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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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偶遇

一小时后,城南吉祥饭馆,孟凡、苏倩和钱三海正在坐在一起,低头吃面。

孟凡喜欢牛肉炒面,苏倩钟爱甜水面,钱三海则点了两份大碗牛肉粉,外加三个煎蛋、两个鸡腿和一碗红烧肉。

当孟凡将牛肉炒面吃到一半的时候,钱三海已经将所有东西都消灭干净了,正端着菜单,犹豫着要不要再点一份套餐。

突然,从门外吵吵闹闹的闯进来四个人,为首一人一头暗黄卷『毛』,一身名牌,嘴里还叼着两根超大的雪茄,完全是暴发户的模样。他身后三人二十几岁年纪,一人鼻孔极大,样貌丑陋,一人样貌俊秀,却带了几分『奸』相,最后一人头上不着一丝,满脸沧桑,好像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劳改犯。

“亲爱的,你看。”苏倩轻轻碰了碰孟凡的胳膊,小声说,“那三个都是高中生吗?好可怜哦,现在高中生压力太大了,十几岁的孩子,看起来都快三十了。”

“嘘——”孟凡说,“快吃面,看你这食量,跟小猫似的,应该好好学学三海。”

“嘿嘿。”钱三海挠了挠头,对服务员大喊一声,“服务员,再来一份鸡腿饭!”

孟凡无语。

那四个人在孟凡边上的桌子围坐,为首的黄发中年男子拿起菜单,翻来覆去的看了半天,终于对服务员说:“来四碗清水面,不放肉。”

“陈队,你这也——太抠了。”一个青年撅嘴嘟囔了一句。

“你懂个头啊?”黄发中年人抬手给了青年人一个爆栗子,“咱们经费紧张知道不,知道不?明天早上八点前,咱们都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孟凡微微一怔,别过头去,看向此人,问:“北方人?”

“东北,吉林的。”黄发中年人上下打量孟凡一眼,“咋了?”

能在这个地方见到老乡,真不容易,孟凡微微一笑,冲服务员摆了摆手,说:“给这位老乡来几个好菜,我请。”

“真的?”黄发中年人满眼放光,“那么,我要红烧狮子头、油闷大虾、酱爆肘子、清蒸鲑鱼,还要十份糕点,一盆米饭。”

打发走服务员,中年人豪爽的冲孟凡拱了拱手,说:“我刚一进门,就觉得你特别面善,我叫陈邦德,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孟凡。”孟凡淡然一笑。

“苏倩。”苏倩放下筷子,抿了抿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钱三海!”钱三海满嘴是油,嘴里还叼着半根鸡骨头。

“这是老二、老三和老四。”中年人指了指身边的三个年轻人,介绍说。

“刘建。”

“辰东。”

“王光秉。”

三人一脸无奈的表情,介绍完自己以后,纷纷指向中年人,异口同声的说:“他不叫陈邦德,他叫陈冲。”

“原来是陈兄。”孟凡点了点头,寒暄几句以后,继续吃面。

过了几分钟,陈冲点的菜上齐,四人如同几天没吃饭一样,一顿胡吃海喝,吃的昏天黑地。

不过五六分钟,所有的碗、碟子、盘子都空了。

陈冲满足的打了一个嗝,懒洋洋的站起来,对孟凡说:“大恩不言谢,后会有期。”

孟凡笑着点了点头。

四个人摇摇晃晃的走出门,看得出来,几个人都吃撑了。

“这个世界太悲惨了。”苏倩满脸同情的说,“一个父亲带着三个未老先衰的孩子,生活一定很苦。”

“咳咳。”孟凡正在喝汤,听了苏倩的话,差点呛到。

“服务员,再要两个卤鸡腿。”钱三海不失时机的大喊了一声。

孟凡完全无语了。

此时,距离吉祥饭馆二十几米的马路边。

“陈队。”老二李建前后左右环顾一周,见没人,便压低了声音说,“那个人不简单啊,我能嗅得到她身上特别的味道。”

“恩?”陈冲眉头一皱,“靠!你怎么不早说?”

“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李建轻叹一声,感叹道,“我说的是那个美女,她身上的味道好香啊。”

“妈的。”陈冲给了李建一个爆栗子,骂道,“亏得你长了一个狗鼻子,『奶』『奶』的,还不如老子以前的警犬好用呢。不过,哎,还真是个美女。”

“那么,陈队,我们现在做什么?现在就开始侦查吗?”辰东问。

“废话。”陈冲瞪了这小子一眼,“你们还不了解我吗?当然——不是了。刚才我为啥只点清水面,为啥?你们谁告诉我为啥?还不是为了省下钱,晚上洗桑拿么?”

“好哟。”三人爆发出一阵欢呼……

今夜,又是一个不眠的夜晚,陈冲带着三个小弟兴高采烈的洗桑拿,孟凡和钱三海却在路边徘徊,寻找这个城市中的一切罪恶。

一周前,广州的深夜是很安静的,僻静的巷子和公园几乎空无一人,每一个普通市民都担心在这样的深夜遇到劫匪和歹徒,轻者破财,重者丧命。

可是现在,即便已经到了深夜十一点,开放公园内还是有很多青年男女,他们放心的坐在僻静的树下,或是宽敞的椅中,红着脸,彼此聊着情话。

因为,公园里已经没有任何流氓或者歹徒了。

就在前一周内,那个神秘的杀手屠遍广州,如同一个鬼魅神秘的侠客,将这里的罪恶屠杀殆尽。

今夜,杀手还在暗处,通过摄像头静静的审视这座繁华都市的每一个角落。

“队长,今天一个猎物都没遇到,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公园里,孟凡静静的坐在椅子上,钱三海却哈欠连天,提不起精神。

孟凡点了点头。

钱三海这家伙,是典型的兴趣主义者,如果接到了他感兴趣的杀人任务,即使三天没睡觉,也会变得兴高采烈,如果闲的无聊,即使刚刚睡醒,也会身体疲惫,无精打采。

通过吸收天地灵气,孟凡精神力量大幅度提高,此时,已经能将精神覆盖到整个城市。

“恩?”突然,孟凡眉头微微一皱,自言自语说,“真的是不怕死吗?”

“怎么了?队长,是不是有目标了?”钱三海立刻变得非常兴奋。

“是啊。”孟凡长叹一声,说,“九点钟方向,一千三百米外的巷子里,有个人在持刀抢包。”

“妈的,终于开张了,哈哈。”钱三海大笑一声,身体虚晃,失去了踪影。

孟凡却无奈的陷入了沉思中。

整整七天的屠杀,死在自己手中的恶徒不下一千,而且,自己也通过网络给了这些恶徒警告,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有人要铤而走险?

难道,为了物质和金钱,他们连命都可以不要吗?

或者,是抱着侥幸心理?

为了生存?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男人,有一身力气,为什么不能去学一门手艺,反而要成为威胁普通人生命的恶徒?

说白了,是抵御不住日益膨胀的物质**吧!

永远对现状不满,永远仰望金钱,这就是恶徒的心。

过了十几秒,一道黑影闪过,在孟凡面前停住身形,正是钱三海。

“杀了,队长,我把那小子杀死了。”他之前的疲倦一扫而空,显得非常兴奋。

“好吧,我们回酒店休息吧。”孟凡低头看了看手机,快到十二点了。

“恩。太好了,队长,今天终于没有扑空。”

“如果扑空,就好了。”孟凡仰望天空,若有所思。

头上,万里无云,星斗满天,一弯明月如钩,静静悬挂于正上方。

身边,晚风阴冷,微风扫动树枝,带动树叶微微作响。

夜,很美,很幽静。

可是,人类还能享受多久这样的美?

也或者,面对这样的美,**日益膨胀的人类已经完全无法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