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之新中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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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章 血染禁书案

乾隆四十九年底至乾隆五十年三月,煌煌中原之疆血光四起。一月份即南阳之后河南洛阳、陈州、开封、归德等地相继出现禁书,中原大地动荡不已;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相邻的安徽、陕西、山西、山东、甚至是直隶都出现了大量的告密者,而查经之后多半属实,旬月之间北方士林人人自危。

    及至二月,两江、两湖、闽浙、两广诸省也频繁爆出禁书案;未至三月,四川、甘肃二省也陷入动荡;一时间整个士林掀起了漫天的腥风血雨。

    或是贫贱书生,或是富甲一方,只要牵连进去一经着实那就是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甚至不少早已烧毁书籍的士林之家也难逃一劫。

    经历了乾隆皇帝的“铁血手段”后,各地上至督抚下至县令,是无一人敢轻言手软,只要查实了就按律定刑,甚至连刑部都不用报例,直接拉出去行刑了。

    整个国家,北六省,南八省,全是一片动荡,毕竟被杀的多是学识之人,而这些人在地方上又多是颇有名望的。在中国,读书人永远是联系地方的最佳人选。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无论是地方督抚还是朝廷重臣,抑或是乾隆老儿都已经意识到自己入了个“大局”。统治全国的自己却成了成了别人手中的刀子,还是一把剜自己肉的刀子,这让乾隆很恼火,偏偏布局之人遥遥无踪,这更让乾隆抓狂。但是这刀子依然要扎下去,自己再肉疼也要忍过这阵剧痛。

    乾隆不发话,这已经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如此一来各省督抚大员就彻底放弃了“挽救”,按着朝廷的惯例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对于乾隆而言,他很明白几个月来收监处斩的人中会有很多被冤枉者,可相比于满清的统治而言,这些人杀之不足惜。

    朝中的大臣们,地方的督抚们心里也是亮堂堂的,可他们不敢有丝毫的劝进之言,更不敢在案子上手软半分,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啊!

    雍正年间第一*大案——年羹尧案中,年羹尧的心腹幕僚汪景祺不禁自身惨死,而且被雍正下令挖去了头骨悬挂于菜市口,手段可谓残忍至极。

    乾隆即位之初,为了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

    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

    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真******恶心)

    可他们这些上表称颂的文人墨客,又怎么料到自己称赞的“明君”,从即位的十六年起到翘辩子,五十年不到的时间内*多大一百三十余案,可谓发展到了顶峰。

    乾隆十六年(1751年),*首发于“伪孙嘉淦奏稿”案。此案历时一年七个月,蔓延京师、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以及边远土司等地区,轰动全国。各省查拿的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人犯较少的四川一省就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单单是涉案人员,还没算他们的家人)。另外对审理不力的官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廷让、南昌知府戚振鹭等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两江总督尹继善、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严议。

    这是何等手段,下及百姓,上至督抚,仅仅是一封假奏折而已。

    王锡侯的《字贯》案更是可笑,乾隆三十四年(1969年),他认为《康熙字典》收字太多,“学者查此遣彼,举一漏十,每每苦于终篇,掩卷而仍茫然”,而且字与字之间没有联系,“字犹散钱”,他便想出“以义贯字”的方法,把音或义相同的字,汇萃一处,编写出了一部名《字贯》的新书。全书分天文、地理、人事、物类四大类,共四十卷。由于《字贯》通俗易懂,便于查找,如以“风”为目,后则列风貌、暴风、大风、小风、热风、和风、低风、风声之类,因而在它未正式脱稿时,就得到不少人的赞赏。在友人的赞助下,《字贯》很快就出版了。

    乾隆四十二年,也就是《字贯》出版后的第三年,王锡候的仇家王泷南仅据《字贯》自序中说《康熙》字典,“然而穿贯之难也”一句,上书江西巡抚海成,指控王锡候诋毁册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实为狂妄不法,要求革去举人,以便审拟。

    海成接到王泷南的状纸后,立即奏朝乾隆。乾隆看了海成的奏折,首先确认了“妄行著书立说”,便批交大学士去处理。后来乾隆翻阅了《字贯》发现在凡例中将孔子、康熙、乾隆的名讳开列,认为“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

    当乾隆皇帝开口要重惩王锡候时,海成立即率官员兵丁驰奔棠浦沐溪将王家数十口一并拘捕,装进槛车,解押上就,对王家藏书,逐一翻阅,指出书中“悖逆狂妄之处”连并奏折,上呈乾隆。十二月,王锡候一门在京尽皆斩首,“被诛时情状甚惨”(《盐乘》),凡为王锡候产诗文写过序、唱过赞歌的一律予以制裁。

    乾隆还对在办理《字贯》案件时,“漫不经心”或“不能检出悖逆重情”的官员都给予处分。他认为,江西巡抚海成只将王锡候“仅革去举人审似,实大错谬”,判以斩刑。事后,将缴到王锡候七十九本著作,十七件手稿,已印好的二百六十一部《字贯》,各种书版二千一百七十四版,以及《明诗别裁》、《古学指南》九种五十二本藏书全部销毁,造成中国历史上一桩特大的文字冤案,王锡候也成了封建****的牺牲品。

    这件事对满清官员的震动不可谓不大,不是在可惜才学过人的王锡侯,而是为海成的遭遇感到“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一省巡抚啊,就这么着完了。何止可惜二字啊!

    打那之后,满清地方官员反涉及此事,无人敢掉以轻心,轻罪重罚已是官场上的惯例了。

    这样的结果是什么?禁书案发于四十九年底,结于五十一年春,抄家灭族者举国皆有,流放千里更是数不胜数。波及全国上下,累及民户千万。

    假如没有中华国,这场特大*案不过是满清朝廷的阵痛,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可惜乾隆没想到万里之外的南洋还有这一个“痴心不悔望故乡”的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