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撇子古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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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狩猎开始

    休息了一天,终于迎来了万众期待的狩猎大赛,这天睡懒觉怕是要饿死了。所以我起了一个大早,天没亮我就来到了狩猎场的入口。

    往往在受利的地方,你永远都想不到,有些人会去多早。就像吃牛肉面的,大清早去门口等着开门,为的是第一锅纯肉汤。泡澡的人天没亮就去门口等着泡头一池水,甚至还有守整晚,就为买到第一张演唱会门票的。

    狩猎,虽然越早去,猎物的选择就越多。但是这也太早了吧?天没亮,狩猎场入口就已经挤满了人,就好像来晚点猎物就会被别人打完一样。

    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罗镇长在秘书的搀扶下缓缓地走上了临时搭建的讲台上。

    “各位!大家早,我是落日河谷镇的镇长,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镇长站在讲台上大声的说着,每个地方的领导类人物都一个样,我简单地说两句。基本是半小时的起步价。

    在长篇冠冕堂皇的演讲过后,终于宣布狩猎大赛开始了。我低头看了看表,他站在那里整整说了一个小时。此时已经是上午八点了,太阳已经高挂在朗朗晴空,透过山谷照在所有人的脸上。

    不过这次的奖品还是蛮有意思的,阿克哈-塔克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汗血宝马。一米五二的提高,红棕色的毛发,就像赤兔一样,威风凛凛的站在台上使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不心动的。

    规则也很简单,进入密林两天,两天之后以获得的兽皮药材价值作为评判标准。可以随意狩猎,但不能打死怀孕的雌性动物和幼崽,一旦被护林员发现便会失去比赛资格,并逐出赛场。

    尽管规则简单,但是想获胜十份地艰难,首先,在这鱼龙混杂的猎人手里,一般不会给别人留下好的猎物的。第二,那么多人进入森林,枪声一响,方圆几里地的动物都跑完了,而且这让人十分的讨厌。

    在镇长宣布开始后,所有人纵马直奔森林,他们欢呼雀跃,就像一群从深山里冲出来打家劫舍的土匪,有的甚至朝天放着枪,我都快被气炸了,但能怎么样呢?在这么多目击者的情况下杀人?那样恶人排行榜上就会出现我的大名的。

    没办法,我也只能跟在后边哑口无言地进入森林。人群在进入树林后一拥而散。,我找了一条没人走的路独自开始寻找猎物。

    这片森林基本是没有被开发过的,可能之前有,但是经过了大时期的战乱,人口迁移,很多地方变成了荒地,没有了人,动植物便会纷纷涌入,植物爬满房屋,木质结构的房屋很快坍塌,就算是砖瓦结构的,经过长期的植被腐蚀,雨水侵蚀,过个一两百年也就消失了,或许还能找到一部分瓦砾堆。

    我越走越深,远处时不时传来几阵枪声,吓的野兔和松鼠乱跑,集体狩猎的坏处就在这里。

    被惊飞的鸟儿在空中盘旋了一阵便有回到之前的树杈上,兔子是最多能看到的猎物,因为它们的繁殖能力很强,但这也是最不值钱的。

    什么值钱呢?最难以看到的,越难杀的越值钱。鹿皮、熊皮、狼皮相对比较难得一点,因为鹿不光是皮值钱,鹿角也有更好的药用价值。熊是最难杀的,单枪匹马最好的方法就是跑,等距离拉远了在击杀。但是你得打它三四枪才行,那样的话熊皮就不值钱了,不过好在还有熊胆作为补偿。狼是群居动物,打狼基本上是一个冒险的行为,当你看见一只狼的时候,你永远给都不会知道还有多少只狼在暗处盯着你。

    我听说巳郡周围有一种蛇非常难见,它有着五彩斑斓像珊瑚一样的鳞片,体长能达到两米,但是剧毒无比。被它咬一口只能等死了。当地人称它为珊瑚蛇。

    它就是我的目标,两天时间寻找一条珊瑚蛇。顺带打几张狼皮,今早出发前老郭还让我给他带一张熊皮回来。我想这简直是刁难我吧,我可不是荒野猎人,凭我的能力,熊能躲就躲。

    有了目标,还得寻找它经常出没的地方,蛇是冷血动物,环境温度低于十五度时它便会进入冬眠状态,所以我得找一些相对温暖的地方。

    越往里走,树木越密集,阳光也渐渐的被树影遮住。一个人独自走在这种密林的时候还是会被恐惧包围,我的后背已经开始冒冷汗了。

    我边走边在树上做标记防止迷路,其实这些都是闲的,在茂密的树林里,标记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能告诉后来者,这里有人来过了,仅此而已。

    打猎最可怕的就是漫无目的,在树林里越走越深,最终命送虎口。所虽然有了目标,但却是太缺乏狩猎经验,尤其是这种在密林里的。不过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从兜里取出了我让老郭给我找的鹿笛来模仿鹿的叫声,这样会吸引其他鹿的注意,给我回应。

    找蛇是主要任务,但是我得两手准备,总不能空手而归。打几张鹿皮回去也是蛮不错的,起码可以买了还清老郭的帐。

    我深吸一口气吹响鹿笛,没过多久我便收到了回应。大概在东南方向,而且现在是下风向。我下了马,悄悄地往那边潜行,穿过一片灌木丛,我看到了一只母鹿。不杀怀孕的雌性动物和幼崽。我笑了笑,说了句:“你运气真好。”便离开了。

    我继续吹奏着鹿笛,更多的回应也纷纷传来,这次我决定去东北边看一看。

    猫身潜行,我一步步地从灌木丛中穿过,偶尔也有几只大胆的兔子从我脚边跑过,我的动作实在是太轻了。

    这回轮到我运气不错了,我看到了一只雄鹿。它正顶着那巨大的鹿角在四处观望,耳朵不时动一下,似乎实在仔细地听着声音。尾巴很短,送黄色的毛发,遍布着雪白色梅花状斑点。

    我举起枪,三点成一线瞄准了他的眼睛。目测距离六十米。

    “别动,别动。”我小声的说着。

    “砰!”一声枪响,那鹿应声倒地。我欢快的跳了起来,这只鹿不光解决了我的第一笔收入,也解决了我这两天的伙食。不过要是在现实世界,我起码要被判个三五年有期徒刑吧。

    我将鹿拖到附近的一条小溪边,在水里涮了涮刀,开始了人类对其他动物最残忍的行为——剥皮。

    每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总会快速有效的剥下兽皮,可我不是,我只是枪法准一点罢了。收拾这只鹿花费了我不少时间,肚子也传来了该吃饭的警报。

    我叠好鹿皮将它捆好放在马背上,架起营火,准备今天的豪华午餐。说实话,没有任何调料的烤肉真的很难吃,尤其是大块烤肉,外边是焦的,里边还带着血,除了焦味和血腥味,留在口中的也只有脂肪留下来的油腻腻的感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