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莽夫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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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一笔横财

    “两......两百万。”刘的声音还是在颤抖,抢劫不一定只是抢钱,还有可能人财两空。

    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两百万现金放在面前,余欢算是活了两辈子,前世拿的最多的一次稿费才只有一千多一点,连钱包都塞不满,以后手机支付发展起来,更加少有人有机会看过。

    原来两百万现金,有五十斤重,余欢扫了一眼包里的钱,不全是新钞,新钞的话可能会再稍微轻一点。

    七哥闷嗯一声,目光落在黑乎乎的车厢里,精准的落在座椅下面的一个黑盒子上。

    光线暗淡,若是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发现。

    “还有吗?”

    七哥的声音不大,却吓得刘猛地一颤,马上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不敢再迟疑,钻进车厢把黑盒子拿出来。

    双手捧着,看样子有些重量。

    小心翼翼地打开,整齐的根根金条摆放在里面并不如想象中耀眼,但足够夺目。

    余欢连眨了几下眼睛,他对金条的价值没有具体的概念,但是能够让一个成年人感觉到重量的金子又怎么会少了,这几个通缉犯还真是有钱,不知道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

    七哥瞪了刘一眼,视线终于从车厢中收回来,一群在逃的通缉犯怎么会只带现金在身上呢,无论到哪,金条才是硬通货,再大一些的犯罪团伙,还会把钱财换成钻石,更加方便携带,这些都是七哥在书上看来的。

    拿起一袋钱,七哥的肩膀向下沉了沉,有些重,依然稳稳地提在手上。

    想了想,又从盒子里拿了四根金条,恰好是一层,放进手上的袋子里。

    看着不敢有丝毫表示地刘,七哥道:“这些是精神损失费,剩下的给你们留下了。”

    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把他老大都杀了,反过来还要精神损失费?何况这么多钱放在眼前还有不全拿走的人?

    余欢和阿秋也诧异地瞧了七哥一眼,不懂他为什么还要给对方留下一大半,但并没有当场表示什么,七哥这么喜欢钱的人,想来这么做应该是有所打算,一百多万已经不少了,只是平常工作不知道何年才能挣够这么多钱。

    除去打英雄联盟的时候,他们几人一直秉承着无与伦比地默契,尤其是在他们刚刚意外步入的这个英雄降临者的新局面,默契将能真正决定生死,聪明人不会盲目去质疑另外一个理智的人做出的决定。

    “你要明白,我们和你那两个老大并不是同样的人,是他们先要杀我们,我们才对他下手,你只是听从指使而已,我们没有杀人的兴趣,拿着这些钱逃命去吧,趁今晚警察还没有封锁周边,从这里往南走国道,很快就能离开,只限今晚,明天不要再让我知道你还在这里。”七哥颇为语重心长地道,最后双目一瞪,语气突然变得凶狠,唬地刘不住点头。

    看余欢二人没有阻拦的意思,把袋子盒子扔回车里,胡乱把那个被余欢弄入梦境的同伴拖上车。

    刘飞快的拉开驾驶座的门,推了几下那个昏过去的司机,没有反应,心急之下,抬腿狠狠踹了几脚把司机踹到副驾驶那边,刘跃身蹿了上去。

    钥匙就插在车子上,正准备再次启动,刘的肩头扶上一双修长的手掌。

    “不要和任何人说起我们的事,你应该清楚,警察找不到你,我们可以。”

    余欢透过被阿秋砸碎的玻璃,看着刘,双目完全变成两道黑紫色的噩梦旋涡。

    刘以为余欢改变了主意,右手哆嗦着想要发动汽车逃跑,摸了几次却慌乱的没有摸对地方,听到这话猛地一顿点头,额头碰到方向盘砰砰作响。

    “走吧!”

    余欢一抬手,刘一脚油门踩到底驾车轰然冲了出去。

    “就这么放他走了,这几个可是罪犯。”

    阿秋避开汽车的尾气,这时候才走到余欢身边说道,就算不是英雄降临者,阿秋也想要惩奸除恶,这才是侠士所为。

    “走不了的,他被吓慌了,下午刚刚发现了两个通缉犯,今天怎么会不盘查周边,若是平时他肯定不信,但被我们一威胁,他不敢继续留在这里,现在跑出去肯定会被抓住。”

    余欢摇摇头,七哥已经在用马成强的手机匿名给君正伟发信息,说明可疑车辆的信息。

    发完信息,七哥把手机卡拆下来掰断,和手机一起甩手丢进湖里,剩下的事情和他们再没有关系。

    “他们贩毒弄了不少钱,总要给警察留一些的,不然太可疑了。”七哥稍微解释了下为什么给他们留下一大半的钱财。

    余欢阿秋同时点头,没有太多的在意,这些已经不少了。

    “这些钱怎么办?”余欢瞥了一眼七哥一直提在手里的袋子,二十多斤提在手里仿佛不重似的。

    肯定是不能马上存到银行去的,他们现在还有些嫌疑,如此一大笔来路不明的钱进账,解释不清。

    “放我那吧,我先收好,丢不了。”七哥嘴唇微抿,不好意思的道,拎着装满钱的袋子不撒手。

    余欢目光从七哥尚有稚气的脸上不露痕迹地扫过,想起来后来的七哥,七哥今晚大概会搂着这个袋子睡觉吧。

    这样聪明的一个人,每天为了工资敲着毫无趣味的重复代码,偶尔接些私活,世俗地羡慕着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只有在偶尔才会从网上冒出来聊上几句。

    七哥比他们都早一点认识到了钱是好东西,他并不吝啬,反而花钱大手大脚,更多的钱能给他更舒服的生活,所以他很喜欢钱,喜欢挣钱花钱。

    后来网上有个段子,一个收入一般的人说自己很快乐,轻松闲逸,钱刚好够花就好,那些每天忙碌挣钱的人根本没有他快乐。

    就像那个以为皇后整天坐在大饼卷肉中的妇人一样,事实上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不过是自我安慰。

    那时候的七哥除了钱似乎没有空想起其他追求,既然重新来过,又有了这样的奇遇,这些钱能够让他们不必太早的去在乎生存,而是更好的去追求想要的生活。余欢希望七哥能够更好,有钱,自由,自在,而且正直。

    阿秋不在乎钱放在哪里,他已经在想这笔钱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