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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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一百步的距离,用了半个时辰,金绝城走进酒铺,坐了下来。

    少爷的脾性,落叶愁与战破天二人都很清楚,他说出的话,许下的诺,就是天塌了下来,也要实现的,除非他死了。

    半个时辰里,落叶愁已经烧好了五道菜,简单的煮上一锅汤。

    酒是好酒,落叶愁的霸陵霜在整个霸陵,也是屈指可数的,菜当然是好菜,不用多费唇舌。

    王平凡已经替金绝城倒上了酒,满满的一大碗,酒香扑鼻。金绝城抬起酒碗,一口将碗中的酒干尽,拿起酒坛,倒满,再干尽。三碗酒下肚,苍白的脸上,竟然有些红润了。

    这半个时辰里,麒麟血脉已经替他续上了断裂的肋骨,那些破损的内脏也得到了修复。而落叶愁也往他的霸陵霜里,掺和了疗伤的灵药。

    王平凡一向豪爽,霸陵的人都知道。五年未见,酒量又涨了,好兄弟,哥哥敬你一碗酒。

    端起酒碗,王平凡一干而尽。

    女人,兄弟,同是青梅竹马,儿时玩伴,女人喜欢谁那是女人的事,好兄弟应该为对方祝福,一时气话,当不得真。金绝城豁然开朗,端起酒碗,一干二尽。

    一碗红烧肉被落叶愁吃去了一小半,意犹未足,恨不得将整只碗吞下肚子里。战破天抢下他手中的筷子。

    落叶愁委屈。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少爷不动筷子,小花妹不吃,这姓王的小子一心想着喝酒,你这老鬼坐在那里干瞪眼,浪费粮食可耻,是要遭天打雷劈的。我敞开肚子吃,是为你们积德积福,偿还罪过啊!

    他越说越是悲愤,战老鬼,你凭什么抢我的筷子?欺人太甚。少爷,你一定要还落叶叔叔一个公道。

    战破天鄙视,斜眼看着落叶愁。你他妈抢了便宜还要装圣人,满口的天理大德,仅仅是为了满足舌头的欲望。

    落叶愁与战破天老冤家一对,见着面了,不怼上一番,那日子就没法过了。有酒喝,有心上人在身边,有好兄弟一同喝酒,再有一双演技极好的演员演戏唱曲儿,何尝不是人生一大快事。本来没有得到,失去从何说起?本来就在心上,何来失去之说?金绝城与王平凡干了一碗酒,说道,浪费食物可耻,这就是公道。为了还落叶叔叔一个公道,我们必须敞开肚子大吃一通。在朝歌,我做梦都想吃到破天叔叔烧的菜,今天梦想成真了,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

    战破天笑了,落叶愁笑了,王平凡爽朗的大笑,小花姑娘笑得像一朵盛开的鲜花。但是,落叶愁的愁事来了,开起心来,酒总是比愁闷的时候要喝得多一些。少爷的酒量,十坛不醉,王平凡十坛酒下肚,刚好垫上底儿。悲催的是这可恶的战老鬼,不喝酒的时候是人,喝起酒来就不是人,好像永远也喝不醉。不是好像,几十年来,从来没有见着他喝醉过。那一次为了烟柳巷小桃红的事,求他向家主说两句好话,储物袋里五十坛酒,被他在两个时辰里喝了个精光,他还意犹未尽。落叶愁悲哀了,自己这点家底儿,恐怕要撂在十字坡了。

    肉痛,蛋痛,心痛啊!老子得赶紧下口,多捞些血本回来,亏大发了,睡不着觉的!睡眠不好就苍老得快,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胡子一把,皱纹一大堆,哪有脸面相见小桃红?

    落叶愁连干三大碗,大呼痛快之余,说道,少爷雄姿英发,前途无量,实在是可喜可贺的事。打破符阵,打飞半神道印,普天之下,符师巅峰境的修士,恐难再寻得出第二人,这是我们金家的荣耀,为了荣耀,我必须先干十大碗。

    落叶愁这点小心思,战破天看得明明白白的。快速的拿出自己的桂花酒,给落叶愁满上。他自己却抱起一坛霸陵霜,说道,为了金家的荣耀,我们哥俩好好的喝上十坛。

    桂花酒与霸陵霜相比,无疑泥丸比珍珠。落叶愁打掉老牙和血吞,笑在老脸上,憋屈在心头。暗暗的咒骂战破天,犹不解气,一时之间,又想不到好的反击的法子,那桂花酒一碗接着一碗的倒来,下到喉头,浓烈的芳香中夹着割喉的苦涩,习惯了霸陵霜的落叶愁像喝到毒药一般难受。

    金绝城望着窗外,望向云天深处。这是大世,无数稀有的血脉复苏,无数异族种类,梦想着在这样的大世中崛起,一统山河。打破符阵,打飞半神道印的确值得骄傲,但是,我敢确定,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金蝉,雷霆,离殇,电芒,都是修士中的佼佼者。而电芒的强悍,超乎想象,我还待努力。

    王平凡道,都说电芒的刀,比闪电还快,在我看来,他不一定快得过兄弟的拳头的。

    金绝城非常骄傲,值得非常骄傲的人佩服的人,一定不是常人。战破天道,在同等境界中,少爷胜他,有几分把握?

    金绝城道,他只是一个不入流的茅山境修士罢了。

    西漠的电芒,修为还未入流,王平凡不相信,说道,兄弟一定认错人了,那人绝对不会是电芒的。

    他不得不信,金绝城的话就是信诺。电芒的刀快,快得过我这天师巅峰境的刀吗?

    小花妹从金绝城的望天的眼神中,懂得了什么是电芒,说道,凡哥哥的刀和电芒的刀相比,也会逊色三分的,他一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

    尽管,落叶愁相信金绝城说的都是事实,却是绝不相信,电芒强到那等程度。借机抱起一坛霸陵霜,大大的喝了一口,抬袖子抹去酒星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口中,喔喔道,少爷打的草稿可信,小姑娘将牛吹上天,落下地里会砸死人的。

    金绝城道,花小妹说的是事实,凡大哥不一定是电芒的敌手。

    一口酒呛得落叶愁眼泪直流。王平凡道,世间上竟然有这等人才存在,有机会我得好好的和他比试一番,看看究竟是谁的刀快。

    战破天道,电芒和朝歌城里那位斩杀蛮族黑虎统领的少年相比,孰强孰弱?

    金绝城道,我见到的电芒更强大,或许,他们是同一个人。

    战破天眉头紧锁,良久,说道,像这样的人,一定拥有特殊的血脉之力。在特殊的血脉之力中,据我所知,只有一种符合他的表象特征,但是,这不符合常理的。

    落叶愁道,当初,将王余吟龙也是达不到这等境界的。星辰体质,天生修神道,要一个茅山境的星辰体质的修士,战胜一个巅峰境的天师修士,这是亘古未有的事,是不可能出现的事,依我看,那小子一定用神秘的法宝,掩藏了实力。

    金绝城道,他是一个奇迹,是一个不断创造奇迹的人,像这样的人,没必要掩藏实力的。他喝下一碗酒,说道,不久的将来,我也会是一个不断创造奇迹的人。去西漠,去北荒,去到蛮地,为人族贡献出一份力气。所以,我不能再耽搁下去,浪费创造奇迹的时间和浪费粮食一样,都是可耻的事。

    伤好了很多,行动起来没有大碍。金绝城放下酒碗,率直的走出门去了。说走就走,毫不拖泥带水,这就是金绝城。

    落叶愁道,看来少爷决心不做阳客了,不过做一名战士比做一名阳客要好的。

    王平凡道,创造奇迹的时间真的很宝贵,我也该回去磨刀了,我的这份力气荒芜在霸陵,是一件比浪费粮食,时间更为可耻的事。

    战破天呵呵笑道,原以为火头工的柴准备的够多的,现在我得临时抱佛脚了。

    小花妹望着王平凡的背影,静静的发呆,忽然有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冷淡,甚至冷漠,王平凡难道不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他吗?

    王平凡知道小花妹喜欢他,他还知道金绝城为小花妹在桂花湖畔写下的心语,他一直认为,霸陵王家的少爷,应该把金绝城叫做成少爷,而不是兄弟。金绝城却一直把他当做成兄弟,兄弟喜欢的女孩子,我不能喜欢,这就是兄弟。

    王平凡错了,错得离谱。小花妹是人,是一个像金绝城那样的人都很喜欢的人,她不是一件物品。

    站住,王平凡,我有话要对你说,小花妹喊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