看了看,递了个精美的、巴掌大的香木盒给琉璃。
“我听闻琉璃的女红很是差劲,这针线盒是我平时用惯的,虽是旧的,却是我从不与人的喜爱之物,今日相赠。但愿来日,你能做出点像样的绣活儿来,哪怕只一方帕子呢。”权当离别之礼了。
“好啊,说定了,等你嫁得如意郎君,我绣个百年好合的帕子送你。”琉璃不矫情,玩笑中的祝福之意就那么大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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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的直接说出来。
她只希望这句话能打开王琳琅的心结,真正遇到喜欢的人,不管那人是不是九郎,也别为这点子破事。别为了萧十一这一步步的棋而误了终身。她真心,希望这个姑娘幸福。
“还有……”又递了个信封过来,“里头是一个方子,听说西南天气湿闷,屡有瘴气,按方子上说的法子煮食汤水,对身子极为有益。这是我踅摸来的,不是独家秘方,算是借花献佛。”
王琳琅笑眯眯的接过,没有说半个谢字。但妥妥贴贴放在身上。因为她知道,这是琉璃让她保重的意思,能有命活着,将来才好见面。
正要再说什么,就有护卫队的队长上前,从马车的另一侧低声对着车内道,“小姐,时辰不早了。若耽误,只怕到不了提前安排好的宿头。”王家第三代惟一的嫡小姐。老侯爷的心肝宝贝出门,不仅护卫多,自然还有人提早一日打前战。
王琳琅看了看琉璃,眼中闪过一线湿意。她以冷病人著称。其实性子很干脆,此时直接点头致意道,“保重。”
“保重。”琉璃也点头,也只说两个字。
彼此写信、保持联络、一路顺风什么的虚言。就不必提了。往后一两年,大赵十之**是会乱的,信件特别容易遗失、被截获、或者被做为定罪的证据。所以不必如此婆婆妈妈。反正山水有相逢,有缘的话,一定会再见面的。
送走王琳琅,琉璃回家后惆怅了一阵,而后立即调整心情,等人。
等石头、等……摇光。
西北战事已平息,只是鞑靼人和程格领导的新霍家军偶尔交一交手,互相踩踩地盘。这时候,军需供应已经能按正常的渠道运送,用不着漕帮了。萧左不放心水石乔留在外头,自然召他回京,让他继续当他的水大将军。当然,该安插的人,该楔进的暗桩,该布下的线,水石乔之前都已经布置好,算是任务完成。而按照和琉璃之前的商量,他回京时会把摇光带过来。
摇光之前留在西北是安全的,可如今新霍家军成了明的靶子,朝廷不知派了多少密探和细作在西北晃荡,摇光身份特殊,为了安全起见,必须避到其他地方。正所谓灯下黑的道理,干脆就接他来和琉璃一起住。
“之前帮主说守孝,把那边的小跨院给封了,另开了个门。我已经叫人把墙拆开,仍然是一家子。”凌红蝶报与琉璃听,“那时,其实是为了防秋霜华个贱人,现在没这层顾虑了。”说着就偷瞄琉璃的脸色,怕她不自在。
琉璃与帮主之间那点子事,真正的心腹人中,有谁不知道?帮主对不住人在先,现在“帮主夫人”被“鞑靼人”杀了,无事一身轻。不过,时机又不对了,毕竟琉璃和临山郡王……
以她的经验来看,男女之间最怕共过患难,那样的情分必不一般。
她以为琉璃会犹豫,哪想到琉璃面无表情,只哦了声,轻轻点头,算是答应。
于是凌红蝶暗舒了口气,又问,“那摇光……”好家伙,虽没见过面,可却从帮主那里知道,那位小爷可是大小姐的心头肉,怠慢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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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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