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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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二章

    我回来了。

    谢谢大家,我回来了。

    次日清晨,父亲来叫我起床:“走,陪你妈去爬山。”

    我睁开眼睛:时间才六点。

    “妈什么时候开始爬山了?”

    “我早就在电话里和你说过。”母亲进来,把一套旧运动衣甩到被上,“起来,你爸会在家里看着牧牧。”

    努力回想,似乎确在电话里听伊说起。

    我看着衣服:“这是我上大学的时候买的。”

    如此高龄,居然依旧健在。

    “你总共才穿过几次?还这么新,难道扔掉?”她说,“我帮你保存得多好。”

    她一身大红运动衣裤,脚上是白色平底跑鞋。神采奕奕。

    年轻人扮老,只消高跟鞋,筒裙正装,立增十岁。老人扮年轻,一身运动装备,活泼泼似孩童。

    我轻手轻脚换衣随她出去。

    父亲在门口送我们:“好好陪着你妈。”

    我扭头吩咐:“爸,七点一定要叫牧牧起来。否则她会睡过头,少掉一顿早饭。”

    他点头答应。

    要登的山在一处公园后面。离住处只有两公里距离。

    母亲走得比我还快:“这时候山上已经有很多人了。”

    小山就在眼前。蓝色的天空下面一弧苍翠,白云交掩,如同画境。窄窄的山道上不时有几个黑点向上移动。

    我们向着画里走。

    “那个公园还要不要两块钱门票?”我说,“我忘了带零钱。”

    “早就免费开放了。”她说,“很多公园都开放了。”

    我莫名怀念为了逃一张门票而改绕园边梯田的少女时代。白鞋子上沾满泥巴,还得意洋洋,用省下的两块钱换了雪糕。

    母亲带我穿过公园大门,直奔山脚。

    登山的人太多,上山甚至需排队。

    我在山脚仰望山顶——离家多年,我早已习惯拿家务劳动与逛街当锻炼身体。年轻时候积累下来的好体质,已被烟酒、工作、感情,毁得一干二净。

    母亲始终走在我前面。

    到了半山亭,她回头问我:“怎么样?”面不改色。

    我仰望她,气喘吁吁:“休息五分钟。”

    她递水与纸巾给我。

    “擦一擦汗。”

    母女两个在亭里休息。对面一对小情侣,搂搂抱抱,互剥桔子吃。

    我只当看不见,大口喝水,嗓子顿觉甘甜清爽。

    山下不断有人上来。

    我把头靠在亭子的椅背上。蓝天入眼,无论在哪里看它,都是那么远。

    呼吸渐渐平缓。

    “阿晓。”母亲说。

    “嗯。”

    “你不在的时候,我都是自己一个人来爬山。”

    我猜到下文。

    她也靠上椅背,轻叹一声:“等你走了,我又要一个人来爬山。”

    两人就这么看着天上。白云悠悠,转眼什么也没有。

    仔细想想,已经三十年。最初看这座小城,觉得是牢笼,想飞回广袤天地里去,死也不留。

    现在却觉得,天地何尝不是牢笼,型号不同而已。

    笼子最聪明的伪装,就是教你看不出那是个监狱。

    “再结一次婚,离我们近一点。”她说,“可以让我和你爸爸用爬一座山的时间就能见到你。”

    我合上眼睛。

    “我和你爸爸昨天晚上商量过。”

    她说:“林兆还没有结过婚。如果你们真的合适,我们也得补偿人家——我们手里还有姓周的公司股份。”

    “你和周宴不要再来往了。把股份卖给他,得的钱你自己留着。”

    “牧牧那边,由我去说。你爸爸告诉我了,牧牧不讨厌林兆,也会对他撒娇。”

    “那不代表牧牧愿意叫他爹地。”我睁开眼,“而且我和林兆以目前来说,还仅仅是朋友。”

    “这有什么?天底下没有什么男人和女人会仅仅是朋友。”她说,“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嫌弃你。现在还有几个没结过婚的男人愿意娶离婚女人?他又有很好的出身和教养。”

    我的心被刺痛,不愿再开口。

    “我和你爸爸都在想……”

    她打住话头。

    我们重新启程。从半山亭到山顶,日光渐盛。山顶的寺庙有免费茶水提供,路人自取。

    母亲为我拿了一杯。

    我们坐在大石上吹风。她替我散开头发,重新梳好:“现在不工作了,也不能都在家里。有时候出门,要是路不远,还是不要开车了。走一点路好。”

    我笑她:“永远这么唠叨。”

    “都是为你好。”

    她也给自己重新梳了一次头。双手熟练地在脑后扎好发筋。我侧眼看她——两鬓已经很白了。黑头发里处处有白丝掺杂,数量可观。

    可观得我已经没有必要再为她拔白发。

    最可悲的是,明明年年日日看她,都是一个样子,怎么此时回想起来,才觉得不对——以前没有这么老。母亲是。父亲也是。

    我是一个不孝女。

    我鼻子发酸。

    到家时已是中午。父亲已经煮了饭,等我们回来做菜。

    母亲在玄关脱鞋:“鱼褪冰了没有?”

    “在盆里。”

    “白菜呢?”

    “也切好了。”

    她匆匆赶去换衣服,戴围裙。

    父亲帮我把鞋子放到鞋架上。牧牧拿着遥控器来迎接我:“妈咪!”

    我把她抱起来。

    “外公说妈咪去登山了。”天使抗议,“我也要去。”

    “下次带你去。”我把她放到沙发上,“妈咪流了一身汗,先去洗澡。”

    出来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有两菜一汤。

    母亲在厨房里有条不紊。我挽起袖子进去:“打几个蛋?”

    “两个。”她切着西红柿,“洗完了?”

    “衣服已经在洗衣机里。”

    客厅里传来《猫和老鼠》的经典配乐。祖孙看得起劲。

    母亲笑笑:“你小时候也爱看这个。记不记得?”

    当然记得。为了不落下一分钟,当年全家都陪我坐在电视机前吃饭。

    我随口说:“都是旧的好看。”

    蓦然想起周宴与姚盈。

    旧的……能有多好看?儿时刻骨铭心的东西,后来去看,已经不是自己记忆里的味道,线条走形,颜色单调,仿佛遗失重要宝物,失望透顶。

    或许人与人不一样。彼之糟粕,此之精华,没有定论。

    母亲不察:“以前的人倒还懂艺术。不像现在,只会糟蹋。”接了我手里的碗。

    我失魂落魄,转身去摆餐具。突觉自己可笑:哪来那么多嘴上的强硬。三番两次想起负心人来,真是连怨妇也不如。

    要从心里剔走一个人,早该剔得彻底。剜一片肉,再剜一片肉,久痛也就罢了,还要忍受周遭同情。不不,我受不了。

    第二次见林兆,我直言相告:“林先生是一个很优秀的富家子弟,没有婚史,形象也好,并不愁没有女朋友。而我的女儿已经五岁大,再过三年可以上小学——我们天差地别,个人建议,还是做朋友好。”

    他定定看我,突然笑得弯腰:

    “刚才还在说徐悲鸿,怎么一下子变得这样正经?”

    我反被问住。

    “木小姐,你是不是觉得……紧张?”

    一股热气冲上脸来,我哑口无言。

    枉我几夜来思前想后,好不容易一吐为快,竟被他三言两语轻松化解,很不是滋味。

    “林先生也知道,我们现在坐在这里吃饭,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是的,我知道。”

    完了。

    我再一次认真端详他眉眼:这必是情场老手,大小通吃,穿林而不沾片叶,我却还在这里替他惋惜,以为他无端卷入“下堂妇再婚互助会”。

    “我觉得,和木小姐谈话的时候,我很放松。”他说,“有阅历的人说话,和没有阅历的人就是不一样。”

    “哪种阅历?”

    “生活阅历。”

    我暗道:只怕是婚姻阅历。

    “我和林先生说话的时候也很放松。”我说,“不过林先生的兴趣确实很特别,要阅历的话,那些七八十的老太太一定很多。”

    他保持微笑:“取个适中,我觉得木小姐这样就已经很好。”

    危险,危险。

    我的心突突乱跳,迫不及待想快快吃完,走人了事。

    他招来服务生:“加一份汤。”

    来人很快送到。

    “木小姐,请。”

    汤鲜味美,热气腾腾。我已经找不出措辞。

    “我认为……”

    “你说的对。我们是朋友。”他主动解除我的顾虑,“做朋友也是要缘分的。”

    他无视我的排斥。

    母亲很乐于见我赶赴林兆约会。“日久一定生情”,月老红线在她看来如厨师拉面,一块大大的面团,三两下便拉成千丝万缕,要多少有多少,根根好劲道。容易得很。

    与林兆在一起没什么不好——当年没有享受过的,如今全可以享受。哪家小店里有招牌烤肉,哪处公园有新围海堤,他比我精通。

    “我渐渐以为自己不是在这里长大的。”我说,“这些我全不知道。”

    “这几年变化多。”他给我介绍,“那个是在建的新铁路。”

    隔着车窗可见远处小旗飘飘。

    原来他有多年老友住在此地,常过来小聚。几年下来,我混成外地人,他胜似本地人。

    “他有一家酒吧,可惜已经倒闭。不然可以带你去看看。”

    小城已经有大气派。世界真奇妙。

    傍晚停车在公园门外,有人齐放孔明灯,百余盏浩浩荡荡飞向天空,灿若星汉。我与林兆在车内吃打包盒饭。

    “海归经理吃盒饭,”我说,“不知有几个人愿意相信。”

    他津津有味,“我并不挑剔。”

    吃惯富贵饭的人难免想偶尔出格。油腻鱼肉,便宜米饭,且当尝鲜。到了正式场合,西装领带,高级会所,食物看得吃不得,还要谈笑风生,互相算计,实在辛苦。

    海边风大,孔明灯飘飘忽忽送远,往天堂送去人间烟火。

    “要不要也来一个?”

    我失笑:“不敢在年轻人里凑热闹。”

    “不用把自己说老。”他笑,“连我都不算老。”

    我们下车往公园里走。沿途所见全是情侣。

    卖孔明灯的生意人被叽叽喳喳的少女围满。十元一盏,并无二价。

    一位二十出头的姑娘仰头问她男友:“永结同心——是哪个‘结’?”已提笔往灯上写去。

    生意人有生意人赚钱的办法。哄你写几个大字,往天上送走,十元便可许一个愿,多么廉价。

    我与林兆一路往海堤走。游人渐少。

    “小时候忙念书,忙考试,大了又忙工作,忙带孩子,以为人的一辈子都得这样过。”我对海水感慨,“什么冒险,什么追求……到最后,终究只在三年级的作文里幻想过。”

    “少女时候的聪明,是对待追求自己的少年的聪明。后来的聪明,无非是弄明白当年的一切聪明都不叫聪明。”

    林兆轻笑,“哦,有经验。”

    “母亲强求我一门心思扑在课业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叛逆症发作,隔日总要一场大吵,一直到高考。”

    我打开话匣:“没想到才过去几年——青春没有了,叛逆没有了,女儿又竟然那么像我——不肯妥协,爱钻牛角尖。”

    “这是有个性。”

    “男人眼里的个性或许可以这样解,”我说,“只要不是温婉安静的女人,一概算有个性。免去费心寻找形容词。”

    他大笑。

    “木小姐,你太风趣了。”

    他总算停下来,“能认识你这样的朋友,我觉得很荣幸。”

    我汗颜,“林先生,见笑。”

    “我很少夸奖女性相貌以外的东西。”他说,“有内涵的女人并不多。而且往往年龄偏大,金玉良言都成了啰嗦。”

    我提醒他:“称赞一个女人有内涵,对女人来说,往往比称赞她美丽要糟糕得多。”

    他又一次大笑。

    时间不觉间到九点。我想起来:“牧牧或许要等我睡觉。”

    两人匆匆赶回车上去。

    到了家门口,他说:“木小姐,稍等。”

    我回头看他。

    “什么事?”

    “也许是忘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说过——”他冲我笑,脸上有男孩子一般真挚的神情,“你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