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莽夫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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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蒸碗和别致的伞

    苦逼的高中秋冬时候中午休息时间很短,没有午睡时间,基本上吃过饭打几个饱嗝就快到了上学的时候。后来上了大学之后余欢发现人只要有空闲,一天其实可以睡很长的时间,尤其是穷极无聊的人,睡觉是比打游戏更好的消磨时间的方式,眼一闭一睁几个小时就过完了,要是还能做个美梦简直是帝王般的娱乐,午睡根本不需要只在夏天,春困秋乏夏眠冬不起,什么时候都可以睡,只要足够无聊就可以了。

    从放学开始已经耗费了许久,余欢几人选了学校附近了一家蒸碗,老板是个很明智的人,店里的装修统一是木制的客栈风,木桌木椅木梯,古色古香,扣肉这种食物就是要用磨砂大碗装才符合它的大气醇厚,精瓷小碟吃的时候总是显得有些违和和抠门。

    蒸碗是很适合贴秋膘的时节吃的东西,就算是已经有了空调暖气,千百年前多吃了食物熬过冬天才得以流传下来的基因控制着人们本能的去摄入更多的能量,尤其是肉食。

    想想带女孩子去吃蒸碗或许有些油腻甚至会觉得不雅,但人终究是从杂食动物进化来的食肉动物,对于美味的肉食很少会有绝对的抵抗力,不然为什么那些为了保持身材顿顿吃蔬菜沙拉的人看到旁边有人吃炸鸡会不高兴目露嫌弃呢,不过是通过对即将获得完美身材的错觉去安慰口腹之欲罢了。等有机会忙到只有吃饭才有时间停下来的时候,人就会发现,一天中吃饭的时候能吃到想吃的东西,大概是最具体的幸福。

    推门进来,闻到醇郁的肉香,余欢就听到旁边传出一声腹中雀跃的咕噜声。

    除非能把豪奢变成日常,不然可以偶尔满足一下虚荣心,这是人之常情,平常自然是更喜欢吃的舒服些。和追女孩子一样,舒服才是最值得长久眷恋的,所以学生时代的恋情总是让人怀念,很大程度上因为那时候大家见面大部分在食堂或者学校附近的小餐馆,一起吃顿好吃的说说笑话,温馨而浪漫,回忆起来总是舒服的日常。

    点了干笋小酥肉、黄焖鸡块、四喜丸子,又给两个女生要了两份八宝饭,给自己和阿秋点了两份白米饭,点到四喜丸子的时候余欢忍不住笑了一声,引来两个女生嗔怪的眼神,他们正好四个人,两个女孩以为余欢在暗示她们像丸子。

    其实余欢想到了七哥和君泽,要是有英雄降临者闹事,他们四个的组合可以叫这个名字,他们在一块总是挺喜庆。

    柜台上有酒,余欢抿了抿嘴唇有点犯馋,想了想下午要去学校还是算了,重生之后麻烦事不断烟酒反而少了。

    等菜的时候随便聊了几句,余欢大致说了下刚才那个少年找他们两个的原因,既然被慕筱筱赶上了,难免会有点好奇,女孩子对于各种八卦的好奇心总是旺盛的。

    又编了个关于大坤的故事,余欢在说完的一刹那觉得自己似乎把编故事的能力都点在了骗女孩子上,难免心头戚戚。

    慕筱筱也随便和阿秋解释了一下之前吴晓珊说他活在想象中的事,吴晓珊对所有男生都会产生各种清奇的看法,因为她从小就很可爱,身边总会围着各种男生哄她,让阿秋不要太放在心上。

    阿秋微微点头,表示他并没觉得有什么恶意,心里却想着你俩也总有很多男生围着怎么没有这么奇怪的思路?人和人终究是不一样的。

    余欢默默在心里把这归罪于了舔狗。

    粉嫩的蒸肉冒着热腾腾的香气端上来,温暖的香气瞬间填满了口鼻,四人再没有说话的欲望,刚刚动完手的余欢阿秋早已饥肠辘辘,在女孩面前保持着最后的矜持,筷子动的飞快,就差将磨砂大碗端起来凑到嘴边扒饭,虽然那才是吃蒸碗的正确姿势。

    两个女孩同样饿了,夹几片肉在碗里小口小口的吃,红红火火的八宝饭很好看,女孩樱桃似的红唇一如既往的好看。

    慕筱筱猜测余欢肯定和人家大动了干戈,阿秋的伞都打成那种样子了,男生剧烈运动完很饿挺正常的。一面吃一面饶有兴趣的瞧着余欢和阿秋几次试图把碗端起来的局促,装作不经意间抢了余欢正准备夹的一块肉,看着余欢鼓着脸眼中划过一丝无奈和小情绪,觉得愈发有趣。

    王迪像是看到了什么神奇的物种,看着对面两人的碗里米饭比赛似的飞快消失,很少有男生在她面前吃的这么......不羁。

    其实余欢几人确实经常进行比谁吃得快这种无聊的游戏,护着自己碗里的同时还要夹走别人碗里的茶叶蛋。

    吃了一会儿,快要饱了,两人的速度慢下来,阿秋抽出纸巾挺直身子极为绅士的擦了擦嘴角,目光瞥到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从木梯上下来,哼了一声,撇了撇嘴角小声和余欢道:

    “送人头的来了。”

    王迪不玩游戏,没有听清阿秋的话,慕筱筱似懂非懂。

    余欢向旁边扫了一眼,觉的阿秋真的怪秀,那个男生眼神一直落在两个女孩身上,果真走了过来。

    “嘿!王迪、筱筱你们也在啊。”

    男生一路看着王迪和慕筱筱走过来,打了个招呼,原来是早就认识的。

    男生走过来的位置在王迪和慕筱筱身后,直到站定开口慕筱筱王迪两人才看到他。

    慕筱筱脸上依旧是会让人误以为在笑的平静笑眼,眉宇间不着痕迹的闪过一抹困扰,这人是王迪的同学,和她并不熟悉,这称呼让她有点不舒服。

    余欢觉得这男生眼神一定有些问题,得建议他去医院查查,从始至终像是都没有这一桌上还坐着两个人。

    王迪眨了眨眼睛恬静而不失活泼的摆了摆手和男生打过招呼,笑着和余欢阿秋介绍:“我同班同学,李默肖。”

    这时候余欢和阿秋仿佛才进入了李默肖的世界,李默肖还是没正眼看向二人,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了阿秋椅子旁边的伞上。

    “哥们,你这伞挺别致啊,外面下砖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