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少年兄之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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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情伤

就算施芳华和小梅愿意象曼狄丝和芙兰一样共同拥有一个男人,但是小气的女人怎么都会闹一场,所以我还是在两个女人来之前,把今天守总部的五十二个兄弟全部叫到了离会议室一百步以外的距离,并严今不准任何人靠近会议室九十九步。

我向他们说道:“今天是你们信仁哥丢脸的日子,为了不让他在你们面前被两个女殴打、唾骂,丢尽面子,我只有把你们隔离了!为了补偿你们,我会在事后为你们做最详尽的报道。”

说完后马上屁颠屁颠地跑进了会议室,这种好戏连一个镜头也不能错过的。

我一只脚刚跨入会议室,一股强烈的凝重之气扑面而来,熊熊的杀气环绕着这个不大不小的空间,让我心里暗叹:妈的,这两个女人的吃醋能力远胜于我那两个女人,幸好惹她们的不是我。

不过我最初的打算好象失误了,两个受到欺骗的女人得知赵信仁一心两用后,并没有对罪魁祸首发难,甚至连“你究竟爱谁?”“你究竟要谁?”此类的话都没有问,只是互相对望着,一句话不说。

那精气神,就象是两大巾帼高手在对决一样。

这种情景不是我们所能预料的,早就准备好保护赵信仁的马天宇等人一时间手足无措,不知怎么摆平这种场面,而赵信仁干脆就象木头人般,呆呆地立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靠,不会学芙兰和曼狄丝一样又要单挑吧,如果要的话就赶快,这种氛围让人太难受了。

我做为山猫的老大,这个地方的主人,当然要先开口了,我干咳几声,正要准备说话,那两个女人已经开始展开对话了。

“你很爱他吗?”世面见得多的施芳华率先说话。

小梅用力地点点头,反问道:“你到现在依然不愿放弃他吗?”施芳华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对小梅这种白痴问题根本不予置评。

“那谁能留在他的身边就看自己的本事了!”小梅说完这句话后,转身就走,干净利落,不亏是个直肠子的女人。

施芳华则是发出愉快的笑声,看着小梅的背影,说道:“我也正有此意!”小梅身体顿了顿,但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示意和我们告别,然后继续向外面走去。

施芳华走近赵信仁,一脸的迷人微笑,清澈的双眼深情地看了赵信仁一眼,然后握住他的手道:“我知道你很为难。

男人对这种事一向很笨,不懂得自己选择。

放心吧,我们来选择,最后在你身边留下的一定是最适合你的一个。

这一个当然一定是我。

今天对我而言是特殊的日子,发生这种事我不但不会不开心,反而觉得这是上天给我的最好礼物,它要送一个完完整整的爱人给我。”

她见赵信仁只是一脸茫然,没说什么话,便快步走了出去。

本来预料的大麻烦就这样雷声大雨声小的结束了,让我们个个张目结舌,一时还没适应过来。

过了半晌,我才叹道:“这样搞就让我太羡慕老赵了,两个女人这么善解人意,靠,不爽!”“老大,你是在突出自己吧?施芳华和小梅说出这样的话,明摆着老赵不会象你一样一妻一妾了,有什么好羡慕的。

你才舒服,没经历什么困难两个老婆就到手了。

可怜老赵,还要为失去其中一个伤心一段时间。”

周远志说道。

“老赵,你发表一下意见呀。

你希望留下的是谁?退出的是谁?”郑宣问道。

赵信仁又挠着他的那个光头,无奈地说道:“我要是心中有所想,刚才就做出选择了,何必把真相挑明后的这段痛苦时间继续下去!”“嘿嘿嘿,这段时间对你来说既是痛苦又是快乐的,因为两个女人都会使尽一切手段来讨好你。”

马天宇笑得很暧昧,随后又突然叹了一口气道,“被爱是幸福,爱人是痛苦。

可怜我却要反过来去讨好女人。”

听这小子的话,肯定还没在小可爱身上讨着什么便宜,真是逊!最后还是一直未说话的余涛说出了总结性的话语结束了今天的聚会:“不管怎么说,这段时间老赵必须要尽快作出选择。

不然时间拖得越久,以后就会痛得越深!”虽然三角恋爱是件很小的事,但毕竟麻烦,会弄得大家心情都不好,无法专心为社团办事。

现在继我之后,赵信仁的事也马上就要迎来解决的一天,我们六个人都是心情舒畅地离开了山猫总部,只有赵信仁在松口气的同时,隐隐觉得有什么事情被自己遗忘了,这件事仿佛又很重要,又很平常,转念之间,赵信仁就一笑过之了。

他没有想到,我们也没有想到,世间还要一个词叫做“因小失大”。

《山猫传奇系列丛书》是这样介绍这一天的:山猫生死五十天第七天,十一月十六日,正为情而慢慢变成“好女人”的施芳华从这一天为情所伤,再次为情而变,内心逐步恢复到以前那个冷酷煞星的状态。

原因只不过是赵信仁在分别的时候忘了对她说句“生日快乐”。

这件事成了媒介,赵信仁的死则成了催化剂,让施芳华如火山般一下暴发,象魔女般变本加厉,怂恿着芙兰,一起走了上了不归之路,向猫王发起了最严酷的考验!“这个死光头,我下午都对他说了今天是我生日,走的时候又暗示他,他就算不想在这个时候把我留下,又应该说句生日快乐之类的话祝福我一下呀,可什么话都不说,难道是发生这种事,脑袋糊涂了,忘了,后来又没明白过来吗?不会的,他那么聪明!难道是因为那个小梅的女人先离开,让他心情不好,忽略了我?”走在大街的施芳华正一个人在生闷气,没注意到有两个人迎面过来,她一不小心一头撞在其中一个人的下巴上(因为她身材高挑)。

“操,小妞,连对不起也不说一句吗?”这个染着金发,横眉竖眼,看起是小混混一个的十七、八岁少年捂着下巴对着施芳华吼道。

施芳华何曾向外人说过什么对不起,头也不抬,想着她的问题继续向前走,站在少年旁边的一个中年人生气了,快上几步,绣着一条青龙的右手搭在了施芳华如刀削的肩上,沉声道:“妈的,臭婊子!给我小弟道歉!”施芳华一听这种话,脚步停了下来,低着的双眼嗖得一下冒出杀死人的目光,慢慢地把头抬了起来。

中年人就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施芳华的容貌,顿时脑里一片空白,心一阵狂跳,他可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

除了美,他眼中再也容不下其它东西,所以当然没注意到施芳华整个人已经象一把出了鞘的宝剑般,随时准备嗜血才归。

施芳华淡淡地说道:“你刚才说什么?”中年人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一下,然后手上使劲,很凶狠地说道:“小妞,你撞了我兄弟,别想这么便宜便离开。”

“你想怎样?”施芳华皱皱眉头,用肩去感觉了一下这个中年人的力量,不由好笑,这种身材才这种力量,很明显是不入流的混混一个,根本没经历过什么大阵仗,自己差点还被他架势所唬,以为是什么组织的呢。

本来以为这是东区,很可能遇到山猫的盟友组织里的人,但现在看来,没这个顾忌了,绝对不会只是给他教训,让他道歉那么简单。

“呵呵,当然是陪我们两个好好玩上一夜!”已经看见施芳华如此漂亮的那个少年赶忙说道,他怕老大独自把这个尤物霸占了。

“一夜吗?那就一夜吧!”施芳华露出狠辣之极的狞笑,一下便把花容月貌全部破坏了。

那中年人大骇,急忙松手后退。

他没有想到,手中的仙女竟然瞬间便变成了毒蛇。

“啊!”少年尖叫着发出恐怖的声音,因为他看见他老大的右臂掉在了地上,而老大还茫然未知的样子。

这么快、这么狠的一刀,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样一个漂亮女人的身上。

看到少年吓得跌坐在地,中年人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失掉了一臂,还没来得及叫上一声发泄,就感觉到下盘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就看见源源不断的血从身下流出,感觉源源不断的痛楚从两个地方不断冲击着他的神经。

断臂后不到两秒,又断了一只腿,还是被一个这样的女人轻轻松松砍断的。

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哪怕是专业黑社会也很多人没有这样的水平吧?中年人此时已经觉得整个人都空了,然后就昏迷了过去。

“不要……不要杀我!”少年人一脸苍白,以最快的速度爬了起来,向施芳华跪着,磕头哀求道,如今这张没有狞笑,美到致极的脸在他眼中无疑就是阎罗王的脸,他哪还有什么心情欣赏。

看到施芳华手提着滴血的白刃一步步靠近,少年人连逃跑的力气也没有,只有向周围看热闹的人哀求,可是他一没名气、二没背景,谁肯帮他?再说了,现在拿着刀的这个女人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好惹的。

以这把普通的长一尺半,宽十厘米的刀便能斩断人的一手一脚,怎么可能是个简单的人物?只怪这两个混混不好,见色起意,却遇到了煞星。

施芳华并没有用刀,只是轻轻抓着少年人的头发,对吓得已经痛哭流涕的少年柔声说道:“谢谢你让我撞了你,让我发泄了一下不爽的心情。

这样好了,我给你一个生存的机会。

是死是生,就看你运气了!”少年人还没来得反应过来,更没来得及询问一下,就感觉到头发一紧,自己的身体象是被提了起来,然后飞一般地撞了出去。

“咣当~~哗哗”两声中,少年人终于知道自己怎么了。

他被施芳华提着狠狠地撞在了街旁的玻璃橱窗上。

在紧跟着的警铃声响中,少年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的运气看来不好,喉咙直直地挂在了破碎的玻璃桩上,死前连最后一声也叫不出来。

在人群的一哄而散中,施芳华临走前不忘顺手割断了中年人的喉咙,然后再慢慢地落寞地离开了现场,留给赶来的警察一地玻璃和两具尸体。

“这个世界上,只有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哪怕对待爱情也是!我怎么那么糊涂?我怎么会想着和那个什么小梅比试谁对光头好?很简单嘛,我明天就去找那个女人,给她点颜色看看,让她知难而退,大家何必争风吃醋那么麻烦!浪费时间和精力。”

在鲜血的刺激中施芳华重新找回了自己正被改变的凶狠一面,摸寻到了自以为是的方法,她终于在这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件中“恍然大悟”。

那两个死在施芳华手里的小混混、小流氓,也许不会想到,他们的一次见色起意的招惹会在以后给山猫以及猫王带来那么大的麻烦。

天意使然,不是人所能想象的。

生死五十天第八天,十一月十七日,小事仍在发生中。

当我放学和已经被我花言巧语哄得原谅我的曼狄丝一跨进总部,便得知了昨晚发生在离总部不远的街道发生的事,然后又听到郑宣在感叹道:“女人呀,真是麻烦!爱情呀,真是伟大!”“靠,打什么哑谜。

赵信仁呢?不会被两个女人拖出去谈判了吧?你们两个也真是的,都不跟去看看,要是施芳华发起飚来,老赵抵挡不住怎么办?”我对郑宣和周远志说道。

周远志笑道:“施芳华早发飚了,今天一早便去了小梅教书的学校,把小梅叫出去后,打断了小梅几根骨头,而且还让小梅变成了猪头人身的怪物!老赵在医院看着小梅呢。”

我不由看了两天前同样情况的曼狄丝一眼,被她狠狠扭了一把后,强忍着痛说道:“不就是情敌吗?干吗下手那么重?”“很简单嘛!施芳华一定是用武力来让小梅退出,结果小梅肯定不肯,所以被打得这么惨。”

跟着我一起来的马天宇发表个人看法。

余涛也摇摇头道:“如果真是这样,施芳华也太不应该了!本来以为她看上去象个女人了,谁知还干出这样的事。”

恩,不错,同样是孤儿院出来,芙兰就温柔多了,对付曼狄丝她根本就没下什么重手,只是扇她耳光,不象施芳华,拳脚都用上了。

“我说呀,这就是施芳华笨,你看吧,老赵肯定不会离开小梅了,反而心里还会厌烦施芳华。

感情这种事,不是会打就行了的。

同样的情况,芙兰就做得比较周全,不愧是老大级的人物。”

曼狄丝下结论。

我吞了吞舌头,心里想道:“原来你找芙兰单挑还有这么一层意思,想芙兰把你打成重伤!好你个丝丝,还不是普通的聪明。”

这些话我当然不会宣之出口。

“老大,我们也去医院看望一下小梅吧,她可马上要成为老赵的老婆了。”

周远志提议道。

我当然同意,这样也算给赵信仁一个表态吧,向他说明,我们已经支持他下个决定把这件事解决了,那就是选择小梅。

一到神卜会“康康医院”,小梅住得外科病房的外面,就看见几个跟着赵信仁来的兄弟一脸贼笑,不用问他们,我也知道是什么事。

因为在走廊上我们都清晰可闻施芳华正在吵闹的声音。

“怎么样,老大,我们进不进去呀?”马天宇一脸企盼地看着病房,一门心思就想进去看热闹,在外面听声音当然没看现场直播来得爽。

“施芳华来了多久了?”还是先把情况打探清楚再说,我问一个兄弟道。

“老大,芳华姐来了还不到五分钟,刚进去三分钟左右声音就大了起来。”

“那我们赶快进去吧。

我怕再闹一阵施芳华要恼羞成怒动手了!”为自己和兄弟们找了个最好的理由,推门而进。

一进去就知道外面兄弟笑的原因了,现场就施芳华一个人在表演。

小梅象个木乃伊一样躺在病**,而赵信仁通红一张脸坐着,有愤怒、有无奈、有痛心。

看到我们的到来,施芳华马上收回指着赵信仁的手,但依然不依不饶,对我道:“老大,你来评评理,我这么做还不是因为爱他,我现在已经道歉了,他却还不肯原谅我!”以我的本意来说,当然是希望这件事越快解决越好,再加上大部份男人一向对太强的女人有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感”,近而产生要保持距离的感觉,所以我决定支持赵信仁这种态度,不然拖下去又不知道要到哪个猴年马月了:“芳华呀,既然你问到我,我还是说句公道话。

咳咳咳,听你的语气,仿佛还没真正认识到这件事你错在哪里。

也许多年来的打打杀杀养成了你这种性格,但是情爱这种事,不是什么外界的其它因素所能影响的。

这一场竞争赵信仁的比赛,你已经输了。”

施芳华脸色白一阵红一阵,憾于我的威势又救过她和芙兰、叶飞云的命,她再强狠,也不敢、不愿在我面前发作,只得喃喃地说道:“不能再给一次机会吗?”“没有机会了!”回答的是赵信仁,他站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出了这五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