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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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计划(二)

    “出发!”最后上车的白羊关上了中门的风挡玻璃,老沃克已经启动车辆,白羊话音一落,车子猛然开动向后退去,撞飞了两头行尸,飞快退到了了胡同口,一脚急刹猛打方向盘,车子滑动着甩出了胡同,又是猛踩油门,车子如同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车内响起了著名死亡金属乐队“硬核大牌”的金属摇滚乐,老沃克年轻的时候喜欢过摇滚乐,再次听这种走在时尚前沿最潮流的死亡金属音乐,似乎也点燃了他的激情,随着隐约摇头晃脑,车速不断提升,从街头狂飙而过。

    拉雅坐在车子最前面老沃克的身边,微微皱眉的看着老沃克,似乎很不适应这种声音。

    当然,之所以放音乐不是因为某人的癖好或者觉得好听,而是为了吸引行尸,所以拉雅也不能说什么。

    山胡桃大街,也就是枪械店所在的那条街道,距离白羊原本所在的公寓只有两个街区远,而距离梦之屋服装店所在的大街足足有六个街区远,福特车一路疾行,甩掉了数不清的行尸,冲入了山胡桃大街。

    这是一条相对繁华的商业街,不过只是对末世前而言,现在这条街道已经完全看不出繁华的样子,废旧的汽车、鲜血、残肢,以及数不清密密麻麻的行尸,腐烂的气息充斥在空气中,行尸的嘶吼声在蔓延,一头又一头牙齿泛黑双目血红,全身血管凸起形成黑线,满身衣衫沾满血迹的行尸无意识的游荡着,等待着下一个到访者成为它们的嘴里的食物。

    激昂的重金属音乐伴随着汽车的轰鸣声从大街西面十字路口传来,听到声音的行尸全都抬起了头,看向那个方向。

    嗞……咔!

    一辆看起来已经破烂不堪的福特商务车甩着飘逸从十字路口冲了出去,驶入了山胡桃大街,大街上的行尸一下子全都来了精神,发出兴奋的嘶吼声,呼呼啦啦的快步向着福特商务车的方向围去,行尸数量已经达到了数千头,太多了无法确定具体数字。

    “这么多!”白羊俯身趴在前排座位中间的空档上,望着风挡外大街上的行尸念叨了一句。

    福特车进入山胡桃大街之后,便马上减速了,在开进来的时候,也已经引过来了不少行尸,福特车一减速它们便追了上来,疯狂的拍打着福特车。

    而面对追上来的行尸,老迈克竟然慢慢的停下了车,车内依然放着摇滚音乐,不断吸引着远方行尸的注意。

    车上的人都很紧张,福特车根本扛不住行尸的长时间拍打,只要有一块玻璃碎了,那再待在车内,简直就是危险至极。

    “等等,再等等……”白羊念叨着,眼睛一直盯着山胡桃大街那汹涌而来丧尸数量足有数千的行尸群。

    咔!

    后座左侧的风挡出现了裂痕,妮拉坐着的位置紧挨着那个风挡玻璃,她尖叫了一声,双手紧紧的握着大水果刀,向着右边克里斯汀的方向挤了挤。

    外面的行尸群越来越靠近福特车,最前面的行尸距离车子已经不足五米,而福特车四周已经为了一圈的行尸,都是从其他大街上跟过来的行尸,将车子团团围住拍打着,整个福特车都在晃动。

    就在这个时候。

    “走!”白羊当机立断,拍了一下老沃克座位的靠背,然后快速坐下,扯上了安全带系在身上。

    轰轰!老沃克猛轰了两下油门,松离合车身向后突退了一米,而后猛打方向盘,这个车身长度达到六米的大型商务车车尾顿时甩了出去,整个车一百八十度在极小的范围内调转了方向,而结果就是车头已经调整到了对着十字路口的方向,更重要的是,福特车刚刚四周围着的那群行尸全都被扫飞了出去,车身周围顿时一空,再踩油门,福特车便又飙出了山胡桃大街,拐入了旁边的威美莱大街。

    这就是福特车刚刚开过来的那条街道,福特车一路上放在重金属音乐,速度开的非常快,刚刚这条街上凡是被福特车吸引能跟上福特车的行尸都在前一刻被吸引到了山胡桃大街,围在车身周围,而刚刚福特车甩尾玩了一次“天女散花”,那些行尸全都被扫了出去,不是全身骨折爬不起来,就是破了脑子当场死亡,所以,现在威美莱大街上的行尸并不多,零零散散的最多也就一百多头,差不多分散在整条街道上。

    福特车驶入威美莱大街后,向前急速行了差不多两百米,骤停!车窗被打开,重金属的音乐声更大了。

    而此时山胡桃大街西侧与威美莱大街相连的十字路口附近,由于受到刚刚福特车的吸引,行尸群已经移动到了那个位置,福特车本来驶入了威美莱大街失去踪迹后让一部分行尸变得茫然,毕竟行尸非常多,走在最后的行尸距离十字路还有一段距离,但当福特车在威美莱大街没走多远又停下了之后,开了窗放大了摇滚音乐声,这就好像是指明灯一样,山胡桃大街上的数千行尸整体来说距离十字路口非常近,自然都能听到那声音,顿时,所有的行尸全都向威美莱大街涌去。

    行尸快速移动的速度几乎是恒定的,它们不会疲惫,丧尸涌入威美莱大街,哪怕是最前面的行尸走完两百米的距离,至少也需要一分钟的时间,这一分钟的时间,福特车根本受不到这个行尸群的威胁。

    此时唯一能威胁福特车以及车上人的,就是威美莱大街上原有的行尸,而由于这些本就不多的行尸分布在整条街道上,所以能在一分钟内赶到福特车周围的也就只有那个十几头行尸而已。

    车窗开着,如果人还待在车里,会十分危险,所以白羊选择下车。

    “蒂奇,拿着斧头跟我下来!”白羊手中攥着几把手术刀,推门走下了车。

    “嘿嘿,让我们干掉这些狗屎!”蒂奇笑呵呵略带兴奋的下了车,抡着斧头就放倒了一头冲过来的行尸。

    另一侧,白羊捏着手术刀,一头行尸向着他奔来,十米……九米……八米……

    嗖!

    白羊扔出一把手术刀,直击从那行尸的面门扎了进去。

    而在车上,拉雅拿着枪紧张的看着外面,白羊跟她说过尽量别开枪,因为枪没有消音,器,枪声足以将附近几个街区的行尸都引过来,不利于众人离开的计划,所以拉雅现在拿着枪仅仅是用做以防万一而已,如果有行尸扑到了福特车边,她再开枪也不迟。

    没有万一发生,半分钟内,白羊和蒂奇做掉了十几头距离福特车近的行尸,白羊最后还一把一把将手术刀从丧尸的脑袋中抽了出来,那浩浩荡荡的行尸群距离福特车仅剩下二十米左右,白羊与蒂奇快速上车,关门的那一刻,车子直接冲了出去。

    此时,整个行尸群已经全部涌入了威美莱大街,而枪械店所在的山胡桃大街,已经基本上空了!

    …………………………

    白羊的计划,引行尸离开山胡桃大街,依着马路兜圈子,将行尸从山胡桃大街西侧十字路口引出,引到另一条道路上,而后,福特车会绕过几条街,从山胡桃大街的东侧十字路口进入,从而进入枪械店。

    福特车内,白羊转头看着车窗外穷追不舍却越来越远的行尸群,扭头对老沃克说道:“可以关掉音乐了。”

    福特车一路疾行,出了威美莱大街左转进入另一条大街,穿过这条大街再次左转,进入与山胡桃大街东十字路相连的第四大道,而后穿过第四大道转入威美莱大街。

    此时,那行尸数量足有数千的行尸群已经分散在威美莱大街上,有一部分行尸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冲入山胡桃大街向福特车围去。

    福特车一个急刹车,停到了枪械店的门口。

    “快快!”白羊大叫催促着,所有人下车,关好车门,蒂奇提着斧头快走了两步,到了枪械的门前,胳膊抡圆了向下砍了两下,枪械店卷帘门上的锁头顿时被劈掉了。

    几人同时弯腰合力拉开了这个颇大的卷帘门,只开了半人高,几人依次快速钻了进去,将卷帘门拉了下来,同时松了口气,大街上不少行尸冲向枪械店,嘶吼咆哮着,但人已经失去了踪迹。

    嗡!嗡!

    枪械店内本很黑暗,但当人进去的时候,一盏盏吊灯自动打开,逐渐照亮了整个枪械店,应该是声控灯。

    众人噤声,回头看向枪械店内部情景,一时间几乎每个人都张着大嘴笑了起来,咧着嘴不出声的那种,脑袋左摇右晃的看着周围。全美估计至少有十七万家枪械店,这一家只能算是中等,但整个商店也是极大了,面积足足超过三百平米,十几排货架以及大小玻璃柜台,摆放着琳琅满目的枪械,小到迷你转轮手枪,大到重机枪应有尽有,还有一些昂贵的古董枪械摆放着角落里的特殊区域,如果遇到枪械收藏迷,一定会为之疯狂。

    一般情况下,美国枪械店内的重机枪是不允许外售给个人的,却可允许顾客试射,但……现在是末世,枪械店没人,也没有国家法律,想拿什么拿什么。

    “别拿太重的武器,尽量选轻型射速快弹匣容量高的武器,手枪别忘了消音、器!”白羊低声说了一句,众人在枪械店内分开,开始兴致勃勃的挑选武器,逃生路上根本不可能带过多的东西,所以必须要做出选择,如果白羊有能力将整个枪械店所有枪支搬走,他早就这么干了,可惜他没那能力。

    …………………………

    就在白羊等人在枪械店里眉开眼笑的时候,距离枪械店两个街区的榆木大街。

    一群人仓皇而逃,躲避着穷追不舍的行尸群,而且,这群人白羊恰巧认识,白羊在一个半月前在月夜恒久酒吧地下室为他们其中一人做过手术,正是纽约黑帮“黑鲨帮”黑人老大丹纳斯一伙人,一共五个人,其中包括刚刚拆了绷带的黑鲨帮第一枪手鲁迪,黑人老大丹纳斯,鲁迪的弟弟光头白人芬格尔,剩下的两个则是黑鲨帮最底层的小弟,亚伦和安东尼。

    此时,他们显然遇上了巨大的麻烦,榆木大街属于平民街区,颇显老旧,街道也不是很宽,这群人本是开车而逃,但由于路面被废弃的汽车堵住,不得不下车逃跑,末世后,行尸是随处可见的,原来有人的地方就有行尸,一时之间,几人都陷入了巨大的危险之中。

    “快快!”

    黑人老大丹纳斯跑在最前面,手中提着两把手枪,时不时的会抬手开枪射击,四周行尸凶猛,它们根本不怕死亡,更不要说手枪的威胁,虽然行动速度永远不可能快过人类,但架不住数量多啊,四面八方汹涌而来。

    跑在丹纳斯身后的便是两个小弟亚伦和安东尼,之后是罗比,光头白人芬格尔跑在最后面。

    “啊!该死的,滚开!”最后的芬格尔忽然一声惨叫,紧接着便是一串连续的枪声,鲁迪惊悚的回过头去,只见芬格尔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肩膀,脸上冷汗直流,另一只手正朝着一个早已被他打死的行尸尸体开枪,显然是这个行尸咬了他。

    路两边还有更多的行尸在向芬格尔冲去,很显然芬格尔性格有些冲动,如果他在这么冲动下去,一定会被行尸分食吃掉,而且他已经被咬伤了。

    “芬格尔,你在干什么?快走!”鲁迪急了,手持双枪快速跑到了芬格尔的身边,也就五六米远的样子,鲁迪跑过去的时候一共开了七枪,七头行尸被爆头,最远的一头距离鲁迪将近四十米,在这种不靠瞄准全靠感觉开枪的状况下,鲁迪枪法准得依然令人发指。

    “哥哥,我快死了,我被咬伤了,我快死了,我要杀了它!”芬格尔的情绪非常激动,鲁迪扯着他让他先走,他絮絮叨叨的又向着那个已经死去的行尸开了几枪,弹匣都打空了,才哆嗦着嘴唇向丹纳斯的方向追去。

    “它已经死了,快走,我来断后!”鲁迪大叫着,双枪持续开火,一头又一头行尸倒下,但却有更多的行尸前赴后继,枪声已经吸引了附近几个街区的行尸,它们都在向这个方向汇聚,此时榆树大街上的行尸数量已经超过五百头,并且还在持续增加。

    鲁迪的枪法确实是奇准,但他武器太少,只有两把手枪,火力明显不足,行尸的数量却是奇多。另一侧,丹纳斯已经带着人跑到了街边,一枪轰碎了一家小型汽修店的卷帘门,拉开门带着人慌忙的钻了进去。

    “嗨!鲁迪,快点,快!”黑人壮汉丹纳斯向外开枪,击打着涌向汽修店的行尸,对着为了给弟弟断后而没有及时跟上来的鲁迪大叫道。

    街道上的行尸越来越多,枪声就好像是指明灯,不断吸引着行尸,嘶吼声汇聚在一起,让人汗毛都竖起了,心生恐惧。

    “太多了,再不关门它们就冲进来了。”丹纳斯身边的亚伦惊慌说道。

    “该死!”

    哗啦啦,丹纳斯咒骂了一声,望着汹涌而来的行尸又开了几枪,轰然将卷帘门拉了下来。

    “嗨!你干什么?鲁迪还没进来……”门关好前的瞬间,芬格尔怒喝的声音隐隐约约从汽修店内传到了街上。

    鲁迪听到了拉下卷帘门的声音,猛然扭头看向那个方向,眼神不可置信。

    其他人都在行尸的眼中失去了踪迹,此时鲁迪成了这条街上行尸唯一的目标。

    什么叫做绝望?

    当孤身一人深陷行尸群中火力不足危在旦夕……这就叫绝望,这种情况人没法不绝望,因为快要死了。

    作为一个黑帮枪手,且枪法极准,鲁迪这个人遇事实际上很冷静,就算心中有所慌乱,也不会表露于外,这一点鲁迪跟白羊很像,他有着一颗强大的心,他希望自己在末世生存下去,绝境求生。

    啪!啪!啪!啪!……

    鲁迪使用的手枪是伯莱,塔92f手枪,也就是跟白羊先前用过却因为没子弹丢掉砸丧尸的枪一样,被美[***]方定名为m9,这个型号的手枪在1987年美国陆军招标中,取代了在军队中服役长达七十年的美国m1911a1式手枪,成为了美国陆军常规部队的制式装备,至此在美国民间也广泛流传开了。

    鲁迪换弹夹的速度非常快,m9弹匣容量十五发,在短短三分钟的时间里,鲁迪已经打空了七个弹匣,还剩下两个弹匣都在手枪里,也要快被打空了,至此鲁迪已经杀死了超过一百头丧尸,但已然要陷入弹尽粮绝的境地。

    街上的行尸越来越多,虽然行动不如人类迅速,但从四面八方而来不断形成合围之势,鲁迪的逃跑方式却是用枪放倒几头行尸,将行尸的包围打开一个缺口,然后向外跑,而后行尸必然会向他追去,四面八方再次形成合围之势,鲁迪再用枪打开缺口……正因如此,如果鲁迪手中火力充足的话,在行尸还未完全汇聚在一起前,他还是有可能冲出这条街的,甩脱行尸,当然,也会遇到新的行尸,他必须要找到可以藏身的地点才行。