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
字体: 16 + -

第七十五章 烽火情仇(2)

和碧空晴在西部战场上的兵力优势相比,沐血的部队在兵力上处于绝对下风。

他的一万人部队里,佑字营的战士几经战损,虽经过蓝城降卒的补充,却还是只剩下了两千多号人。被碧空晴带走了一千号人后,就只剩下了一千多人。尽管队伍打的是营号,但其实人数却少得可怜,早已建制不全。

只有一千多佑字营战士,再加八千多周军降卒,这就是沐血部的兵力构成,所要面对的却是石容海的强兵劲旅。

虽然护民军里,易星寒是领导,但是无论浅水清还是沐血,又或楚鑫林和碧空晴,几乎铁风旗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并相信,这支军队如果继续存在下去,那么最终的结果就只能是石容海篡位。

军队里,惟实力说话。

有本事的人做老大,没本事的就往下排。

不能说易星寒没本事,但是这个人的成功,太多依靠天时和机会,缺少自己的努力。

他缺乏往上爬升的过程,也就缺乏相关的经验和经历,同样就缺乏官场上尔虞我诈的历练,更缺少战场上指挥大军作战的经验。

就算他是个天才,也不可能一步登天。

天才如浅水清者,也还是一步步爬上来的,老烈纵然喜欢他,也还是对他说了那句:“你入伍时间太短,这掌旗之位不做为好。先领一个营,在沙场上多积累些经验,多经历几场战事,磨练了你的意志,砥平了你的骄傲,再做打算。”的话。

相反,石容海纵然败于浅水清多次,不如抱飞雪,不如商有龙,但毕竟是沙场侵**多年的老将,跟随范进忠多年,对天风军有所了解,和浅水清交手多次,对其为人也有所知。因此,铁风旗的佯败诈退之计,对他来说毫无作用。

而在这场打得如火如荼的斥候战里,佑字营的战士们担负起了最为惨烈的斥候任务,五百佑字营战士和五百周军降卒组成的一支人数多达千人的斥候队伍,每天十二个时辰不分日夜不停地出动,或者三五成群,或者单枪匹马,或者三十四十人为一队,与对手展开激烈而残酷的前哨战,其伤亡之大令沐血大感心痛。

他们当初从清野城带回来的战士,如今个个成了好样的老兵,但人数却越来越少。

但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哪怕是佑字营这一千多号人全部死光,也要让对方变成瞎子聋子!”

这是浅水清的死命令!

与西部战场不同的是,南部战场的整个战斗计划,都是由浅水清一手设计的,沐血的任务就是忠实地执行它,完成它!……

大碗凹,位于南部地区的西南角,是一处隐没在丛林中的小山凹,引其地形如碗因而得名。

沐血的部队,目下就在这一带歇脚。

此刻沐血躺在一块巨石上歇脚:“小子终于回来了,后面情况怎么样了?”沐血眼皮都不抬地问。

象一只灵巧的猿猴从树上落下来,无双很奇怪的问:“我说你怎么知道我来了的?你没可能发现我的。”

沐血睁开眼看看他,然后露出得意的微笑:“就你那点偷鸡摸狗的本事,也想骗过本将军?还差得远了呢。”

无双立刻不服气道:“那以前你怎么没发现过我?每次我回来不都是主动出现你们才知道我来了。”

沐血冷哼:“那是本将军不屑和你计较。”

说着沐血站起身来,向着一边的战士们走去,同时大声喊着:“看见了没有,这小子其实也没平时表现得那么牛皮,别以为每次都可以瞒过我们斥候的眼睛摸到我们这来。想刺杀本将军,你还早着呢。”

所有的战士同声大笑起来:“是的,沐将军,我们明白了!”

无双急叫:“喂,你还没说你是怎么发现我的呢!”

沐血离去的脚步却越发快了。

无双是丛林出身,一个好猎人,最擅长的就是潜踪匿迹,连嗅觉灵敏的野兽都未必能发现他的隐藏,没想到沐血却轻易就发现了。无双想想自己闯荡江湖见识过的那些高手,想想来想去都想不出能有几个查出他的形迹的,沐血这样的沙场战将,实在是没理由能发现他?

他越想越不对,眼看一群士兵偷笑不言,知道这其中肯定有鬼。

无双一把抓住一个小兵叫道:“快说,你肯定知道沐将军怎么发现我的行踪的。首发”

小兵捂着嘴摇头不敢说,无双气得要揍他,那小兵吓得哇哇大叫:“我说我说。你每次出去探察敌情,差不多都要二到二个半时辰。沐将军估计你差不多快要到时候回来了,就……”

“就怎么样?”无双急问。

“就每隔一会就喊那么一嗓子……那句话他差不多喊了有一千八百遍了。”

所有人哈哈狂笑起来,无双呆呆地怔立当场,好半天才骂了出来:“我靠,沐血你这混蛋,你敢诈我!”

躺在临时扎设的营帐里,冷眼看愤怒的无双,沐血还是一阵好笑。

“还生气呢?好啦好啦,快说说吧,后方追兵的情况怎么样了。”

无双一扭头:“你诈我,我不和你说话。”

沐血用脚蹬了他一下:“都做营主的人了,怎么还跟孩子一样。”

无双气咻咻地不理他。

沐血换了张笑脸:

“其实你小子潜踪匿迹的本事真得不错,要想发现你,我看天下还真没什么人能做到。但是你每次出去探防敌情,然后又悄悄摸回来,跑到我们的探子身后吓他们一跳,大声教训他们布防是如何的不严密,说起来我也很没面子。要知道不是哪个斥候都有你这样爬高窜低神射无双的本事,我们的哨探布防也是按照标准程序来的,到你这里却是漏洞百出,而这布防有几次还是我安排的……所以我要是不想办法教训教训你,你还真要以为天下无人呢。”

“做人,不能太骄傲!”沐血语重心长地说:“浅少牛吧?立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战功,还不是大梁城头吃了一次败仗!”

无双转头:“我会把这话告诉浅少的。”

沐血很无奈:“好好好,我认错我认错,做人不能这样无耻的。你无双是名副其实的无双,潜踪匿迹的本事古今第一,射术更是天下无双没人能比,行了吧!”

无双很认真道:“那到不是,有人比我强的。”

沐血没听清:“你说什么?”

无双很认真的回答:“我说有人比我强。”

沐血怔怔地看他:“是谁?”

“说了你也不认识。”无双的声音逐渐低了下来:“那个人……隐藏形迹的能力不如我,但是射术……比我强。”

沐血一楞:“射术比你强?这样的人,我还真没听说过。是哪里人?”

无双的眼中闪过一丝无奈的光芒:“浅少是在哪里发现我的?”

“方家村?三重天和孤星城的边界处?是天风人还是止水人?”

无双的嘴角间撇出一抹冷笑:“不是每个高手,都可以是朋友的。在止水的民间,也有许多你想不到的高手在,他只是其中一个罢了。”

沐血想想也对,便没再问:“好了,快说正事吧。”

说到正事,无双的脸色立刻阴沉了起来:“那里的地形比我们想象的麻烦些,计划可能要做些变动。”

“怎么?”

无双拿起小树枝在地上画着线路,不听地诉说着,沐血听得仔细,脸上的表情却越发凝重了起来。

两个人悄声说着话,声音越压越低,私语声在风中低吟,暗藏无数杀机。

良久,沐血沉声道:“看来必须立刻通知拓拔将军和夜莺他们,无双,又要辛苦你了。”

无双站了起来:“除了我,怕是没别人能穿过石容海的封锁线了。”……

扑!

劲箭如流星飞射,狠狠扎进了最后一名战士的胸膛,那名战士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呼,哀号着倒在地上。

前面的战士头也不回地向前急奔,甚至没有人敢回头看上一眼。

这是一批以蓝城士兵为主的战士再辅以少量其他地方吸收来的止水战士,这批战士也是没有编入荆棘营同时又保持了正常编制并受到良好待遇的士兵,忠心度已基本没有太大问题,且大部分和夜莺已经相对熟稔,关系也极为良好。三千外散编队里,差不多就是以蓝城兵为主力构成,这其中包括了两千荆棘营战士。

但是今天,他们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凶险的一次追击。

所谓游击战,速度第一!

利用轻便脚力,与敌人拉开距离,通过绕后迂回,穿插直入等多种进行方式,对敌人施以奇袭,不以歼敌为功,只求灭敌士气,疲惫敌心,麻木敌人,在必要的时候随时可以脱离战斗,在需要的时候,又随时可以回来参加战斗。

这种战斗,要求战士有着良好的体力素质,对地形较为熟悉,更重要的是对伏击战等特殊作战方式有着相对的经验。

蓝城兵对这种战斗方式并不算熟悉,不过还好,他们占有先期优势,对这一带的地形也不算陌生,可以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摆脱敌人追踪。

然而这一次,夜莺碰到了大麻烦。

在将附近的几支零散部队按预定计划整合后,正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摆脱敌人进行第二阶段的任务时,她却碰到了一个甩不掉的影子。这个影子,是由其中一支零散部队带过来的,结果却是再也无法甩掉,反而将他们越咬越紧。

而这个影子的背后,还乌压压跟了一大群护民军战士,为数约在两千左右。

嗽,又是一支劲箭穿过夜莺的头盔,直接钉在了前方的大树上,在丛林穿梭不停的夜莺呆滞了一下身躯,耳边是一点猩红。

那箭擦破了她的耳皮。

“混蛋!!!”她愤怒地大叫,抽出长剑大喊:“出来!你这个混蛋!我杀了你!”

丛林被这喊声所惊动,风吹过,只带起惊惶的面容吹过。

一名士兵大叫:“夜莺小姐,你别喊了,那个人不会出来的。他就是这丛林的魔鬼,恐怕只有无双将军能和他比了。”

“我知道,可是他现在不在这!”夜莺气得想哭:“我们不能被这样追着,必须立刻甩掉他。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那士兵苦恼回答:“已经安排了四批伏兵,人少的被他直接干掉,人多的他就等后路大军上来再杀。我们无论怎么跑,怎么掩饰行藏,他都能发现形迹。无双将军说过,多人以上的行踪规模,除非时间二十天以上,又或大雨倾盆,否则就再没可能有任何人瞒得过他的追踪,这个人只怕和无双将军一样厉害,咱们数百人的行动,没可能骗过他。他只要一路留下形迹,就总能带人追上我们的。”

夜莺微微停滞了一下,面容沉肃如冰。

是啊,甩不掉的。

在所有负责引诱敌军出城的部队中,小股部队是最难摆脱的敌人。

这主要是因为,大军行动的速度,通常总是由速度最慢的那支部队和其人数来决定整支部队的行军速度。规模越庞大的军队,部队重装程度越高的部队,其行动速度往往也就越慢。三处主战场上的军队,动辙过万规模,哪怕是一次阵列站起,都要耗费上好几分钟,因此总要比其他人走得慢一些▲三路追军的带兵首脑都是作战经验相对丰富的将军,做事谨慎,行军仔细,每走一处,都务必先派出大量探子清查,从而给对手足够的逃窜时间。

但是护民军的下层士官们,完全没有这种战争觉悟,他们勇于作战,怠于思考,勇猛冲锋而不畏埋伏。他们只想找到敌人,抓住敌人,然后杀死敌人或者被敌人杀死!

铁风旗的将军们虽然思维已经足够慎密,但终归不会想到,下层士官的缺乏经验,固然是打败对手的一个有利突破点,但同样是他们的缺乏经验,反而使多支小规模逃窜部队,遭遇到了大麻烦。

所有的陷阱埋伏,都不能让他们小心谨慎,反而更加大胆,更加张狂,在冲过了一次次的埋伏后,他们发现对手的埋伏不过如此,也就冲得更猛,给对手做埋伏的时间也就越短,从而埋伏的效果也就更差,形成了一个相对恶劣的反追击循环。

当然,对于接受过良好的训练的正规军来说,这些难度还好克服,他们毕竟是正规军,人数少行动方便,做什么事也都更有效率,总能从各个方面节省下时间,从而在必要的时刻摆脱对手。

可是对夜莺来说,她就难了。

因为她这次碰上了一个根本无法甩脱的暗影。

这是她碰上的除了无双以来最可怕最强悍的一个斥候,不仅把他们吊得死死的,甚至还公然袭击他们,只要有那离队伍稍远一些的战士,就必定被他弓箭所射杀。

这个人神射无双,箭法精准,射程也奇远无比,竟是丝毫不在无双之下。

数天下来,竟已被他杀死了数十名战士,且牢牢地咬住他们的行踪,如毒蛇附体,甩之不脱。

仅此一战,这名战士就已经够资格成为止水新的英雄人物了。

而她到现在连这个战士的面都没见过。

夜莺看着苍茫的山林,手中的长剑微微颤抖着。

她的脑海中回想的尽是浅水清对她说过的话:

“你要去,我不想拦你,但是你要记住。上了战场,你就是战士,而不再是我的女人,更不是我的卫兵。你现在既然要领兵出战,那么就要对你的士兵负起责任。你既然接受了我交给你的任务,那么你可以死,任务不可以失败。所以,从你走出这营帐的一刻,在你完成任务回来之前,我都不会想你,念你,你死了,我会为你落泪,但不会将你单独收敛,而是将你和其他所有战士埋葬一处。若是找不到尸体,我也不会派人寻找,更不会嘱咐任何人去照顾你,帮助你,而是将你和其他战士一样对待。现在,你想好了是去?还是不去?”

夜莺回答:“我要去。”

浅水清无言。

良久,他才说:“如果是姬若紫,她一定说不去,因为这一点都不好玩。”

夜莺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如果是云家小姐,想必根本就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那你为何还要如此?”

夜莺微微沉默着,终于回答:“正如你情愿放弃最好的战机也不愿违背自己的誓言一样,我……也从未忘记过自己为何要来到这军队之中。”

现在,她站在了这里,第一次领兵,遭遇的却是前所未有的凶险。

下一刻,她长剑长天而指,冷冷地发出军令:“全旅停止前进,就地设伏,准备防御敌人的大举进攻。如我预计不差,后方敌军还有至少两个时辰才能追上来,我们还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一名士兵大叫:“夜小姐,你疯了吗?后面可是有两千追兵!我们只有五百人,打不过他们的!”

夜莺冷冷说道:“我曾经向浅将军立过誓言,就是死,也要完成任务。若是不能完成,至少也要保证其他人可以代替我们完成。将军安排了多支分队,就是为了防止万一,如果有哪支部队被敌人咬上了又甩不掉,就必须立刻停止进军,防备敌人知道我们的目的地和计划。如今,我们已经不可能甩掉这个敌人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战斗到死!”

一名士兵也知道那暗影的厉害,气结道:“夜小姐,那你带着一部分人先去吧,留下一半的弟兄阻挡他们!反正除了你,我们都不知道目标何处,任务为何,不可能泄露机密给他们。”

夜莺苦笑道:“这种办法我们又不是没用过。留下来的兄弟也的确成功拖延住了他们,可那个家伙不还是追了上来?他能根据我们路过的痕迹找到我们,我们不可能骗过他的。就算留下一半人,战死之后,他还是能迅速找到我们。到时候把他们带到地方,破坏了除石大计,我的罪过就不轻了。”

说到这,夜莺眼前闪过一丝晶亮寒光,扬声道:“我夜莺虽然是个女人,可同样也是军人!当初云家大小姐能为浅将军不畏强权硬闯军部,我一个想做将军的人,难道还怕了一群杂兵吗?就让他们追上来吧,也让他们看看我天风军人的豪迈本色,就算是女人,也可以英勇战死!”

“英勇战死!”所有士兵的豪气在这一刻,同时被夜莺所激发起来。

战斗,在两个半时辰后打响……

这是一场永远不会载入史册的战役,它的规模很小,只有不到三千人的规模。大部分的战士战死沙场,只有少数人被俘。

蓝城的士兵尽管都是降卒,但是他们还是表现出了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

就象以血性和不怕死为荣耀的护民军也会出现大溃败一样,降卒也同样有死战到底的存在。

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来评说这是为什么,因为它牵涉到一个复杂的人性心理斗争过程,和封建时代特有的民族家国关系,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庆幸,在他们死前,他们并不知道碧空晴是如何赢得西部战场的那场战斗的,所以他们死而无怨。

此战,浅水清的一支旅队全军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